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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利益导向政策推荐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特色利益导向政策推荐从社会性别视角考察利益导向政策,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政策应立足于现实利益而着眼于长远利益,从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关注社会性别平等。但现实的条件决定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项长远的标本兼治的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了女孩的生存环境,提高了女性参与社会的竞争能力,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特色利益导向政策推荐_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江西案例研究

特色利益导向政策推荐

社会性别视角考察利益导向政策,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政策应立足于现实利益而着眼于长远利益,从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关注社会性别平等。但现实的条件决定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项长远的标本兼治的工作。结合实际,江西省探索了很多方面的经验,如2004年开始在全省实行“对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家庭子女中考,可享受优惠加10分政策”;2005年开始实行政府买单的农村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除了上述的规定性动作外,各地还创新了自选动作,如赣州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一卡通”,宜春实施计生户绿色养老工程,还有一直做得比较成熟并正在推广的抚州阳光助学活动和新余加重加大加快利益导向政策。

从社会性别视角来说,笔者特别推崇抚州的阳光助学活动和新余努力创新养老方式的做法。其基本理由有二:一是大龄女童受教育值得更多关注。随着免费义务教育的全国推广,男女生的小学入学率和初中的入学率差别在缩小,但是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一些读完或未读完初中的女孩很可能会放弃读高中而选择去打工。这种现象在江西省比较普遍,主要原因是流动到外省打工的人口较多,家庭贫困和女孩自愿等都可能使大龄女孩辍学。江西省全省推行中考加分政策,不仅能使成绩优秀的女孩们接受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也起着鼓励其他女孩们的作用。抚州市发动全社会对贫困女孩的阳光助学活动,特别长年坚持,已有能为社会做贡献的女大学生。而女性受教育与生育水平的相关性告诉我们,不断提高女性受教育年限将是有利于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的,因此,这一做法是解决现实问题,并面向未来的。二是农村计生家庭养老问题是解决重男轻女的重要环节和难点。当前正在推行社会养老保障试点但还不能推广的情况下,无论是政策养老、绿色养老、招婿养老,还是产业养老、机构养老等,总之,多样化的养老方式,有利于减轻当前的养老重担,是符合江西实际的创新。因此,新余在加大政策养老力度的同时,创新产业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方式,可谓成功经验。鉴于阳学助学和养老的条件性约束较少,成效突出,在此介绍两地经验,建议全国推广。

经验一[1]

阳光滋润女儿红

——抚州市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简介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中部,辖11个县(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58个乡(镇、街办),199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387.74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4.33万人,重点管理对象35.10万人。目前,已有南丰县、南城县两个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资溪县、金溪县两个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468人,其中技术人员597人,行政人员871人。2008年计划生育率85.16%,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1.60‰和7.95‰,一孩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的比重为38.16%。

近年来,抚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以着力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及其女孩的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自2006年以来,全市共对1800余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就读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女孩开展了“阳光助学”,每人每年均可获得不少于1000元的现金资助,直至其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目前,已有348名女孩通过阳光资助并顺利考取大学。

一、领导高位推动,着力在强化认识上下工夫

领导重视是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前提,坚持高位推进,狠抓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我们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孩“上学难”“上高中更难”这一实际问题,确立了以帮扶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完成高中学业为主导,多措施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了女孩的生存环境,提高了女性参与社会的竞争能力,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抚州市南城县创造性地对就读高中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女孩每学年予以现金资助1000元,一助3年不变。在此基础上,抚州市及时进行了总结和推广,由此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作新格局。三是绩效考评到位。为确保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作落到实处,人口计生委把助学实效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和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对不达要求的,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实行责任追究,限期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引路,着力在营造氛围上下工夫

广泛宣传是做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基础。我们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着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性“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宣传格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强化媒体宣传。我们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优势,面向群众和社会设立了关爱女性网和公众网,开辟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栏,通过网络架起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女孩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结对助学的桥梁。市、县电视台在人口栏目中普通增设了《女孩天地》等专栏,以“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宣传“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同时,我们还在《中国人口报》《江西人口报》等报刊进行了多角度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二是强化环境宣传。我们积极挖掘典型,总结先进事迹,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动员会、表彰会和阳光资金发放仪式,对积极资助女孩成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还在国道沿线及重点地带制作了大批喷绘宣传画、宣传长廊、瓷板画和宣传标语等,并以年画、围裙、明信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宣传送进了农贸市场、出租车、超市。三是强化文艺宣传。我们自编、自导了一批表演唱、快板、小品、三句半、歌舞采茶戏等,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深入宣传到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个层面,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营造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协力配合,着力在创新机制上下工夫

良好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的重要保证。充分利用利导政策杠杆的调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了一套流程有序、动转有效、监督有力的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作机制,使得女孩户及其家庭得到多方面优惠、优抚和照顾,从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生育文明。一是严格落实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女孩高中学习阶段的帮扶。我们采取市县、乡镇和村组分级负责的办法,实行3年一个周期,分批实施,循环推进,分别对当年考取高中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女孩进行不少于1000元的现金资助,一助3年不变,特殊情况,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或从阳光基金中调剂解决。二是不断拓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努力探索抚州市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新亮点。除对高中阶段的女孩进行帮扶外,还将102名小学至初中阶段的农村一女户、二女户特困家庭女孩和已升入大学学府但家庭困难的阳光女孩列为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辍学。东乡县黎圩镇黎阳村13岁的独生女王某某,因父病家贫而辍学在家,从小在邓家乡敬老院长大的“阳光”女孩刘某某2009年考取赣南师院,考虑到王某某和刘某某家的特殊情况,除及时帮助某某重返校园外,并对她们开展了多项帮扶,为确保她们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还把她们列为阳光助学对象,确保她们能顺利完成学业。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普惠政策加大对阳光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在贯彻执行国家民生工程过程中,十分注重把普惠政策与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国家的民生工程向农村独女、二女户家庭倾斜,处处体现国策优先。如劳动部门在推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免费培训项目时,发改委、扶贫办在安排致富项目等时,都实行了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家庭优先的原则,有力地促进了女儿户家庭的致富步伐。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90%以上的农村纯女户家庭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20%以上。市公安局女干警童丽娜1997年与桃陂乡女孩吴某某结成助学对子,12年来,工作调动的她,一直关注着某某的学习生活,及时给她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2009年吴某某考取南昌航空大学后,童丽娜专程为她送上了3000元学费,鼓励她要好好学习,学成之后报效国家,感恩社会。

四、严格工作落实,着力在工作成效上下工夫

工作落实是检验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几年来,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以财政投入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阳光助学机制和以助学实效为考核内容的工作落实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基金,专项用于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和解决女孩户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配合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推广实施,使计划生育女孩及其家庭享受到越来越多的优惠政策,女孩的成长环境明显优化。2005年以来一直受到阳光资助的临川区湖南乡二女户女孩谢某某、谢某某姐妹,如今均已大学毕业,姐姐还在不久前的全区教师招考中,享受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并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两姐妹的母亲逢人就说:“我没有丈夫有政府,两个女儿大学都毕业啦,大女儿还当老师了呢!”二是群众的婚育观念明显转变。随着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推广实施,女孩成长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女孩户家庭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的鲜活实例,正悄然促使着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转变,育龄群众遵守国家生育、节育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了,计划生育政策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两年来,全市农村共有1681个一女户家庭主动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三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促进了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提升。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群众普遍认为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南丰县人口计生委刘慧娥主任自2003年与紫霄镇藉塘村吴某某结成阳光助光对子以来,每年都坚持给某某寄去1000~2000元,在鼓励她好好学习的同时,还常常帮助她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之能安心读书。2005年某某考取了石家庄经济学院,2009年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刘主任的行动深深地感染了她的同事和当地群众,在她的带领下,南丰县不仅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同时,也带动了整体工作的稳步提升,多年来,该县的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

经验二[2]

建立完善具有新余特色的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以实施“123+X”工程为抓手,以完善计生利导政策体系为着力点,以解决计生家庭最迫切、最根本、最现实的问题为落脚点,以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的力度、努力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途径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具有新余特色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计生群体成为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群体,有力地推进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为新余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目标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从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入手,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

新余市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奖励扶助政策。2002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和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村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10%;农村独生子女在辖区报考普通高中,比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10分录取;农村独生子女本人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户口所在地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等19项奖励扶助政策。2004年,根据形势的发展,又制定了对农村独女户、不再生育二女户每年每户发放生活补助费200元、优先安排宅基地、涉及行政规费的减半收取、中考优惠加15分等10项奖励扶助政策。2008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关爱”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纯女户的地位,又制定了《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了14个部门为责任部门、出台了按1∶1比例配套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对农村二女户当年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等37项奖励扶助政策;计生利导覆盖率由改革前的45%上升为现在的96%以上,计生利导项目由改革前的9项拓宽为现在的42项,参与实施的部门由以前的3个部门发展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等30多家。

二、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加快养老保险和奖励扶助“两大品牌”建设

为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防止人口出生率反弹,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育观念,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所做贡献的奖励和照顾,新余市从解决育龄群众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把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解除计生家庭后顾之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把惠民工程、德政工作做实做好。一是做强“养老保险”品牌。从1989年开始,新余市就开展了二女户结扎补充养老保险试点,199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从1990~1999年,市政府就农村二女户结扎养老保险工作先后出台了7个红头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财政、人口计生委、保险部门紧密配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1998年,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先后4次降息,保险公司取消了计划生育二女户结扎养老保险险种的情况,通过多方协调,市政府下发了余府办发[1999]22号文件,从1999年起,二女户每对夫妇的保险费为2000元,经费由市、县区、乡镇三级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为25134名农村纯女户家庭夫妇办理了养老保险,保险费累计达1636.8万元,参保对象的覆盖率为100%,100余名保险对象已领取养老保险金,每人每年领取保险金为400~600元。按照“低标准起步、重在建制”的原则,将农村18~60周岁的非城镇户口计生家庭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到目前,全市33个乡镇、392个行政村的46029人保留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有1452人领取了养老保险金;2008年开始,新余市将农村二女户养老保险纳入社会保险,参照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暂时办法,实行“9+1”模式(即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承担90%,计生户承担10%),将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二女户家庭纳入社会保险,让农村纯女户家庭能够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真正实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做强奖励扶助品牌。2004年,新余市实施了“计生贡献奖”制度,对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即可得到政府每户每年200元的奖励,对接了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2005年启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2007年渝水区将奖励扶助金由国家规定的每年每人6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1200元,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同时,渝水区将国家规定男60周岁、女55周岁提前到以女方年满48周岁为准,比国家规定的奖扶年龄提前了12年;并对享受国家奖励扶助的家庭实行住房补助,对需新建住房的每户补助住房费2万元,对不需建房的每户补助房屋装修费1万元。2004年以来,已有653人领取奖扶金,已为307722户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发放计生贡献奖金614.44万元。

三、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大力实施助富、助学、助保工程建设

为确实解决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教育培训、因病返贫等问题,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优先享受国家“阳光政策”。为此,新余市把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延伸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致富、就学、培训和救助保障上,大力实施助富、助学和助保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助富工程。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项目+农户”“一帮一、结对扶”等多种方式,为贫困计生户提供致富信息、技术、项目、物资等多方面服务。着力培植建设以渝(渝水)棉钤(分宜)麻、渝橘钤栗、渝梨钤梅、渝牛钤羊、仙女湖水产为特色的计生富民基地。每年,每个行政村落实扶助对象3户以上,乡镇各单位落实扶助对象5户以上,市、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落实扶助对象2户以上,到目前,已累计筹资800多万元,帮扶3万余户贫困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培育生产型、加工型、养殖型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基地23个,带动7250户计生户增加了经济收入;发展“柑橘村”“西瓜村”“苎麻村”“葡萄村”105个,培育1200多户计生户成为种植、养殖专业户。此外,实施20万农民培训计划,帮助农民提高致富素质,共培训农民113180人,其中计生户占70%。二是实施助学工程。在参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人口计生部门培训农村留守儿童辅导员320名,为留守儿童送去“代理父母”的关爱和校外教育。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行计生户中考优惠加分政策,帮助农村独子户、二女户家庭女孩进入高中就读。2004~2007年,全市7457名农村独生子和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家庭女孩分别享受了中考加10分、15分的优惠,其中有698名经优惠加分进入省、市重点中学或重点建设中学。

2008年起,为切实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方面存在的困难,对农村一女户、二女户家庭女孩就读普通高中的学杂费也全免,实现12年免费教育;对城乡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幼师、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等专业职业技术教育,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同时,组织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共发动市、县区直部门救助贫困女孩63名,助学金额达60400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扶”助学活动,有6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农村贫困计生子女结对,帮助258名计生子女圆了大学梦,让4798名留守儿童重返校园。三是实施“助保工程”。设立了“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基金”,为312户计生贫困户、受灾户、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及无力交纳学费的困难计生家庭发放救助金9.45万元,有29878名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将3517名贫困计生对象纳入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65.77万元;为农村0~6周岁独生子女办理爱心保险,一年一保,截至2007年年底,累计投保43349人,保费达135.78万元。在城区优先把计生家庭纳入社会低保,代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646万余元,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893万余元。

四、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根本的问题入手,加快计生利导社会化保障体系建设

计生利导机制建设既要关注计生家庭长远问题,也要注重眼前的现实问题,既要关注政府政策主导作用,也要注重社会化保障能力。新余市始终把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最根本的问题放在首位,加快计生利导社会化保障体系建设。市农业、教育、民政、卫生、财税、计生、劳动人事、土管、广播电视、妇联等部门分别出台了优先对农村计生户提供先进农业技术和培训,对农村纯女户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减免学杂费,优先将农村计生户纳入农村低保,对农村计生户家庭实行就医“三免四减半”,对农村二女户当年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农村计生户子女办理人事代理时免收代理费,扶持计生家庭发展果业和实施优质稻项目、沼气池建设项目,贫困计生家庭优先救济等措施。仅2007年,农业部门共培育扶持1000户以上独生子女户或纯女户成为果业专业户;发展优质稻10万亩,带动6000多户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增收800元;对570户纯女户建沼气池免征占地费。卫生部门对1578名农村计生家庭父母及其子女就医实行“三免四减半”,共减免医疗费用10多万元。民政部门将3517名贫困计生对象纳入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65.77万元;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发放救灾救济款36万元;帮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困对象缴纳个人负担的全部或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大病医疗金达15万元,救助47人次;为113804人次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487万余元。同时,借助实施“幸福工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和“阳光助学工程”,协调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参与关爱计生家庭生产生活和子女上学等困难。几年来,先后由春龙公司、暨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投资新建希望小学3所;筹措助学金20余万元,助学失学女孩120名;帮扶贫困母亲1600人次;接受“春蕾计划”捐款886万元,救助失学女童4628人;接受“希望工程”捐款300余万元,救助失学儿童3216人。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助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展开。但人口计生利导机制的建设,还存在城区计生家庭、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等利导机制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能否处理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可持续性。为此,新余市又将进行新一轮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开展城区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可行性调研。针对城镇化不断推进,企业改制不断加快等实际,新余市将城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作为解决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来抓,将组织专家组对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行调研分析,使侧重农村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向城区居民延伸,不断拓展计生奖扶面。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的调研。针对部分政治、经济、社会管理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各项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协调等问题,开展调研,以促进彼此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三是积极开展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调研,出台了有利于落实流动人口优先优惠的一些政策。

【注释】

[1]该材料由抚州市人口计生委提供,感谢丁国华主任、徐胜荣副主任等。

[2]该材料由新余市人口计生委提供,感谢何华武主任、易凌伟科长、韦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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