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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进程及方向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实际上是由长期以来职能部门定价不合理造成的。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是改革现行税收制度,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新的税收制度,循环经济发展将大行其道。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进程及方向_2008甘肃发展报告

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进程及方向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价格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但能源、原材料的国家定价一直偏低,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并未理顺。据甘肃若干经济问题研究数据显示,1989年,国家统配煤矿的生产成本为53.42元/吨,国家计划价格为36.48元/吨,平均每吨亏损19元。原油生产成本为143.74元/吨,国家批发价格为141元/吨,平均每吨亏损32.4元。加工产品的价格国家基本放开,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使原材料的价格大大低于其价值,最终产品的价格大部分又高于其价值,结果是原材料工业自我积累能力薄弱,企业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扩大再生产,造成全国原材料、能源工业和加工业的比例失调,加剧了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矛盾,扩大了东西部发展的差距。

1992年10月,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深刻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14年来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未来方向,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在前一个时期整顿治理、经济“软着陆”的基础上,国家进一步加快了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当年放开了一大批生产资料、重化工产品、交通邮电、劳务收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办法。但是与国际市场比较,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确实是偏低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实际上是由长期以来职能部门定价不合理造成的。过低的资源要素价格刺激着产能过度扩张,造成资源错配,导致许多行业的产能过剩、银行坏账和经济粗放型增长。整个社会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成本负担,这个存量成本大部分都是由政府和居民承担。

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是改革现行税收制度,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新的税收制度,循环经济发展将大行其道。例如:提高资源税税率、扩大资源税税目、提高矿产资源使用费、提高排污费、增设环境保护税、增设石油煤炭贵重稀有金属的特别收益金,对纳税人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采取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加重税收负担等等。国家通过税收制度,发挥其调节职能,以期能够增加资源开采和利用企业及个人的行为负担综合成本,减少和杜绝浪费资源和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达到保护资源、环境的目的。国家通过税收制度,价格杠杆调节,提高资源型城市的矿产资源的原始价格,增加开采资源的投入成本抬高开采资源的门槛,限制小规模厂矿的私挖滥采和无序竞争,有利于大型规模化和现代化厂矿的正常生产,也有利于资源型城市资源的合理开采和规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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