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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南疫灾简论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46年湖南疫灾简论朱松华1946年,湖南多种传染病流行,疫灾肆虐,是民国时期疫灾极其严重的年份之一。湖南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疫措施,基本上控制了疫情。具体到1946年湖南疫灾,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抗日战争的影响、环境卫生的影响及自然灾害的影响。由此可见,抗日战争带来的极大灾难是1946年湖南疫灾形成的主要因素。
年湖南疫灾简论_中国西南地区灾荒

1946年湖南疫灾简论

朱松华(1)

1946年,湖南多种传染病流行,疫灾肆虐,是民国时期疫灾极其严重的年份之一。湖南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疫措施,基本上控制了疫情。

一、1946年湖南的疫情概况

民国时期的38年间,天花、霍乱、回归热、白喉、麻疹、痢疾、流脑、疟疾等疫病多次在湖南境内流行,有些地方出现阖家死绝,甚至全村断烟的惨状。1946年是民国时期湖南疫灾肆虐极其严重的年份之一。是年2月至4月,零陵县死于疫病的上万人。(2)入秋以后,衡阳乡村瘟疫流行,尤以东阳、珍珠、泉湖、南泉、栗江、东宝等乡为甚,泉湖乡染疫病死亡达3294人。(3)下表为1946年湖南省主要传染病流行县市数的统计,从中也可以看出该年疫病流行的情况。

1946年湖南省主要传染病流行县市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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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以天花、霍乱、痢疾、疟疾为例,简要介绍该年疫病的流行情况。

天花:1946年,全省大部分县市流行天花,新田县患天花者4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6%,患者半数死亡。(5)1月至5月,衡山县天花流行,患病者达1148人,325人死亡。(6)

霍乱:1946年,衡山县霍乱流行,全县患者14万人,由于防治不力,死亡2000余人。(7)1月至9月,长沙县霍乱流行,发病1869人,死亡439人,病死率为23.48%。(8)

痢疾:民国时期,湖南痢疾流行记载颇多,发病率仅次于疟疾,患者死亡率则大大超过疟疾。1946年娄底市痢疾大发,杉山街上20户居民,户户患痢疾,死亡30余人。曾国正等3户全部死亡,街上家家户户关门闭户,行人不敢路过。(9)1月至9月长沙市痢疾暴发,发病768人。当年8月长沙《大公报》报道,“由于痢疾蔓延,小儿死亡严重,平均每日在10~15名以上,肩运尸匣者,市内随时可见”(10)

疟疾:湖南俗称“打摆子”,流行甚广,以湘南、湘西为烈。疟疾是1946年流行县市数最多、蔓延最广的疫病,达76个县市。江永县境流传“七月谷子黄,摆子病上床;人瘟田地荒,不死断肝肠”的民谣。1946年,该县疟疾暴发流行,发病人数占全县总人口一半以上,死亡1.28万余人。不少村庄死走一空,上江圩乡百竹湾村,时有20多户,100多人,患疟疾死亡90多人,10多个幸存者只得离乡背井外出逃生,成为无人村。(11)同年,郴州地区疟疾暴发,仅桂阳县就发病21万人次。“秋风起,摆子起;谷子黄,人上床”、“人到郴州打摆子”的民谚,在城乡广为流传。(12)同年,湘乡县境内疟疾流行,患者达20万人,仅义安乡即死亡3000人以上,永丰青树坪一带有全家死绝的。(13)

二、1946年湖南疫灾的成因探析

民国时期疫病流行的成因很多,大体受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自然因素包括地理、气象、生态和灾荒等。社会因素包括人口、战乱、习俗、环境卫生和社会经济变动等。具体到1946年湖南疫灾,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抗日战争的影响、环境卫生的影响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一)日本侵华战争的影响

日本侵华战争,尤其是1939年日军铁蹄蹂躏省境,给湖南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全省人民遭受严重牺牲和损失。(14)自武汉、广州沦陷后,湖南一直是正面战场中的主要战场。期间,湖南境内进行了长沙、常德、衡阳、湘西等六次大规模会战,小规模战争无以计数,造成了人员的大量伤亡。据湖南省政府编《湖南省抗战损失统计》载,截至1945年8月10日日军投降止,湖南人口伤亡2622383人,其中伤1702298人,死亡920085人。(15)抗日战争不仅造成湖南人口大量减少,还造成民众流离失所,形成大批难民,以及环境的破坏等等,都极易于疫病的暴发和传播。此所谓“大兵与大疫相连”。

1946年是抗战结束后的次年,战争所造成的影响依然存在。时人对此亦有较清醒的认识。时任湖南省卫生处处长的邓一韪在《湘省卫生事业之推进与计划》中指出:“大战之后,必有疫疠,俗谚如此,证之事实,亦为不谬。溯疫疠之流行,必来有因。盖以战后人民流离失所、衣食不给、风餐露宿,益以环境污染,疫菌潜在,偶一沾染,互相传播。或以带菌人之流动接触而生瘟疫,或以气候之寒热而有时令之疾病。”(16)由此可见,抗日战争带来的极大灾难是1946年湖南疫灾形成的主要因素。

(二)环境卫生的影响

民国时期的湖南,城乡环境卫生不良常常引发疫病的流行。时人认为环境卫生与疫病的流行有着密切的关联。时任中央防疫处处长的容启荣在《战后防疫刍议》中指出:“生活环境影响疫疠之发生,至甚至巨。抗战期内军民流徙、生活失常,衣食住行均不能适合卫生保健之最低条件,以致身体抵抗力削弱,疾病丛生。死于疫疠者,实超出牺牲于刀枪炮火者之上。迄今胜利虽已逾载,地方秩序尚未完全恢复,民生困苦,尤甚于战时。而灾区辽阔,民众颠沛流离,其状之惨,非目击绝不能想象。此种生活环境,更为疫疠发生之有利条件。”(17)

如洪江本为传统商城,交通要道,人烟稠密,民国初年已聚居3万多人口,抗日战争期间难民麇集达10余万人,每平方公里达3万人。大部分居住在沅、巫两水河岸的几条街道上。房屋建筑多为两层木板房,底层营业,上层居住。沿河街道地势低洼,涨水期间,河街、米厂街一带,水深逾丈。河边堆积垃圾、粪便,加之家家设置便桶,傍晚均集河边倾倒、洗刷,严重污染河水。当时外地来洪江的商人有“三年住洪江,不打摆子也生疮”的说法。(18)

(三)自然灾害的影响

疫灾多数与旱涝等自然灾害密切相关。水灾造成水质恶化,大量生物体死亡腐烂或者垃圾、粪便等地表排泄物的漂流,从而严重损害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旱灾轻者造成农业减产、粮食歉收,人们挨饥受饿、逃荒漂移。重者出现“赤地千里,饿殍遍野,僵尸枕藉,饥民相食”的悲惨景象。旱涝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饥荒,而饥荒又使饥民体质下降,难以抵御疫病的侵袭。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此所谓“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据《湖南自然灾害年表》统计,1945年、1946年是全省性特大连续干旱年。1945年春夏之际,大部分地区不雨52日,全省54县大旱,其中尤以湘潭、邵阳、衡山、衡阳、祁阳、耒阳、新田、沅陵、石门最为严重。1946年,因上年水旱交乘,本年部分地区灾情仍在继续扩展。两年的连续干旱引发1946年全省性特大饥荒,“4至7月间,全省大饥,尤以宁乡、平江、浏阳、醴陵、衡山、衡阳、零陵、永兴、永明、安化、常德、岳阳、汉寿等地最为严重”(19)。3月14日,长沙《中央日报》社论《湘灾:全国灾难的信号》称:3000万湖南人民,至少有1000万人挣扎在饥饿线上。(20)“3000万灾民中,有1500万以上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子住,几月来他们就依靠麦壳米糠、草根树皮、观音土苟延生命,现在草根树皮也找不到了,于是成千上万人向外地逃荒。”(21)加以霍乱、天花、疟疾等疫病流行,死亡者众多。据当时报刊记载,零陵县2月至4月死于饥饿和疫病者1万余人,因饿致病者3万余人;祁阳县饿死3140人;衡阳市截至6月饿死18410人;湘中、湘西、湘北各县无一处不见饿死人或因饥饿自杀的惨剧。迄至8月,全省死于饥疫和疫病者共约40万人。(22)

三、1946年湖南疫灾的防治措施

(一)时人对战后防治疫病的认识

邓一韪在《湘省卫生事业之推进与计划》中指出,“大战之后,必有疫疠”,“故战后卫生事业,应以防疫为中心工作”。并指出预防疫病的重要性,“多数疾病,可以预防,尤以急性传染病为然。盖一切传染病之侵入人体,有一定途径,一定之媒介物。如能将各种传染办法、感受因素,与乎一般之防御常识,如提倡清洁、整理环境、调节饮食、倡导体育、扑灭有害昆虫。诸如此类,皆属卫生教育事项,必须广事宣传,裨益社会”(23)

容启荣在《战后防疫刍议》中指出,战后地方秩序未完全恢复,民生困苦,民众颠沛流离,且生活环境恶劣,极易引发疫病流行。而“各省市地方卫生机构,复员伊始,由于人力、财力、物力之不足,各种防疫措施,殊难设置妥善”“奈防疫工作,事关民命,急不容缓”。他还提出六项防疫要点:(1)配合国防计划;(2)加强疫情报告;(3)划分防疫责任;(4)防治重要疫疠;(5)增产防疫器材;(6)训练技术人员。(24)

(二)省政府以“救灾第一”为“重点政治

1946年全省性特大饥荒是该年疫灾肆虐的重要因素,故省政府的救济饥荒可以说是间接地防治疫病。

1946年4月,行政院任命王东原为湖南省政府主席。26日,王东原由鄂抵湘,发表施政演说,以“救灾”及“安定地方”为首要。王东原主湘之初,正值湘省遍地灾荒,尤以湘南一带久旱不雨,灾情更为严重,省政府即确定“救灾第一”为“重点政治”。在省政府第二次委员会议上通过救灾方案13条,其主要内容是:“会同各机关法团组织湘灾急救委员会,统筹救灾事宜;灾荒严重各县,实行地方自救互救办法;严禁乘机操纵物价;省内粮食自由流通;节约粮食消耗;奖励大巨捐粮救灾;呼请救济总署救济;加强川粮接运;商催国家银行贷款购运米麦供应市场,平抑粮价;呈请行政院发放急赈;请军政部加速运送日俘;按实际需要配购军粮;请救济总署和卫生署迅速运济药品、器械及派遣医药卫生人员举行防疫运动”。省政府还制定“灾荒自救互救运动纲要”,号召推广祁阳等地设粥厂调剂灾民等办法。省政府的救济饥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当时的官方报道,省政府在短期内收到14亿元的赈款和救急米50万石,使全省饥民中一部分“非赈不活”的人得到了解救。(25)

(三)省卫生处回隶省政府,加强卫生行政力量

湖南省卫生处,前身为湖南省卫生实验处。1934年7月16日,湖南省卫生实验处成立,隶属民政厅。1941年1月1日,扩大改组为湖南省卫生处,直隶省政府。1943年7月,因裁并机构,该处复归民政厅领导。1946年春,再回隶省政府,改称湖南省政府卫生处。“此为适应复员建设,加强卫生业务的行政力量必然之需要。”(26)

1946年元月,湖南省政府卫生处发布训令,“抗战八年,本省损毁最烈。各收复地区,环境卫生不良,兼之人民转徙纷繁,本年度疫疠堪虞,亟应从速加紧预防”。规定:“(1)各县市卫生院应速呈各该管县市政府,会同警察局,切实改良环境卫生;(2)各县市卫生院应速发动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农村作普通之预防宣传;(3)如发现急性传染病,应作有效处置,并急电报告本处;(4)各县市卫生院疫情旬报应按时具报,以凭转报;(5)各省立医院及省医疗防疫队,应切实协助县市卫生院办理防疫注射及隔离医治等事宜。”(27)

(四)建立隔离病院,设立检疫站

湖南省长沙、衡阳两地,军民杂处,商贾云集,并且环境卫生一时难以改善。1946年两地霍乱一度流行,各公私立医院,限于病房或床位,难以收容。湖南省政府卫生处商得湖南救济分署同意,呈准省政府建立长沙、衡阳两市隔离病院各一所。3月15日,省政府第32次常会决定拨款兴建长沙、衡阳两地隔离病院。(28)这对于疫病患者的救治、隔离及减少传染病传播的机会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为防止邻近各省的疫病传入本省,省政府卫生处于宜章、零陵、茶陵、醴陵、晃县、岳阳、津市、常德、邵阳、沅陵等10个县市,设立交通检疫站,实施交通检疫及强迫预防注射。(29)

(五)组设长沙、衡阳两市防疫联合办事处

长沙为湖南省会所在,衡阳为西南诸省的要冲,人口流动性极大,因此疫疠传播的机会也随之增加。省政府卫生处为集中长沙、衡阳两市防疫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制止疫病猖獗流行起见,会同湖南救济分署、当地市政府及卫生署派驻湘省工作的医疗防疫总队第一大队等机关,于两市分别组设防疫联合办事处,派专家主持,以使事权统一,力量集中。(30)长沙、衡阳两市防疫联合办事处的成立,对于两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如长沙市防疫联合办事处,该机构具体的工作内容有防疫宣传、预防注射、饮水消毒、清凉饮食管理、疫情情报、家庭消毒、检验工作和医疗工作等。(31)

(六)普遍实施预防接种,提高民众的免疫力量

1946年春,湖南省政府卫生处发动春季防疫运动,以预防天花为最大目标,共计配发牛痘苗6400打,发动各县市普遍施种牛痘,统计种痘人数为987243人。(32)为加强民众的免疫力量,以预防霍乱、痢疾等肠胃传染病起见,省政府卫生处商同湖南救济分署,呈准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及卫生署配发大批霍乱、伤寒疫苗,分发各县市应用。据统计,1946年湖南省各县市霍乱菌苗注射人数为840736人次,霍乱伤寒混合菌苗注射人数为321126人次。(33)

(七)成立医疗防疫总队,派医防队分赴各县协助防疫

1946年,湖南省的县市卫生院大体未完全恢复,无法有效地进行医疗防疫工作。因此,省政府卫生处成立湖南省医疗防疫总队,“本队成立以后,将积极策动各医疗防疫队,分赴各县协助地方卫生机关,努力推行医防工作”。总队下辖七队,“第一队现驻耒阳;第二队现驻冷水滩;第三队现驻湘乡;第四队已调驻长沙市工作;第五队现驻湘阴,即将前往益阳工作;第六队现驻岳阳;第七队已由浏阳调驻醴陵”(34)

(八)推行夏令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

1946年湖南的疫灾与战后城乡环境卫生恶劣有着密切的关联。环境卫生是指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因素。环境卫生首重清洁,如扫除垃圾、排除污水、管理厕所、处理粪便、消灭蚊蝇等,以资防疫。

湖南省各县市为防疫起见,纷纷建立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积极推行夏令卫生运动,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1946年,耒阳市正式成立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清洁大扫除等工作;(35)桃源县政府成立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桃源县夏令卫生运动实施办法》和《捕鼠运动竞赛办法》,发动各机关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倡导群众消灭老鼠减少疾病传染源;(36)道县成立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5月1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第一次卫生运动委员会会议,号召县城各学校师生打扫街道卫生,制订《道县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纲要》11条。(37)1946年,岳阳县境霍乱流行时,县警察局颁发《岳阳县管理饮食业暂行规定》。规定不准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准出售苍蝇叮爬过的凉粉食品、不准出售病死牲畜肉类等,违者拘役3天或罚款2万元(当时货币)。(38)

(九)宣传和普及防疫知识,增强民众的防疫意识

要有效地进行卫生防疫,必须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而要使民众知晓防疫的重要性,则必须向民众宣传和普及防疫知识。

1946年,湖南省政府卫生处创办《湖南卫生》。它不定期地刊载一些卫生防疫知识方面的文章,如在其创刊号上载有湖南卫生月刊社编辑室摘载的“卫生标语二十则”,即:(1)要疏通沟渠,排除积水;(2)厕所要清洁和多撒石灰;(3)要喝煮开的水;(4)人畜要分居;(5)要扑灭蚊、蝇、虱、蚤、鼠等有害昆虫;(6)不要吃生冷食物;(7)不要吃苍蝇叮过的东西;(8)不要吃切开的瓜果;(9)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地便溺;(10)不要随地倾倒垃圾和秽物;(11)公共地方大家要保持清洁;(12)要保持水源清洁;(13)不要在公共水井旁洗衣洗菜;(14)不要用公共面巾;(15)不要挖耳捏脚;(16)防病重于治病;(17)要免天花,快种牛痘;(18)要免霍乱、伤寒,快打防疫针;(19)新法接生,可保大小安全;(20)每日要吃青菜、豆腐和鸡蛋。(39)

长沙市防疫联合办事处,于1946年6月16日至23日举行防疫宣传周,“由党、团、警局及各报社之协助,举行汽车游行二日,省府音乐队随车奏乐,散发防疫须知,张贴卫生标语,悬挂布质标语于公共汽车上及各电影院放映卫生标语”,“复于各报刊发行防疫特刊,并请各报长期刊载预防霍乱要项”(40)

另外,湖南省政府卫生处为使民众明了预防疫病的方法,特加强卫生教育。编印大批彩色卫生画报,分发全省各机关、学校张贴宣传,并饬各县卫生院翻印、散发。又在《中兴日报》上刊行“大众卫生”专栏,宣传防疫知识。(41)

1946年,面对湖南疫病的肆虐,省政府采取了较为积极的防治措施。尽管由于当时政府的腐败和客观条件的限制,部分措施成效有限。如救济饥荒工作,“然而当局政治黑暗,赈灾工作要么行动迟缓,灾民得不到及时救济;要么官绅盗窃瓜分赈灾物资,中饱私囊。有的地方官绅将救济物资变成青苗贷款,与饥民订立加倍偿还的密约;有的在救济面粉内掺石灰,饥民吃后致病者不少”(42)。又如长沙市防疫联合办事处的防疫宣传工作,“自此次举行宣传周后,本拟按月举行一次。惟本处经费有限,工作人员不敷分配……而有关机构又多协助不力,以致公共场合卫生演讲、街头话剧及每月举行宣传周未能按照计划依次推进”(43)。但省政府的防治措施基本控制了该年疫病的流行,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

【注释】

(1)*朱松华,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洞庭湖区血吸虫病等疫灾流行史及减灾防疫对策研究”(07BZS035)、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基金项目“湖南历史上的疫灾与乡村社会”成果之一。

(2)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医药卫生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9页。

(3)田伏隆:《湖南近150年史事日志(1840—1990)》,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216页。

(4)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医药卫生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8页。

(5)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医药卫生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8页。

(6)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衡阳市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98页。

(7)湖南省衡山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衡山县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48页。

(8)湖南省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县志》,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628页。

(9)湖南省娄底市编纂委员会编:《娄底市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655页。

(10)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长沙市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2页。

(11)湖南省江永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江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668页。

(12)郴州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郴州地区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742页。

(13)湘乡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湘乡县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79页。

(14)宋斐夫:《湖南通史(现代卷)》,湖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482页。

(15)陈先初:《人道的颠覆:日军侵湘暴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11页。

(16)邓一韪:《湘省卫生事业之推进与计划》,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1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17)容启荣:《战后防疫刍议》,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7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18)洪江市志编纂委员会编:《洪江市志》,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84页。

(19)湖南历史考古研究所编:《湖南自然灾害年表》,湖南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34页。

(20)田伏隆:《湖南近150年史事日志(1840—1990)》,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214页。

(21)李文海:《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1919—1949)》,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617页。

(22)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政务志·政府》,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219页。

(23)邓一韪:《湘省卫生事业之推进与计划》,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1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24)容启荣:《战后防疫刍议》,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7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25)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政务志·政府》,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219~220页。

(26)龙毓莹:《一年来的湖南卫生》,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8、9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27)湖南省政府卫生处训令:《湖南卫生》第1卷第1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28)田伏隆:《湖南近150年史事日志(1840—1990)》,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214页。

(29)龙毓莹:《一年来的湖南卫生》,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8、9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30)龙毓莹:《一年来的湖南卫生》,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8、9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31)《长沙市夏令防疫联合办事处工作情况》,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7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32)龙毓莹:《一年来的湖南卫生》,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8、9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3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医药卫生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5页。

(34)《湘省医防总队成立,策动各医防队工作》,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2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35)耒阳市志编纂委员会编:《耒阳市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3年版,第772页。

(36)桃源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桃源县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3页。

(37)湖南省道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道县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664页。

(38)岳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岳阳县志》,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503页。

(39)《卫生标语二十则》,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1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40)《长沙市夏令防疫联合办事处工作情况》,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7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41)《加强卫生教育,预防疫疠流行》,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2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42)宋斐夫:《湖南通史·现代卷》,湖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482页。

(43)《长沙市夏令防疫联合办事处工作情况》,载《湖南卫生》第1卷第7期,湖南省图书馆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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