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重庆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四大问题与四项建议

重庆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四大问题与四项建议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国务院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分四批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共计416项。2014年3月,中国机构编制网及时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1235项行政审批事项。4月份国务院又下发通知,对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参照国务院做法,先由部门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部门内外网上正式公布。
重庆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四大问题与四项建议_决策咨询报告精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国务院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分四批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共计416项。2014年3月,中国机构编制网及时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1235项行政审批事项。4月份国务院又下发通知,对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重庆市认真贯彻国务院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先后分五次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09项(承接77项、取消159项、下放373项),同时在2014年1月份拟定了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提出了要全面清理审批项目、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指导督查力度、严控新设审批事项、强化审改基础工作等六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其中,市政府提出了对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的重点任务,拟通过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全面公开。从我们的调查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啃硬骨头”阶段和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要在2014年里完成这一重点任务,还需要对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加以解决。

一、重庆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四大问题

1.部分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偏多

2013年年底以来,市审改办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行政审批事项981项(以子项计1481项),涉及47个市级部门(不包括中央在渝单位),其中市文化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商委、市水利局等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远超过国务院相应部委现有数量。与此同时,行政机关之间对人财物等内部审批行为,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抵押登记等行政确认行为,年检等日常监管行为尚未纳入此次清理统计范畴。

2.部分市级部门真放权的积极性不高

一些市级部门认为“可有可无”的审批事项已基本取消或下放,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含金量高、货真价实的行政审批事项难度大。一些市级部门仍然存在有利可图抢着做、无利可图踢皮球的思想。少数市级部门强行保留该放不放的“干货”,或将一些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换个“马甲”,通过行业协会、垄断中介等手段暗中保留。对管理难度大、安全责任重、工作烦琐的部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少数部门又想趁机下放、取消或推诿给其他部门。与此同时,部分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承接方面也未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部分市级部门行政审批行为仍不规范

在市级部门中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审批过程不透明,重复、多头、层层审批现象依然较多。建设等投资领域的行政审批仍然是社会议论和抱怨的焦点。许多审批事项缺乏政策、法规依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不明确,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大,审批缺乏公开性。同时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较普遍,对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和有效约束,审批事项后续监管不力。

4.部分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还不到位

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下放和取消的审批事项,一些市级部门目前还部分停留在文件上,承接、落实情况不够好;市级部门取消或下放到区县的事项,有的部门以国家部委尚未细化实施细则为由,也未完全取消或下放。同时,市级部门从上至下目前都尚未对承接、取消、下放、监管开展系统的清理督查。

二、加快推进重庆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四项建议

1.建立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公开制度

一是公开现有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总清单。参照国务院做法,先由部门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部门内外网上正式公布。二是公开减少的审批事项清单。将每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阶段减少数及其占比等内容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防止改头换面后变相审批。三是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对确需保留和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各部门进行流程再造,将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批标准、收费项目等全部公示。四是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市审改办及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全天候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并尽快落实;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予以纠正处理。

2.督促市级部门做好审批事项承接取消下放工作

一是承接项目要对接到位。对国务院有关部委下放给市级部门的,要落实到具体承接部门;下放给地方政府的,要明确界定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权限划分。对市级部门下放给区县政府或部门的,要督促早放、真放。建议由市审改办牵头,对2013年以来承接、取消和下放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杜绝为官不为、敷衍了事。二是取消审批要围绕“两个重点”。围绕为企业“松绑减负”,释放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围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进一步取消市场公平准入、限制外来资本进入重庆市场的审批项目。三是提高下放权力的含金量和操作性。分行业、分领域下放权力,打通审批链条各个环节,避免头放尾不放。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结合产业布局、发展重点和承载能力等,实施分类放权。推进执法权与审批权同步下放,助推执法重心下移,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基层执法力度。

3.规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一是规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权限与流程。以投资、建设领域为重点,细化“批不批”“怎么批”的标准和规则,规范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裁量权。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行政服务措施,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实行网上审批一体化。建立市级电子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整合市级部门现有办公网站资源,实现网上审批一体化。三是规范市级部门与中介组织的审批关系。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开,对中介服务探索实行统一承诺服务时间、统一规范收费和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4.强化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

一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段时间后,应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改革推进情况的意见,对改革初步成效进行独立评价,并据此对市级部门的相关改革措施进行调整。二是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三是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现走样、“换汤不换药”与审批腐败等违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的现象。

作者:周苏华 重庆行政学院第53期处长班学员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指导老师:蒋英州 重庆行政学院科社教研部教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