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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在地区间提供的不平衡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而基本公共服务是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就是在这种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区域间供给不平衡等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出现的,而且已成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实际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公共服务在地区间提供的不平衡_改善收入分配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而基本公共服务是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比较突出,并由此使地区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并已成为实现社会公平的焦点问题之一。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就是在这种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区域间供给不平衡等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出现的,而且已成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实际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以城乡居民收入为例,2012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1∶1,如果考虑显性收入以外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因素,那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估计达到5倍左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要取得新进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这里面难点和关键就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是缩小城乡差距和居民贫富差距以及地区间不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

解决公共服务在地区间的不平衡问题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比如制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城乡和地区间公共服务标准,使地方政府有标准可依同时也形成硬约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地区之间的制度对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制度要与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相适应,有针对性的对公共服务薄弱的地区倾斜;在城市内部,要完善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基本公共服务。在财政支出方面,“十二五”时期应实现公共财政预算和支出的透明化,财政预算和支出在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下,行政成本可能会在现有水平上消减15%—20%,这样政府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财政压力会减少,把有限的财政收入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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