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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具普通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具处方是医师的权利,除了医师外任何人无权决定患者使用什么处方药品。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守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必须遵循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拿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购药。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医师违反执业医师法和处方管理办法、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等涉药事件,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出具处方是医师的权利,除了医师外任何人无权决定患者使用什么处方药品。由于医师获得了这种严肃而又沉甸甸权利,同时也就承担起了巨大责任。因此医师出具处方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切不可草率从事。

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守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必须遵循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拿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购药。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医师签名和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审查合格后按要求给患者发药。

药师调剂处方时除了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外,应对处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师审核后若发现存在问题,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若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错误时,应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做好记录并按规定报告。在具体调配药品过程中要做到一人审查调配,一人核对发药,共同签字盖章,以保证处方调配正确。

处方与病历一样,是重要的法律凭证,是保护医患双方权益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医师违反执业医师法和处方管理办法、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等涉药事件,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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