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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装量检查

时间:2022-11-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低装量检查是指固体、半固体、液体或黏稠液体,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比较,是否符合最低装量限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其目的在于控制制剂的最低装量,保证用药剂量的准确。凡检查重(装)量差异的剂型不再进行最低装量检查。取供试品5个,除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分别称定重量,除去内容物,容器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称定空容器的重量,求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

第八节 最低装量检查

一、概念

最低装量检查是指固体、半固体、液体或黏稠液体,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比较,是否符合最低装量限度的一种检查方法。

二、技术依据及原理

其目的在于控制制剂的最低装量,保证用药剂量的准确。本检查法分“重量法”和“容量法”。凡检查重(装)量差异的剂型不再进行最低装量检查。

三、仪器的准备及基本要求

1.天平

感量0.1g或10mg。

2.量筒

规格10ml、20ml、50ml、100ml、200ml、250ml、500ml,定期检定。

四、检验步骤

1.重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重量计者)

取供试品5个(50g以上者3个),除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分别称定重量,除去内容物,容器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称定空容器的重量,求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

2.容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容量计者)

取供试品5个(50ml以上者3个),将内容物分别置于相应体积并预经标化的干燥量筒中,黏稠液体倾出后,将容器倒置15min,尽量倾净。读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并求出其平均装量。

五、注意事项

开启瓶盖时,应注意避免损失。

每个供试品的两次称量中,应注意编号顺序和容器的对号。

所用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其最大刻度值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一致,或不超过标示装量的2倍。

六、记录与计算

记录试验日期、标示装量、仪器及其规格、每个容器内容物读数(ml)或每个供试品重量与其自身空容器重量,并计算每个容器装量。

每个容器装量之和除以5(或3),即得平均装量。

按下表规定的平均装量及每个容器装量的低最限,求出每个容器允许的最低装量,以及黏稠液体允许的最低平均装量。

表3-10 最低装量检查限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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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及计算过程中的有效位数可比标准多一位,求得的平均装量的有效位数修约至与标准中的规定相一致。

七、结果判定

每个容器装量不少于允许最低装量,且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黏液体不少于允许的最低平均装量)者,判为符合规定。

如仅有一个容器的装量不符合规定,则另取5个〔50g(ml)以上者3个〕复试,结果全部符合规定者,仍判为符合规定。

初试结果的平均装量不少于标示装量(黏稠液体少于允许最低平均装量),或有一个以上容器的装量不符合规定者,或在复试中仍不能全部符合规定者,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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