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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金融改革三十年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苍南金融改革三十年[18]一、引言在苍南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金融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是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地区、其他领域一样,苍南金融改革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之后,社会经济濒临崩溃的情况下起步的。从民间自发的层面看,中国金融改革的帷幕可说是在苍南率先拉开。苍南金融一马当先、现象纷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这是利率改革得到初步的政策许可。
苍南金融改革三十年_沧海桑田 共铸辉煌——苍南建县30年纪实

第一节 苍南金融改革三十年[18]

一、引言

在苍南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金融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是重要组成部分。从计划经济下政府会计的角色转变为市场经济下配置资源的中枢,苍南金融的变迁突出地体现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创新精神和曲折道路,体现了社会主义农村金融市场的探索历程和发展趋势。

与其他地区、其他领域一样,苍南金融改革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之后,社会经济濒临崩溃的情况下起步的。改革开放前的温州人多地少、投资匮乏、社会混乱。当时人均耕地四分六厘,比以人多地少著称的苏南或珠江三角洲还少一半。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多年,国家只对温州投资6.55亿元,不及宁波的1/4,苍南地区则几近于零。“文革”期间,苍南还是宗族械斗严重、社会比较混乱的地区。

金融领域,苍南历史上就存在传统金融业。农村的传统民间呈会一直存在,用于农民生活互助。特别是70年代末个体家庭工商业发轫之时,传统民间借贷也开始活跃起来,并由消费互助转向支持生产,借贷融资量大,占新兴经济资金需求的70%,利率较高,一般月息30‰~50‰。传统金融活动不仅诱致了多项具体的金融改革试点,例如利率浮动、股权集资、私人钱庄、民营金融机构等;更重要的是,它培养了温州人的金融意识,包括时间价值观念、金融风险意识、信用有价理念等,为改革开放时期的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最基础的条件。

从民间自发的层面看,中国金融改革的帷幕可说是在苍南率先拉开。1980年10月,苍南的农村信用社网点悄然自发开始利率浮动,1984年9月,苍南出现了全国第一家私人钱庄,1987年4月出现浙江省内第一家县域的股份制城市信用社等。苍南最早一批开展了银行资金拆借、发行企业证券、发展民间借贷市场、民营金融机构和典当商行等;同时率先开展了国有银行经营机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苍南金融一马当先、现象纷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

时至今日,先行的改革试点已经转化为实质性的金融效率优势,成就了苍南金融业的良好业态。201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47.19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331.71亿元。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良好,不良贷款率下降到0.19%,银行资产利润率达到2.47%,金融生态状况良好。

纵观苍南县金融30年改革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的主旋律是金融自发对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突破,重点是利率浮动改革试点、资金拆借市场发展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创设等;同时,民间金融的组织化、机构化等形式纷呈迭现,风险性和创造性并存。

90年代的主旋律是金融风险的暴露和整顿规范,包括民营机构的剧增和清理、不良贷款问题的凸显、以及金融“两非”、“三乱”和企业逃废债问题;当然,总体的快速发展和改革仍贯穿90年代,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不断改革和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增强了温州金融主力。

21世纪头十年的主旋律则是体制内金融的快速发展,包括金融体系的完备化、金融资产的极大增长,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现代化金融服务的初步实现等。

确实,三十年苍南金融发展已“不可以道里计”,金融业初步奠定了现代经济核心的地位,地方经济的货币化程度已大大提高。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存在不足,研究发展趋势,总结提升经验,服务新的历史进程。

二、利率改革的率先突破

苍南农村金融改革是以利率市场化浮动为最初突破口的。80年代发端于苍南县的利率改革,是一项从基层自发试点到被国家承认、从局部试点到全辖推广、从被动应对市场压力到取得显著成效的改革。

1.80年代的利率浮动

80年代初期,苍南个私经济取得初步发展,市场经济初步发育,资金需求量大,企业盈利率高,民间借贷活跃,社会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

1980年10月,金乡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民间借贷利率高、自身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的实际情况,试行“以贷定存、存贷利率浮动”的办法,将500元以上大额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由月利率4.5‰上浮为10‰,贷款利率由月利率6‰上浮为15‰。10月25日放出第一笔浮动利率贷款,金额1万元;11月10日吸收第一笔浮动利率储蓄,金额1000元。温州利率改革迈出了第一步。

当时金融管制政策是僵化而严厉的,金乡信用社的改革实施者背负了巨大的政治风险。通过利率浮动,金乡农信社一举摘除了连续26年的亏损帽子,1981年盈利2.5万元,1982年又盈利8.6万元。

1983年4月,苍南县农行在总结和完善金乡农信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利率改革试点推广。时任温州市委书记袁芳烈从实地调查中看到了利率浮动的作用,因此批示说:“利率浮动我赞成,应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这是利率改革得到初步的政策许可。金乡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的初试成功,引起全国金融界的关注。1985—1986年,也得到了来温视察的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人和国务委员陈慕华的充分肯定。1986年5月,国务委员兼人行行长陈慕华率工、农、中行长等来温考察金融改革情况,专门听取了农行关于利率浮动改革的汇报。于是,利率改革得到了高层的认可,取得了合法性。

1987年中,温州农信社已经普遍开展了存款月息10‰~15‰、贷款月息20‰~22.4‰的浮动利率业务。全市497个信用社,除偏僻山区外都已开展,6月末已有436个信用社搞浮动利率,占87%。浮动利率吸收储蓄存款余额16077万元,贷款22934万元,占农村整个存贷款总数的60%以上。有效地组织了资金,增加了信贷资金力量,平抑了民间高利贷(3~5分),限制了私人钱庄,增加了信用社收益。全市1980年479个农村信用社,亏损社399个,盈亏相抵净亏损116.7万元。1988年507个社,亏损社只有69个,盈亏相抵净盈余2450万元。

1986年5月,农行苍南县钱库营业所经由人行浙江省分行同意,率先进行以浮动利率和存贷积数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规定对集体、个体商业户根据存款积数按一定比例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存贷款利率上浮,分别为6‰和12‰,超过存款积数额度的贷款部分另加利息,为18.6‰,并实行随借随贷。该试点经过半年多实践,收到了显著效果。

198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温州市进行利率改革试点。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以“区别对待、期限管理、适当上浮”为原则制订了《温州市利率改革试行方案》,对浮动利率政策作了统一明确的规定。经人总行批准,作为温州市利率管理的地方法规,于1987年9月21日开始执行。自此,温州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唯一利率改革试点城市。温州利率改革也从自发、局部、分散、相互攀比、略显无序的状态,走向全方位、制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

1988年,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人行温州市分行对《温州市利率改革试行方案》作了修改,经浙江省分行同意,规定一年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30%,大额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100%。逐步形成了以基准利率为主体、浮动利率和市场利率为辅,多种利率并存的多层次利率体系,使温州利率改革走向制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

2.90年代后继续改革

90年代及之后的温州利率改革,主要是在80年代率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国家统一的市场化推进进程靠拢、同化的过程。利率改革试点的制度变迁先发性逐步减弱,但利率浮动的社会、经济效益仍然历史性地呈现。

1990年开始,温州地区银行存款增长较快,资金相对宽松,当时贷款又受到严格的规模控制,出现了存差。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根据这种情况,于1990年3月规定停止存款利率上浮,统一执行国家基准利率。而贷款按企业经济成分区别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或浮动利率的“双轨制”利率体制。

1998年1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通知》精神,温州市分行取消了贷款按经济成分实行差别利率的制度,实行统一浮动利率。

2002年,为了吸收社会资金向农村流动,壮大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加强金融支农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8个县(市)的农村地区试行存贷款利率浮动改革。苍南县列入改革区域,3月21日开始,在除城关外的131个农村信用社网点试行利率改革试点,规定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10%,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70%,活期存款不浮动。

但2004年1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区间扩大到[0.9,2],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温州的贷款利率改革试点失去了独特性,统一执行全国政策。农信社存款利率浮动方面,到2004年11月也被叫停,统一实行法定利率的上限管理。

苍南利率改革历程典型地体现了我国经济渐进式改革的一般规律。其发生是基层自发的、需求诱致型的改革,前期的实施者承担了巨大的政治压力。随后,它渐次蔓延开来,并在关键阶段得到了高层的政策认可,于是取得合法性,改革进入政府主导阶段。这就是1986年国务委员陈慕华来温和1987年人民银行批准温州市进行利率改革试点的史实。反观农业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私营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其他大量成功的改革事例,都遵循了同样的规律。这带来的启示为:要尊重市场、民众的首创精神,要解放思想,勇于认可和肯定基层的有益创新。

三、金融体制的改革试点

在利率市场化首发改革的带动下,从80年代开始,苍南县展开了多项金融改革和试点。涉及广泛的金融体制改革既是适应苍南经济快速崛起的需要,也是苍南金融业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内在要求。这些改革试点就单一项目而言,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整体上打破了金融的僵化体制,推进了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实现了金融业的大发展。

1.地方金融市场的尝试

与活跃的区域经济相一致,苍南地方金融市场也一直非常活跃。80年代,以利率浮动为突破口的金融改革中还包括地方金融市场的诸多创新。银行同业资金拆借业务、企业股票发行业务等都是在全国性市场建立之前的试水。

80年代,温州市银行系统在全国率先突破资金的地区封锁,开展信贷资金横向调剂业务,建立了多层次的银行同业短期资金拆借市场。1985—1987年,苍南县从县外拆入资金28349万元,期末余额8300万元,相当于当时全县存款的48%。平均拆入月利率6.77‰,贷出利率16.1‰。

1988年苍南县人行牵头建立了苍南县金融系统资金市场(系无形市场),以协调全县资金拆借工作。当年全县拆入15318万元,拆出1230万元,是苍南县同业拆借的鼎盛期。当时的资金市场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进行资金横向融通,对改善金融宏观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1993年7月,全国银行系统开始对拆借市场进行整顿,地区性资金拆借市场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除了拆借市场,证券市场也是地方金融的尝试形式之一。1991年7月,经县人民银行批准,苍南县帆布总厂首次向社会发行企业融资债券1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息9.2%。到1995年,全县共有74家企业累计向社会发行企业融资债券9220万元。1996年起停办该项债券业务。

2.金融组织体系的形成

改革开放之前,苍南只有一家兼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银行。改革早期,先后恢复和设立了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和人民保险公司等国家专业金融机构,增设机构网点,扩大服务功能;之后出现了城市信用社等地方民营金融机构;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进入县域市场。

目前,苍南形成了既有金融宏观调控、银行业监管,又有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国有独资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信用合作、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多层次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2010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123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四家国有银行及其分支机构30家,股份制银行7家,邮政储蓄银行及分支机构22家,农村信用社机构62家,村镇银行1家;保险业机构共23家,证券营业部3家。

3.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

苍南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全国基本同步。但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环境较好、改革措施落实比较得力,国有银行改革的成效也比较突出。时至今日,国有银行仍占据全县大半的市场份额,经营机制更加灵活,实现了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密切融合,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有银行的企业化改革开始于80年代中期。苍南国有银行在当时的改革环境下,积极增设机构网点,扩大机构功能。为了把银行服务渗透到温州特色的个体经济中去,1985年,工商银行率先开办储蓄所存、放、汇“一条龙”服务,使储蓄所由单一的吸收存款向多功能服务转变。次年开始,这项创新向各专业银行普及,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得到加强。

1993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根据这项改革决定和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苍南国有专业银行开始了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取得很大成效。

2005年之后,国有银行又相继进行了股份制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苍南国有银行机构也转变为国家控股的现代股份公司的下属分设机构。

4.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探索

1983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下发《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试点的通知》。这是农业银行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以来第一次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

1984年,苍南县农信社的经济体制及分配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同年,推行农信社经营责任制改革,核心是根据一定的经营指标给予奖金、分成,以实现农信社责权利相结合,充分发挥经营自主权。

1987年,苍南县成立了农村信用社联社,对辖区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管理指导,联社与农村信用社为两级法人。1993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始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等业务。1996年11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开始独立运营。到1999年全县农信社分支机构81个,独立核算农信社15家,年末资产15.58亿元,负债14.38亿元,各项存款9.63亿元,贷款8.46亿元,当年盈余1466万元,贷款不良率只有1.14%。

由于农信社历史包袱重,经营压力大,2003年农村信用社开始新一轮改革试点。2005苍南县组建县级联社统一法人,改革后的法人机构实行零资产启动,苍南联社认购中央银行票据203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呆账贷款,消化了历史包袱。通过改革,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的市场占有率、经营利润、资产质量等都有明显改善。2006年中资本充足率9.86%,不良贷款下降到2135万元,不良率0.68%,存贷款市场占有率33%。

四、民营机构的创新试验

在苍南农村金融改革史中,一个具有突出考察价值的现象是半正规的、介于体制内外的地方性微小民营金融机构的兴衰。具体而言,就是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所谓“两社一会”的发展变迁历程,时间跨度为1984年至2001年。这方面的改革史实反映了民间自发的创办金融的意愿和实践操作中的不足,表达了金融自由化的原始冲动,也体现了国家金融管理的政策意图。

整个90年代,“两社一会”曾是地方民营经济部门寄予厚望的“金融突围”,同时也是金融监管当局着力最多的风险源。这些民营金融机构最终退出,表明当时金融的民营化、自由化和金融监管的政策制定与实施都是不成熟的。但无论如何,这一场创新试验给以后金融的自由化发展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经验教训。

1.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

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提到:“适当发展民间信用”。1986年1月,国务院下发《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城市信用社为群众合作金融组织,明确了城市信用社的地位。1987年4月,在龙港镇设立的龙湖城市信用社是苍南境内第一家股份制城市信用社,也是全省县一级的第一家。到1994年,全县一共有5家城市信用社,6家农村金融服务社。

苍南县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最早出现在1992年8月,是温州股份合作制性质、从事存贷业务的首家基金会。到1996年11月,经县农委和体改委批准设立的基金会共有23家。1999年底,基金会自有资产总值2740万元,存款1.02亿元,贷款2.70亿元。农业部规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利用集体积累资金,在本乡、村内开展有偿借贷的资金互助组织,但苍南的基金会采取个人入股组建,向社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等同于银行机构的基本存贷业务。

2.机构经营状况

苍南的“两社一会”民营金融机构属于私人所有,在产权上与政府并无牵扯关系。为了符合“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要求,私人所有的具体形式会有所变通。私人会以自己或家人、亲属所有的企业的名义持有股份,出现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形式。

温州“两社一会”民营金融机构的单体规模较小。以发展顶峰的1998年为例,全市每家城信社、农金社的存贷款规模平均分别约为2091万元和1407万元,所有者权益169万元;农基会则规模更小,1999年并入农信社时的平均存款规模443万元。但从整体状况比较来看,苍南“两社一会”的经营效率、资产质量和赢利水平要好于全国其他地区。

从监管的角度看,民营金融机构当然不是很规范,存在不少问题。例如1990年人民银行对城信社进行检查后就提出不少问题,如机构性质认识不清,隶属关系混乱;内部管理混乱,管理层矛盾尖锐;执行信贷政策不严,不合理贷款占比大;财务开支不合理,部分社公共积累私有化等。但有些问题只是与监管要求相抵触,有些问题只是反映了管理水平,而不是本质性。现在反思起来,最本质的还是股东关联贷款问题——即产银结合、信贷管理不严、股东关联贷款过多导致风险集聚。

3.风险问题与市场退出

1995年12月,温州市泰顺县的金鑫城市信用社发生支付危机,最终导致实质上的破产,这是温州当地,甚至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范围内的第一件银行机构倒闭事件。该事件成为温州两社一会发展的分水岭。之后,各地民营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不断暴露。个别机构经营失败的案例发生后,地方政府对“两社一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

由于苍南“两社一会”等民营金融机构来自股东关联贷款等原因的风险不断积累,少数机构岌岌可危。同时,1997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中央政府意识到“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于是“两社一会”风险问题被严重关注。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在1999—2001年间对“两社一会”采取了分步骤的市场退出政策。

苍南“两社一会”为何会退出市场、以失败告终?研究认为有多方面原因。机构内部原因如经营不善,内部缺少层级审批和相互制衡的内控约束,股东贷款偏多等。短期内大量出现“两社一会”机构,经营者不免良莠不齐,而且存在恶意股东的情况,即一些人投资设立“两社一会”,其初始目的就在于取得存款人资金为己所用,因此胡作非为的情况也难以杜绝。

五、民间金融市场的变迁

苍南农村金融存在二元金融结构,即以现代银行业为主的现代金融部门和以合会、集资、民间借贷等为主的传统金融市场的并存。苍南金融改革三十年,同时也是民间金融发展变迁的三十年。金融二元结构、民间金融发达,与当地个私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相辅相成,起到了补充融资、风险投资和优化融资结构的重要历史作用。

1.会:组织化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的发展会出现有组织性的金融活动。温州历史上民间金融组织化最典型的是“会”;社会集资也可视为组织化的民间金融。

“会”是一种传统的民间经济互助性信用形式。一般由发起人要求亲友若干人,约定时间按期举行,每次收集一定数量的会金,轮流交一人使用,借以互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温州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会”开始活跃起来,并发生异化,由“会套会”和金融投机诈骗,发展为破坏性很强的“会案”。温州会案最密集发生的是80年代,民间借贷活跃的乐清、平阳、苍南等地尤为严重。

“会”本是民间互助性信用形式,但容易发生具有破坏性的会案。导致这种发展的关键是“会套会”。个别人的“会套会”行为确实存在盈利空间,甚至可以达到无本取利的目的。但个体的理性存在合成谬误,当“会套会”的盈利空间被广泛认识和操作时,“会”就会急剧膨胀,导致资金来源紧缺和资金链的极度绷紧。同时,这其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预期失误、退出成本高昂,以及恶意诈骗等问题,最终会在风吹草动中倒会。

2.钱庄:机构化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发展的另一种方向是机构化。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最典型的机构化民间金融活动是私人钱庄、挂户公司和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如上述),当前的担保公司实际上大部分也从事民间借贷活动。

早期民间金融机构中最闻名的是私人钱庄,在温州一度曾公开挂牌经营。1984年9月25日,经苍南县钱库区批准,方培林设立了“方兴钱庄”。方兴钱庄属独资经营,注册资本金5万元。钱庄11月5日建账,到人民银行查账的1985年8月中旬,往来的存放款户共665户,累计发生业务2021笔,存贷累计发生额1110万元。其中,累计存款990笔653万元,余额89万元;累计放款1031笔457万元,余额72万元。钱庄自定存贷利率,存款10‰~12‰,贷款20‰~25‰,利差一分,经测算,月利差收入平均为6000余元。

私人钱庄的出现,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和各界的广泛争议。当时党政部门领导一般支持试点,但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认为私人钱庄以高利率冲击银行体系,经营风险较大,弊大于利。据称,在挂出“方兴钱庄”牌子的第二天,就有国有银行的负责人找上门来,要求关闭,因此后来称方兴钱庄是“见了一天的阳光”。

1986年10月,温州市人民银行根据市委领导的意见向上级行请示可否试办。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明传回电指出:根据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私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不能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因此,私人钱庄最终被认定为非法经营金融业务。

方兴钱庄并没有就此完全歇业。在1986年12月,又挂出“中国温州试验区方兴钱庄”新招牌,但已经是强弩之末。方兴钱庄在经过一年的活跃期后开始走下坡路,除政策原因外,还遭遇了市场的压力。或者说,是国家金融部门自身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适应当地经济市场化发展的要求,以市场手段无形中“围剿”了方兴钱庄。

1985—1986年,另外在苍南短暂出现的私人钱庄还有巴曹信用钱庄(1986年2月开业)和金乡钱庄(因故未开业)等。到1989年,方兴钱庄由于内外压力,业务萎缩,加上当时政治形势复杂,最终自行关闭。难得的是它全身而退,没有留下风险问题。其他钱庄则更早歇业。

对比上述“两社一会”的市场退出情况,为什么方兴钱庄能全身而退呢?第一,钱庄规模小。由于一直没有明朗的政策支持,钱庄后期的业务发展非常有限。第二,钱庄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方培林始终要对债务负责,因此没有投机卸责的动机。第三,1989年停办钱庄是方培林根据宏观形势判断的自主决策,他在债权债务方面都进行了精心操作,这与基金会遭遇来自外界的闪电式强制清理完全不同。

3.其他民间金融形式

(1)典当商行。典当主要经营房屋和储蓄存单及有价证券抵押、典当、质押放款业务。抵押、质押物按现值6至7折评估当价。起当期最短初为10天,后改为5天,提前回赎的按最短天数收费;当期最长为6个月。当息按市场资金供求情况自行浮动,90年代期间,月息(包括综合费率)约在2分至2分5厘之间。2001年以来房地产抵押典当,月息约在9.9‰至10.8‰之间,金银首饰质押典当月息约在18‰至21‰。到期不赎当,其逾期时间的当息和综合费率加收20%;逾期一年不赎当,作绝当处理。

(2)挂户公司融资。“挂户公司”原本是乡镇办的公司为个体户、营销员提供合同书、介绍信及银行账户等服务的组织形式。一些挂户公司为争取挂户开展业务,以挂户与信贷经营相结合,吸收存款、发放借款。自80年代中期,温州乡镇普遍设立工业供销公司以来,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挂户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情况。

据县人民银行1988年调查,全县办理存贷业务的挂户公司共有530家,累计为12380户挂户经营者提供服务。全年累计吸收存款1.3亿元,年末余额为5440万元,是全县银行、信用社同期存款余额的41%;累计发放贷款1.7亿元,年末余额为6040万元,是银行、信用社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25%。随着城市信用社、农村金融服务社、当店、农村合作基金会机构的兴起和银行、信用社贷款额度的增加,这种非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的挂户公司才逐渐衰退。

(3)担保公司。苍南的担保公司是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民间金融机构消失后,市场自发产生的一种更为隐蔽的实际从事放款活动的类似机构。苍南担保公司肇始于2002年左右,但到2006年之后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

担保公司主要从事三种业务:一是真正的贷款担保,但有从事这种业务的担保公司很少,更少有以此为主业的。二是短期垫资,包括还贷垫资、注资垫资、投标垫资等。三是直接放贷。后两种业务是绝大部分机构的实际主营业务,而且收息较高,短期放款月息一般在50‰以上。

从政策上讲,担保公司从事垫资和放贷都是违规的,但担保公司的活跃表明这确是一个市场机会,或者说市场存在微小私营机构金融服务缺失的效率损失。担保公司甚至可以看做是市场自发的金融自由化倾向的新实践,但是问题同样不少。

六、先行改革的效率优势

苍南金融改革以利率浮动为突破,经过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民营金融机构的试验、金融市场的变迁发展和金融秩序的整顿等等,最后由改革的先行优势转化成为实质性的金融效率优势。

苍南金融的改革创新,实现了金融行业的大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的大改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苍南经济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项产业,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业态。

1.金融资产大幅增长

苍南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项产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门类,“十五”以来产值年均增长约30%。201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47.19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331.71亿元。各项主要指标平均增幅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幅,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在经济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业发展速度明显要快于本地经济,反映了经济格局的根本变化和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也体现了金融发展先行的态势,金融发展既反映经济发展,又拉动经济增长。

在银行存贷款和现金业务发展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1990年开始存款绝对数超过贷款,反映了地区资金由80年代的极度紧张逐步宽松化,实现了信贷资金来源自给。(2)全县存贷比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10年末为95.5%,说明资金在当地运用充分,银行信贷支持力度较大。(3)历史上,苍南的现金投放量较大,特别是1994年以前,存在与商品外销相对应的现金“替外投放”现象,但1995年后变为净回笼。

2.金融运行质量向好

随着温州金融改革发展的推进,金融运行表现出了良好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自身经营效益较好,盈利能力增强。二是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现状良好。从90年代中期以来,苍南县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一直在不断优化。

苍南银行业资产质量一直较好,其原因可归纳为内外两方面。外部,主要是长期良好的民营经济为主的发展状况,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信用环境、政府行为等因素。民间借贷活跃避免了社会金融风险向金融系统的集聚,这也是解释苍南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良好的因素。内部,与银行经营模式的改进有关。例如:资产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由“一逾两呆法”改为“五级分类法”,现在又进一步推行“十二级管理法”。率先大力发展抵押贷款,强调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如所谓“五要素管理法”,而淡化不切实际的报表管理、指标控制等。

3.金融服务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的苍南经济率先走上了民营化、市场化的道路,而全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金融资源配置倾向大城市和国有经济。苍南金融在这种矛盾中努力向地方经济格局靠拢,最大限度地与之相适应,积极争取、不断推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金融服务,为经济发展和自身发展创造了机遇。

温州金融服务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信贷投放逐步向民营经济倾斜,金融资源配置不断与经济格局相适应。第二是银行支付结算不断改革创新,推广新型结算工具,改善银行结算服务。

4.证券保险市场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苍南正规金融领域相继出现了银行间资金拆借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外汇调剂市场、票据市场等。多种市场经历了曲折的变革发展道路,总体趋势是由地区性市场向全国性市场转变,市场容量逐步扩大,市场发展逐步规范,市场的金融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改进。

(1)证券市场发展

1991年2月,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苍南设立证券业务代理处,当年证券交易额为59.3万元。1998年2月和7月,申银万国温州证券营业部灵溪大户室、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温州证券营业部龙港大户室开办了证券交易业务。2001年5月1日起,实行浮动佣金制,网上交易客户不断增加,成交量不断上升。2001至2005年,累计成交量641046万元,佣金收入1440万元。期末,共有客户4063户,客户资产8993万元(其中资金1517万元,市值7476万元);成交量189000万元,佣金收入352万元。2007年证券市场发展较快。全县股民开户数由6515户剧增到21151户,证券交易额为486.1亿元,增长8.1倍。2008年证券交易额315亿元,年末股民开户数18688户,保证金存款1亿元,资产市值5.3亿元,均比上年下降。2010年末,证券开户数39900户,交易额累计670亿元。

(2)保险市场发展

改革开放时期的苍南保险业从1982年起步,该年9月设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苍南县支公司,恢复各类保险业务。之后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产险、寿险和中介机构相对完备的市场体系,以及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共存的格局。1982—1990年,苍南县内先后开办24个险种,累计承保50亿元,保费收入1477万元,累计理赔案件5626件,支付赔款891万元,综合赔付率60%。

1996年财产、人寿两家保险公司分设,随着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等参与经营后,苍南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被打破,开始显现业务竞争。各家保险公司从加强服务着手,努力发展各项保险业务,拓宽自己的服务领域。

保险业逐渐成为参与管理社会、防灾减灾的重要部门。在1999年特大暴雨、2002年“森拉克”台风、2004年“云娜”台风、2005年“海棠”“麦莎”台风和2006年“桑美”台风中,保险机构都发挥了重要的减灾抗灾、社会保险、促进生产生活恢复的作用。

但苍南县保险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瓶颈。如保险覆盖面不广,保险产品创新机制不完善,财产险赔付率偏高,企财险处于亏损状态,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市场拓展意愿。人身险的退保情况较多,表明人身保险市场扩张存在不稳定性。行业内部非理性竞争对市场正常秩序冲击较大,代理手续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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