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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管理

时间:2022-11-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联合国下属的机构——国际电信联盟负责国际无线电频谱管理,把无线电频谱分为九个频带,对无线电通信所用各频带与波段进行命名。无线电干扰指在射频频段内,对有用信号造成损害或造成电磁干扰。当干扰危害无线电业务开展时,这种干扰称为有害干扰。国际电信组织制定发布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表”规定,不同业务使用不同频带中的频率,带外频率严禁指配和使用。对未执行规定发生相互干扰的,无规划的电台无条件地让有规划的电台。

第四节 无线电频率管理

一、频段划分规定

联合国下属的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TU)负责国际无线电频谱管理,把无线电频谱分为九个频带,对无线电通信所用各频带与波段进行命名。

表5-5-1 波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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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频率使用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工作频率。

2.不得擅自增大发射功率,擅自增高天线,擅自改变台址。

3.不得改变规定的频率用途。

4.频率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必须向原指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指配单位许可并下达相关批文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频率,出租或变相出租频率。

三、无线电干扰及处理

无线电干扰指在射频(9k~3000GHz)频段内,对有用信号造成损害或造成电磁干扰。当干扰危害无线电业务开展时,这种干扰称为有害干扰。

处理无线电干扰遵循以下原则:

1.带外让带内

国际电信组织制定发布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表”规定,不同业务使用不同频带中的频率,带外频率严禁指配和使用。当这种带外频率与带内频率发生干扰时,使用带外频率的电台应退出,或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2.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

国际电信《无线电规则》中,把无线电频谱细分为287个小频段,每个频段指配给某一种业务专用或若干种业务共用,有的共用频段分配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业务,但规定了其中谁为主要业务,谁为次要业务。当次要业务与主要业务发生干扰时,次要业务不得干扰主要业务。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是无条件的。

3.后用让先用

后用的电台在设置时,就应考虑与已建台的电磁兼容问题,因此,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相互干扰时,后用的电台应该让先用的电台。

4.无规划让有规划

凡交通系统的单位(不分直属或地方),在设台时都必须向交通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以符合交通通信的总体规划。对未执行规定发生相互干扰的,无规划的电台无条件地让有规划的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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