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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政策创新扩散的基本模式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目前中国较为常见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具有行政指令性特征。从中国公共政策实践活动来看,“政策局部地区试点——全面推行”是公共政策扩散的基本路径。中国的公共政策实践表明,政策创新性扩散活动具有邻近效应。
中国公共政策创新扩散的基本模式_公共政策学

王浦劬认为分析和概括中国公共政策扩散模式,应该在采用公共政策扩散一般研究工具,在分析和把握中国公共政策扩散发展过程的时间、空间方式的基础上,尤其着力结合中国公共政策的特定行动主体来分析进行。他提出了中国公共政策扩散的四个基本模式:

(一)自上而下的层级扩散模式

自上而下的层级性公共政策扩散模式,是在政府科层组织体系内部,上级政策推动者选择和采纳某项政策,并用行政指令要求下级采纳和实施该项政策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这是目前中国较为常见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具有行政指令性特征。

中国作为单一制国家,政府机构组织具有明显的层级化、集权化特点,作为公共政策扩散行动主体的上下级政府之间,具有行政权力的命令和服从关系。因此,在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州、旗)级市、县—县级市和乡镇构成的五级政府体制中,由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往往直接通过政策落实和政策执行等方式,迅速扩散到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这种自上而下的公共政策层级扩散路径或者是“政策全面铺开”,或者是“政策局部地区试点——全面推行”。从中国公共政策实践活动来看,“政策局部地区试点——全面推行”是公共政策扩散的基本路径。这一路径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第一,政策在局部地区试点;第二,政策试点取得一定效果和经验后,向全国全面推行。公共政策的局部地区试点,为相关公共政策全面推行的合法性,可以减少公共政策的执行阻力。[25]

(二)自下而上的吸纳辐射扩散模式

中国公共政策实践中的这种政策扩散路径,集中体现为“地方政府创新—上级采纳—推广实行”。这种公共政策扩散模式,实际是一种“吸纳—辐射”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

中国具有中央统一权力的政府体制,但是中央统一权力体制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活动中缺乏积极性、创新性和能动性空间。确实,在中国这样一个“巨型社会”里,仅仅依靠中央政府来实现全社会的调控,是难以想象的。实际上,地方政府作为中国公共政策扩散的行动主体,在中国政府公共政策创新和探索中具有较大的政策空间。对于省级政府而言,这一空间尤其明显。随着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省级政府在多方面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具有自主权。因此,省级政府常常是自下而上地吸纳辐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的首创主体。

(三)同一层级的区域或部门间扩散模式

在同一政府层级,由于作为公共政策扩散主体的区域政府或政府部门的作用,中国的公共政策也会出现区域、部门之间的扩散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邻近区域、城市间的公共政策扩散。中国的公共政策实践表明,政策创新性扩散活动具有邻近效应。由于邻近区域、城市间政府信息交流频繁,容易获得政策创新的信息,加上邻近区域和城市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中具有竞争关系,进而驱使相邻区域和城市政府倾向于积极采取政策跟踪和政策学习方式,由此客观上推动了公共政策扩散。第二,部门间的公共政策扩散。从中国的公共政策实践来看,其政策扩散呈现政策部门之间扩散的鲜明特点。第三,区域间的公共政策位移扩散,即公共政策呈现跨区域的位移扩散。这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在学习机制和模仿机制的驱动下,作为主导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政策扩散重要主体的中国地方政府,积极促使公共政策由政策领先地区向政策跟进地区扩散。

(四)不同发展水平区域间政策跟进扩散模式

在公共政策系统中,公共政策扩散具有梯度性。由于公共政策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势能差或位势差,公共政策通常会沿着扩散动力源向周围政策势能较低的地区扩散。当前,这种模式在中国的集中表现是,相同的公共政策及其活动从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扩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首先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这些经济活动反映到公共政策领域,使得东部发达地区处于政策领先地位,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政策学习的跟进对象。中西部地区对于东部地区的公共政策学习和跟进造成的公共政策扩散模式,主要集中体现在经济政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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