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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类型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不同的划分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有不同的划分体系。根据规划范围和任务不同,土地规划分为区域性土地规划和部门内土地规划,前者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称为部门用地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指导下进行组织和安排。

4.4.1 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类型

1)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是人类通过一定的行动,利用土地的特性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按照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在时间和空间上所作的安排和布局。因此,土地规划的主要任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民经济各个用地部门之间和农业各业之间合理地分配土地,使之形成一个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二是把各种用地尽可能配置在合适的土地利用类型上,以形成各种用地合理的空间组合和布局格式,从而达到最佳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2)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划分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有不同的划分体系。按照规划的性质和目的分为经营型土地规划、研究型土地规划、管理型土地规划。经营型土地规划侧重于对土地进行经营活动取得的经济效益的研究;研究型土地利用规划指为某种特定目的而研究土地的利用规律从而为其利用提供论证;管理型土地规划指为管理和计划服务,在解决土地问题的同时,调整土地利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根据规划范围和任务不同,土地规划分为区域性土地规划和部门内土地规划,前者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称为部门用地规划。

我国依据当前土地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及土地利用规划面临的任务将土地规划分为: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进行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农业各业的用地结构确定、调整和配置,制定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措施。

(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为特定目的而指定的部门或跨行政区界线的区域综合规划或单项规划,如黄淮海平原盐碱地综合治理、三江平原沼泽地开发治理规划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指导下进行组织和安排。

(3)土地利用规划设计

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是微观的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对各项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继续和深入,是规划实施的最终依据,如耕地规划设计、林地规划设计、牧草地规划设计和居民点规划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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