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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背景下,本课题直接探讨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个人思考,以期对苏州这一率先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迪。无疑,这将为苏州市“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苏州各市纷纷把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要求体现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要素中。
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研究_观察与思考:苏州发展现实问题研究

城乡文化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其根本任务就是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这是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苏州“十二五”时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指标要素。2011年6月,苏州市被列为文化部、财政部第一批28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之一,要在全国率先建成,率先垂范,这就更加凸显了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此背景下,本课题直接探讨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个人思考,以期对苏州这一率先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迪。

一、研究背景

我们以“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为研究课题,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城乡文化一体化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1)党的十七大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任务,同时也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将之列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五大新要求之三:“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对“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作出了明确的部署。[1]

(2)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出“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立为“十二五”时期的一个奋斗目标。[2]

(3)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了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指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3]

(4)2012年2月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作出明确的部署。一是将“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居民能够较为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列为到2015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二是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十大部署之三;三是明确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支持。[4]

(二)加快实现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被赋予了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的政治使命

苏州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面对率先发展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苏州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勇于率先探索,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改革实践,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面上的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为此,中央和省委对苏州城乡一体化率先示范发展有着厚重的期待:

——2008年,苏州被确定为江苏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9年,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中澳管理项目“消除城乡一体化的体制障碍,促进农民富裕与城乡统筹发展”的改革试验;

——2010年被列为国家发改委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

——2011年被列为农业部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区;

——2011年被列为文化部财政部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基于此,在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背景下,苏州被确定为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部地区),被赋予了探索经验、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的政治使命。亦即要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整合、集成“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好地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创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无疑,这将为苏州市“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三)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践的内在要求和历史必然

文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就不可能有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十二五”时期苏州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加快实现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必然。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则是城乡文化一体发展成果的直接体现,是“文化民生”最直接内容。因此,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既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将为苏州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新境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实践中,苏州各地站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高度、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站在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高度,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得到了迅速推进。苏州各市纷纷把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要求体现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要素中。如,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领头羊昆山市提出,让“文化昆山”充实现代化内涵。因此,在昆山正式推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指标体系中,每万人文化体育设施面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每万人拥有人才数、生活信息化水平、文教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居民文化素质和文明水准综合评分等七大文化建设指标咬定文化现代化不放松[5]。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五大类指标体系中,在以城乡一体为核心的社会现代化和以民生改善为核心的民生现代化指标设计上,均纳入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权益的衡量指标,如表1、表2所示。

表1 苏州市社会现代化指标体系

注:资料来源市统计局。

表2 苏州市民生现代化指标体系

注:资料来源市统计局。

(四)苏州市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有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

从上述背景可以看出,加快实现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已摆上实践日程,实践探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如何加快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报道见多,而理论研究尤其是前瞻性对策研究整体上还滞后于实践探索和实践需要,迫切需要我们既要有清醒的实践自觉,又要有清醒的理论自觉,需要我们在理性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动态把握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前瞻分析苏州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既为苏州实践提供决策参考,又为其他地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因此,本课题立足研究和解决苏州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及时性、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性,有着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二、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现实基础

(一)城乡文化一体化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共识和依据

基于当前实践和理论上的认知,我们认为,关于城乡文化一体化,我们应该确立以下基本共识。

(1)“城乡文化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方面。

(2)城乡文化一体化,主要是城乡文化建设和文化权益上的一体化,就是要统筹推进城乡文化,实现城乡文化共繁荣,城乡文化事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资源共享、文化融合,同地域的居民享受同样的文化权益。

(3)城乡文化一体化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城乡文化一体发展成果的直接体现。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难点在农村、弱点在基层。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创新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一体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城乡文化一体化的重点内容。

(5)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对城乡文化一体化及其重点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都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等相继印发,为地方创建提供了政策遵循。

(二)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现实基础

我们认为,苏州有着优秀的文化优势、雄厚的经济优势、先行试验的政策优势、率先探索的实践优势、丰富的人才优势、共建共享的氛围优势,具备了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成为全国典范的物质、社会和文化条件,同时,苏州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以及“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都为在更高起点上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苏州城乡文化已进入一个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的新阶段,整体推进、协调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基本形成。

1.文化积淀深厚

苏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和重要代表,是传统文化发达、历史底蕴深厚的风景旅游城市。苏州现有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市、常熟市),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周庄、同里、甪直、木渎、沙溪、千灯、锦溪、沙家浜),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明月湾、陆巷),平江路与山塘街入选中国首批十大历史文化名街。苏州市的9处古典园林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昆曲等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国家级“非遗”项目24项;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5个。可以说,苏州的历史底蕴和文化资源在全省全国都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优势。[6]

2.经济基础雄厚

仅以2011年为例,苏州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万亿元,列全国第六,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800美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全国第二;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0.9亿元,列江苏省第一,全国第六(上缴是63%);进出口总额突破3000亿美元,列全国第四;出口总额全国第三;实际利用外资89.12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41家落户苏州,实际利用外资全国第五。雄厚的经济发展优势为城乡一体、公共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7]

3.文化建设基础扎实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苏州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最好的时期。苏州紧紧抓住列为江苏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的有利时机,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苏州市和下辖的10个县(市)、区2009年就全部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复检,位居全省首位。

4.群众共建共享的氛围浓厚

苏州统筹开展群众文艺活动,所辖的各市(县)、区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打造具有苏州城市特色的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如张家港“幸福网格PK赛”、常熟“文化惠民村村演”、昆山“区区镇镇”艺术节、太仓“百团大展演”、吴中区“广场文艺月月演”、平江区“盛世观前”戏曲艺术节、沧浪区“吴地端午民俗文化艺术节”和“古胥门元宵灯会”、金阊区“轧神仙”民俗艺术节、工业园区“端午节龙舟赛”和高新区“活力高新·欢乐社区行”等县级市(区)群众文化活动,极大地满足了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形成了诸如“长江文化艺术节”、“江南文化节”、“郑和航海节”、“运河文化节”、“苏州阅读节”、“太湖文化论坛”等一批极具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品牌体系。近年来,苏州还成功承办了两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四届中国昆剧艺术节和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国农民文艺会演等一大批品牌节庆活动。[8]

5.城乡文化一体化政策保障得力

2007年起,在苏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城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城区基层文化建设各“五件实事”(新农村文化建设“五件实事”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农村广播全覆盖工程;健全、完善农村文化市场体系;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城区基层文化建设“五件实事”是:完善苏州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活跃基层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并将两个“五件实事”纳入市政府对市(县)、区政府的考核内容,每年签订责任书,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察。2010年10月,在“江苏省文化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文化发展、政府投入、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等4大类15项指标)考核中,苏州位列全省第一。[9]

6.先行试验和率先探索的实践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始终是勇立改革开放潮头,不断推进创新实践,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张家港保税区、昆山自费建设开发区等无不体现了这种探索开路的率先精神。近年来,相继被确立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唯一试点市、国家发改委联系点,农业部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文化部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示范区创建单位,有着先行试验的政策优势和率先实践基础。

7.丰富的人才优势和共建共享的氛围优势

苏州自古就是人才荟萃之地。古代产生了以孙武、范仲淹、唐寅、顾炎武、蒯祥等为代表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科学家、艺术家;历史上孕育了51名状元、1500多名进士、苏州籍两院院士100余名。苏州的绘画、书法、篆刻流派纷呈,各有千秋;戏曲、医学、建筑自成流派,独树一帜。苏州的刺绣、缂丝、玉雕、漆器、桃花坞木刻年画等工艺品闻名中外。当代各个领域都涌现了一大批杰出人物,文化传承有着广泛深厚的民众基础,一大批非遗项目传承人都是基层群众在担当,群众文化、大众文化有着一支数量可观的人才队伍,各层次、各领域文化活动丰富,文化事业繁荣。[10]

正因为苏州有此诸多优势,2010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在科学分析苏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将“城乡一体的示范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纳入苏州“三区三城”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将城乡一体化、文化建设摆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这对苏州创建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情况

2011年5月,苏州作为江苏省唯一入选城市,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率先基本实现文化建设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市委市政府将之摆上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平台,将示范区创建作为打造“文化苏州”城市形象、推动苏州市公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一个总目标”(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选准“三个突破口”(即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管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五项重点工程”(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优化工程、数字文化服务升级提速工程、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创建工程、公共文化产品创新创优工程、推进文化人才队伍梯次建设工程),落实“四项硬举措”(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完善经费支撑机制、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绩效评估体系)[11],明确时间表、确定路线图,着力专项推进,创建工作现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日益完善

1.大型公共文化设施齐全

市和县(区)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成果显著。苏州图书馆新馆、苏州博物馆新馆、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苏州演艺中心、苏州美术馆新馆、苏州市文化馆新馆、苏州名人馆、苏州评弹学校新校等一批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先后建成;各市(县)、区也相继建成一批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市共有县(区)以上公共图书馆12个,均为国家一级馆;13个公共文化馆中有12个是国家一级馆,1个国家二级馆;另建有市及县(区)级博物馆、纪念馆42个,美术馆11个。[12]

2.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扎实

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突飞猛进。目前,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达标建设覆盖率95%以上,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在我市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13]

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覆盖

大力提升了城乡文化队伍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了基层群众从多渠道获取优秀文化信息的能力。至“十一五”末,在全市范围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以及“村村通”的目标。全面建成广播电视覆盖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广播电视双入户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全部完成,全市数字电视总用户居全省各市之首。[14]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逐渐增强

苏州长期坚持、业已形成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导、业余文艺团队为骨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1.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不断加大

仅“十一五”期间,就有1台剧目入选文化部建国60年来“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2台剧目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1台剧目获“文华大奖”,5部戏剧和文学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10个作品获得“群星奖”。[15]还有一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美术、群文作品获得“星光奖”等全国性奖项。同时,每年面向基层群众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万余件。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极大地满足了我市群众的文化欣赏需求。

2.文化活动的惠民程度不断增强

大力推动群众文艺“群星璀璨”工程、特色文化“品牌培育”工程、群文创作“精品打造”工程、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共享”工程,惠民文化活动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如统筹开展了以“我们的节日”、“天天有”、市直舞台艺术“四进工程”和“群星璀璨——城区各广场主题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四大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受到各层面人群的广泛欢迎和参与。同时,坚持市县区联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逐步形成了全民参与、具有本地特色的“苏州体育节”。

3.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苏州模式”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总分馆148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6]。同时,为实现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经济、高效和可持续,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四位一体”(村图书室、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共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15分钟免费文化圈。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广大城乡基层群众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资源服务。

4.公共文化服务的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等多项政策,加快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文化企业参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基本形成了以文化艺术、出版印刷、广播影视为代表的核心文化产业群,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会展广告为代表的外围文化产业群,以文化用品、文化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代表的相关文化产业群,文化产业增加值位居全省第一。制定并落实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目前苏州现有34家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常年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与国有院团和群众文艺团体互为补充,为繁荣苏州文化事业、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日趋健全

苏州现已经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组织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1.政策保障

苏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名市、全国一流文化强市的目标,先后多次召开全市文化工作会议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苏州市“十一五”、“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实施意见》《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制度(试行)》和《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试行)》等文件10多个。同时,先后制定并颁布了《苏州市基层文化标准化建设评选和命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的“建”、“管”、“用”机制。

2.机制保障

在我市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政府中心工作,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规划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紧密协作,编制了苏州市文化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努力打造“十五分钟文化圈”;市财政部门对文化事业经费做了精心编制,“十一五”期间年均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市编办、人事和文化主管部门就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的编制、培训、资格认证等工作做了会商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市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参与,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完备,均实行免费开放。各级政府在逐年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投入的同时,在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投入方式的多元化、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探索并完善了符合各地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基层文化工作新机制。

3.资金保障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公共文化财政呈逐年上涨趋势,市级财政专门设立了“公益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苏州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奖励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公益性文化项目,各市(县)、区也相应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了农村和城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开展的资金需要。

4.人才保障

一方面,根据《姑苏人才计划》,培养和引进文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另一方面,规范和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对基层文化站(室)的人员编制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以“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苏州市人事与文化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和《关于〈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试行)的实施意见》,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两轮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基本实现了基层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在对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试行资格认证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和实践。截至“十一五”末,全市96个镇(街道)文化站专兼职工作人员共609人,全市1764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现有兼职工作人员1764人。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70%,县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近80%。[17]

(四)文化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推进市图书馆、市歌舞剧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了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一大批民间文艺团体活跃在城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保障。已经把吸引、培养、留住文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之中;公共文化发展空间广阔。

上述成效,受到了文化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在2012年3月文化部中期评估督查中,督导检查的6大类25个重点指标(东部标准)(附后),我市有24个指标中期进度评定为优,1个指标评定为良,总体督查指标优良率达100%,(详见表1);同时,根据第三方零点公司调查显示,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满足群众的需求,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也获得了普遍的好评,资源共享率和群众满意度都较高。中期综合评估排名仅次上海之后,位列东部地区创建单位第二。文化部督查组一致认为,我市创建工作定位高远、积极创新、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中期目标,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表1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部)中期督导情况[18]

(据文化部公开信息搜集整理编制)

四、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19]

依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新要求,新任务,依据国家文化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依据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要素,对照文化部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对照兄弟地区创建实践,苏州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矛盾、问题,主要有:

(一)基本文化设施仍然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优、运行不力问题

1.总量大,但相对群众需求还显不足

近几年,苏州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文化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但是,与人口总量、与百姓全面小康生活、基本现代化发展需求相比仍显总量不足。尤其是人口过万的农村大社区,这个问题较为突出。

2.使用频次不高,使用不平衡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对丰富基层群众的业余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改善乡风文明有着显著的成效。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成之初可以说是设施齐全,但现实中也存在部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有的长期空关,与建设预期的成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经营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提高现有设施的有效利用率和群众的参与度上明显不足,一些已建成的村文化室存在部分被挪用、挤占的现象,有的在完成考核验收命名的使命之后就闲置。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苏州市城区某社区配备了室内健身器材及一些科技便民设备,但社区苦于人多空间少,还要有电费的消耗,索性长期上锁空关起来。不少设施有闲置现象,如个别图书阅览室因藏书量少、更新慢、开放时间短,借阅人数寥寥。在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年轻人缺位,使得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某种意义上沦为老年活动中心的代名词。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三分建七分管”,“管”上普遍需要加强。

3.文化设施基本普及,但便民性不足

基本文化设施不能仅满足“有”,还要侧重于方便享用。苏州城乡不少一些基本文化设施由于受制于已经形成的规划、建设格局,文化设施布局受用地、用房限制,在布点上便民性不够。

(二)公共文化产品匮乏、服务能力不强、服务队伍严重不足

苏州市文艺创作在全国摘金夺银,但相比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庞大需求,公共文化产品的总供给量仍显不足,特别是贴近城乡居民生活、符合居民自娱自乐需要的优秀原创群文作品的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高。

在文化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大幅度改善的同时,苏州市文化队伍及其专业素质、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制度标准等“软件”建设相对于硬件建设明显滞后、粗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过不断努力正在逐步改善,但总体上的结构失衡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数量和人才质量都存在不足。一是专业人才少,有职业资格的更少,他们的数量、职位、结构、收入、资格准入等一系列问题需统筹安排;二是培训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文化志愿者建设亟待加强;四是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需大力扶持和鼓励;五是有的公共文化场所缺乏管理人员,建设时配置的消防设施无人检修,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某些乡村文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前途堪忧;六是城市基层和农村普遍缺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南。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南是各级政府履行文化服务职能的规范、面向公众的服务承诺和监管文化服务过程的依据。目前城市做得较为到位,颁布了《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南》(城区),但农村基层普遍不够到位。

(三)政府主导作用发挥方面存在不足

(1)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政府对农村文化需求研究不到位、定位不准确、投入效益低下、服务机制和投资机制有待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亟须完善等发展性问题,服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亟待转型。如,关注文化服务需求的共性为多,关注文化服务需求的个性较少,如城乡差异、群体差异;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均等为多,但注重群众文化权益的均等较少;在推进上也存在着重文艺活动轻文化建设、重政府送文化轻群众文化创造、对文化遗产工作重申报轻保护、重硬件建设轻运营管理等工作误区;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较大,但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增强,特别是一些基层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发挥还比较有限,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活力不足。

(2)政府主导,强化了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骨干地位,但在充分调动和利用市场和社会文化资源,建设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嫌不足,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尚待加强,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方面还有很多空间。

(3)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发挥需要加强,不但重视建设,更要重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如群众文化需求界定、文化产品设计、文化产品供给等。同时,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联动,还需要更多的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

(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逐步融入公共服务体系还嫌不足

文化、广电、体育、科普、旅游、群团组织在基层都有文化建设类项目,但大多各自为政,低水平建设,公共财政资源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要消除行政壁垒和区域分割,突破管理体制、流通体制等障碍,加强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建立包括文化、广电、体育、科普、旅游等在内的“大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能力。

(五)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支撑还嫌不足

苏州市文化产业加快崛起,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文化产业对苏州市公共文化共建共享上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贡献力及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

苏州市文化事业改革早已推行,但文化行政部门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仍是行政隶属关系,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上尚未向行政合同契约关系转变,管理方式单一,尚未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多方式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还未由主要管理下属机构向主要管理社会转变。

(七)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基层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八)在公共文化绩效考核上还存在不足

在积极追求效益最大化,使公众满意度上需要强化,要从关注文化服务的量(如设施量和覆盖率),逐渐转向更加注重文化服务的质(如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

(九)创建的国际视野亟须拓展

创建仅盯着标准,缺乏文化公共服务的广阔眼光和意识,对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缺乏借鉴。如英国伦敦市政府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模式,我国台湾公共文化志愿者建设经验、美国社区图书馆运行经验都可以运用到苏州实践中来。

五、苏州率先建成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对策建议

当下,苏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按照2年创建周期安排,创建工作已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对照文化部、财政部的国家示范区的创建宗旨、要求和标准,对照我市出台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苏府办〔201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的总目标和6大类31个项目119子项的创建任务,基于苏州创建工作态势,基于兄弟省市的创新领先实践,基于苏州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笔者认为,以下问题在纵深推进阶段需要我们格外予以重视、加强和改进。

(一)全面、迅速、及时借鉴兄弟城市的创新经验,促进苏州创建工作又好又快跨越发展

博采众长是我们又好又快迅速提升创建水平的最快捷径。苏州市创建工作中期考评在东部方阵中虽然取得了好成绩,但与近邻上海市徐汇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上海市徐汇区创建工作的6大类25项检查指标不仅得到了“全优”的评分,而且“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在第三方的评估中也获得了“优等”的评定。他们坚决贯彻国家政策,集约化高效高标准推进工作,不仅按照创建标准,做实做好如为农民工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项目等基层基础性工作,而且勇担责任,着力探索建设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的国际民间艺术交流平台和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等高端公共文化运作模式,在高效集约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优化自身管理效能等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方面形成了丰富经验,如率先在全国开通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中央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社会化、绩效均衡化、手段信息化、内容国际化等上海特色,值得我们消化、吸收、借鉴。另外,北京市朝阳区、福建厦门、广东东莞、山东青岛等地独创性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二)迅速提升一些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创建认识,进一步凸显苏州责任担当、目标定位上的示范性

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在创建中存在着只忙于、满足于和止步于达标的现象。实际上,创建标准只是示范区应该达到的最低标准而不是封顶标准,创建工作的价值不在达标拿荣誉,而在其能更高层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升苏州城市现代文明,是苏州经济社会转型,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直接体现。因此,苏州不能仅止步于达标,而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以创建标准为参照,制定出与苏州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更高目标,应该瞄准发达国家,承担起率先追赶国际一流水平的重任。所以,笔者认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总目标中,“到2012年底基本建成‘设施网络广覆盖、服务供给高效能、组织支撑可持续、保障措施管长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经过努力冲刺基本实现,但若止步于达标,那“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先进位置,并力争向国际同类先进城市看齐”的总目标就有可能折损。

(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凸显苏州在统筹城乡、全面达标、在集成、整合、提升已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的示范性

文化基础设施体系,苏州不单要在“有”上达标,更要在“好”上示范。首先,立足便利性、均等性、普惠性,进一步细化、丰富、完善苏州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形成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硬件设施体系、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共享体系、群众文化活动配送体系、广播电视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电影放映服务体系等设施性体系。当务之急,要着力补差,继续加强一些农村和基层的“硬件”提升力度;要注重将设施体系拓展到企业、农民工集聚的工业区,实现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的有效全覆盖。其次,苏州要加大共建共享力度,克服行政区、系统、部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等体制性壁垒,做存量挖掘文章,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合理流动和集约使用的实现方式。如苏州多年前就提倡学校操场定时向周边居民区群众开放,但至今仍未能普遍推行。建议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设施、队伍、服务等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可推行吴江区域文化联动经验,分步探索推行学校、机关等公共部门文化设施向社会群众开放,等等。

(四)更加注重运行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凸显苏州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上的示范性

当前,苏州公共文化服务在资源下移、服务下移、重心下移还有很大空间,在服务的广度、覆盖面上还有很大空间,在服务“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上还有很大空间,市民参与程度和群众自建程度还有潜力可挖,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还要提高。

(1)要突出普惠和均衡,注意保障和拓展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权益和文化服务。如苏州已把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但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仍然以单向的“送文化”模式为主,农民工的文化参与明显不足,而且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上难以顾及农民工群体需求,同时,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还存在不足。

(2)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益,着力在目标人群覆盖率、公众有效利用率、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率等方面多作为,克服如公共文化服务“低龄儿童”和“高龄老人”“两头化”现象,探索把多媒体智能互动终端逐步设置到校园、工业园区、商圈等年轻人集中的地方。建立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3)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投入机制,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和提供,要有一批经常性的服务项目,确保文化服务不间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骨干地位,充分利用和调动市场和社会文化资源,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加大对各种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整合,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利用效率。

(4)着力增强苏图、苏博、苏州公共文化中心、苏州太湖论坛、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传播能力,提高苏州公共文化服务向高端发展的水平。

(5)以群众需求和满意为导向,建立和引入群众评价机制。

总之,着力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政府主导公共文化的能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能力,以及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等多方面共同提升,改观目前服务能力不强、效益不理想的局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

(五)更大力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创新研究,进一步凸显苏州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路径、设计制度等方面的示范性。

当前,苏州一些地方还停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本身上,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方面普遍存在意识不强、提炼不够的毛病。对于制度研究,苏州不仅要在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方面形成系统化、制度化成果,而且要以解决发展中难题、前瞻性问题、战略性问题为主,激励全领域、全社会共同思考和研究。当务之急,要迅速探索研究如下实践问题:怎样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末端把不同来源、不同口径、不同内容、甚至不同格式的资源整合起来、集成起来,真正形成农村、基层的综合服务平台;怎样进一步强化政策、人才和投入的保障措施;苏州传统文化资源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立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在苏外籍人士文化交流与共建;吴文化与国际文化交流;博物馆文化集群;公共文化产品的市场体系补充;网络文明的引导;等等。这些问题,苏州理应在实践和理论层面都要做出回答,既要成为实践示范,也要成为制度示范。这是示范区创建的题中应有之义,不应忽略。

(六)要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全新角度、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高度认识和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使之同步起来

要与苏州城乡文明一体化创建统一起来;要重新审视现代化进程中的苏州农村基本文化权益,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机制;要深化农村基层文化体制改革,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尽快从服务型向建设型转型;要结合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重农村内生文化的繁荣;要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重视保护乡村文化风貌,促进城乡两种文化互补健康发展;要集约城乡文化资源、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推进城乡文化产业一体化;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的服务生产;要在率先成为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方面研究制定评价办法,设立“文化示范村”予以带动和推进;要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加大对产品供给、服务能力、队伍建设、制度标准等软件建设的工作力度;要促进城乡文化发展人才培养一体化,加快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基层政府要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在继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突出文化队伍、专业素质、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制度标准等“软件”建设;从关注文化服务需求的共性,转为更加关注文化服务需求的个性,从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均等转向更加注重群众文化权益的均等。

(七)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

建立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跟踪管理机制,探索能够发现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体制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探索建立文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新增人员的选拔。落实编制,解决待遇,稳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育基层文化骨干。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

(八)加大科学技术和现代传播手段应用,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技术支撑

充分认识信息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把运用高新技术作为推动文化建设、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系统部署,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九)加强制度设计,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

在继续推进实践探索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机制的制度设计,如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规范基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和指南,研究借鉴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如借鉴吸纳伦敦市政府公共文化管理模式、台湾文化志愿者服务模式、美国社区图书馆运行模式等有益因素,有效提升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质效,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十)倡导文化关怀,加强对特定地域、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面向特定地域、特殊群体的文化关怀,丰富农村、弱势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对于增强归属感、提升和谐凝聚力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106155/index.html。

[2]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3]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中国农业新闻网:《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http:/www.farmer.com.cn/xwpd/szxw/201202/t20120216_698409.html。

[5]江苏昆山:《7大硬指标咬定文化现代化不放松》,2011年7月5日,新华网。

[6][10]参见文化苏州网页信息。

[7]参见苏州2011年统计公报。

[8][9]参见王鸿声副市长代表苏州市政府在北京争创示范区陈述评审会议和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创建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继往开来 务实创新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

[11]参见王鸿声副市长在文化部第十五督查组来苏督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12][13][14][15][16][17]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简报》1-11期。

[18]根据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cpcss.org/_d271539154.html),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编写。

[19]方伟:《对苏州深化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几点思考和建议》,《领导参阅》(中共苏州市委党校),2012年第1期。

【注释】

[1]本文为2012年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课题,著者主持,项目编号12-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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