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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取向平衡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首先,新闻报道必须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新闻报道中要坚持理性的传播导向,做好理性报道与感性关怀的平衡,涉及平衡报道的适度问题。如2010年8月23日上午,一辆载有25名乘客的旅游观光客车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市遭劫持。
价值取向平衡_新闻平衡报道研究

(一)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

首先,新闻报道必须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新闻媒介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首要任务,在新闻报道中要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正确地行使社会舆论监督权,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其次,要坚持人本的新闻价值取向。在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关注普通人的生存状态,尊重报道对象,是现代媒体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东方早报》及记者简光州,以尊重事实真相,尊重个体生命的新闻价值取向,揭露事件真相,毅然发稿。2008年中国媒体在汶川地震中的报道也突显了媒体的“普世价值”,一改过去重大事件报道“围着领导转”的新闻取向,重视生命个体、关注普通百姓,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普通人故事报道,如“可乐男孩”等。

尤其是在一些刑事司法案件中,媒体在进行案件报道时,涉及法律、人权以及犯罪人的生命等重要问题,必须慎重报道,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把握好平衡,最大限度减少严重错误的出现,避免出现媒介审判及影响法律判决等现象。如2008年的“杨佳持刀袭警案”,很多媒体都将报道对象称为“杀人恶魔”,《南方周末》2008年7月18日的头版发表《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一文,从生命本源出发客观地操作新闻,与国内其他媒体在处理同类题材时相比,更具理性、客观和人文关怀,更加彰显维护生命本身的尊严。

(二)理性的传播导向

许多媒体由于冲突性把握失当,在报道中出现非理性倾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坚持理性的传播导向,做好理性报道与感性关怀的平衡,涉及平衡报道的适度问题。如2011年10月发生的“深圳联防队员涉嫌强奸案”,该案发生后一经报道,便掀起了巨大的舆情风暴;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媒体对于受害人无休止地骚扰性采访,以及众多网络言论对受害人丈夫“懦弱”的无情抨击,又引发社会舆论对媒体良知和网络理性的拷问。

能否把握好适度原则、理性报道,很大程度上也突显媒介的专业素养。如2010年8月23日上午,一辆载有25名乘客的旅游观光客车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市遭劫持。在这起冲突性的突发事件报道中,菲律宾当地媒体和国际媒体高度关注、疯狂追踪,事发之后当地媒体全员出动,多家媒体重叠报道,过度报道为场面失控埋下了伏笔;报道中把关不足,未经核实虚假信息报道,造成严重的报道失实,如媒体对从车上逃下来的司机说的“人质已全被杀死”消息进行报道,误导警方仓促采取突击行动,导致警匪双方的交火和劫持者的极端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后果,事件最终造成了8死7伤的悲剧性后果。除了组织指挥、救援能力等方面原因外,媒体非理性的失衡报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做好平衡报道,必须在事件报道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并选择合乎社会实际需要的理性传播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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