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不同房屋结构高度及总层数限值

不同房屋结构高度及总层数限值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GB50011-2010中表7.1.2对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规定,以及表6.1.1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规定,不同类型房屋的高度限制及层数限制如下:1)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在6度地震设防区的高度不得超过24m,层数不得超过7层;在7度地震设防区高度不得超过21m,层数不得超过7层;在8度地震设防区高度不得超过18m,层数不得超过6层。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砖混结构,总高度应比上述的规定再降低3m,层数再减少1层。

3.4 不同房屋结构高度及总层数限值

依据GB50011-2010中表7.1.2对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规定,以及表6.1.1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规定,不同类型房屋的高度限制及层数限制如下(设计时不能高过层数及高度的限制,即可低不可高):

1)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以普通砖为例):在6度地震设防区的高度不得超过24m,层数不得超过7层;在7度地震设防区高度不得超过21m,层数不得超过7层;在8度地震设防区高度不得超过18m,层数不得超过6层。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砖混结构,总高度应比上述的规定再降低3m,层数再减少1层。

2)框架结构房屋:当6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60m;在7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50m;8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35m。

3)剪力墙结构房屋:当6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140m;7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120m;8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80m。

4)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当6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130m;7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120m;8度设防时,高度不超过80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