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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的内容及其特征

时间:2022-0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旅游主体文化是指与旅游者的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有关的文化。旅游介体文化是指与旅游供给、旅游产品关系密切的文化。体现了同一民族不同地区旅游文化之间的差异,即旅游文化是具有地方特色的。
旅游文化的内容及其特征_中华旅游文化

三、旅游文化的内容及其特征

1.旅游文化的内容划分

旅游文化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人类文明遗产,不仅包含了人类群体传统行为方式的构成部分,也是个体心理所认同选择的行为模式。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文化现象,从不同的角度看,它存在不同的层次,有着不同质态文化构成的复杂系统。学术界对其内容主要有三种划分方法。

第一种划分方法,就是直接套用文化的结构模式,将旅游文化的内容分为三个层次,即物质文化、制度行为文化、观念(心态)文化。

物质文化主要指旅游文化的物质实体。如名胜古迹中的建筑、园林、碑刻、雕塑,古人类文化遗址等,还有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商品等。

旅游制度行为文化,则是指旅游活动中的各种社会规范和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定势。如各国的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和地区的风俗禁忌。

旅游观念(心态)文化,是指引导、影响人们旅游实践的直接或间接地在旅游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价值观、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等。

这三个层次的要素不是孤立的,而往往是相互交织渗透,关联在一起,共同组成旅游文化这一不同形态特质的复合体。

第二种划分方法,是按消费与经营的关系来划分为两大块,两大块中又划分为若干小项,再将旅游资源的转态,即渗透着文化的旅游产品作为沟通两大块文化的内在的桥梁。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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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波《现代旅游文化学》) 

第三种划分方法是比较常见也比较实用的划分方法,它按现代旅游的基本要素所涉及的文化内容,将旅游文化分为三大类,即旅游客体文化、旅游主化、化、旅游介体文化。

旅游客体文化是指与旅游资源有密切关系的文化,诸如旅游接待国(地区)的名胜古迹、建筑园林、自然景观等物化了的文化内涵以及历史传说、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无形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形态。它们凝结着特定的文化价值观

旅游主体文化是指与旅游者的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有关的文化。它涉及到旅游者的文化素质、个人性格、心理行为、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消费习惯,以及旅游者所在地的文化形态影响下形成的思想信仰等。

旅游介体文化是指与旅游供给、旅游产品关系密切的文化。主要涉及的有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商品、旅游文化教育、旅游政策法规等。

以上按三要素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内容是跨不同要素的,如旅游餐饮文化、娱乐文化,既可以属于旅游客体文化,也可以属于旅游介体文化。另一方面,旅游介体文化从某一角度说,又可算作企业文化;旅游主体文化则又属于旅游美学、旅游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旅游客体文化也可以归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去研究。所以,这样的划分,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果割裂来看旅游三要素的文化,都不能单独成为旅游文化,必须是三者的相互作用,在旅游的过程中有机地结合,才是真正的旅游文化。因此,旅游美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市场学以及民俗学等,都属于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囿于篇幅和内在逻辑关系,本书着重讲述旅游客体文化以及客体文化与介体文化的交叉部分的内容,兼顾一些旅游主体文化内容。

2.旅游文化的特性

把握旅游文化的特征,不但有利于在理论上进一步揭示旅游文化的本质,更有利于在实践中发掘旅游的文化内涵,推动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目前学术界对旅游文化的特性仍在探索之中,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同的主要有:综合性、地域性、继承性等观点,此外还有民族性、变异性、时代性、新奇性、服务性、多样性、多元二重性、大众性、双向扩散性等。

具有代表性的有王明煊、胡定鹏所持之观点。他们认为:“旅游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类型,具有一般文化形态都拥有的共同属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类型,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质。这种共性和个性一起构成了旅游文化的特征:即综合性、传承性、民族性、区域性。”其具体阐述概要如下。

综合性。表现为形态的多样性和消费的广泛性。所谓形态的多样性,是指既有物质文化形态,如名茶、名点、民居、民宅等,又有精神文化形态,如楹联、碑刻、故事传说;既有古代文化,又有现代文化;既有民族传统文化,又有异国文化等。所谓消费的广泛性,是指旅游者的行、住、吃、游、购、娱,这些主要活动中都充满着对文化的追求

传承性。表现为旅游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和演进性。认为旅游文化是人类文化长期演变的结果,它们中间既有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沉淀、继承和发展,也有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吸收和融合,是进化和涵化的过程。进化如戏曲的步步发展,涵化如佛教的中国化。

民族性。即旅游文化的民族特征。中国旅游文化门类繁多,形态复杂,但都具有强烈的民族特征,体现了华夏民族聪慧、勤勉、务实、含蓄的民族性格和坚忍不拔、勤奋进取民族精神,显示出一些独特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如古代建筑崇尚自然,讲究“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地域性。体现了同一民族不同地区旅游文化之间的差异,即旅游文化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如中国的旅游资源向来有“南秀北雄”的说法。再如华北地区,许多旅游景观带有雄浑、粗犷、大气的地域特色,所以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而江南地区则地形复杂,多绵延的丘陵、纵横的河流,景色秀丽妩媚,民风则聪颖柔弱,许多旅游资源都有灵秀、小巧、雅致的特色。至于楚文化,又有另一种风格。楚地先民好祭祀鬼神,富于激情、浪漫,想象力丰富,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浪漫主义传统的发祥地,产生过《离骚》《庄子》等巨著,楚地的旅游文化,显示出瑰丽、神奇而略带神秘感的特色。

但学术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如马波《现代旅游文化学》认为:“如果承认旅游文化是文化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话,那么它就具有一般文化所具有的属性。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传承性、变异性都是文化的一般属性,严格地说,是不能算作旅游文化的特性的。”于是他提出旅游文化的特性是:多元二重性、大众性、双向扩散性。其概要是:

多元二重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旅游文化是旅游消费文化和旅游经营文化的对立统一;其二,旅游文化是暂时性和延续性的统一,某个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是暂时的,而社会整体中的旅游活动永远不会停止;其三,旅游文化是文化求异与文化认同的统一。

大众性。当代的旅游活动已经不再是社会上等阶层的特权,而是一种社会大众活动,因此表现出娱乐性文化特征。当然,大众化的发展也需要雅文化的支持和引导。

双向扩散性。一方面,旅游客源地的文化借助旅游跳跃式地传入旅游接待地,从而引起接待地文化的变化;另一方面,旅游接待地的文化也会被旅游者带回客源地,进而使客源地文化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以上两种代表性观点中,应该说,马波的思路是对的。要揭示旅游文化的特质,就应该区别于一般文化的共性,抓住特殊性。但他在表述时提出的大众性,一样没有跳出自己反对的框框,因为“大众性”也不能说不是“文化”的一般属性。而在其“多元二重性”中的“暂时性和延续性的统一”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我认为要比较好地揭示旅游文化的特性,就应该将旅游文化置于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来看。作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它的矛盾运动的对立统一,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文化求异与认同的统一、文化求雅与娱众的统一、文化求新与守真的统一。这三对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最终的落脚点就是永无止境的不断创新的过程。

(1)文化求异与认同的统一

旅游行为的起点首先源自于动因。作为旅游行为的主体,旅游者之所以选择旅游,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有着旅游需要。需要的期待是目标,目标是旅游消费行为最主要的诱发因素。需要与目标相遇产生动机,动机是旅游消费行为的主要推动力量。在这里,需要、目标、动机都是旅游行为的原因。而作为旅游文化主体的心理活动,则是建立在一个文化求异的前提下。换言之,人们选择旅游,就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之下,为了避免紧张、消除疲劳、获得多种满足(特别是好奇心的满足),经过挑选,在家庭环境之外进行的特殊的消费活动的心理在起作用,是人们的旅游消费心理的求异与旅游文化环境的异质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

所以,无论是从旅游消费心理还是从旅游环境看,都是因为一个求异性才唤起了旅游活动的开始,而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无时不表现出在文化时空上对新与异、奇与美的追求。“在空间上表现为体验与探索异域文化的渴望,在时间上表现为对后向文化即传统文化或前向文化即新型文化的向往”(马波《现代旅游文化学》)。而作为旅游介体,其参与旅游过程的目的虽然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但为了达到高效益的目的,它必须参与旅游文化产品的生产,并努力挖掘旅游客体文化的异质性,以制造出有韵律、有意味的文化表现形式,突出旅游产品的文化差异,提高旅游环境的吸引力。实践证明,旅游活动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活动,其本质还是个文化活动。而文化的异质性对旅游动因的刺激又是有度的,超出了一定的度,文化差异太大,旅游者在无法交流与认同的情况下,就会望而却步。这就不仅不会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反而会起到阻碍作用。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将自己置身于一个不了解、不适应的文化之中去冒险。所以,和谐的旅游在求异的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认同的过程。从异质文化中找到相同点,哪怕是一种潜在的或已经消失了的,这才是旅游者最大的满足,也是最有意义的交合点。所以,不少学者都赞同“旅游文化是文化求异和文化认同的平衡,是不同民族文化的冲突交流,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交汇”(马波《现代旅游文化学》)。事实上,旅游文化作为一个运动的矛盾体,它的发展与创新正是基于这种求异与认同对立统一的过程中的相对平衡的平台上的,这也是它较之其他文化最具特性的地方。

(2)文化求雅与娱众的统一

人们通常爱把文化分为雅文化与俗文化,并认为“雅文化”亦即精英文化(elite culture),是属于上层知识阶级的文化,具有明显的人文理性精神。通俗文化亦即大众文化(mass culture),是属于社会大众的文化,“具有商品性、娱乐性和意义消解三大特征。”(马波《现代旅游文化学》)两种文化常有对抗的性质。于是有人就认为旅游文化“不是高尚文化,而是庶民文化,不是雅文化,而是俗文化”(白槐主编《旅游文化论文集》),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如果一定要将文化进行雅俗分派的话,旅游文化则是跨二者之间的雅俗共享的文化,是沟通两种文化的桥梁,是融合两种文化精华的催化剂。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我国几千年来旅游文化的存在与继承,才能解释当今旅游文化大众化的趋势,才能把握住提高旅游文化品质的关键。文化是人类进步的标尺,人类的进步就是越来越文明,越来越雅(假若雅是一种美好,是精华的话),就是大多数原属于“俗”的阶层的人进入到“雅”的层次,原来属于少数人的“雅”文化不断向“俗”的阶层扩展(而不是向“俗”的文化转化),这是一种文化交互式的再创造过程,旅游文化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突出。人们旅游是追求美好的生活,向往雅的文化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人的天性使然,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人们就努力去付诸实施。而原来处于雅文化层次的人们,也会在旅游的实践中接触到“俗文化”,并致力于从中吸取精华,使之成为雅文化不断发展的养料。旅游文化就是这种雅俗文化碰撞的火花,是两种文化交融的结晶,也是文化不断创新的过程。从旅游文化的内在本质上说,是不断地向雅文化发展的。从形式与外延来说,它又是不断向大众化扩张的,这也是旅游的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二重性质所决定的。发展旅游文化必须处理好雅俗关系。雅文化是旅游文化的指向,是提高文化品位的引导和支点,是旅游文化价值判断的主要依据,因其具有社会教化的功能,目的是谋求人类生活品质的进步和提高。而俗文化中所体现的娱众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它要求我们的旅游开发和经营必须充分考虑到大众游客的需求特点。文化的发展本身就有个渐进的过程。雅文化的教化必须要有教化的基础,其切入点就是要通过旅游渗入到俗文化中,在娱众的过程中创造、升华出新的旅游文化,一种雅俗共赏的文化。这种求雅与娱众的统一就成了旅游文化的明显特征之一。

(3)文化求新与守真的统一

旅游文化从某个方面说是个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要努力保住特色、强化本质的过程,这就是求新与守真的统一。从历史上看,文化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交往。反过来说,没有交往的文化是很难发展的,有的最后会凝固成为历史文化或死文化。而旅游文化之所以能继承、发展、生生不息,就在于它是一个永远创新、求新的文化。在旅游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个异质文化的双向交流与扩散的客观事实。我们在前面说过,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主要是文化上的求异心理,换个角度看,这种文化的交往,一方面是旅游者将客源地的文化带到了旅游接待地,自然会引起接待地文化的变化,这种变化虽然在短时期内难以看出,但它持之以恒,而且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潜移默化,最终会形成对接待地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文化领域的强大冲击。这种冲击又是旅游文化创新过程的必要。一个没有受外来文化冲击、洗礼、增添新鲜血液的文化是没有活力的文化。但这种文化的求新,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度,在发展过程中丧失了调控能力,本地文化就会被各种各样的外来文化淹没,就会成为一个文化大杂烩,失去自己的特色,从而失去旅游文化的本质,对旅游地来说,就会出现致命的破坏,因为人们不愿意到一个毫无特色、环境恶化的地方去浪费时间。所以,在求新的发展过程中,旅游文化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守真”,保持住旅游文化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这也是旅游文化之所以是旅游文化的特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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