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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分化的利与弊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离是以社会科学的实证性科学品格的形成为重要标志的。这时,社会科学才真正成为一种科学,成为一种专业性、职业性和规范性日益明显的科学事业,而不再被认为是一种从属于依附于某种意识形态的宣传舆论或政治观念。
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分化的利与弊_文史哲与人生:人文科学论纲

三、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分化的利与弊

从19世纪以来,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不仅表现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离,自然科学形成独立的科学类型,同时还表现为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离,社会科学从传统的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科学类型。这两个分离,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人类对自然物质世界、对人类社会和人内心精神世界进行深入研究并获得越来越全面而具体的知识与理论的必要过程。这种分离,突破了古代人类科学发展的那种笼统、直观、模糊的局限,而是根据世界的多样性和认识对象的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认识方式与认识手段,人类的知识与科学体系由此逐渐走向了成熟和完善。

就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分离来说,它对近代以来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意义,特别是对社会科学成为一种独立的知识形态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离,使社会科学的规范性、确定性、独立性、应用性都大大增强了。人类对于近代工业化时代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教育、国际关系、民族、商业、贸易等全新的社会现象有了越来越正确的认识,因为这种认识是建立在实证性的科学基础上,人类逐渐获得越来越多的关于社会生活之运行发展的确定的、具体的知识与理论。这些知识与理论不再是一些抽象思辨而形成面上的精神理念,而是具有现实运用价值的有用知识。社会科学由此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财富,一种可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可以提高社会管理与运行效率的知识,从而才使社会科学在19世纪以来得到人们的重视而迅速发展。正如自然科学的工具性和实用性价值使它在近代以后得以迅速发展起来一样,社会科学的这种实用理性工具特征是现代社会科学进步发展的重要前提与根源。它使社会科学不再停留在形而上的思辨哲学的天地里只是为少数知识精英所掌握,而是可以通过现代世俗教育体系的发展,通过大学里各门日益专业化的社会科学学科教育体制的建立与普及,而成为一种大众化的知识产品,成为可以为越来越多的普通受教育者掌握的专业性知识,并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中。

特别是20世纪以来,社会科学的应用性和职业性倾向进一步发展,一些社会科学中分化出许多具有更为明显的技术操作功能的新学科或二级学科,一些类似于工程技术的管理类学科。比如经济学在20世纪以后在一般理论经济学之外形成了农业经济学、工业经济学、贸易与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物价学、信息产业学等等。在社会学中,在一般的理论社会学之外,形成了针对具体的社会问题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学科,比如社会工作学、社会保障学、社会心理学、老人学、妇女学、人口学、公共关系学等等。同时在各社会科学之间还形成了一些交叉性的学科,如经济学与法律学所交叉形成的经济法学,经济学与社会学交叉形成的经济社会学、福利社会学,等等。这些应用型社会科学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使人类对于社会的结构、机制、功能、体系、关系以及它的运行、变迁等问题,对于社会各种力量和集团的冲突与矛盾,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与规律等,都有了越来越全面、具体而又规范的认识,人类对于社会的控制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都大大增长起来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现代政府的行为越来越成为一种建立在知识、专业能力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上的管理行为。

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离是以社会科学的实证性科学品格的形成为重要标志的。实证特征的形成,实际上推进了现代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各门现代社会科学的规范性进程。对于各门现代社会科学来说,从传统人文科学的领域中分化出来并形成实证形态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使其在学科体系结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等方面都逐渐走向了成熟,获得了自己独特的学科个性。实证性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形成,推动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分化与专业化进程,使社会科学的知识性、专业性、职业性程度都大大提高了,社会科学逐渐成为一种具有更大确定性和规范性的知识领域。也就是说,社会科学各学科都逐渐成为一个高度专业化或职业化的知识领域,必须要有非常专业化的教育才有可能成为其中某一个领域中的专门人才,才能成为其中某个领域的专家。社会科学的研究不再是一种笼统的抽象思辨的形而上的议论,它的任何一个理论假设,任何一种观点和思想,都必须建立在可以支持它论证它的社会事实或经验事实之上,它也必须得到实践上的证实与运用。

因此,社会科学从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积极的意义,是使现代社会科学得以告别传统人文科学那种主要是靠直觉、悟性来把握世界,靠形而上的思辨方式来认识世界的缺陷,而形成了具体的、客观的、规范的社会科学个性特征。因此这时的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学、政治学,还是法律学、教育学或管理学,都追求以可观察、统计、分析的社会经验事实作为自己理论与学科体系构建的基础,都追求那种可以在社会科学家共同体内进行交流和讨论的规范知识、清晰的概念和确定的研究工具与手段。社会科学家追求以确定性的社会经验事实来构建自己的理论假说,并以经验事实来对这些理论假说加以验证,它所带来的社会科学的规范性改造,就有可能使社会科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种具有价值中立性的、尽可能具有经验客观性和理论实证性的科学,从而也就使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使社会科学的研究过程,都尽可能摆脱不必要的外部因素如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及政治权力的干预,减少这种人为因素干预的随意性、主观性,同时也尽可能使社会科学摆脱那种主要基于宗教信仰、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不同而产生的对研究者个体体验与直觉体验过多依赖所造成的局限性,从而形成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理论与知识,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这时,社会科学才真正成为一种科学,成为一种专业性、职业性和规范性日益明显的科学事业,而不再被认为是一种从属于依附于某种意识形态的宣传舆论或政治观念。对于现代社会科学而言,只有它们获得了独立于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的人为因素的随意性支配干预,它们才有可能独立地去追求真理,发现真理,获得真理。而科学只有发现真理,获得真理,它才能对社会有价值有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社会科学的实证特征的形成,是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的。在这样一种背景上,社会科学各学科,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超越一些个体观念与情感道德方面的束缚,可以超越个别国家、民族、党派、文化传统和历史背景的差异,形成规范普遍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特别在一些具体的应用性的社会科学领域,在一些具有较强技术性特征的社会科学分支学科中,比如说经济中的运用性学科如工商管理、金融财政、物价税收、统计会计,政治学中的行政管理、公务员制度等学科领域,都可以用规范和实证的方法来从事价值中立的客观性研究,获得一般性的、普遍性的研究成果。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科学发展现状来说,为了提高社会科学的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科学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直接作用,有必要继续大力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倡导实证性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手段,倡导量化的、数学的、统计的方法,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科学的精确性、客观性、实用性程度。

在当代中国,社会科学从传统思辨性的人文科学中分离并走向专业化、职业化的趋势,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具有一些特殊的积极的意义。比如,它可以使社会科学家增强自己的职业独立意识和学术自主意识,强化社会科学家对自己学术研究活动的责任感、自信心和献身精神。专业性、职业性的社会科学家可以把自己的学术研究活动当成一种有独立价值和意义的社会活动,正如同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一样,也有它平等的地位,而不是服务于经济、政治目标的一种从属性活动。社会科学可以在学术研究中更多的追求“学以致知”的境界,以探寻到社会科学的真理为学术研究活动的最高目标或首要目标,而不必随时考虑自己的学术活动与结果是否可以“学以致用”、“为现实服务”,不必随时考虑学术研究有没有社会功能。因为在独立的学术研究意识那里,学术本身就是有价值和有意义的,而并不是用来达到某个外在目标的工具与手段。

有了这种独立的学术意识,社会科学家就会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形成独立的科学家人格,形成对自己学术研究工作价值和意义的自信心,以坚定的学术献身精神去终身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如果一个社会科学家已经将他的学术活动作为一种高尚的职业,一种与“治国平天下”同等重要的职业,他就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就不会时刻梦想着、准备着、盼望着背离学术生涯去为官为仕。这样,就可以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科学家阶层,形成人格独立的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群体,使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的社会人格和身份,实现由历史上那种依附于“道统”和“政统”,与政治难舍难分、实际上没有独立地位和自主人格的“士大夫”、“文化人”、“秀才”,向现代意义上的职业性专业性社会科学家群体的转换。这样的变化与发展,将大大有助于提升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性和专业性,形成规范、严谨、体制化的社会科学研究模式与管理运作机制。使社会科学方面的问题,包括它的组织管理、成果检验、选题评价,都更多的由社会科学家同行专家自己来解决,形成类似于自然科学领域那样的以科学家为主体的体制。

从人文科学的方面来说,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分离,对于人文科学自身的发展,也有一些积极的意义和影响。首先,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分离使它们可以在各自的范围内研究关注各自的核心问题。人文科学将自己的重点更多的放在关于人的精神、情感、观念的问题上,更多的去探究人的生存价值与生存意义的问题。在形而上的理念世界里追问世界的本质、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这样一些更为根本性的终极性的问题,从而可以使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与科技进步时也有相应的价值意义来作终极性引导,使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精神价值方面的活水源泉来滋润。但是,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混为一谈,不承认人文科学是一种不同于社会科学的独特的知识领域和科学类型,那么在社会科学迅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上,便很容易抹杀了人文科学的个性特征与独特价值,导致人们以社会科学的标准来理解和要求人文科学,用社会科学的标准来衡量改造人文科学,让人文科学也同社会科学那样去发挥它实际上不能发挥的实用功能,这必然对人文科学造成危害。因此,如果我们能正确地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区别开来,就会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不同的功能与作用,正确把握这两大类型科学对于人类的不同的意义和价值。

社会科学中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统计学、人口学、法学,都是具有较明显的实用价值的,它们可以作为一种资源较直接地较明显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带来明显而直接的“投资效果”。而人文科学中的文史哲、艺术、美学伦理学等却与这些社会科学有很大的不同,虽然人们习惯上都将它们统称为“文科”,或是作为与自然科学相区别的学科而泛称为“人文社会科学”,然而它们之间的差异与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但是目前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却往往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完全混为一谈,缺乏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学科差异性的基本认识。由于忽视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区别,忽视了人文科学具有不同于社会科学的功能与作用,结果人们常常要文学、哲学、历史学、美学、艺术学也去发挥同社会科学一样的功能,像社会科学那样去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管理提供实用性的知识与技术。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人文科学丧失自己的学科特征、独特价值与功能,人文科学因此偏离了属于自己的特有领域而走向迷途,陷入不知所措的尴尬境地。一方面,人文科学本来是一种专门以人的精神、价值、意义世界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现在它被从这个属于自己的特定领域中驱赶了出来,处于无家可归的流浪放逐状态。这时,人文科学既不能在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观念与价值领域发挥自己的特有功能与作用,为人类提供关于生存价值与生命意义的人文精神与人文关怀,不能为人类构建理想的精神家园和心灵故乡提供有价值的思想与观念。而另一方面,人文科学因为被当成了社会科学,却又被赶鸭子上树般地拖进了另一个自己陌生的领域,去扮演它自己并不能扮演的技术性管理性角度,去发挥它自己并不能发挥的类似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那样的功利性实用性作用。但人文科学却又因为自己本身固有的学科局限而难于在这些领域遂人心愿,于是对人文科学之贬斥蔑视、视人文科学为“无用”、“清谈”之声必然四起。不能真正把握自己学科之正确定位的人文科学,就在这样四处迎合、不知所措的尴尬境地中陷入了深深的危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将人文科学混同于社会科学,或认为人文科学只不过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部分,用社会科学的标准来理解或要求人文科学的功能与价值的话,人文科学是必然要走向难以摆脱的困境的。

长期以来,由于不能正确区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特征,将人文科学视为社会科学中的一部分,对人文科学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消极影响。这种消极影响,可以概括为人文科学不恰当地被“社会科学化”,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文科学丧失自身特性而陷入无所适从的尴尬困境。这种情况,在文学、历史学、艺术学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们将人文科学混同于社会科学,忽视了人文科学的独特性,并以社会科学的标准来理解要求人文科学的价值、意义、功能和作用,并把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认识模式简单地搬到人文科学研究领域中来。从方法论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将人文科学混同于社会科学,一个直接的结果便是认为人文科学的任务,不过是如何以“实证的”、“科学的”、“客观的”甚至应该是“精确量化的、数学统计的”方式来研究文学、哲学、艺术、历史。要求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美学艺术家放逐主体性而以“客观”的方式来“反映”社会存在,“忠实”地“描述”社会生活,“再现”社会现实。这样做的结果,是将人文科学的研究建立在一种机械性的反映论基础上,忽视了人文科学研究的主体性原则和价值选择与价值判断原则,将人文科学家对人类的文学、美学、艺术、历史、哲学的研究,简单地理解为机械式的决定与被决定、反映与被反映的对等关系。而人文科学家本身的价值与情感因素,人文科学家本人的主体选择与价值评判,人文科学作品与读者的复杂关系,人们接受人文科学作品的过程与特点等等反映人文科学特征的因素,都被忽视了。人文科学陷入了“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的泥沼而失去了自己的个性特征,也就失去了自己作为一种独立的科学类型而存在的可能性。

比如,如果忽视了文学研究、文艺理论的人文科学属性而将其当成一种社会科学活动,用社会科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实际上是从自然科学中移植而来的实证性认识论方法论)来看待文学艺术的研究工作的话,就难免形成要文学研究“科学化”的科学主义片面倾向。这时,文学就会被简单在看成是一种机械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活动”,是对生活的一种镜式的“客观的”反映,并以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之如何作为评价文学作品价值大小与水平高低的尺度。在这里,文学家与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还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也不过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是用理性的方式、分析的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而文学家和诗人是用文学的方式、情感的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而已。我们说,文学家当然要反映社会生活,文学艺术家的文学观念和艺术审美意识也不是完全随意的,它也受着社会生活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文学要不要反映社会生活,而在于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方式与特点。确认文学的人文科学属性,其意义就在于确认文学对生活世界的反映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不一样的。文学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一种主体与客体双向互动、对话和影响的过程,是一种充分显示主体倾向和价值理想的对生活世界批判性认识的过程,其中还包含着文学艺术家对现实的超越性追求。他并不是一个局外人作价值中立的纯客观的被动的反映。如果我们把文学艺术研究简单地等同于实证性的社会科学,一部文学发展史也就成为一部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的文学表现而已。文学自身的特性、文学的本质与精神,文学的审美价值与审美意义,则被忽视了遗弃了。与这种倾向相联系,是在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另一种“科学主义”倾向,既所谓的技术性“文本分析”。文本分析方法对于全面的认识文学现象有特殊的意义,是现代文论的重要方法,但却存在将其作极端化运用的倾向。在这种技术性文本分析世界里,历史上一切伟大的文学作品,都只需从语法学、词源学、结构学、文体学、符号学的角度去作技术性分析,在这种规范化、实证化甚至数字化的文本分析那里,文学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单纯的语言学问题,并且还进一步将语言学的问题当成一种可以脱离主体情感与价值因素的纯粹的符号、形式、结构的问题来看待。而对于作家的研究,则运用专业心理学、生理学甚至医学的方法作“文本诊断”或“生理—心理分析”,这种简单化的倾向,是难以获得对文学艺术之本质的真正把握与认识的。

又比如,不能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作适当的区分,将历史学完全理解为一种社会科学而否认了历史学的人文科学属性,便会简单地认为历史学不过是如何“客观地记载”或“忠实地反映”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如何忠实地记录下历史上发生过的事件和过程,历史学家便只有研究的对象意识而无研究者主体的自我意识。在这种将历史学“社会科学化”的过程中,历史学家的任务便被理解为如何以价值中立的纯客观态度去发现人类历史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正如同自然科学家的任务是去发现自然界中存在的物质运动的规律、经济学家是如何运用实证方法去发现社会经济运行的规律那样。因为在这种历史观那里,人类的历史过程已被机械地认为与自然物质过程没什么本质的不同,完全是可以让历史学家摆脱自己的价值倾向作“客观”分析认识的。这时,历史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的内在属性就被遗忘了。人类的历史被纳入到了纯物质的世界中,历史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因素,历史学家对于历史的理解、体验、感受也都不在历史学考虑的范畴之内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将文学、历史学、艺术学和哲学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化”的结果,必然会导致人文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的主体因素与情感因素的自我放逐或主体空缺。文学家、历史学家的主体性都被排除在了文学和历史学之外,我们在文学艺术作品、历史学著作中再看不到文学艺术家和历史学家的个人身影,感受不到文学艺术家和历史学家个体的情感与个性。文学、历史学、艺术也就变成了众口一词、千人一面的僵死刻板的东西,不再具有人文科学特有的那种个体性精神气质与理想。应该说,这是使人文科学失去自己的独特性而最终陷于根本性生存危机的重要原因。

因此,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区别开来,正确把握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认识论方法论方面的相同与相异,正确把握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对于人类的不同意义和作用,从而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采取有所不同的建设方针与发展政策,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在这方面,目前首先需要做的,是要明确文学、哲学、历史学、美学、艺术学等人文科学的学科定位,使它们回归到作为人文科学的本来位置上。只有首先做到这一点,才可以真正有效地来谈这些学科的价值、意义、功能和作用问题。我们现在的人文科学之所以常常陷入困境,是因为我们往往不能正确区别文学、哲学、历史学、美学这些人文科学,与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管理学这些社会科学在学科特点、社会功能与作用方面的差异,而是把它们混为一谈,笼统地来谈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与功能,结果你可能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谈人文科学,而他却又可能是从人文科学的角度来谈社会科学,结果往往各执一词,发生无谓的争议。比如,人们在谈论文学、哲学、历史学、美学的价值与功能,但却是站在社会科学的角度、用了社会科学的标准来谈的,他把文学、哲学、历史学、美学、艺术学都视为与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一样的学科,以这样的眼光和标准来谈人文科学的价值与功能,自然难以得出正确的结果。

从总体上可以说,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根本的功能与作用是以社会科学的知识和理论使社会机体的运作更有效率,使社会经济结构、政治体制的建立、发展、变革更加有序,其机制更有效地发挥,即以更好的方式来管理社会。而文学、哲学、艺术学、美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的根本功能与作用,则在于满足人类在精神世界方面的需要,提供关于生活意义、价值理想、人生目标方面的知识与思想,为人类提供一个精神的家园和心灵的故乡。可以说,相比较而言,社会科学的价值与意义是较为功利性的,直接作用于社会的,而人文科学的价值与意义是较为非功利性的,主要作用于人心的,它们两者在某些方面是不可等同或有不可比之处的。正确把握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这方面的本质区别,对于这两大学科的健康正常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大学教育领域,区别人文科学教育与社会科学教育的功能与价值尤其必要。大学里的人文科学各专业,如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美学与伦理学等专业,与大学里的社会科学各专业,如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专业,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来讲应该是有不同的价值与作用的。当着政府或是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它的要求,要求大学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时候,应该充分意识到这两大类科学具有不同的价值与意义,它们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方式和途径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强调高等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时候,要看到人文科学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方式与作用范围是与社会科学不一样的。不能只从实用的角度、经济的角度来看待或要求人文科学。政府与国家需要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或要求高等教育发挥其职能时考虑到文史哲这些人文科学与经济学、法律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这些社会科学的不同的学科特征与学科价值,而不是采取同一种政策,或提出同样的要求。这样才能使人文科学在真正属于自己的范围内正常而健康的发展,为社会、为国家、为民众提供具有丰富精神价值的知识与理论,满足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与需要。

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很难说它们两者中谁更重要,或谁不太重要,它们的价值与功能具有不可比性。真正重要的,是让它们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功能与作用,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对话互补。只有让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同时得到重视与发展,让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一样发挥各自的功能,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物质昌盛与精神文明才能协调统一共同进步。才不会出现人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矛盾与冲突,才不会出现在获得经济进步与物质昌盛的时候却发生严重的精神危机与人性衰退,才不会在获得物质享受的时候失却精神的家园而沦为心灵空虚情感迷失的无家可归者,才不会因为人文精神世界的迷失而导致各种巫术邪教的泛滥。因为从总体上来说,社会科学虽然可以为人类提供越来越科学、完善、丰富的关于管理它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知识与理论,但它却不能真正解答关于人类生存的终极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经济学可以使人类更有效率地来从事生产与经营,可以告诉人们怎样用更少的投入获得更大的收益,用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来管理它的企业与员工,可以使人们更多的赚钱和获利。但经济学本身并不直接地讨论人生价值与生活意义等形而上的终极性的问题,并不更多的关注伦理与道德问题。也就是说,它并不回答人们赚钱和获得利益后的终极目的是什么这样的精神与理想的问题。如果说经济学有什么理想的话,那也就是怎样用更经济更合理更有效率的经济体制、经济模式或生产方式去产出最多最好的商品、劳务。虽然一种科学理性的、符合经济内在规律与要求的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学思想本身所带来的人类在经济财富方面的进步,正是达到人类精神解放和个性自由的前提与可能,没有这个前提与可能,人性的解放与自由就只是一种奢谈,但前提与可能并不是结果本身,没有人类在精神领域的自觉思考与努力,没有人文科学对于人类经济行为终极意义的追问,财富的增长与技术的进步本身并不能自然地保证它就一定成为一种导致人类幸福的合理的因素。事实上,如果没有相应的价值精神与理想的引导,经济财富与技术也可能成为一种异化的力量把人类引向受物质奴役受技术支配的歧途上去。人类对于财富的追求如果没有一种合理的人文精神与理性意识去引导和规范的话,它最终的结果也许是与人类的发展目标完全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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