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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生活救助金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丰镇志略初稿》载:同治十一年,以溺女风炽,奉文劝办保婴。在社会福利方面,政府重点办了如下7件好事:1.提高“五保户”供养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2002年8月,新丰镇67个企事业单位和179名个人联合建立“慈善协会”。对此,新丰镇政府建立了移民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民政办负责。
社会福利_新丰镇志

第三节 社会福利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知县陈儒在新丰镇中市创建常平仓。“仓房占地六亩四分零五毫,建有厅屋一间,左右翼房各两间,东西仓廒各六间,门三间。常平仓,放置谷物,以济赈贫民,乃社会福利之大业。”

清·嘉庆元年(1796),地方绅商义士周士涟在常平仓基创建平林义塾,招收孤寒子弟入学,开“乐善好施”之风;嘉庆十年(1805),袁在山等在新丰镇东建造瘗骨塔,搜集暴露枯骨,诚仁之至,被诰授朝议大夫刑部湖广司郎中加一级,海宁查有圻撰碑誉之为“义礼智之举”,亦为社会福音。

清·同治十一年(1872),新丰镇建立保婴会。《新丰镇志略初稿》载:同治十一年,以溺女风炽,奉文劝办保婴。本邑南堰、东栅、凤桥、新丰、新篁、王店、钟埭各镇就地设会集资,或暂为留养,或给资令产家自养,以补育婴堂之不逮。保护女婴,不仅济以人道,且维生态之平衡。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四日,新丰镇民众教育馆举办了第一届婴儿健康比赛,婴儿参加者共计61名。其他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和鳏、寡、孤、独者未见记载。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丧葬,使其在生活上基本有了依靠。1960年,公社对“五保户”,每人每月补助8元,虽然标准较低,但供其吃穿能够维持。以后有多次调整,城市、农村有所区别,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乡镇居民补助标准,这些“五保户”的待遇不断得到改善。至2001年,国家确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对镇上居民,2001年、2002年每月补助162元,2003年每月180元;对乡镇农民2001年、2002年每月113元,2003年每月130元。全镇建立了低保制度,从法规上予以保障。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有了资金来源,农村保障对象的资金兑现便有了着落。在社会福利方面,政府重点办了如下7件好事:

1.提高“五保户”供养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2002年,全镇60周岁以上五保户有94人,其中集中供养31人,分散供养63人。政府建有养老院1所,安排供养人员31人;镇政府确定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吃、穿、住、医等,采取镇、村、组三级负担的办法,使供养人员无后顾之忧。

2.依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2年起,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全镇127户困难家庭,277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救助资金114958元,其中镇政府负担40235元。随对象变化,救助发放也相应变化,如2002年与2001年相比减少2户3人。2002年,有13户低保对象得到了省中医院赠送的“慈善助医卡”,每户可享受资助免费求医500元。

3.建立慈善机构,形成社会救助机制。2002年8月,新丰镇67个企事业单位和179名个人联合建立“慈善协会”。协会以“点燃希望,传递温暖”为宗旨,伸出友善之手,奉献一份爱心,不到一年时间,协会筹到捐款450237元,成为秀城区首家慈善机构。协会建立后,已为10户因大病重症造成困难的家庭给予经济救助,共得到资助金7800元。

4.推广社会养老保险,拓宽覆盖面。1995年,新丰镇积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到2002年已有7000人投保,投保金额达200多万元。2002年已有168人可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

5.及时做好贫困群众的临时救济、救灾工作。2002年共审批临时救济贫困户458人次,发放救助金35230元。2002年6月,受5号威马逊台风袭击,有4户农户房屋倒塌,政府派出人员实地查看,并给予救灾补助6900元。

6.开展节日慰问,结对送温暖活动。每年逢节日,政府便开展对困难户的结对帮困送温暖慰问活动。2002年镇领导带领联村干部组成20个小组,对全镇19户特困户和敬老院里集中供养的31位、分散供养的63位“五保”老人及其他低保户、困难户进行慰问,送去礼品、慰问金19600多元;结对助学10人,结对帮困21户,资助金额16500元;另外,镇上有10多个单位组成的抚贫帮困队,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达68150元。

7.关心三峡移民,做好特殊优抚工作。2000年秀城区政府下达给新丰镇的三峡移民数量为22户94名。对此,新丰镇政府建立了移民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民政办负责。根据“相对集中,插花安置”的原则,为了让移民尽快与当地社会“融通、融合、融化”,使移民有事可干,有钱可赚,生活来源有保障,并逐步能致富,镇政府将移民集中安置在交通比较便利,村级经济比较富裕,人均耕地面积超过全区人均水平的民丰、荣耀、横港、竹林、由桥5个村。每个村安置4—5户,每户移民分配生活用地不少于300平方米,生产用地每人不少于1.5亩。各单位各部门努力为三峡移民提供服务。镇农科站为三峡移民传授农业耕种、防病治虫、田间管理等知识;镇计生办、司法办、新丰警署等部门专门向移民宣传优生优育、法律、法规等知识;镇移民办千方百计为移民联系单位,帮助移民找工作。至2002年底已有31位移民安排在企业工作,有6人从事二、三产业,6人外出打工。

镇政府认真管好每一笔移民安置经费,每两个月发放一次过渡期生活费。对国家下拨的移民生产安置费、基础设施费、困难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费和生产资料购置费等,做到设立专项资金帐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其中住房安置,迁入地负责无偿提供土地,建筑占地面积人均30—40平方米;迁出地拨给建房经费,按年龄状况人均1—1.5万元,全镇由迁出地共拨入建(购)住房资金556999元。2002年春节,镇领导又专门走访了三峡移民户,送去价值4400元的慰问品。由于优抚工作主动到位,三峡移民都能安心落户。

2003年,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为重点,积极发挥镇慈善协会作用,全镇享受临时救济、协会援助、低保救助共1104人次,发放保障资助金29.5万元,“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73.3%。抓好“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险,已办理552人,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抓好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扩覆工作,企业保险覆盖率已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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