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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的相关理论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赋予科技创新新的内涵,使其超出了技术创新的范畴。这种由创新主体共同进行科技创新,创新成果由参与者共同享有的合作研究方式有利于解决竞争市场中科技创新面临的外部性问题。狭义的理解主要是从技术集成创新角度而言的,认为集成创新指通过对现有各种相关技术进行有效集成。
科技创新平台的相关理论_科技创新平台

一、科技创新

(一)科技创新

在20世纪50年代,索洛提出科技创新的形成有赖于新思想及其以后阶段的实现与发展,第一次对创新本身进行了研究。60年代,伊诺思(J.LEnos)在其论文中首次从行为集合的角度,把科技创新定义为:“科技创新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这些行为包括发明的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订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林恩(G.Lynn)则从创新时序过程的角度对科技创新定义为技术创新“始于对技术的商业潜力的认识,而将其完全转化为商业化产品的整个行为过程。”曼斯菲尔德(M.Mansfield)则从产品创新的角度,认为创新是从企业对新产品的构思开始,以新产品的销售和交货为终结的探索性活动。80年代,弗里曼(C.Freeman)则从经济的角度,把科技创新限定为规范化的重要创新,明确指出技术创新就是指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服务的首次商业化转化。

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之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学者纷纷将创新视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并加以研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逐渐形成了技术创新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区域科技创新理论以及科技创新理论。我国学者也接受了一些不同理解,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科技创新这一概念。同时,赋予科技创新新的内涵,使其超出了技术创新的范畴。

纵观整体,对于科技创新的内涵理解相同之处在于,学者们普遍认为科技创新者拥有科技知识产权,并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这一特征是科技创新最核心的特征。综合国内外创新研究的观点,可以认为,科技创新包括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研究开发、发明创造,到生产应用及其商业化实现全过程的活动总和。其实质在于对生产要素及要素的组合和生产条件进行优化配置,进而达到要素生产、利用效率的提高,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

科技创新的本质决定了科技创新活动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创新活动的系统性及过程延续性。企业技术创新涵盖了技术的发明到生产应用,直至利润实现的全过程。(2)创新活动的经济性。创新活动具有明确的商业化目标,最终体现在创新主体的社会、经济效益上。(3)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创新活动的成败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创新活动不可能一开始就能准确预测到未来的结果,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4)创新结果的“公共产品”特性。由于所有权的存在,创新的成果属创新主体所有。但创新成果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外溢性,创新成果的推广对企业产生直接经济贡献的同时,对整个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客观上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13]

(二)科技创新与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的核心就是科技创新,同时也是将科技创新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有效手段。

在我国,政府在科技创新平台尤其是国家级和区域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各项政策,提供资助和服务,确保了科技创新平台“统筹规划,顶层设计”,避免了重复建设,对于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聚,实现共享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科技创新平台的集聚性不仅表现在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和科技创新人才的汇集,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科研部门的横向集聚和科研与生产部门的纵向集聚,有效形成集聚经济。

科技创新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成为影响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但正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对其它人或社会产生外部性作用一样,科技创新所产生的效用也没有完全被内化,无论是科技创新的载体(科技计划项目)还是科技创新的成果(知识、人才)等都具有外部性属性。例如企业的共性技术类的科技计划项目,由于其科研成果可以为行业共享,使用上不具有排他性,造成企业的收入的流失。

外部性的存在导致科技创新过程中资源配置无效,创新主体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最终会导致创新主体创新意愿下降,创新能力减弱。科技创新外部性的解决之道在于外部性的内在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使科技创新外部性内在化的途径之一。[14]

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层面的制度引导和激励,例如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增加科技创新的投入,对科技创新主体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弥补创新主体由于科技创新外部性带来的收益减少;通过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创新主体获得更多的收益。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以利于创新主体在更广阔的范围融资,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通过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内创新主体准人、种类、竞争体系,创新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创新平台实现有效集聚,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

另一方面,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研究,利益共享是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特征之一。这种由创新主体共同进行科技创新,创新成果由参与者共同享有的合作研究方式有利于解决竞争市场中科技创新面临的外部性问题。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全有效,并且科技创新产生溢出时,单个创新主体难以使其外部性内在化。而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就在于将可能从中获益的利益主体联合起来,合作研究,利益共享,从而将科技创新外部性内在化。同时,由于劳动力共享,基础设施共享,知识溢出、分工专业化等,产业集聚能够提高生产率。从而将单纯市场竞争条件下利益主体间非你即我的关系变成亦你亦我的关系,将科技创新外部性内化于系统内部,使个体与组织实现共赢。

所以说,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创新外部性的内在化结合起来研究,有利于我们在更为本质的层面制定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更加有效的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二、集成创新

(一)集成创新

学术界对集成创新的研究虽较多,但对其概念、内涵尚无统一定论,主要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的理解。狭义的理解主要是从技术集成创新角度而言的,认为集成创新指通过对现有各种相关技术进行有效集成。在目前的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产业之间的关联日益增强,技术之间相互依存,单项技术的突破很难具有独柱擎天的效果,必须整合相关技术、使之相互配套,才能进一步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长期以来,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以单项技术为主的研发,但以单项技术为主的研发如果缺乏与相关技术的配套和有效衔接,很难形成竞争力强的产品和产业;而进行相关技术综合配套的集成创新必然会大大超过单项技术突破,其结果既能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也可掌握普通技术。

将集成创新简单理解为“技术集成创新”本无可厚非,因为技术是创新的核心。但创新并非单纯是技术上突破,而是涉及技术、市场、文化、制度等多方面要素,且各要素之间相互制约,仅依赖技术创新而忽视制度等的创新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将集成创新简单理解为技术集成创新是狭隘的,在现实实践中仅组织技术集成创新远远不够,必须开展融技术、市场、环境、制度等多要素于一体的综合性集成创新。基于此,应从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创新环境各个层面,从创新要素、创新对象及创新过程的各个环节综合集成的角度来理解集成创新,也即广义集成创新。

广义集成创新要求在创新思想上要以系统论为指导,在创新方式上要突出“集成手段”这个基础,在创新过程中要强化“集成管理”这个核心。集成创新不仅要体现创新原理,更要体现聚合、协同原理,要体现出集成接力、优势互补、相互融通的思想。集成创新的本质是各种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相互融合,由于各种创新要素是由相应的创新主体所掌控,因此集成创新中的“集成”首先是对掌控创新要素的各行为主体进行“集成”。

基于上述认识并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集成创新是指围绕创新目标,以系统论思想和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为指导,运用适宜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将诸创新主体的知识、技术、市场、管理、文化及制度等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以最合理的结构方式使之组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功能倍增性和适应进化性的有机整体的创新实践过程。

集成创新可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集成创新类型。纵向集成创新指围绕创新过程和创新链条,把各环节有机组合为一个整体;横向集成创新指把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及创新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要素有机整合形成系统化的创新网络。

与传统创新观点相比较,集成创新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

第一,集成创新必须以创造性为基础,具有创造性强的特点。集成并不是将系统中的诸要素进行简单集中,而是注入了创造性思维,为了创造才集成。只有能够产生创造性的要素组合才能称之为集成,且这种集成更强调创新效果及其竞争力的持续性。集成过程中如果缺乏创造性就不能称之为集成创新。

第二,集成创新是创新要素的有机融合,具有融合性强的特点。要素经过选择搭配、主动寻优,以最合理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实现有机融合。这种融合建立在技术融合基础上并得到进一步延伸,把创新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及不同主体的创新能力、创新实践和竞争力集成在一起,互补匹配,协同发展。

第三,集成创新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操作更为复杂、系统性尤为突出的特点。集成创新要实现对各种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环节的有机集成,工程量大,操作复杂,必须强调以系统思想为指导和起点,以系统的创新结果为落脚点。由于系统是开放的,与外界始终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等的交换,使系统内各要素及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并由此导致系统功能的不断变化。要使创新系统具有良好功能,必须遵循系统性思想和协同性原理,不断重整系统要素间的关系。

第四,集成创新带来集成放大效应,具有功能倍增性强的特点。集成创新系统是一个有适宜要素组成、相互优势互补、相互匹配的有机体,不仅强调在集成过程中要素之间相互融合,而且强调与外部环境相互融合,系统会主动寻求优化,形成独特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必然会促进创新系统整体功能的提升,带来1+1>2的集成放大效应。

对集成创新进行上述理解,我们称之为广义集成创新。从现实看,我国推行的“产学研结合”及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国家创新系统等也可称之为广义集成创新在某种程度上的实践。另外,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也为广义集成创新提供了强力支撑。

借鉴计算机集成制造及管理集成的内涵,结合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创新实践,同时,依据各种创新活动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相互对立的,而是作为创新活动的一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创新活动开展的事实,把创新集成界定为:将集成思想创造性地应用于市场、文化、知识、制度、技术、管理等创新实践的动态过程,即在创新方式上以集成手段为基础,在创新行为上以集成机制为核心,在创新思想上以集成理论为指导。[15]

(二)集成创新与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创新平台自身的平台特性是实现集成创新的有效途径,并且集成创新也成为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内在要求。

1.科技创新平台实现创新内容的多元化

集成创新要求不同类型的创新资源和能力相互激发和协同作用,在本质上是创新要素的交叉和融合。传统的技术创新主要特征是产品或工艺的创新,而在集成创新模式过程中,技术创新逐渐被提升到战略高度.并涉及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协同创新。科技创新平台中的集成创新内容呈多元化,涵盖技术、知识、资源、能力、文化等方面,并要求各要素间协同作用。

2.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创新主体的多元化

创新主体多元化是集成创新的重要特征之一。随着产品和技术复杂性程度的不同,掌握企业创新内容所涉知识、能力和资源的创新主体呈现多元化,涉及范围包括个体、团队、企业职能部门、企业(含企业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其它相关组织和用户等。因此,集成创新要求各创新主体能积极思考、有效沟通和协作创新,创造协同效益。科技创新平台关键在于集成创新过程包含了集成主体积极能动的优选行为过程。时代的需求需要涌现出一批富有“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能力的富有战略性的、高层次的科学家,在现有的大量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阶段性整合,形成全局性、公益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集成创新,甚至可搭建国际性的合作平台。借此经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比较选择,各集成创新主体既能够发挥各自最大优势,相互之间又能够实现优势互补。

3.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过程与组织的网络化

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企业研发的技术难度和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大大增强,单个创新主体(个体、团队、职能部门、企业)很难独自完成越来越复杂的创新活动。在技术发展迅速、用户需求变化多样的环境中,要完成资源密集型的复杂任务,建立企业与企业间的网络联系,采取合作的形式整合资源,是企业间优势互补、降低风险的重要途径。科技创新平台使得集成创新从创新的线性过程走向网络化过程。

三、价值网络

(一)价值网络

价值网络是在价值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价值链的概念最早是由波特在1985年《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在分析公司行为和竞争优势的时候,认为公司的价值创造过程主要由基本活动(含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和支持性活动(含原材料供应、技术、人力资源和财务等)两部分完成,这些活动在公司价值创造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的,由此构成公司价值创造的行为链条,这一链条就称之为价值链。这种理论指导下的企业通常是一个自治的实体,然而,在市场竞争高度动态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将企业作为原子看待很容易使企业陷入孤立的境地,忽视对于外部资源的获取和组织间学习能力的积累,缺乏动态的适应能力。

事实上,不同企业间的价值链的关系已经演变为价值网络的关系,企业内部的行为主体间关系及业务联系也已构成内在的价值网络关系。价值网络理论随之应运而生。

价值网络是由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价值生成、分配、转移和使用的关系及其结构。价值网络改进了价值识别体系并扩大了资源的价值影响,同时使组织间联系具有交互、进化、扩展和环境依赖的生态特性。[16]价值网络的思想打破了传统价值链的线性思维和价值活动顺序分离的机械模式,围绕顾客价值重构原有的价值链,使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不同的主体按照整体价值最优的原则相互衔接、融合、动态互动。利益主体在关注自身价值的同时,更加关注价值网络上的各节点的联系,冲破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壁垒,提高网络在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及其对价值创造的推动作用[17]

(二)价值网络与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创新平台内创新活动参与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多种类型的主体,每类主体的数量和规模都是不同,且相互之间的关系复杂,形成一种复杂的价值网络结构。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环境下产生的科技创新平台从本质上说是开放式创新模式实践的产物,具有新的特点[18]

(1)创新环境的开放性。平台内的各主体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也只有在这种环境中才能使得开放式创新成为可能。创新平台提供了基于需求的资金、人才、政策等资源,使得企业轻易便可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技术、人才支持等。

(2)创新主体的开放性。创新主体的开放性是科技创新平台的一个重要特征。开放式创新的主体不仅包括科技创新平台内为的所有企业,而且还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政府等。通过积极寻求可合作的目标,并通过投资参与研究机构的项目、成立研究联盟或合资公司等方式,把这些具有创新价值的目标纳入到创新的主体体系中。

(3)创新资源的开放性。在科技创新平台中,技术资源来源于价值网络内的所有主体。企业注重从企业内、外部获取创新源,使得企业创新建立在更加广泛的技术基础之上,企业可以从公共平台里获取开放性的创新资源。另外,由于缩减了研发及推向市场的时间,顾客信息的及时获取帮助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推出之前就可以完全了解顾客的需要,使得最终产品获得足够的完善。

(4)创新过程的开放性。封闭式创新强调创新的所有环节或者所有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完成的,而开放式创新这可以将部分过程转移到企业外部,在价值网络内寻求相应的合作伙伴来完成,不但降低风险和成本,并且提高了效率,最终的结果是价值网络内的所有企业都能通过某项创新获利而实现成长。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创新平台的运用,使得更多的企业突破狭隘的价值链的观念,更好地在价值网络中发挥自己的能量,获得更加有力的支持。

四、协同理论

(一)协同理论

协同,是指系统中诸多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是系统整体性、相关性的内在表现。协同论(synergetics)亦称“协同学”或“协和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多学科研究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系统科学的重要分支理论。其创立者是联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物理学家哈肯(Hermann Haken)。1971年他提出协同的概念,1976年系统地论述了协同理论,发表了《协同学导论》,还著有《高等协同学》。

协同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1.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是指由于协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是指复杂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协同学引论》)。对千差万别的自然系统或社会系统而言,均存在着协同作用。协同作用是系统有序结构形成的内驱力。任何复杂系统,当在外来能量的作用下或物质的聚集态达到某种临界值时,子系统之间就会产生协同作用。这种协同作用能使系统在临界点发生质变产生协同效应,使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从混沌中产生某种稳定结构。协同效应说明了系统自组织现象的观点。

2.伺服原理

伺服原理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快变量服从慢变量,序参量支配子系统行为。它从系统内部稳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方面描述了系统的自组织的过程。其实质在于规定了临界点上系统的简化原则——“快速衰减组态被迫跟随于缓慢增长的组态”,即系统在接近不稳定点或临界点时,系统的动力学和突现结构通常由少数几个集体变量即序参量决定,而系统其它变量的行为则由这些序参量支配或规定,正如协同学的创始人哈肯所说,序参量以“雪崩”之势席卷整个系统,掌握全局,主宰系统演化的整个过程。

3.自组织原理

自组织是相对于他组织而言的。他组织是指组织指令和组织能力来自系统外部,而自组织则指系统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条件下,其内部子系统之间能够按照某种规则自动形成一定的结构或功能,具有内在性和自生性特点。自组织原理解释了在一定的外部能量流、信息流和物质流输入的条件下,系统会通过大量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而形成新的时间、空间或功能有序结构。

在协同理论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原始性创新的协同观,其含义是:首先,原始性创新要依据一定的环境条件,这是进行原创的先决条件。其次,原始性创新要在学术带头人的率领下,通过创新系统成员之间的协同合作才能实现。在原始性创新过程即系统演化过程中,如果环境激励尚未达到临界值,原始性系统中各成员(即子系统)间不存在协同关系,不能形成序参量;而当环境激励达到临界值,即有了充足的原始积累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时,系统中各成员间形成协同关系,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促使序参量,如创新精神、核心能力(即学术带头人的水平)、创新文化、团队协作等形成。这些序参量源于原创实践,高于原创实践并指导原创实践。从原创整个过程来看,虽然各个序参量之间会竞争,产生超序参量的换元,但由于原始性创新的特殊性,它必须有学术带头人率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因此,与其它几个序参量相比,学术带头人的水平有绝对优势成为主宰整个系统的趋序参量,其它原创成员(即子系统)只会随着序参量所规定的模式而变化并达成协同一致宏观局面,即原创要在几个学术带头人团结协作的激发下,促使整个原创团体协同合作,形成原创系统的巨涨落,从而把原创过程不断向前推进,直至成功。原始性创新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原创过程中的环境激励、创新文化、核心能力(即学术带头人的水平)和团队协作等方面。[19]

(二)协同理论与科技创新平台

协同是科技创新平台良性运作的基础。科技创新平台在依托主体、创新地区以及平台要素等方面实现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在有关模式与机制的约束与促进作用下,实现不同依托主体及不同主导要素之间的有效交流、互动与循环促进,从而使平台产生1+1>2的协同效果,最大限度的发挥既有结构平台的服务功能与作用,促进区域科技与经济发展。

创新主体的协同合作能够影响科技创新平台的整体发展,否则既会增加创新成本,又会阻碍创新效果;要素是创新平台不可缺少的创新资源,要素分配的合理性关系到平台的内部成本,如何配置要素,具体的配置情况都是影响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主体分别从官、产、学三个方面对创新平台进行管理控制,并且完成相应的创新活动。官就是政府简称,它是区域创新平台的整体设计者,是政策的制定者,是创新平台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因素。产表示的是企业,企业是将研发和应用结合在一起的主体,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高校是学的代表,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创新力量,高校具有丰富的科研资源,有完善的实验设备,以及强大的人才队伍。三个主体之间能否有效协同合作与匹配是影响区域创新平台发展的关键因素。[20]

创新要素分为创新环境、市场、技术、人才、资源、政策等创新资源。创新要素是区域创新平台实施各种创新活动的基础,正是有了这些基础条件,创新平台才能有针对性地发挥出具体的创新能力,从而研究出新技术,开发出新产品,体现出各主体、各地区的创新价值。

主体是区域创新平台的管理者,而要素是区域创新平台的被管理的对象。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地区需要的要素资源情况各不相同,合理配置要素资源、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是区域创新平台的根本需求。同时,要素之间的协同也是必要的,人员的配合、信息的对称性,以及市场、创新环境、政策等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协同发展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五、系统失灵理论

(一)系统失灵论

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和要素多重性决定了创新是一个系统过程,创新系统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参与者(企业、组织和政府机构)构成的系统,它们相互作用的方式影响着经济的整体创新绩效,并受特定的基础设施、令业化模式、需求结构、制度安排和政府政策所影响。

创新系统中相互关联的机构、组织或交易规则之间出现不协调或不一致时,“系统失灵”就会发生。许多学者一都对创新的系统失灵作了深入研究。

Woolthuis和Lankhuizen等在对创新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将创新系统的系统失灵分为如下4类[21]

(1)基础设施失灵。基础设施主要有两类:第一,物质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通信等。第二,科技基础设施,包括科学与应用知识以及技能的可获得性、测试设备、知识转移的可能性、令利、教育培训等。这些基础设施具有规模大、不可分割和运作的时一间范围长等特点,如由私人部门来投资不太可能取得足够的回报。因此,政府有责任关注此类基础设施的需求,防止基础设施供应和投资方面的失灵。

(2)制度失灵。制度失灵包括两类:第一,硬制度失灵。硬制度失灵是指那些可能阻碍创新的正式制度,包括技术标准、劳土法律、风险管理规则、健康与安全规章等规章框架以及涉及合同、雇佣、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体制。第二,软制度失灵。与硬制度失灵相对应的,软制度失灵则包括社会范式与价值,文化,与其它行为主体共享资源的意愿,组织、产业、区域或国家内部的企业家精神,信任倾向性,风险喜好等。这些非正式制度形成了潜在的游戏规则,从而激励或阻碍创新。

(3)互动失灵。互动失灵包括强网络失灵和弱网络失灵。强网络失灵是指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过十强烈,单个行为主体被网络内的其它行为主体指引到错误的方向,因而彼此无法为对方提供必需的知识。强网络失灵主要是由于内部导向带来的短视,对居主导地位的合作者的依赖等原因造成的。有效的创新越来越表现为互补的技术与行为主体间密切互动的结果,弱网络失灵就是指当这些元素间的联系非常薄弱的时候,学习与创新的富有成效的循环就会被阻止。

(4)能力失灵。主要是指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缺乏快速而有效的学习能力,从而被锁定在现有的技术范式中,因而无法跃升至新的技术。

(二)系统失灵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系统失灵理论确定了科技创新平台要素的构建。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系统失灵既包括作为创新发展前提的基础设施失灵、制度失灵,还包括影响创新系统作用过程的互动失灵和能力失灵。从克服创新系统失灵的角度来讲,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应当包括三大基本要素:科技资源、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管理运行机制。科技资源的整合集成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载体和基础;科技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根本目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一种基础性的支撑体系,不仅包括硬件,而且包括软件,是硬件和软件的有机集成,同时具有公共和共用的服务性质。[22]

以此为基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可以定义为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为克服创新的系统失灵,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政府或其它中介机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大型科学仪器与设备、科技数据与文献、自然科技资源、信息网络资源等科技资源的共享以及共性技术研发、行业检测、创业孵化等公共技术服务的提供,构筑为区域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基础性支撑体系。

总之,科技创新平台虽然是在实践活动中,面对科技浪潮和全球化应运而生的,但是其建立和发展并非空中楼阁,离不开科技创新、集成创新、价值网络、协同理论及系统失灵理论的支撑,把以上的理论的特点有机的结合并运用到实践中去,集中的显示其特点:自主创新、资源整合、战略增值、相互协作,形成在科技中介机构中的协调发展。本章对这些理论基础及其与科技创新平台之间的关系略加概括,只是抛砖引玉,以引起读者重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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