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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性群体结构变化趋势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人际交往结构变化趋势依赖网络一直是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正常人际交往的最大障碍。
主观性群体结构变化趋势_青少年群体结构理论:社区青少年群体构性风险研究结构及其结

二、主观性群体结构变化趋势

根据上海市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结构现状及其特征,其主观性群体结构变化趋势,也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个人需求结构变化趋势

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对得到外界帮助和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随着人们总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的现实需求与其自身能力和现实条件之间的差距会增大、矛盾会增多。因此,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希望得到更为直接、更为有效,甚至得到更多物质性、功利性帮助和服务的渴望会显得更为强烈。其中,对于“推荐工作”、“学习培训”以及“直接经济支持”的渴望度会逐步提高。

(二)价值取向结构变化趋势

从总体上看,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乐观、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将保持不变。但大部分人将依然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缺乏必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安于现状,主动改变自己现状的愿望仍然不会很强烈。

(三)人际交往结构变化趋势

依赖网络一直是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正常人际交往的最大障碍。随着众多有网络功能的电子产品的普及,“上网”和“电玩”已成为大多数常住社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和娱乐方式。在此情况下,部分常住社区青少年的“网络成瘾”问题会持续加重,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中的“宅男”、“宅女”比重会持续增加,“啃老”现象也会持续严重。同理,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缺乏对社会的直接参与、不与人直接交往等自我隔离、孤独处世、排斥社会、拒绝直接交往等问题也将日趋突出。

(四)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结构变化趋势

随着上海市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海市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对自己所生活的城市(上海市)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会逐步提高,对社会大环境的满意度也会有小幅增加,但他们对自己以及具体社会服务效果的满意度不会出现明显提高。

(五)法律意识结构变化趋势

目前,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认知度不低,但对法律的敬畏度却不高。当然,在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中,或有犯罪行为,但由于情节较轻,未被检察机关起诉;或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受到相应处罚;或虽无犯罪记录,但有行为偏差,处在违法犯罪边缘。但随着上海市社会治理以及社区青少年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这些现象将得到控制,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结构会改善,其违法犯罪率也将会有所下降。

【注释】

[1]参见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中的社会建设》,《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2]上海市常住社区青少年群体明显扩大,主要是目前我们已经把非沪籍社区青少年群体纳入了社区青少年范围所导致。

[3]此5.2%小学学历的社区青少年,包括已超过16周岁的社区青少年。

[4]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生活方式结构”的相关数据。

[5]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个人需求结构”的相关数据。

[6]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价值取向结构”的相关数据。

[7]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人际交往结构”的相关数据。

[8]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法律意识结构”的相关数据。

[9]数据源自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社青办的调研报告。

[10]参见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社青办、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综治办、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口办:《“十二五”中期上海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分析》。

[11]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生活方式结构”的相关数据。

[12][意]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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