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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是这种机制在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中增加了一种新的业缘关系。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_从盲流到产业工

三、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1.提出了“血缘、地缘社会网是农民工流动的一种机制”的观点这种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外出的方式是亲戚带亲戚、邻居带邻居、老乡带老乡;一起出来的亲戚、老乡基本从事同一个工种,随着长期历练和市场选择形成了不少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形成了新的业缘关系;亲戚、老乡基本上聚居在一起。这种机制有四大作用。一是在就业信息传递、带动流动就业、降低流动成本和减少流动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增强了农民工流动的有序性。二是血缘、地缘社会网这种机制,使农民工将工作与生活的参照系定为自己的亲戚和老乡,减弱以至淡化了他们在城市遭受不公正待遇后的“相对剥夺感”。这种机制决定了农民工现象持续了二十多年并将继续存在下去。三是这种机制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使他们大都能平静地对待在城市的遭遇,顽强地在城市工作并生活下去。四是这种机制在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中增加了一种新的业缘关系。这种业缘关系对农民工融入城市、加快转化为市民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这种业缘关系为形成劳务品牌打下了基础,增加了农民工外出的抗风险能力和就业的机遇。另一方面,这种新型业缘关系,使他们不断提高劳务品牌意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质量,从而占有市场、扩大市场;同时也增加了集体谈判能力,通过这种业缘关系能够比较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分析见第三章)。当然,这种机制在现行政策、制度不改变的情况下,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它使进城农民容易自我封闭,难以融入城市主流社会。

2.提出了“农民工流动有序论”

我们不同意“农民工的流动是无序的”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计划经济思维定势的表现。

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农民工的流动,从宏观上讲是有序流动,理由如下:

(1)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考察,农民工的流动决不是“盲目流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调节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而社会、经济的各类资源中,劳动者无疑是其中最关键、最活跃的要素。农民工遵守需求和供给均衡规律,在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指挥下实现“有序”流动。

人们常常用农民工外出打工通过亲友介绍的多,政府组织外出的少,来说明农民工外出是“无序”的。这正是计划经济思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惯性表现。数以亿计的农民为自己的生存和幸福,离开农村,走进城市,遵循市场规律,寻找并创造着工作岗位。正是通过亲友带回了市场信息,他们进行比较分析后才决定外出的方向;通过亲友介绍外出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城打工的一种机制,一种具有巨大组织力量的机制,一种安排调度十分有效的机制,试想,有哪一个组织机构能够有这样的调度安排能力?

(2)农民工是精明的“经济人”,他们通过分析比较,决定流动的方向,选择打工的方式,是他们的分析与选择,使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避免了“盲目”和“无序”。农民受利益驱动,以达到充分就业而流动,流动的方向非常清晰,从农村流向城市,从收入较低的地区流向收入较高的地区,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哪里有工作他们就流向哪里,哪里能赚钱他们就流向哪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发挥作用,用计划经济的眼光看,当然会看成杂乱无序,会看得头昏眼花了。农民工不仅用他们的分析与选择,克服和避免了自身流动的盲目与无序,而且促使企业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从而促使企业更加理性地循着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同时还提醒和促使一个地区必须考虑产业结构的调整、转移,农民工的选择、流动起着调整经济秩序的作用,这也是政府想办而办不到、办不好的事情,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力量!

(3)灵活就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一大特点,这种灵活性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是相反。有些研究者对农民工调换工作单位频率过高充满担心,也成了农民工“盲目流动”的依据。如何看待农民工调换工作的频率,确实关乎劳动力市场的建设问题。我们认为,第一,个体不稳定,但总体是稳定的,数以亿计的农民工长时间在城市打工,并且每年还以400万~500万的人数增加,能说是不稳定的吗?第二,换单位只能说明就业特点为灵活就业,同时也说明有岗位需要,能换就说明有人需要,就说明能找到工作;能调换工作,也说明劳动力市场正在从无序走向有序,农民工正是利用这种秩序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第三,调换工作的频率过高,表现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劳动力市场是不存在的,风险的适度存在是竞争性市场能够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那种以市场风险来认定农民工的流动是无序和盲目的观点正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具体分析见第三章)

3.提出了“不完全城市化”的概念

本课题提出了“不完全城市化”的概念,分析了“不完全城市化”的负面影响和产生“不完全城市化”的原因。认为“不完全城市化”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背景和根本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必须结束“不完全城市化”,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实现完全城市化。(具体分析见第八章)

4.在制度创新方面,我们将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与城镇体系规划联系起来考虑

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建议是:根据实际情况,进城农民工的户籍可有条件、分步落实。所谓条件,就是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可以设定一个标准,比如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这样既使进城农民有经济来源,能在城市生活下去,又不会给城市带来不稳定因素;固定住所是指买房、就业单位住房和租房,租房凭一年以上租约。所谓分步落实是指,符合条件的,进城第二年发给蓝印户口,第四年发给正式户口。分步落实,既给进城农民工实现在城市定居以希望,又兼顾了城市的实际情况,使农民工能够有序进入,不会给城市管理造成混乱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提出了“为进城农民放弃农地作出制度安排”的建议。⑴科学设计以放弃承包地经营权转换社会保障的制度。⑵用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城市住房。(具体建议见第九章)

我们提出了以上两项制度创新的原则:⑴农民工自愿的原则;⑵分步实施的原则;⑶中西部优先的原则;⑷土地制度改革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原则。

为了落实好以上两项制度创新,我们认为应该在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实施。我们认为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是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是产业升级和产业实现梯度转移的需要,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产力布局的需要,是从战略上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需要。为此,我们根据“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了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原则。

5.提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设想

根据实现完全城市化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原则,在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前提下,我们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题,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破解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题的具体构想,为此设计了计算公式,并进行了具体的计算。通过计算,我们认为只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农民工在不同城市参加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顺利地转移接续。这一制度设计,同样适用于其他流动劳动力,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城市化进程和提高城市质量有积极意义。(详见第十章)

6.创建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O”与“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与“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是两个既相联系又各有侧重的指标体系。我们之所以在本课题中构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因为劳动关系紧张,不仅损害农民工的权益,也损害中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通过预警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创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是因为没有评价就没有动力,同时也没有压力。各级政府应该对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指标体系的创建就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促使各级政府和领导树立全面、协调、统筹的政绩观,更多地关注民生和社会公平。我们希望,通过这两个指标体系的创建和运行,更有效地维护农民工权益,推动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我们从“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六个方面,选取了有代表性的14个指标,构建了一套主要针对农民工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预警指标体系。

我们从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社会活力、人与自然等七个方面,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29项指标,建构了一个主要针对城市社会和谐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个体系既涵盖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也包括了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具体建议见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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