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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台风七月水灾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章 自然灾害新丰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是水灾、旱灾、风灾,旧社会还有蝗灾。市境内自然灾害对新丰镇域大多波及,除上所述外,在《新丰镇志略初稿》中也有多处记载:自宋代以来,新丰发生大水灾50余次,旱灾20余次,地震16次,蝗灾5次,另外还有风灾、雹灾和瘟疫,有几次骇人听闻。历朝历代,自然灾异时有发生,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经常交替影响,有时有灾无害,有时造成“暗害”。
自然灾害_新丰镇志

第四章 自然灾害

新丰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是水灾、旱灾、风灾,旧社会还有蝗灾。镇域内以旱涝危害为严重,其次是风灾。

建国前,因社会条件差,水利失修,抗灾能力弱,自然灾害的几率和危害程度极大。据《嘉兴市志》载:从南宋1127年至1990年,历时864年,记灾年693年,占80%。灾害中水灾类(水、台风、潮)占51%,旱灾(旱、蝗)占28%,严寒占10%。其间发生水灾458次,台风水170次,台风129次,潮66次,冰雹73次,旱351次,虫103次,疫87次,严寒171次,地震5次,计1613次。其中特大水灾21次,分别为南宋3次、元代4次、明代4次、清代7次、民国3次。如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4月下旬到7月下旬,太湖流域7府梅雨加淫雨,造成特大水灾。嘉兴水位4.75米,高田水深数尺,低田丈余,陆地行舟,庐舍俱坏,史称为200年一遇。又如1954年长江流域特大水灾,市域4月初至7月底近4个月持续阴雨,总降水量1075毫米。加上东西苕溪5次山洪暴发,太湖因黄浦江水位抬高,排泄受阻,全市河水普涨。在警戒水位以上时间达140天,最高水位为4.45米。田中积水1—1.6米,公路、航运交通阻断。全市被淹农田141.5万亩,倒损房屋700—800间,死亡约20人。旱灾在历史上也很频繁,每次大旱都死人不少,甚至发生人相食,饿殍载道现象。明·崇祯十五年(1642),嘉兴因旱灾及疫病约死18万人,大大超过特大水灾导致的死亡人数。清·咸丰六年(1856),5—8月特大旱,地生白毛,河水尽涸,高低田均灾,飞蝗蔽天。民国二十三年(1934),6—8月连晴83天,无雨100天以上,气温39—40℃,嘉兴最高气温达42℃,总降水量仅86.2毫米,河底龟裂,南湖见底。民食树皮草根,纷纷流徙他乡乞食,嘉区灾民达39.3万人,饿毙、时疫身亡及自尽者时有所闻。风灾,平均3年1次,最多年份是1960年,有6次。1963年9月13日,12号强台风和特大暴雨袭击,全市3天降雨量312.8毫米,嘉兴水位从2.04米猛涨到4.31米,全市182万亩水田受灾。严寒,危害也很惊人,明中期以来平均3.5年发生1次,元朝至19世纪,太湖结冰21次。清·顺治十一年(1654),近海也结冰。清·咸丰十一年(1861)十二月二十七日,太湖结冰,黄浦江冰封月余,车马行人往来江上,如履平地。1977年1—2月中旬,连续普降大雪,长期低温冰冻。自1976年11月14日至1977年3月4日结冰44天,地面积雪月余,最低气温-12.4℃,造成农作物冻害。另外,疫病、雹灾、虫灾危害也十分惨烈。市境内自然灾害对新丰镇域大多波及,除上所述外,在《新丰镇志略初稿》中也有多处记载:自宋代以来,新丰发生大水灾50余次,旱灾20余次,地震16次,蝗灾5次,另外还有风灾、雹灾和瘟疫,有几次骇人听闻。其中宋·开禧三年(1207),蝗食豆粟皆尽;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秋大旱,河底龟坼,禾尽槁,自六月至八月不雨,溪港不通舟;明·弘治十四年(1501)十一月恒寒,冰坚半月,河荡皆可徒走;清·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十一日大雨雹,大者17斤;清·光绪十五年(1889)秋,蛟水徒发,淫雨历40昼夜,田河尽没。尤为悚然的是:明·崇祯十四年(1641)六月,蝗食禾殆尽,民饥死,至窃人肉以市,盗贼横行。民国二十三年(1934),时值黄梅,滴雨不降,从五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二十四日,共有84天无雨。镇区河道舟楫不通,原永济村的刘坟桥河底干涸,农村大多河浜断流,田地龟裂,旱地作物大半枯萎,水稻田严重减产,好多农民食树皮草根。建国后,政府开始正视水患,但由于百废待兴,水利建设力度不大,有几次灾情仍较严重:1956年8月,12号强台风过境,全镇受台风暴雨袭击,农村有许多房屋倒塌,大树连根拔起,大片农田受淹,粮食减产。1960年水灾,1961年继遭水灾,1962年再度遭受水灾。1962年6月9日,全镇受14号强台风侵袭,狂风挟裹暴雨,从6月8日上午到9日下午,2天1夜降水340毫米,低洼区一片汪洋。1963年9月11日,第12号台风又过境我镇,24小时内降雨量达300毫米,大批农田受淹。由于农田连年受淹,农业严重欠收,即建国后历史上被称作“三年自然灾害”,使不少农民因吃红花草、河草根、树皮等,造成身体虚胖,患“大头瘟”病者甚多。

1963年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大力整治河浜港道,农民将疏浚和积肥结合起来,基本上将所有浜兜淤泥掏尽,浜兜朝天,挖深尺许。1970年,集中力量拓浚嘉平塘新丰段市河1.5公里,累计挖出土方20万立方米。1972年9月,响应上级号召,和全县人民一起,再次开挖嘉平塘甪里河段,完成土方16.44万立方米,使河道过水断面从43.5平方米,增大到131.25平方米。境内主干河道嘉平塘(汉塘),经多次疏浚和拓宽,农村四周排灌干渠、河道、河浜也多次疏浚、开凿,并随着杭嘉湖出海工程的建成,新丰镇的水旱危害才得到有效遏制,大灾之年灾情减弱,灾害发生次数相对减少。1991年6月上旬至8月中旬,累计降雨38天,河水陡涨,来势凶猛,由于镇河堤圩岸等水利工程设施好,未成灾害。1999年秋,狂风暴雨,连续数天,水位急剧上升到4.45米,降雨量350毫米以上,超历史最高警戒线。在这危急时刻,镇党委、政府领导深入到地势最低的乌金浜、永丰、永济等村直接参加抗洪,全镇各村干部和群众也积极投入抗洪第一线,在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加固圩岸圩堤,用电动机水泵在农田向外抽水,由于水道畅通,泻水迅速,使洪水得以泻泄,受灾程度轻微。

历朝历代,自然灾异时有发生,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经常交替影响,有时有灾无害,有时造成“暗害”。所指灾害性天气即为:

一是暴雨和梅雨。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100毫米和150毫米,分别称暴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暴雨历时短,来势猛,易成内涝。常在夏、秋两季出现,夏涝多在梅雨期,秋涝常与台风有关,均约4年一遇。梅雨是一种独特气候,雨量大,气温高,持续1月余,占年雨量20%强。也有“空梅”年份,约10年一遇;还有“两段梅”年份,在梅雨期结束后又降雨连绵,不利于田间作业,却利于病菌繁殖,造成湿害。

二是干旱和高温。干旱主要有夏旱和秋旱。夏旱在梅雨后,持续月余无雨;秋旱约4年一遇,如夏旱连秋旱,则旱情严重,一般10年一遇,对作物有影响。高温天气是指梅雨结束后,当日最高气温大于35℃,年均9天左右,历史上市内高温曾有超过30天,新丰一般为11天左右。

三是台风和冰雹。台风是夏秋季节影响范围大,破坏力强的热带气旋,常伴暴雨。一般持续时间2—3天,最多5天,最少1天。台风年均1次,1961年曾出现5次。当代影响境内最大的台风是1956年8月1日编号为5612的台风,风力达12级。台风是一种破坏性较强的灾害性天气,但有时可能解除旱情,有利于生产与生活。冰雹与龙卷风等,属局部性、短时间出现的突发性天气。冰雹以5月春夏之间较多出现,降雹时间一般只有几分钟。冰雹大多产生于天目山区,近年以1976年4月22日和1980年6月26日两次影响为大。龙卷风出现范围较小,但中心风力极大,往往达12级以上。多发在7—8月份。龙卷风和冰雹约3年一遇。

四是寒潮和积雪。因冷空气入侵,48小时内气温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降到4℃以下,并出现偏北大风称寒潮。年均约3次,一般在11月至次年3月发生,以初冬早春为多,隆冬反而少见。积雪在境内年均5—7天,积雪超过10厘米的年份约4年一遇。寒潮、积雪、低温、冻寒,有时对作物有一定影响,需及时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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