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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人祭天的基本要素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项羌人祭天的具体仪式,史籍阙如。从史籍有关“祭天”的极为简要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粗知党项羌人“祭天”的若干基本要素。信奉佛教之后的西夏党项羌人,将祭天之日逐渐移至腊八,甚有可能。不争的历史事实是,人类早期用于“祭天”的祭品是动物,这种动物祭品被称为“牺牲
西夏人祭天的基本要素_西夏人的精神世界

三、西夏人祭天的基本要素

由于党项羌人对天神的崇拜之情,是从心底里涌起的最为真挚的感情,所以他们甘愿以自己朝夕相处的亲密伙伴——牛羊作为“俗颉”(即祭品)供献给天空,从而获取天空的庇护和助佑。《隋书·党项传》《旧唐书·党项羌传》都记载了党项羌人“三年一聚会,杀牛羊以祭天”。

据《北史》卷九十六《宕昌羌传》说,后来融入党项羌的宕昌羌人部落,也是“三年一聚会,杀牛羊以祭天。”观察从古羌人发展而来的羌、藏、白、彝、拉祜、哈尼、普米、纳西等现代民族,也都仍然存有天神信仰和祭天活动。这可以印证有关古羌人在信奉原始宗教的蒙昧时代已有天神信仰和祭天习俗的传说,是堪以相信的。

党项羌人祭天的具体仪式,史籍阙如。鉴于吐蕃与党项羌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族源关系和紧密的文化纽带,从《旧唐书·吐蕃传》有关吐蕃“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的记载中,可以推知党项羌人古老的祭天仪式。

“一年一小盟”的仪式是:

刑羊、狗、猕猴,先折其足而杀之,继裂其肠而屠之,令巫者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之神云:“若心迁变,怀奸反覆,神明鉴之,同于羊狗。”

“三年一大盟”的仪式是:

夜于坛img27之上与众陈设肴馔,杀犬马牛驴以为牲,咒曰:“尔等咸须同心戮力,共保我家,惟天神地祗,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

从史籍有关“祭天”的极为简要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粗知党项羌人“祭天”的若干基本要素。

其一,“祭天”与“盟会”(“盟誓”,西夏语曰“伎马”)结合进行。

为什么将“祭天”说成是“盟”呢?“盟”是什么意思呢?这“盟”字道出了游牧民族解决重大问题的方式、习惯和定规,即“盟会”和“盟誓”。

所谓“盟会”,原来是指一种缔结约定的集会。《礼记·曲礼下》:“莅牲曰盟”。孔颖达疏曰:“盟者,杀牲歃血。誓于神也。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这是对春秋时代最为标准的盟会的描述。这种缔结约定的集会,由于具有“盟”(宰杀祭牲)的内容,故称之为“盟会”;又由于具有“誓”(神前承诺)的内容,故也称之为“盟誓”。

最早的盟会(盟誓),在原始时代已经常见。那时,虽然还没有文字协约,但口头协约的约束力量,也是相当大的。中原地区的黄帝诸族具有进行盟会(盟誓)活动的悠久传统,尽管有时是誓而不盟(仅有约信没有杀牲),似乎少了几分庄严,但并不因此而削弱所作约定的神圣性。“盟会”(“盟誓”)对居住分散犹如一盘散沙的游牧人社会,具有特别的凝聚意义,在游牧人的政治体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社会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游牧人的“盟会”(“盟誓”),尽管具体形式上不一定像春秋盟主们那样讲究,也许不用“凿地”,也许没有“珠盘”(饰有珍珠的敞口浅盘)和“玉敦”(玉制礼器,上盖与下底合为球形),也许不一定形诸文字,用不着“血为盟书”,但杀牲、起誓却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如匈奴人的“盟会”(盟誓),一面祭祖先,祭天地,祭鬼神;一面讨论大政方针,课校人畜。哥特人(日耳曼人的一支)的“盟会”(盟誓),主要讨论的是战争、媾和、土地分配以及对外交涉的重大事件。党项羌人的“盟会”(盟誓)应与匈奴人、哥特人的相似,内容也是极为广泛的,但凡部落与部落、部落与部落联盟之内,以及不同的部落联盟之间,需要商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如牧场争端,首领继立,宣战媾和,外交事宜等,都要通过“盟会”(“盟誓”)来协商解决。“盟会”(“盟誓”)在实际生活中,具有便利于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以及上层人物进行政治决策的作用,所以成为党项羌民族政治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

由于“祭天”这种“聚会”是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盛会,各阶层、各方面的人物都要到场;而“盟会”(“盟誓”)正好也需要各阶层、各方面人物的参与,也是需要求助于“天”的佑助的,所以,将二者联合起来,于“祭天”之时兼行“盟会”(“盟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由是,将一年之小祭称为“小盟”,三年之大祭称为“大盟”,也是自然而然的。

其二,“祭天”的时间,遵循约定俗成,即一年一次小祭,三年一次大祭,规模则相应地或小或大。

早期的党项羌人“祭天”于每年的何月何日,史籍未载。检《圣立义海》卷三《腊月之名义》说:“冬季尾月,日行宫移。日月星旋,年时节知。冬尾兽配,耕器准备。年尾腊日,旧新分离。”并于“年尾腊日”后,有注:“国属金,土日,君出射猎,备诸食。星影升,准备供奉天神,赏赐官宰风药。”

腊日,是古人祭祀的日子,故有“腊祭”的说法。《史记·秦本纪》说:“十二年,初腊。”汉·张守节《史记正义》说:“十二月腊日也……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汉·许慎《说文·肉部》说:“腊,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笔者思忖,早期党项羌人祭天的日子,应在“冬至后三戌”的日子。而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说:“十二月八日为腊日。谚语:‘腊鼓鸣,春草生。’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相传阴历十二月八日为释迦牟尼的成道日,故人们于此日祭祀。信奉佛教之后的西夏党项羌人,将祭天之日逐渐移至腊八,甚有可能。

据“五行”学说参以“阴阳”学说,而用以解释万物构成的一套“图式”,其方位中之西,由“金”代表。同时,“金”还代表了许多内容,诸如季节之秋天,气候之干燥,天象之白虎,星辰之太白星,五岳之华山,颜色之白……西夏党项羌人自认立国方位于西,故有“国属金”之说,这完全合乎“五行图式”。

董仲舒按生化顺序定“五行”次序为:木、火、土、金、水,并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由此可知,“国属金”的西夏之君,择“土日”而“出射猎”,符合“土生金”的生化顺序,被看为是吉祥之举。

其三,“祭天”所用祭品(党项羌人称之为“俗颉”),是取之于自身经济生活中的产品。早期他们多用猎获物,譬如猕猴(党项羌人称之为“客宋”)。后来他们多用牧养物,譬如牛、羊、马、驴、狗等。祭品的选用,这是受到不断变化的经济生活实际所制约的结果。

不争的历史事实是,人类早期用于“祭天”的祭品是动物,这种动物祭品被称为“牺牲”。所谓“牺”,说的是毛色纯正;所谓“牲”,说的是身体完全。可见,对动物祭品的生理性要求是严格的。但对动物祭品,还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性要求,即它是否具有“图腾”的意义。“图腾”,系北美印第安人方言词,意指一个氏族的标志和图徽”(5)原始人认为,图腾是血缘亲属,是祖先,是保护神。具有图腾属性的动物,自然成为“祭天”的首选祭品,因为它是被主祭人认为是自己始祖的动物。如党项羌人以猕猴为自己的始祖图腾,便选定猕猴为祭品。他们还承袭了古羌人以羊为始祖图腾的看法,便选定羊为祭品。作为祭品的猕猴和羊,都是党项羌人始祖的化身,都具有图腾(氏族标志与象征)和图腾神(氏族的保护神)的性质。选择这种图腾祭品用于“祭天”,使天神崇拜同时又增添了祖先崇拜的内容,将“祭天”与“祭祖”合而为一,巧妙地进行着卓有成效的文化整合。可以说,以图腾祭品用于“祭天”,最能表达主祭者对“天神”的虔诚。

图腾祭品来之不易,因为这些神圣的动物平时是重点保护对象,严禁人为伤害。但应祭天和图腾仪式之需要,不仅可以屠杀,还可以“圣餐”形式,平均分配给氏族部落的每个成员享用。由是,众人既可得以承传到图腾的勇气、力量和本领,还愉快地实现了凡人与天神的联系。西夏谚语说“祭神有羊番地梁”,大约就是对以羊作为祭品用于“祭天”,致使促进羊只繁育的美好称颂。

不具备图腾属性的动物,也是可以作为祭品用于“祭天”的,不过其显示的意义有所不同罢了。如牛、马、驴、狗,曾经是党项羌人选用的祭天祭品。宰杀它们时,由巫师加以念诵,也可赋予它们生产巫术的意义,寄托人们企盼天神保佑它们平顺繁殖的理想

中国古代的祭品是有其等级划分的,祭社稷时帝王、诸侯、卿大夫,用牛、羊、猪三牲齐备的“太牢”(也作“大牢”),祭宗庙时诸侯之卿大夫用羊、猪二牲的“少牢”。

早期的党项羌人祭天时,似乎没有祭品的等级划分,他们用牲显得较为自然一些。但从《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有关严惩宰杀牛、骆驼、马、骡、驴的条文看,至西夏中后期,一般民众祭天时,不再会以牛、骆驼、马、骡、驴为祭品了。法律规定:自属之牛、骆驼、马,杀其一个,徒四年;杀其两个,徒五年;杀其三个以上,徒六年。盗杀五服以内亲节的牛、骆驼、马,杀其一个,徒五年;杀其两个,徒六年;杀其三个以上,徒八年。盗杀未及亲节者的牛、骆驼、马,杀其一个,徒六年;杀其两个,徒八年;杀其三个以上,徒十年。杀自属之骡、驴,杀其一个,徒三个月;杀其两个,徒六个月;杀其三个以上,徒一年。盗杀他人之骡、驴,杀其一个,徒六个月;杀其两个,徒一年;杀其三个以上,徒二年……(6)酷刑之威胁,保护了牛、骆驼、马、骡、驴,促使它们逐渐脱离“祭天”之“俗颉”。

党项羌人祭天的场所,并不随意定于某处,必须是在他们认为具有神圣意义的地方。从史料上看,巍峨的高山,尤其是覆盖白雪的高山,是他们祭天的首选之所。那里距离“天神”最近,不仅祭品送达方便,连誓言咒语也能令“天神”听得清清楚楚。

当党项羌人游移于青藏高原东部及东缘地区时,昆仑山中支东延的阿尼玛卿山(大积石山)、西倾山,以及川西北松州之雪山(又名雪岭),曾是他们顶礼膜拜的祭天之所。

当党项羌人建国西北以后,他们又选定“冬夏雪降,日晒不融,永积(白雪)”的贺兰山,雪积山(祁连山),焉支山,作为“夏国三大山”,成为他们聚会祭天的理想之地。(7)他们长途跋涉,聚集大山岗坡,高举髑髅,痛饮血酒,膜拜“天命”,信誓旦旦。

党项羌人认为:“山本昊天圣根,上拄青天,下镇大地。”是“神石”增高,而成为“圣山”;是“仙人”入山,而留下“神迹”;甚至是“玉体神化身,佛则显,乃民庶之求福处也。”(8)

正是这种“祭天在山”的意念,一直支撑着党项羌人对自然天神的虔诚崇拜,并进而支撑着党项羌人对佛界天神的虔诚崇拜。佛界天神,指的是大梵天王,又称“大梵天”,为佛教“二十天”(护法天神)之一,诸天之首。传说是释迦牟尼从兜率天下生时的右胁侍。在印度佛教中,他是创造之神;在藏传佛教中,他是吉祥、善良之神。从祭自然天神,到祭佛界天神,并将此二天神视为一体,应是广大西夏党项羌人祭天内容的历史性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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