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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简介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明确划分,以便质量等级评定与统计口径一致。港口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实行“三级评定”。①合格: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规定进行整理,基本齐全;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得分率达到70%以上。

11.2 港航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简介

11.2.1 港航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

1.分项工程

一般按建筑施工的主要工序(工种)划分分项工程,其中部分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分项工程又定为主要分项工程。

2.分部工程

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划分分部工程,其中对整体建筑物有重要影响的分部工程又定为主要分部工程。

3.单位工程

按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型式、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独立性划分,具体规定如下:

①码头工程,按泊位划分单位工程;

②防波堤工程,按结构型式和施工及验收的分期划分单位工程;

③干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各为一个单位工程;

栈桥、引堤、独立护岸和防汛墙工程,各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量大、工期长的同一结构型式的护岸工程,可按1 000米左右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⑤港区内道路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⑥港区内堆场工程按结构型式和施工及验收的分期划分单位工程;

⑦工程量较小的附属引堤、引桥、护岸和码头过渡段等,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参加所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在执行以上七条规定时,要注意“施工及交工验收的独立性”的规定,凡不具备独立性的,不能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例如,在一些栈桥码头中(重力墩式和高桩墩式),其两侧均可停靠船舶进行装卸作业,在设计上也明确为两个泊位,但因其分项、分部工程均是共用的,故只能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同时,还要注意突出建筑物的整体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较小的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如高桩码头后方的引桥、护岸、板桩码头和端部护岸、船坞和船台口门的翼墙、护岸以及码头、船坞、船台上面的给排水、供电照明安装工程,不要另划单位工程,而应按其类别作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总之,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明确划分,以便质量等级评定与统计口径一致。

11.2.2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港口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实行“三级评定”。由于不允许有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故其质量等级只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的等级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等级标准规定如下:

(1)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由主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个部分的检验评定组成。

①合格:

ⅰ.主要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ⅱ.一般项目应基本符合“标准”的相应规定;

ⅲ.允许偏差项目(实测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7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②优良:

ⅰ.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规定;

ⅱ.允许偏差项目(实测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9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对于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预制或现场浇注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和钢桩制作等分项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所划分的单元进行全部或抽样检验,按单元评定其质量等级,计算该种构件的优良品率。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优良品率达到60%及其以上,则该种构件的质量评为优良;不足60%的评为合格。对施工分段完成的其他分项工程,在该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将各段的检查评定资料汇总后再作综合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按综合评定结果参加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

(2)分部工程。

①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

②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评为优良,且主要分项工程(在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中注“△”者)全部优良。

在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时,模板、钢筋、伸缩缝、沉降缝、系网环制作与安装、铁梯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不参加评定,但必须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检验评定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

①合格: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规定进行整理,基本齐全;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得分率达到70%以上。

②优良: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其中50%及其以上评为优良,且主要分部工程(在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中注“△”者)全部优良;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基本齐全;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2.分项工程中的主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①主要项目是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性能和涉及结构安全、耐久性及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在条文中采用“必须”“严禁”的用词者,如钢筋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要求。

②一般项目是对工程的耐久性、使用功能和外观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在条文中采用“应”“不应”和“不得”的用词者,如钢筋焊接接头的外观要求。

③允许偏差项目是允许偏差的项目,如打桩偏位等。

3.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的处理方法

分项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①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经加固补强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其数量超过本分项工程中总数量的5%时,该分项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③分项工程中某些构件或部位,其混凝土或砂浆标号,因偶然原因,试块失去代表性,无法正确判断其工程质量时,经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

④经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签认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定为合格,但其所在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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