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和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节会务工作的决定

和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节会务工作的决定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五届,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及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25名,免去职务8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25名,免去职务14名;任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19名,免去职务27名;任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8名,免去职务7名。
会务活动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三节 会务活动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执行历次县人代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的作用。会务活动主要有:

一、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第十届,作出《关于和政县城总体规划(草图)和县城城区总体规划说明书报告的决议》和《全县基本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报告的决议》;第十一届,作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第十二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和政县电气化规划的报告》、《关于粮食以工代赈“八五”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报告》、《关于调整全县年度财政预算部分项目的报告》,作出《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第十三届,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第十四届,作出《关于批准〈和政县职工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和政县合作医疗章程〉的决定》、《关于批准〈和政县城区抗震防灾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和政县城总体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和政县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和政县“四荒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第十五届,作出《关于对和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决定》。

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法律监督:第十一届,开展对宪法、组织法、森林法、婚姻法、土地法等19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大检查,督促县政府纠正自1982~1987年847户农村居民违法占地209.8亩建宅基地问题;纠正司法部门应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案件、个别人犯超期羁押问题。第十二届,对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了部分乡(镇)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3862.2元的问题,并就以后教育费附设的征收使用提出严格要求。第十三届,对涉及农业、工业企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6个方面15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农业、水电等单位工作进行评议。第十四届,对农业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教育法、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30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商部门查获、销毁价值4.7万元假冒药品,检察机关解决5起特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表现有精神病而长期羁押问题,政府部门纠正247名行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月工资只有百元、同工不同酬及农民负担无明白卡等问题。第十五届,对刑事诉讼法、法官法、警察法、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选择典型,加大个案监督力度,逐一调查群众申诉、投诉案件,跟踪督查,使之得到处理。

工作监督:严格督促县政府完成县人代会批准的各项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十一届,开展调查、视察27次,写出调查报告27篇。第十二届,组织开展调查、视察18次,写出调查报告12篇,提出48条改进意见和建议。第十三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科教兴县战略实施、温饱工程、县城改造、扶贫攻坚、林业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乡镇企业等方面工作,开展调查视察36次,写出调查报告31篇,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105条。第十四届,围绕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实施科教兴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旅游业、减轻农民负担、环境保护、退耕还林、扶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工作,开展调查、视察36次,写出调查报告24篇。第十五届,开展调查、视察31次,写出调查报告28篇。并突出重点,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项目建设,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推进了建设。

三、人事任免

第十一届,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24名,任免县政府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45名,任免县法院、检察院组成人员13名。第十二届期内,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及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49名,免去职务15名;任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庭长7名,检察院检察员1名;第十三届,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及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59名,免去职务20名;否决县政府提请任命的两名部门正职负责人的任职;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11名,免去职务6名;任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庭长19名,免去职务5名;任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2名,免去职务5名。第十四届,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及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39名,免去职务17名;任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庭长16名,免去职务18名;任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5名,免去职务4名。开展对县法院、县教育局、农委、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物委领导班子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第十五届,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及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25名,免去职务8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25名,免去职务14名;任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19名,免去职务27名;任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8名,免去职务7名。

四、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第十一至十五届人代会共提出议案7件,办理7件。其中意义重大、办理效果明显的有: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止乱开荒地的议案,是年经过县、乡(镇)政府办理,清理收回乱开荒地4133亩,其中毁林开荒地614亩、毁渠开地195亩、毁路开地192亩。县政府依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开荒地的通告》,把制止乱开荒地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议案和关于加强县城管理工作的议案,县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了矛盾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盗窃、打架斗欧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封县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场所,查处赌博案件,处罚参赌人员,并对娱乐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跟踪管理,打击娱乐场所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成立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进行重点整顿治理,惩处个别菜霸、市霸,使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拆除县城十字乱搭乱盖帐蓬,充实环卫清洁工队伍和市容管理工作人员,对各路段市容、环境卫生实行分段包干,按时清运县城主要街道、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县城环境卫生面貌有所改观;筹资完成东街、南街前巷、南关后巷3条街道铺油,制做县城主街花坛围栏,租赁场地修建蔬菜市场,在蒿支沟、龙泉广场、林家沟广场设立临时停车点,聘用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县城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027条,办理717条,办结率为68%。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中,农林水牧方面305条,文教科技卫生方面239条,财粮贸、城建方面117条,工交方面177条,社会治安方面80条,其它方面193条。

五、人民来信来访受理

第十一至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共收接人民来信来访840件,处理714件(转办95%以上),结案率为89%。

六、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将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届时,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成立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审批乡(镇)人民代表名额,指导乡(镇)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七、在监督中参与中心工作

常委会领导成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参与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并在参与中实施监督。有的副主任担任项目建设副总指挥或副组长,在第一线协调指导。有的副主任在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中担任督查组组长,指导乡镇开展教育活动。有的副主任负责旅游开发与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