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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的魅力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福特汽车公司开发T型车,是20世纪技术创新史上最早的重大案例之一。汽车作为一项技术发明与其汽车工业产品和其技术创新三者是完全不同的。此后,随着技术创新的持续,福特汽车公司每年都持续改进T型车的性能和品质,并逐年降低T型车的售价。对消费创新的追求,贯穿于技术创新全过程。
技术创新的魅力_福特与型车_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

亨利·福特(Henry Ford,1863~1947)在世界“汽车文明”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福特汽车公司开发T型车,是20世纪技术创新史上最早的重大案例之一。

汽车作为一项发明,本不该属于福特。它是早在19世纪80年代由一大批欧洲发明家——戴姆勒和本茨1885年在德国,哈梅尔和约翰森1886年在丹麦,巴特勒1887年在英国,珀若1889年在法国——差不多同时发明的。而福特造出他的第一台“婴儿车”,已是1896年。到1900年,虽然全世界已经生产出9000辆“汽车”(其中,有4000辆产自美国),但当时的汽车,不仅实用性、可靠性都很差,并且只是少数有钱人的奢侈品乃至玩具。

福特从1903年建立福特汽车公司开始,就始终不渝地致力于开发一种实用而且廉价的汽车,到1908年终于推出他的T型车,并缔造了在流水线上批量生产汽车的大规模生产方式。由此便带动了整个美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汽车作为一项技术发明与其汽车工业产品和其技术创新三者是完全不同的。技术发明只发生在技术领域,它所引起的只是技术本身的变革;而技术创新则发生在经济领域,它所引起的是社会经济的变动;工业产品固然是经济领域的成果,但它引起的市场、消费和经济变动却可能仍很有限。而一次重大的技术创新,却可能开拓一片全新的市场,启动一种全新的消费,并且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性调整。[1]从而引发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经济大变动,人类敲开了“汽车文明”的大门。

福特开发T型车,正如瓦特改进蒸汽机一样,其真正的意义并不在于这一部车子或一部机器本身。而在于他们所完成的创新的社会含义——他们的创新都是对于一种酝酿已久、渐近成熟但却是全新的社会需求的及时回应。

福特认为“将车子从玩物变成必需品的时机已经来临了”[2]。于是,他在1903年创建福特汽车公司,并且首创了以大规模、成批量、标准化、流水线为特征的新型生产方式。正因为福特汽车公司自创立时起就把自己的创新目标定位在开发一种能被美国大众广为接受的新型交通工具上,所以它从一开始就致力于通过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更加合理的设计,极力降低汽车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结果,在福特汽车公司建立五年后,1908年终于推出以“实用、廉价、坚固、方便”为特征的T型车。T型车作为一种“大众车”,它的推出震惊了美国,也震惊了整个汽车行业。T型车的开发象征着汽车终于开始大踏步地进入了平民百姓的消费。它作为一次技术创新,就是对于这种正在孕育成熟的消费需求的积极响应。

福特开发T型车的一个重要理念是“以更低的售价刺激更多的销售”。T型车的设计,使他的这一理想得以实现。T型车投产第一年便生产、销售11771辆,售价为每辆850美元。此后,随着技术创新的持续,福特汽车公司每年都持续改进T型车的性能和品质,并逐年降低T型车的售价。1913年,他把T型车售价降至440美元,尽管每辆车的利润从两年前的200美元减到93美元,但销售数量却增加四倍多,企业的盈利仍有大幅增长。到1927年,福特汽车公司在推出T型车以后的20年中,共生产、销售T型车1500万辆。T型车的成功,又刺激和带动了整个汽车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浪潮,推动了社会消费的进步,不仅使整个社会的消费结构为之一新,也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消费的总体水平。

重要启示

一项重大的技术创新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是否在技术上增加了什么新的东西,而在于它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发生的影响——它是否符合于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否在经济发展中引起了进步性的变动或调整;技术创新所满足的经济发展需求,说到底是一种新的社会消费需求。消费才是目的,生产只是手段。不是生产的创新,而是消费的创新,构成了技术创新的灵魂。对消费创新的追求,贯穿于技术创新全过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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