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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是论辩者对某一事物或问题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论证这些观点和看法的正确性,使对方接受。后者是论辩者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看法,论证这些观点和看法的虚假或错误,使对方认输。而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错误,却可能成为对方反驳的靶子。如对方的论据或引证伟人、名人的言论时,如有不实或不尽之处,就可以采取措施出击。辩论双方应承认自己的认识是有限的,掌握的真理只是相对的。这是每一个辩论者应采取的谦虚态度。
辩论的基本要求_语言交流艺术及实用技能训练

(一)观点鲜明

论辩的双方,凡发言者,必须旗帜鲜明,观点明了,不能似是而非,含混不清,即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明朗。否则,必然遭到对方的有力批驳,甚至会站到另一方的立场上去讲话。

(二)论据充实

在辩论中,无论是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论点,还是从反面驳斥对方的论点,都必须依据充分的论据。论据就是观点的依据,是辩论者用来阐明观点的材料,比如历史史实、人物和数字、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某些科学原理和名言警句。这些材料的选用,一定要与辩论者所阐述的论点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足以说明要阐述的观点。否则,再多也是毫无意义的。总体来说,就是事实要准确,引用要精当,要紧扣论点。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说服力,从而驳倒说服对方。

(三)论证准确

论证就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论证的方法有立论与驳论两种。立论叫证明,驳论叫反驳。前者是论辩者对某一事物或问题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论证这些观点和看法的正确性,使对方接受。后者是论辩者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看法,论证这些观点和看法的虚假或错误,使对方认输。无论是立论还是驳论,都是通过逻辑推理来完成的合乎逻辑的论证,使对方无懈可击。而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错误,却可能成为对方反驳的靶子。在辩论中常使用的论证方法有:归纳法、演绎法、对比法和类比法,还有归谬法。这些方法在论辩中往往是综合起来加以运用的。

(四)乘虚进击

辩论的双方,欲使论辩取胜,获得主动权,就要寻找对方的空隙和薄弱环节,乘虚进击。如对方的论据或引证伟人、名人的言论时,如有不实或不尽之处,就可以采取措施出击。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注意听取对方的发言,抓住薄弱环节寻找突破口。

(五)识破诡辩

诡辩是有意识地为某种谬误所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证。它的目的是要“论证”某一虚假的论断为“真”。诡辩用的手法是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捏造论据,循环论证,以偏概全,强词夺理,人身攻击机械类比等。诡辩貌似辩证法。实际是与辩证法格格不入的。辩证法讲事物的转化是有条件的,而诡辩讲事物的转化是无条件的。主观随意的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是绝对与相对的对立统一,而诡辩只承认事物运动的绝对性等。

诡辩术是错误的论证。这就决定了它的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必然也是错误的。所以在辩论中,就要根据双方语言交锋的进程,充分发挥感觉能力、注意能力、观察能力、思维敏锐力和自我调整能力等,全神贯注地聆听对方说出的每一句话,注意对方的措词、语言表达方式、口气和声调、从而掌握对方一言一语背后的思想和观点,以选择反驳的目标,即要善听,并在此基础上勤于思考,捕捉战机,做到“善辩”。

(六)以理服人

辩论的目的在于明辨是非,探求真理,锻炼思维,提高辩才。所以,在激烈的论辩中,要做到谦虚待人,掌握分寸,讲究礼节,以理服人,尊重人格,讲究风度。

辩论双方应承认自己的认识是有限的,掌握的真理只是相对的。如果自己的观点经过辩论,证明是错的,就得有从善如流的雅量,不要强词夺理。如果自己的观点证明是正确的,也要虚怀若谷,谨慎地吸收对方思想中的合理成分,以充实完善自己的思想。这是每一个辩论者应采取的谦虚态度。

辩论中双方都不要用轻蔑、傲慢的语气给对方造成无礼和不愉快的感觉,也不要使自己的举止引起对方的反感。因为风度是言谈举止的方式,也是行为的外在形式。外表洁净雅致,举止稳重,面部表情开朗,语言准确、鲜明、从容、动听、富有节奏,就会给人以良好的印象。

(七)辩论八忌

一忌以势压人;二忌歪曲事实;三忌揭人之短;四忌争吵不休;五忌转换论题;六忌独占论坛;七忌前后矛盾;八忌结论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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