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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筹资的现状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服务性收费是非营利组织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以美国为例,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服务收费,占总收入的56.6%。即使在我国香港,自创性收入也占非营利组织收入的40%。在美国,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中,每年非营利组织获得的社会捐赠都占其总收入的50%以上;在我国香港,社会捐赠是非营利组织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部分非营利组织83.2%的资金来自社会捐赠。
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筹资的现状_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机制研究

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然而我国非营利组织在筹资过程中存在对政府依赖过强、自创收入偏少、接受社会捐赠比例偏低等问题。

1.过度依赖政府资助

在非营利组织发展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中,非营利组织除了依托政府部门提供的稳定的资金支持外,同时还积极开拓多种筹资渠道来筹集资金。政府部门的投入并不是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的唯一渠道,甚至有的国家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中政府部门资助占的比例远少于其他渠道。在美国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中政府部门的资助只有30.5%[1]。然而,我国一部分非营利组织是从传统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转化而来的。这类非营利组织是自上而下在政府主导下产生的,大都挂靠在政府部门,官办化特点突出,政府化倾向明显。它们高度依靠行政资源,在一段时间内它们不需要寻找多种筹资渠道,也没有筹资压力和动力。它们没有建立筹资团队,更没有树立先进的筹资理念。资金来源中政府的资助是所有资金来源中的主要来源。组织高度依赖政府,缺乏独立性。可以说,离开政府部门的资助,它们很难生存。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各类非营利组织的兴起,非营利组织之间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必将使得这些官办化的非营利组织越来越难以从政府那里获得足够的运作资金。因此,非营利组织要生存与发展,必须放弃对政府资金的过度依赖,拓宽筹资渠道。

2.自创性收入不足

社区非营利组织自创性收入是指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品以及各类服务,从受益者(社区居民)那里获得的收益。根据2004年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们通常把非营利组织自创性收入分为会费收入、服务性收费和经营收入。会费收入是会员和企业等相关组织依法向组织无偿缴纳的会费,是非营利组织除政府资助之外的第二大收入,在非营利组织自创性收入中占的比例达70%。服务性收费是非营利组织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一般非营利组织服务性收费标准很低,不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收费。收取服务费用的目的是弥补开支缺口,降低组织运营成本,因此其服务性收费收入很有限。有资料表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服务性收费收入仅占组织资金来源总数的6%。经营收入是非营利组织将获取的资金用于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具体项目之前,利用这些资源通过制造产品或资本运作的方式实现增值,以便获得更多的资金,将之投入到公共品供给活动中去。资源的有限以及社会对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认识上的误区,使得这种资本运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很难利用资源进行资本运作,所以组织的经营收入也很低。

西方发达国家很多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源于自创性收入。以美国为例,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服务收费,占总收入的56.6%。即使在我国香港,自创性收入也占非营利组织收入的40%。可见,中国非营利组织获取自创性收入的能力较弱,无法成为非营利组织可依赖的收入。

3.接受社会捐赠比例偏低

社会捐赠主要包括个人捐赠、企业捐赠和基金会捐赠,既是非营利组织传统和特有的收入来源方式,也是非营利组织最理想的资金来源方式。这种筹资方式很少或没有附带条件。组织可以不受捐赠方的影响而自主地进行资金分配,以使组织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美国,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中,每年非营利组织获得的社会捐赠都占其总收入的50%以上;在我国香港,社会捐赠是非营利组织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部分非营利组织83.2%的资金来自社会捐赠。我国内地的非营利组织很少获得社会捐赠,1998年组织从企业以及个人获得的捐赠分别仅占5.13%和2.18%。近几年来,虽然这一比例有所提高,2008年、2010年、2013年接受社会捐赠总量均突破1 000亿元大关,但该比例仍有待提高。

[1] 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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