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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岗位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一是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实施《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极大地拓宽了社会保障的惠及面。允许外地户籍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单位的参保形式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妥善解决了这类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取消了2007年1月1日后户籍关系从异地迁入杭州市区的老年居民户籍须满5年才能参加医保的政策和企业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规定。
就业社会保障_2010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白皮书

就业和社会保障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就业工作思路进一步理清。贯彻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目标,以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杭州常住人口登记的“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大力实施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创业型城市、提升劳动者素质“四大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是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关于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12号)和配套文件,加大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力度;出台《关于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和扶持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促进“线上就业”和灵活就业提供政策支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10〕2号),加大创业促就业的工作力度。

三是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在全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行政村活动。至年末,全市有818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其中主城区所有社区均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有355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占社区总数的97.5%。全市77.2%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其中主城区所有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61.6%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全市共消除“零就业”家庭182户,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深化落实农民工生产生活“八个有”目标和举措,认真做好农民工工作。余杭区被国家人社部列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江干区凯旋街道景芳社区荣获首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称号。

四是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在杭38所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全面运行,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延伸到高校。拓展大学生见习基地范围,放宽见习训练对象条件,完善见习训练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大学生见习训练,认定716家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全年有10295名大学生参加见习训练。认定并公布2010届大学生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的第三、四批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方便大学生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开办大学生创业实训243期,有10121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第二批创业导师的选聘,创业导师达251名。形成了以大学生见习训练、创业导师制、创业实训、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等为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作出“杭州市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的批示,人社部专门在杭州召开华东七省市促进大学生创业观摩交流会总结推广杭州模式。

五是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援助月”、“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30场次,共有14962家企业提供岗位47.69万个。

201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0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9.31%;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9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7.85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2.29%和334.0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6.1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9%,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二)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

一是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出台《关于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若干意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全市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3.4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0.87%,其中技能培训后再就业人数为2.42万人,技能培训后就业率为69.74%;创业培训280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0.4%;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4263人。

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制订高技能人才培训政府补助计划,放宽培训对象范围,增加培训补助职业(工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对培训机构、企业按培养高技能人才数量进行奖励。推出40个职业工种的技师实行社会化考评,组织“杭州市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等推荐表彰活动,全市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2138名。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正式启用,累计参加实训鉴定达8.24万人次,公共实训基地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作用得到发挥。

三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加强。开展新的专项能力考核试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推广光电阅卷系统,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效率和质量,全市共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17929本。

四是技工院校综合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市技工院校共招收新生6767名, 其中高级工、技师班新生3169名。深化教学管理,创办专业特色,增强德育实效。杭州第一技师学院获人社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三)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一是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实施《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极大地拓宽了社会保障的惠及面。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15%调整为14%,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设每人每年1200元和800元两档,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允许外地户籍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单位的参保形式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妥善解决了这类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所有区、县(市)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取消了2007年1月1日后户籍关系从异地迁入杭州市区的老年居民户籍须满5年才能参加医保的政策和企业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规定。出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管理实施办法》,迈出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重要一步。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政策范围,较好地解决了老工伤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将市区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6%提高到0.8%,增强了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至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360.6万人、345.24万人、243.98万人、314.95万人、228.5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37.3万人、46.93万人、28.3万人、40.81万人、28.73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6.3万人,其中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52.39万人,参保率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08.3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9.28%。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即时救助,市本级全年救助医疗困难人员46.8万人次,支付救助金1.1亿元。

三是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建设,全市所有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全市范围内刷卡就医,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在市域范围内跨区、县(市)就医不方便、费用垫付多等问题。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规程,切实维护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门诊医疗服务中心加强窗口建设,落实规范管理,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在市民之家增设社保、医保12个服务窗口,可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报销支付等34个项目,并实现了市、区两级经办项目均可办理和双休日也正常开放的要求。引入自助服务模式,在社保办事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集查询、打印、申报功能为一体的自助服务机,满足办事单位和群众的不同需要。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被国家人社部评为“2008—2010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将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制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将铁路系统9996名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51.05万人,社区管理率97.8%,其中主城区32.44万人,社区管理率98.3%。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建设,全市共建立企退人员自管组织10265个,自我服务骨干人员达19831人。

二是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将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从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600元,并一次性增发节日慰问费1000元。

三是开展第三轮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参检率达99.87%。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体健身系列活动,受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

(五)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企业用工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开展全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调查,共抽查小企业1308家,涉及职工123335人,其中农民工93649人。通过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打下了基础。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960元提高到每月1100元。印发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劳资共决机制,全市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3196家,覆盖面达92.1%,其中国有企业达100%。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高。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劳动争议案件预防工作,尽可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通过调解组织调解结案15092件,调解成功率达96.53%。在经济开发区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就近就地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积极探索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审判工作协商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全市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923件,涉及劳动者8673人,当期结案4700件,结案率95.47%,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 582.97万元。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效明显。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在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推行首席监察员、专职监察员、监察协管员管理模式,认真落实街道(乡镇)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的待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数据库,表彰75家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长效机制,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1.1亿元,启用欠薪应急周转金874万元;筹集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租赁企业工资保证金等各类工资支付保证金9.3亿元,动用工资支付保证金垫付农民工工资1112.2万元。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积极研究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基本确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模型指标项的设置。拓展维权平台,积极探索网络监察。全市通过各种监察方式检查用人单位12.4万户次,涉及劳动者344.4万余人;立案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5651件,为1.57万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2246.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5.2%和13.1%;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5万份,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10户,清退风险抵押金9.57万元;处置平息群体性突发事件142起,行政处罚352起,处罚款108.4万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国家人社部、公安部等部门评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四是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35163件,受理完成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8455人、受理完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1451人,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评估,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试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56081件。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办事人员31753人次,受理办事项目18303件,办结率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是重视来信来访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修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重要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信访和维稳责任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接待群众20987人次,其中处理集体上访96批次2178人次;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7435 件;处理重要信件、普通群众来信2472件,回复率100%。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03件,其中主办件240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100%。

(六)企业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延长扶持政策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意见》,将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三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年底。主城区认定困难企业76家,涉及职工29087人,补贴总额近5000万元。降低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为企业减负3.11亿元。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减征社会保险费4.45亿元。实行稳定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主城区对达到稳定就业单位条件的 2193家用人单位给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6773.89万元,惠及职工25.82万人。各区、县(市)也都出台相应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服务,积极开展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企业赴外地招工,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七)劳动保障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系统顺利上线,实现了市局业务系统操作用户的统一管理。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8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事,252项权力事项正式上线运行。对用人单位开通新增参保职工申报、参保职工减少申报等30余项网上服务项目,市本级2.04万余家用人单位申请开通了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开通个人基本信息查询、缴费情况查询等6项网上查询服务项目。杭州劳动保障网实现改版升级。

二是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室)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特别是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10〕6号)精神,将农村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经考核验收,全市2105个行政村全部按照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完成了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为劳动保障城乡统筹搭建了基层服务平台。

三是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系统扩容升级,并向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延伸。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系统人工坐席从原来的30席扩充至80席,自动语音服务从原来的30路增加到100路,全年共受理来电181.4万个。同时,在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全面建立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平台,创新了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手段和方式。

四是主城区所有街道劳资干部联谊会全面建立。通过联谊会形式,加强了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传达落实、就业岗位信息采集、困难企业帮扶、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五是“主题宣传年”活动广泛开展。重视发挥《劳动一周》、《劳动时空》、《杭州劳动保障报》、《杭州劳动保障》杂志、杭州劳动保障信息网站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和谐民生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新政策、新法规、工作动态和法律普及知识。主城区社区373名书记、主任参加了劳动保障政策培训。

六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认真举办知识大讲堂、业务论坛等学习交流活动,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岗位廉政教育、“公述民评”、“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政风行风建设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优质服务窗口”等活动,在服务窗口推广使用电子服务评价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技能人才队伍在总量与素质结构上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二是城乡劳动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农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劳动合同签订不到位、收入分配不合理、劳务派遣不规范、超时加班情况严重等影响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快。全市一体化的信息平台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网上办事的内容应进一步拓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劳动保障工作日趋繁重,基层劳动保障特别是社区一级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等等。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工作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走在前列为目标,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突破、新发展。

(一)继续以“双创”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8.07万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2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达到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活动。深化充分就业社区(行政村)、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充分就业区县(市)创建活动。完善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进一步开发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扩大发放《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研究探索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新举措,推进“夹心层”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视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责任主体,重视提高失地农民素质,帮助失地农民促进就业自主创业。积极帮扶企业缓解招工难,引导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力争到年底实现杭州市城乡所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力争所有区、县(市)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达标率达到85%以上,充分就业街道创建达标率达到100%。二是深入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进社会机构开展见习学员和见习效果的跟踪服务调研,评选见习训练“明星基地”。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实训工程,扩大实训规模,开展大学生技能培训鉴定,扩大大学生持高级工证书的比例。加强创业导师结对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扎实做好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建设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就业信息网络,实现实时联网,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近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统一规范、城乡统筹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是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发放《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探索给予与杭州户籍劳动力同等的就业创业待遇,进一步落实农民工生产生活“八个有”目标,努力营造农民工在杭州就业生活的良好环境。五是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按照杭州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落实目标任务,做好迎接国家考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一是认真实施高技能人才815培训倍增工程。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1+X”政策,修订完善《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制定实施2011年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开展首席技师的评选和技师社会化考评,组织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加大对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2011年全市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二是更加重视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在做好失业人员、失土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职业培训的基础上,把培训对象转为以在职职工为主,落实企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转岗培训。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创新运行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市公共实训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2011年实训鉴定规模达到16万人次。三是进一步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工院校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创新鉴定考试技术和方法,加快考务中心建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加强技工院校基础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为我市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

(三)加快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

一是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市)综合考评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大力实施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落实到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对应保未保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扎扎实实推进。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12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净增参保20万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4.95万人;工伤保险净增参保9.5万人,生育保险净增参保6万人。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切实做好新旧政策制度衔接。加强各类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整合,鼓励支持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积极做好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工作。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认真落实《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管理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0〕263号),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筹集到位,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全市统一。按部省要求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修订《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研究医保“一卡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医保“一卡通”系统平稳运行。积极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医保一体化。改革完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加强异地人员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和医保“两定”机构的监管。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在街道(乡镇)推广使用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丰富和完善手机短信服务功能,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便捷的社会保险服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网络,加强运行预警、信息披露和内控机制建设。

(四)深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努力提高满意度

以规范化、精细化和人性化为目标,继续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日常服务。认真开展第二轮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硬件设施条件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研究完善政策,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组织开展“感受品质生活,安享幸福晚年”企业退休人员系列活动,组建市退休人员艺术团,筹建全市退休职工大学教学基地(点),进一步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稳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基层。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工资宏观调控工作。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监督检查,重点提高中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与工会的协调,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大力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及时出台工资指导价位,完善人工成本测算分析,严格特殊工时制审批。继续做好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指导、“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和为企业长效服务工作。二是重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重视区域性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的建设,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向企业相对集中的行政村(社区)延伸。完善流动庭、派出庭制度,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庭向基层延伸,方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就近就快处理争议。运用好仲裁—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仲裁—民事审判协商工作机制,改革庭审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办案效能。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等专项活动。深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首席监察员、专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管理模式向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延伸。进一步落实好《杭州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好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监察中队人员待遇问题。继续在乡镇(街道)推广“劳动保障服务进楼宇”工作。贯彻实施《杭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发布制度。积极推广传化集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水平。

(六)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一是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实时联网。建设连接各区、县(市)的视频会议系统。深入推进网上办事,规范网上申报、审核、反馈等工作流程,攻关电子报件等技术难题,切实提高网上运行效率。二是继续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农村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张信息网(实现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四级联网),一站式服务(对辖区内城乡居民的劳动保障事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或全程代办),一张社保卡(每位参保人拥有一张社会保障卡可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相关事宜),一块显示屏(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实时发布用工信息),一个宣传栏(在城乡居民集中的区域或办事相对集中的区域,要有专门的宣传栏用于宣传劳动保障政策)。重视抓好劳动保障站(室)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增加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力量,努力解决目前“事多人少”的矛盾。加强对街道(乡镇)劳资干部联谊会的指导服务,重视发挥街道(乡镇)劳资干部联谊会的作用。三是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在去年向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延伸、实现12333咨询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12333服务典范。四是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力度。进一步办好《劳动一周》、《劳动时空》、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杭州劳动保障报》、《杭州劳动保障》杂志,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宣传的实效,营造有利于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切实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及时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职权事项,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区、县(市)审批事项的名称、事项,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势。三是进一步改进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以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的唯一尺度,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诚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以争创满意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等活动为载体,促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做好信访、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和满意度。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抓好“五不直接分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党内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的执行,开展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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