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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第三节仪礼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一个普通的宁波平民百姓来说,他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做一个不断延续的父系家族中的一员,他成长的轨迹完全是在家族关系所要求的轨道上进行的。在宁波民俗中,生育方面的习俗非常讲究。其中的原因除了延续香火的重大意义外,也和宁波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无关系。近代以来,随着海禁的解除,很多宁波男人离家外出谋生,家中的女性成了顶梁柱。今天的宁波人在结婚的时候还有这样的仪式。
人生仪礼_宁波民俗与宁波人

第三节 人生仪礼

人生仪礼是指人的一生中,在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所举行的不同的仪式和礼节,如诞生仪礼、成年仪礼、结婚仪礼等。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存在于社会中,与有关的自然和社会风情习俗相联系。每个年龄阶段举行的仪礼都有其实际意义:诞生仪礼,表示婴儿脱离母体进入社会;成年仪礼则表示生理发育成熟,被接纳为社会的正式成员;结婚仪礼意味着家庭的建立,子孙繁衍的合理性,并开始对家庭和社会担负起一定的义务;丧葬仪礼则宣告一个人完成他一生的全过程,生命终止,社会行为也终止。人从生到死是按照直线递进的方式向前发展的。

人是社会的人,民俗在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之中起着重要的连接与沟通作用,个人以不同的身份、角色进入社会,都是通过人生之中的各种仪礼实现的。生活告诉我们:已经习惯了的风俗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编排了思维和语言的程序、待人接物的礼节、男女婚姻的仪式、生儿育女的期盼。从我们投入母胎直到撒手人间,我们的风俗,始终以一种不可抗拒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甚至在告别人世的丧礼中仍然是这样。

仪礼是一种象征,一种认同,也是一种交流的媒介。人是社会中的人,群体与社会正是通过这种仪礼对新的成员予以接纳与承认。如梁漱溟先生在《人心与人生》指出:礼的要义,礼的真意,就是在社会人生各种节目上要沉着、郑重、认真其事,而莫轻浮随便苟且出之。在人生的历程中,每个人所经历过的最重要的仪礼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寿礼与丧礼。出生时的祝贺鞭炮标志着新生命的诞生,而丧礼上的丧钟则是生命的终结。

世俗百姓一生中仅有三个富有意义的特定时刻,只有在出生礼仪、婚礼以及丧礼中,才能获得场面化的推崇、公众性的风光,才能得到礼仪化的认可和最隆重的肯定。这是百姓表示自己存在意义的文化方式,也是民俗得以存在、传承、发展的最深刻的内涵。真正令人动心的不在于婚丧嫁娶的各种形式,而在于在出生、结婚、葬礼形式中所体现出的那种鲜活的民俗精神。这就是宁波的百姓,无论生活多么贫困、多么单调,苦难多么漫长,都无法泯灭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对于一个普通的宁波平民百姓来说,他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做一个不断延续的父系家族中的一员,他成长的轨迹完全是在家族关系所要求的轨道上进行的。生前参加祭祀,死后受人香火,那么也就达到了人生的目标。如果他儿孙满堂、父慈子孝、小康富足、识文断字,便达到了人生的辉煌。这是社会对循规遵俗者的奖励。如果行为不轨,有悖习俗,将被认为是辱没家风,向整个社会挑战,将为家庭与世俗所不齿。

一、诞生仪礼

出生是人生历程的第一步。婴儿降生,脱离母体来到世间,这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刻,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忘记自己的生日。它标志着一个新的成员加入到社会中来,其所代表的重要性被人类学家称之为“人生关口”。

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新生婴儿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是豪门之家还是寒门茅舍,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确定了他或她的先赋性的社会角色,将直接影响到他或她的整个人生选择。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出生把一个新生的人递交给一个真实存在的家庭,并按出生的自然先后顺序确定了他的排行。即一个孩子在同胞兄弟和姐妹中,是老大还是老二,或者是老小,这样,他就开始与其他的孩子们构成了某种由血缘所决定的固定关系。对于由家庭所体现出的社会关系来说,新生婴儿排行老几,是男还是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或她将来在家庭、家族与亲戚关系中的世袭身份与地位。

由于出生所包含的意义如此重要,它需要举行一系列的仪式,以得到家庭、邻里与社会的承认。诞生仪礼是人生的开端之礼,“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深深地刻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新生命的诞生标志着家族后继有人,不仅父母关心,而且整个家族都十分重视,由此形成了有关婴儿诞生的一系列习俗,包括孕育和诞生。

生物学告诉我们,人类是依靠有性繁殖来繁衍后代的,只要男女两性遵照动物性的本能进行结合,就可以通过受孕、分娩等自然过程生殖下一代。然而,人类的性行为满足方式是由文化决定的,如果考虑到性行为的结果会产生基因的遗传和婴儿的抚育,种族的延续便不能仅依靠单纯的生物行为而满足,它必须有一套公认的规则和相关的物质文化条件,即生殖作用的文化和制度体系,这就是婚姻和家庭。婚姻和家庭是生育的载体

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只有缔结了婚姻关系的男女性行为才是合乎准则的,只有生儿育女能够传宗接代的家庭才是完美无缺的,这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在。不婚或婚而无嗣是一种愧对祖先的行为,是人生最大的不孝。孔子指出:理想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没有“旷男怨女”的社会,每一个男人或女人都要结婚并且生儿育女,这是做人的天职。

重生育观念千百年来已内化为中国人的社会心理,体现在浓浓的风土民情之中。在宁波民俗中,生育方面的习俗非常讲究。其中的原因除了延续香火的重大意义外,也和宁波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无关系。近代以来,随着海禁的解除,很多宁波男人离家外出谋生,家中的女性成了顶梁柱。她们除了操持家务、耕耘农田外,有的还编织草席,维持家用。女性在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她们对生儿育女事业的重视。民俗中的这类习俗非常重也就不足为怪了。

怀孕 拜送子观音。传说观音现身千变万化,其中有送子观音,亦叫送子娘娘。有的地方专立送子殿。有女性无儿子或婚后不育祈求子息者,在送子观音前焚香燃烛,顶礼膜拜,求签许愿,祈求早日得子。清代王棠在《知新录》中载:“今人娶新妇入门,不令足履地,以袋递相传,令新妇履布袋上,谓之‘传袋’。”这里是借用“传袋”外推为“传宗接代”,以此祈子。今天的宁波人在结婚的时候还有这样的仪式。婚礼中的撒帐习俗本身就是一种祈子方式。撒帐在古时新婚夫妇坐床时,撒花果于帐,取其吉利和多生子女。此俗始于汉武帝,当年汉武帝纳娶李夫人时,预戒宫人遥撒同心花果,汉武帝与李夫人以衣裙盛之,得多者多得子也。新娘入洞房后,把红枣、花生、核桃、石榴等东西撒往床上,或者提前将这些东西暗放在被褥内,届时撒给来客。枣子、花生、核桃、石榴等物都具有早生、多生等寓意。宁波还有“打懒生”的习俗。如结婚三年仍未生育,到除夕夜,婆婆串通好其他女性长辈或别的老妪,乘新娘子(习俗三年尚未做娘,仍可叫新娘子)不防,婆婆倒拿扫帚向媳妇肚、腰打来,还边打边喊:“侬生不生,生不生?”媳妇挨打,莫明其妙,其间闪出隔壁女性长辈或其他人,诱劝新娘子赶快回答:“生,生!”媳妇无奈,红着脸轻轻答应一声,逃入房中。事有巧合,翌年媳妇生了个大胖孩子,婆婆还向人夸称这个办法灵验,日后孩子长大却被人谑称“打坯的儿子”。如仍无生育,也就不声不响了之。

新媳妇怀孕被看成是家庭中的喜事,宁波人俗称“有喜了”或者“避鱼”。妇女怀孕后由于生理上出现一系列的变化,挑饭拣食,常常闻腥作呕。娘家闻知后送金团、肉、鸡等食物。凡孕妇想吃的食物,公婆设法采购,俗称“依耳朵”或“掩耳朵”。

孕妇临产,娘家人送“催生担”,有黄棉袄、黄夹衣、黄单衣、涎兜及包被、尿布等衣物和鸡蛋、红糖、长面、桂圆、核桃、黄鱼鲞等食物。催生衣物扎成包袱从窗口扔到床上,以包袱朝向卜生男生女,如朝里朝下为男、朝外朝上为女。

分娩 孕妇到了预产期,出现分娩的征兆,家人要立即做好准备,要让临盆的产妇吃一些补品或有营养的食品,以增强体力,殷实人家多用参汤、桂圆汤,贫穷人家也会准备些米汤。旧时接生者多由有经验的老年妇女担当,俗称“接生婆”“稳婆”“老娘”。生产时,产妇系围裙,俗称“布褴”,以利方便。旧时如遇难产,有的家庭将所有有盖子的器皿揭开盖子,以为有利于产门打开;有的让产妇使劲吹火铳,以为可以运气催生;还有的鸣放鞭炮,以声震生;也有的忙于焚香拜佛,祈求佛祖保佑。分娩的产房只许接生婆或女性进入,男性不得入内。分娩时的忌讳很多,如妇女不允许在婆家以外的任何家庭生产,特别是娘家,否则对娘家不利;产房禁止外人踏入等。俗称产房为“红房”,谓不洁之地,产妇不得出红房,除丈夫和“出窠娘”外,他人不可入内。产房须紧闭门窗,产妇和婴儿的脏衣、尿布等,须设专用脚盆洗涤,俗称“肮脏脚盆”,产妇衣物不得接近水井,晾晒时也不准高悬。

诞生 宁波人生育俗称“做生姆”“做月里”“做产”。婴儿出世即向亲友、四邻分送糖面,表示添丁之喜。娘家送贺生担,俗称“生姆羹”,一般送的有鸡、肉、鸡蛋、长面、红糖、河虾、鲫鱼等。亲友送红糖、鸡蛋、长面或婴儿衣服等。婴儿须向别家讨吸第一口奶,称“开口奶”。女婴须吸产男婴产妇的母奶,反之亦然。吸奶前先喂黄连汤,称先苦后甜。将肥肉、状元糕、酒、鱼、糖等分别制汤,涂婴儿嘴,边念:“吃了肉,长得胖;吃了糕,长得高;吃了酒,福禄寿;吃了糖和鱼,往后生活甜蜜又富裕。”

旧时婴儿生后第三天,在产房内摆羹饭,点香烛于米筛内,放12只“商量盏”、2碗“盖糖饭”,祭床公床婆,俗称“解魔”,又称“还落地福”。仪式毕,分“商量盏”送邻居孩子,以求和睦相处,“盖糖饭”送久婚未育妇女吃,认为吃后能生育。吃“盖糖饭”的要回送麻油一碗,以示“有”孕。

婴儿刚刚来到人世,还没有养成日落而息的习惯,常常白天睡觉,晚上哭闹,俗称“睡颠倒”。为了改变婴儿“夜啼”,使其安稳睡觉,宁波民俗一般由父母在若干纸条上写“天皇皇,地皇皇,小儿夜哭在娘床,过路君子读一遍,一夜睡到大天亮”的帖子,贴于路口、桥旁等处,言夜哭郎即可治愈。这实则是一咒语,俗信认为,借助有德行、有善心的人念三遍,就可以将祈愿信息达知天地神灵,使婴儿止哭。

婴儿出生满一个月称“满月”,满月在古时又称弥月。满月仪式是所有出生仪礼中最为重要的。届时本家成员、本村乡亲以及社区之内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会前来祝贺,最为隆重的莫过于头生长子或中年得子。

宁波地区产妇的娘家要送“满月担”,有鸡肉鱼等食物和老虎头鞋帽、抱裙、披风等衣物。婴儿的姨母、姑母、舅母等以五色线编织彩带挂婴儿项上,并赠饰物祝长命百岁。是日祭神祖,办盛宴请亲友,称“满月酒”,并向四邻送肉丝炒面。婴儿由福寿双全的老太抱着在堂前剃头,称“满月头”。酒宴后,亲友必须反着说“介难看”,意寓孩子越长越美。宾客告辞后,在婴儿鼻间点墨,由保姆(俗称“出窠娘”)撑纸伞抱外婆家或近邻串门,称“黑鼻头官望外婆”,外婆以饰物和银钱为见面礼

婴儿一周岁时宁波民俗要让孩子“拿周”,又称“试周”。在婴儿面前陈列百玩,任其拿取以测其性情爱好。外婆赠孩子衣物,亲友送孩子饰物银钱。主人办酒宴款待来客。

“拿周”实际上是一种人生预测。预测婴儿的前途,为其算算命,展示一下理想、前途,这也许是人类天性中的一部分。其实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就具有某种预测功能。《颜氏家训》中讲:“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镂,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贫廉、愚智,名曰:试儿。”在这种人生预测的方式中,人们赋予了它某种“兆”的功能。如今,无论是看手相还是观星宿,都具有“兆”的意味,东西方各国都有此种风俗。古代中国的占卜就是观征兆示未来,它是根据事情发生前的某些相应的征候或迹象,来看以后一定会发生某种相应的事情。这就是“兆”。兆的信仰名目繁多,如动物、人体、梦、天象等,试儿便是其中的一种。似乎婴儿在一大堆物品中先抓到什么,便预示着日后的某种前途命运。

当然,这种风俗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并没有把它看得那么认真,所谓好兆头、坏兆头,无非是寄托了父母对子女的某些希望。古人希望男孩子读书中科举、执弓保家乡,女孩子做贤妻良母,所以就摆放上类似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今日的宁波更加入了一些具有时代意义的物什。通过这种习俗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的变迁。

婴儿第一次开荤,宁波民俗须吃鹅舌头,寓意跌跤时会像鹅头一样昂起,以免受伤。

给婴儿取名,以“阿狗”“阿猫”等贱名命之,认为贱生长寿。正式取名时先排八字,看在五行中缺什么,就在名字中补什么。如缺“金”就取带金字旁的字为名。小孩上学时请先生按宗祠排行取书名。按兄弟姐妹出生序数取名,称阿大、阿二、阿三。有以动物取名者,叫阿狗、阿毛(猫)、小狗、小毛、阿牛等,有的活到七八十岁仍叫小毛、毛毛,这是以贱生来祈求易长快大,俗话“阿狗阿毛,生落会跑”。有祈求富贵者,叫阿宝、阿福、来发、来富等。有女无子祈求生子传代者,往往以娣(与“弟”谐音)相连取名,叫玲(与“领”谐音)娣、姣(与“招”谐音)娣、来娣等,亦反映重男轻女心理。

如果婴儿满周岁仍不会行走,就让其直立于门,用一绳横置脚下,用刀斩断,称割脚绷,意寓婴儿从此可走路了。

孩童受惊谓灵魂出窍,需招魂,称“呕魂灵”。《鄞县通志・文献志・礼俗・迷信》记:“孩童受惊,谓灵魂出窍,则啐灵魂。其术有二:一以扫帚一柄,插香于帚,置于门旁,一人呼曰:扫帚公公呕拉来!一人递应之曰:唯!俟香尽,乃移帚于他处。一以碗一,上复以纸,并贮清水一碗,用米筛搁于灶镬上,一人立于灶前,一人坐于灶后,一人以清水点于纸,复碗上,递呼儿名曰:某某来!一人递应之曰:唯!呼至四十九声,见有纸内作人眼状,由曰魂来矣!乃已,则以盅复于孩童睡所。”也就是说,有两种方法“呕魂灵”:一种为插香于扫帚上,披上受惊小孩衣服,放在门边,一人在旁反复叫唤“扫帚公公呕拉来(叫来)”,另一人在旁答应,香尽后即认为魂归;另一种是以碗一只贮满清水,上盖一张薄纸,放在米筛中间,移置灶台,一人立灶前,一人坐灶后,前者以筷挑清水点于纸上并呼喊小儿名字:“某某来!”一人答应,照此反复,待水由纸滤入碗内渐满,有水泡贴于纸下,晃动如珠,称“水魂灵”,即可认为魂灵已招来。此法今在部分乡村依然存在。前法叫“扫帚太公招魂”,后法称“灶君菩萨招魂”。

诞生礼俗的内容很多,如起名习俗、认干亲习俗等,都表示了对婴儿的关注。诞生仪礼包含了几个方面的文化内涵:一是通过种种诞生仪礼,宣告婴儿的降生,成为社会的一员;二是祝其健康成长,长命百岁;三是希望他有志向,有成就,光宗耀祖。随着科学技术和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诞生仪礼中的迷信、禁忌成分越来越少,或者只存某种象征的形式和纪念意义。

生育禁忌 生育禁忌习俗是积淀在人们心理深处的神秘文化现象,是属于社会心理层面上的民俗信仰。禁忌在西方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那里被称为“塔布”(Taboo),“它代表了两种不同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8]。生育禁忌正蕴涵了这两方面的含义,因此人们对它颇为敬畏。生育禁忌不仅是人们约束生育行为的准则,而且又是作用于人们精神心理上的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不但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存在,就是在现在的民间,也还稳定地存在。

古人将生育现象看得非常神秘,由于生产力低下,他们不懂得生育的真谛,认为人是由神创造出来的,当神开辟了天地之后,把残留在天地之间的混浊之气变成了鸟兽虫鱼,清明之气变成了人,“有一神混生,经天营地,……烦气为虫,精气为人”[9]。由于是神造了人,人们对神异常崇拜。民间对神灵由敬到畏,生怕亵渎神灵,于是产生了诸多生育禁忌。

一是孕期禁忌。旧时,因征服自然的能力很弱,渔民在海上作业很难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禁忌较多。不许孕妇上渔船,尤其忌讳孕妇跨过“龙头”,认为此举冒犯、亵渎神灵。

二是分娩禁忌。分娩禁忌主要体现在地点的禁忌上。产妇分娩本是极需要人照顾的,可由于对神灵崇拜而产生的敬畏心理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对产妇的分娩地点极为忌讳。如忌在娘家和其他人家分娩,也就是说,禁止在自己家以外任何家里生孩子,以免玷污娘家和其他人家的神灵。若玷污神灵,一是人丁衰弱,家道败落;二是在娘家和其他人家分娩会移花接木,换了他姓人,孩子养不活。生育禁忌像无形的锁链牢牢地束缚着人们,时至今日仍在民间流行。这种习俗极有魔力,把民众紧紧束缚。究其原因,是对神灵的崇拜所产生的恐惧。孕妇分娩时,婴儿与血水俱下,血为不祥之物,人们对血是畏惧的,因为它和伤、残相关联。古人不懂得女人的经血与生育子女的关系,认为产血是女性潜在能力的标志,它又是婴儿骨血的根源,所以这种血既肮脏又强大。说它肮脏认为是和污秽联系在一起;说它强大认为它可以带来生命,又预示着死亡。因此对产血异常畏惧,继而由畏惧转为厌恶,认为是不祥之物,分娩时的血水被视为血光之灾,因此避之。总之,对分娩派生出来的诸多禁忌,都是民间对神灵的敬畏、对产血的恐惧而产生的迷信心理所造成的。

三是产后禁忌。产后禁忌体现在对产妇的行为禁忌上。妇女产后恶露未净,被视为不洁之人,凡有圣洁性质的举动不得参加,神圣的物体不得接触。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它不因社会更替而消失,也不因社会变化而中断。这是因为在生育习俗文化的传承中,民间在一代一代地承袭。如产妇未满月不得进入别家宅院,犯之该家会“污秽冲”“热血扑门”,该家人必遭祸殃;大凡家中生小孩未满一月者,不论男女,一律不许上船参加捕捞,以免血气、晦气冲犯海神。正因为这种恐惧心理,因此人们躲产妇像躲瘟疫一样,生怕给自己带来厄运。在时间的积淀中,这一切行为成为生育行为的意识化,控制着人们,束缚着人们,作为产妇个人来讲,她的意志完全被社会的意志(因民众对神灵的敬畏心理而产生的心理意志)所取代,没有反抗,只能顺从。

孕妇行为有诸多禁忌。旧时禁忌甚多,忌坐地栿(门槛),坐了会招致难产;忌看别人砌灶,否则小孩生下会缺唇;忌食生姜,食了生下小孩要多手指头或脚指头;忌食兔子肉,否则小孩生下会像兔子一样三瓣嘴;忌食螃蟹,以免胎横难产;忌看蛇,否则生下小孩要伸舌头;忌拿吊着的饭篮,否则胎儿将会脱落;尤忌跌跤,谓跌一跤,胎儿脐带要在头上缠上一圈,缠多了胎儿会缠死;忌在葡萄树下乘凉,犯之,会中邪气,胎儿将变成葡萄怪胎,不能成人胎;忌夜间外出走路,犯之妖魔扑身,主生怪胎;忌在院子里睡觉,犯之妖魔精怪扑身,污了腹中的胎儿,生出怪胎等。在科学不发达的社会,妇女在生育过程中,胎儿千姿百态,有胖有瘦,有大有小,甚至有豁唇、双耳等怪胎,还有手六指、脚六趾的现象等,这些“千人千面孔,万人万模样”的胎形,使得人们在自己特殊的思维中产生出种种超现实的解释。特别是怪胎的出现,人们认为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一种超自然力量操纵的结果。禁忌虽为迷信,但在民间已传延成习,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种力量具有一种魔力,深深潜藏在人们的心理上;民众虔而信之,成为见之于法律之外、作用又大于法律的无形法网。如民众相信,死亡或出生都是一种生命形态变成另一种生命形态,因此孕妇产后便有诸多禁忌。如婴儿刚出生,忌外人踏入产房;为防止外人进产房,产妇门上要挂标记。这种习俗由来已久,其心理内涵可用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说过的话来阐释:婴儿魂在未转生的状态中,实际上是父辈或图腾的一员,已出生的婴儿乃是某一祖先的转世。而转生是要通过怀孕的中介过程来实现的,由此推导,在他由鬼魂转生成人时,一定有一些旧的同伴(鬼魂)伴随着,为了避免鬼魂的缠绕和邪魔的侵害,就在门上挂物以辟邪气。

人们总是善于联想,但当人类智力还很低下时,人类已在自己的意识中联想那些亲身经历过的事件,并将这些联想与实际联系起来,但他们本末倒置,错误地得出结论。意识中的联想必然牵涉到现实中的事物。由于事物之间的相似,不论其同质与否,通过联想,均可使生育产生出诸多的禁忌,这些禁忌体现着民众的交感心理。譬如,孕妇的饮食禁忌颇多,并且自古有之。前面已经讲过忌吃兔肉,《论衡・命义》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兔子豁唇,由此联想到孕妇吃兔肉会导致婴儿缺唇。忌孕妇吃生姜,犯之生子长胼指,东汉张仲景有“妊妇食姜,令子余指”的记载,宋代陈自明亦称“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疮”。这一习俗流行极早、极广,是因为生姜多枝,由此联想到婴儿的手指、脚趾。孕妇的饮食之所以禁忌甚多,是因为人们相信:任何事物之间都有联系,这种联系在魔法的作用会使胎儿受到影响和伤害。

婴儿的行为也有许多禁忌:禁忌孩子吃鱼子,认为吃后会学不好数学;婴儿尿布忌挂高处;忌孩童玩火,认为孩童玩火,晚上会尿床;忌站门槛,认为不吉祥。

生育禁忌习俗既神圣又神秘,既崇高又潜伏危机。千百年来,正是民间这种战战兢兢的心理,造就了多种生育禁忌文化;但生育禁忌又是十分复杂的认知心态,无论是对神灵崇拜的敬畏心理、万物有灵的趋吉避凶心理,还是由事物之间的相似加上自己的主观意识想当然而产生的交感心理,都是民众趋同合众的社会心理的压迫和整合。生育禁忌本身就有很强的约束力和社会整合力,你不遵守就会偏离社会心理的轨道,周围的压力就会随之而来。由于代代相袭,生育禁忌已成为人们心理上的习惯规范;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愚昧的、迷信的、神秘的生育禁忌将会被科学的生育知识所代替。新的生育措施和方法,将冲破千百年来生育禁忌的心理防线,形成新的生育习俗。

二、成年仪礼

成年仪礼是一种古老的习俗传承,是承认年轻人进入社会的能力和资格而举行的仪礼,在人生中具有重要意义。

人的一生是在从小到大、逐步成长的过程中确立他的社会位置的。虽然实际的出生仅同自己的父母有亲密的关系,满月、命名、周岁等仪礼把他引入社会,确定了他在家庭中与未来的角色。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他在社会中的位置也就日益稳定地确定下来,其中从儿童到成人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的标志就是成人仪式。成人意味着什么呢?它表明自己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成人可以结婚建立家庭,继承父业,延续后代。现代社会中,成人之后便有了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有了选举权,也有服兵役的义务。

从逻辑上讲,人们常常以为成年——进入社会生活与身体的发育成熟差不多是同时的,其实并非完全一致。现代社会中,18岁往往是一个人成年的标志,但传统社会的成年仪式在举行的时候要比这个年龄小一些。宁波民俗中,有些地方12岁,有些地方15岁或20岁,举行成年仪式。

从史籍记载的情况看,较为完备的冠礼在明、清时代已经消逝。个人通过诞生仪礼进入社会,直到18岁,中间有一个过渡阶段,除了过生日外,现在一般没有什么其他仪礼。此时,他完全属于父母和家庭,并在父母和家庭的庇护教养下成长。传统仪礼是男到18岁、女到15岁左右,要举行一项仪式,标志着他(她)告别童年进入成年、赋予他以社会的责任和家庭的责任。这一礼俗自古就形成了仪式,十分隆重。《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曰弱冠”,即男子到20岁左右要行加冠礼。加冠礼有三加,即初加、二加、三加,初加时给受礼的男子结发髻,加网巾,加冠;几天后,择吉日再加,此时将初加的冠巾取下,换上纱帽;三加时,再加上幞头。行加冠礼时,主持者要念颂词,冠礼结束后到祠堂向长辈施礼。行了加冠礼,就表示这个男子从此已成为大人,家人和社会要按成人标准来要求他,他本人也要负起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清光绪年间奉化的《忠义乡志》记载:“冠礼多不讲行,惟婚期吉旦父命之冠,房长率以拜祖先,此礼有行之者。”[10]清代乾隆年间的《象山县志》记载:“冠礼,士大夫家间一行之,民间绝无。然筮日筮宾,行于庙,冠于阼,三加弥尊,礼经俱在也,禀经复古,正自不难。”[11]女子成年要行笄礼,笄就是簪子。女子到了15岁左右,择吉日,将头发挽在头顶上,盘成发髻,用簪子插住,表示已长大成人,要学一些针织活计。

宁波的民间成年礼往往和婚礼结合起来进行,即在结婚前一日或亲迎前进行。届时男子穿上新衣服,披上十字红绸,胸戴红花,在族亲子弟簇拥下,来到宗庙内或中堂前,立于红毡上,向祖先和尊长叩礼,由尊长赐以成人之名。女子的笄礼一般在女子出嫁时举行,“女子则当嫁时笄也”[12]。在出嫁临行前由同辈的嫂子或伯母、叔母或堕娘为其绞脸,或上头。绞脸就是清除脸上的细汗毛,整修眉毛;上头就是将头发挽起,罩上发网,别以钗簪。绞了脸、上了头的姑娘,便成为媳妇,以后要以梳后髻与姑娘相别。由于男女的成年礼往往与结婚仪礼相近,民间就形成了以结婚为成年的习俗。

三、婚姻仪礼

《周易・序卦》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婚姻的发展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初期的婚姻,只不过是两性的媾和,以保证人类的繁衍,是一种自然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的媾和逐渐形成规范,并由此产生了婚姻制度,形成了婚俗。男女的结合得到社会的认可,后来产生了有关的婚姻法律,把男女结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婚姻不仅得到社会的认可,还受到法律的保护。婚礼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历来受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视,它为人生的转折,标志着家庭的发展和后人的繁衍,向社会宣告婚姻的合理性,得到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

一般来说,人们建立婚姻关系的原因,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根据社会学家的调查,这些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正常的性生活;情感的归属;生育后代;经济原因;两人有了感情想永远在一起;从众心理与社会舆论的压力。城市与农村的差别仅是以上几项内容重要程度与排列顺序的不同。

社会对任何个人的择偶标准具有巨大的影响,个人的择偶不仅要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社会还通过巨大的文化传统、习俗习惯左右人们的择偶行为,对违反常规的择偶形成强大的压力。因此,社会对个人的择偶有很大的限制。具体说来,未婚男女在择偶时至少要考虑到两个方面的标准,即社会属性标准和自然属性标准。

择偶标准的自然属性方面导致人们把相貌、身体、年龄、肤色、民族等等作为择偶标准,而社会属性又使得人们把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政治观点、家庭背景等条件作为择偶标准。

在中国,由于青年男女在人格,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独立于父母的程度较低,家庭在择偶过程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而且,如前所述,子女的婚姻在很多方面都对原有家庭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在择偶时往往会出现父母与子女两个方面的标准,即便是现代社会,年轻人在择偶时更多地注意到了双方的情感、容貌、才干、性格等条件,而父母则不然,丰富的生活阅历和个人婚姻的体验,使他们作为“过来人”在看待青年人的择偶时,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了未来。如果父母与子女的择偶标准是一致的,那么,这就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形式了。然而,在生活中两者往往不尽一致,体现在择偶标准上便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隔代指定性婚姻;另一种则是自由选择式婚姻,或称自由恋爱,其择偶特点是以婚姻当事人为主进行选择。

现代意义上的婚礼,也就是今天青年男女们所举行的婚礼,一般是指结婚典礼,也就是结婚当日所举行的仪式、程序、方式。古代意义上的婚礼则是指包括结婚仪式在内的,从议婚到订婚直至结婚的全部过程的礼仪程序,无论是古代和现代,结婚当日的典礼无疑是婚礼最重要的内容。

婚礼的社会意义是什么?它具有哪些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呢?人类学家认为,婚礼是婚姻开始的社会方法。像结婚这种个人生活的重大场合,通过众多的人履行仪式而隆重地加以庆贺,这是早期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现在,随着社会的变化,婚礼的许多作用已被正式的社会组织,法律机构的注册登记所取代。在传统社会,婚礼的作用如同现代社会领取结婚证,以取得法律和社会的承认是一样的。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特别是社会组织与专门机构不发达的情况下,举行有广泛见证的仪式是证明重大事件的唯一办法,这种习俗直到今天依然存在。结婚对于个人无疑是一大人生转折,婚礼是为男女双方举行的一种仪式,象征着两人都已进入成年,标志着男女双方的关系有了重大转折,有了新的权利与义务,此后两人之间的很多关系,如同居、性行为、子女等都将变成合法的。对于别人和社会来说,婚礼本身就是一桩公开和公众性的事务,亲朋好友参加公开举行的婚礼,表明社会对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承认,也表明社会赞同这一结合,亲属们和社会因此而接受新的角色和义务,同时也伴随着新的期望。

在中国的民俗文化传统中,婚礼的真正意义在于“别男女”。《大戴礼记・盛世篇》曰:“凡淫乱生于男女无别,夫妻无义,婚礼享聘者,所以别男女,明夫妻之道也,故有淫乱之欲,则饰婚礼享聘也。”在儒家看来,家庭的基础在于夫妇,而夫妻关系的确立在于婚礼。婚礼既然是人伦之本、风教之始,所以必然要有庄重而严格的程序,严其男女之别,而后才可以使夫妻关系有一个稳固的基础。

正因为婚礼担负着如此重任,所以我国各个地区历代对婚礼都十分重视。

宁波传统婚礼严整完善,基本上按照“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程序进行,后来有所演变。在宁波,普通婚俗有媒约、订婚、贺礼、搬嫁妆、相亲、迎娶、拜堂、喜宴、闹洞房、回门、望担、满月盘等十多道程序。

清朝光绪年间的宁波《鄞县志》记载:鄞俗婚礼,先以媒氏通两姓言,既成约乃纳吉,谓之“送日子帖”。女家使人请婿母履式(曾祖母、祖母在,咸制履),预成之。纳彩,谓之“下定”(亦曰“放口”,曰“过书”)。婿家具簪珥、钗钏,或加彩帛,赍牲辁、酒饼送女氏,媒氏衣冠奉婚帖往。女氏燕之,回帖,答礼物以先所成之履加锦膝蔽、绣袋五事或七事置回篚中,富家益以冠靴、表里。纳征,谓之“发送”。男女年长者或与纳彩同日,用币多寡称其家,谓之“样红”。娶妇,有吉日先期使人以巾二、衣一、帔一、裙一如女氏,谓之“迓妇”。女氏送奁物陈于婿宅,谓之“搬嫁资”。乃为女加笄,燕亲友,谓之“开面酒”。[13]

届期五鼓,婿家嗣神祇,谓之“享先”。婿不亲迎,命使者赍名帖,导彩舆至女家。女家闭门,使者以钱馈门者,乃启,谓之“开门钱”。舆入,女戴重巾,加衣帔,其叔伯或兄弟抱女登舆(近时亦有仿他郡以侍女扶而登舆者),母若姊妹若诸女姻哭送之。舆至婿家升阶,幼女一人盛服诣舆前三揖,曳妇出,谓之“请出轿”。妇立于拜位,尊属妇一人盛服升堂,内外各三揖,用秤杆微叩妇首,揭其外巾,谓之“请方巾”,乃行庙见礼。主婚者位于上,婿及妇位于下,赞拜赞祝,谓之“拜堂”。二客捧烛导婿及妇人入洞房,坐床饮粉饵汤。婿出,妇理妆加饰,戴冠服绣衣,谓之“换妆”,出谒舅姑,以次见族属戚党,乃燕妇于堂,谓之“侍筵”。燕毕撤筵,上面果加豚鱼诸食品,使人馈女氏,谓之“望娘盘”。既夕燕客,择座客二人醑婿及妇,诵吉语,三酌易饮,侑以果品,谓之“贺郎”。客出,婿偕出。侍女施衾枕,妇去冠易衣。婿遍拜尊长,揖诸执事,乃入寝。[14]

媒约 旧时子女成人由父母于门第资财相当人家择亲,探询双方生辰八字,若非“龙虎相斗”“羊落虎口”“鸡犬不和”等相冲生肖,则央请亲友做媒。媒人登门例不喝茶,双方有意则交换庚帖,占卜后确认无“冲”,则由媒人为中介议定财礼,择吉日“下定”,又称“递恳帖”“过书”。再择吉日互换大红庚帖,由媒人分送对方。收者将庚帖压于祖堂或灶君前香炉下,三日内家中无破碗碎盏之事,始正式订婚。

订婚 旧时订婚问明男方鞋帽尺寸和父母兄妹鞋样,预为制作。男方于吉日向女方送聘礼,包括鹅、鱼、肉、蛋、酒及120只金团、麻饼以及桂圆、黑枣、莲子、白糖等四色包头,其他糕点包头4只,金戒指、金耳环各一对,绸缎衣料6~8件。聘金以36元银元为小礼,120元银元为大礼。媒人送婚帖至女方家,女方以酒宴款待,宴毕附回帖,送回礼于男方,称“发送”,回礼有女方做的鞋帽及绣袋5或7件,袋绣鸳鸯、松鹤、荷花、白莲等吉祥图样,上钉有“百年好合”“五世其昌”等语的金属饰片。男方宴请媒人后婚事遂定。鄞西一带订婚后,男方要送龙凤喜饼和喜酒,俗称“大饼老酒”,故女儿有“老酒瓮”之称。订婚后男方逢节要送礼,有端午粽、中秋月饼及鸡、鱼肉等,直至迎娶。

贺礼 旧时男方选定迎娶吉日后,于头年腊月请媒人告诉女方,女方同意后,男方即送彩礼。女方根据彩礼多寡和家产置办嫁妆。婚期前,双方亲友皆送贺礼,送女方多为衣料、日用物品,俗称“陪嫁”;送男方多为银钱,至亲者送喜幛、喜轴,喜幛多用红绿绸缎被面,上缀“双喜”或“天作之合”,上款题主婚人和新郎新娘姓名,下款写送礼人姓名。喜轴多用墨或金字写吉祥对联,幛轴专供布置礼厅。有的还送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小黄糕等,寓意早生贵子,祝婚姻美满。

搬嫁妆 婚期前三五天(部分地区为结婚当天),男方去女方搬嫁妆,女方在庭院摆列嫁妆让人观赏。发放嫁妆时,第一抬必须置花烛台一对,铜镜一面。富家嫁妆至少四抬,穷家嫁妆仅一垫一盖。嫁妆搬到后,先陈列于男方堂前,供人观赏品评。

相亲 旧时婚前三日,女方用大红帖请女婿,再请,则答以“谨遵台命”,三请后,才坐蓝呢轿在写有本堂名的灯笼下引导到女家,在堂上拜见岳丈,侍坐一旁,茶送三道后入房中拜见岳母,稍坐后出拜太公等尊长,再会见账房等执事。酒席上岳丈向女婿送酒菜,女婿致谢,礼毕岳丈退席,由妻舅陪席,新娘避而不见。

迎娶 旧俗婚前三日,新郎与父母双全的男孩同睡,新郎须睡外边,俗称“伴夜”。每晚给孩子吃包子、花生、鸡蛋等,寓包生贵子意。结婚日凌晨,男家以全猪、全羊、全鱼、果品等在礼厅致祭,称“享先”。新郎剃头,两旁各置茶几一张,放两枚银元和一只五色果包,内裹两枚银元的新毛巾包,做理发报酬。送嫂用棉线绞去新娘脸上汗毛,称“开面”。中午女家办“开面酒”即起嫁酒,宴请贺客和男家迎娶人员,新郎不亲迎。花轿由男家出发,堕民手捧名帖引导,轿前有仪仗队,常人家雇吹手一班,“罗帽”(中式吹鼓手)一堂,富家加西乐一队、龙凤吹手一队,沿途吹奏,陪轿者放爆竹。女家虚掩大门,花轿到后男方使者从门缝塞入红包,始大开中门迎入,花轿须轿门朝外停于堂前。妻舅持红烛、镜子照轿内以逐匿居的吊死鬼,搜轿后,使者催妆三次,新娘才穿霞披、戴凤冠、盖大红方巾由兄弟抱上轿,以免新娘双脚碰地带走娘家风水。如步行上轿,地上须铺红地毯,未铺地毯新娘须在新鞋外套旧鞋,上轿后脱下由送嫂送回。新娘上轿前由母亲喂口“上轿饭”,寓意不忘哺育之恩。新娘上轿坐定后不可移座。轿出门时,母亲及姐妹上堂哭诉吉词送行,新娘须以哭惜别。座下放铜火铳,内燃炭火香料,寓意新娘如火旺发。妻舅送花轿至中途,用火铳之火点香带回置火缸内,寓意共同兴旺。男女双方各有两或四名男子送接,双方相遇致礼后,接方向送方送糕点以示慰劳。

拜堂 旧俗花轿至男家时,鸣鞭炮,击鼓锣,敲悬于筛的铜喜鹊。花轿停在堂沿,轿夫开轿门,一盛装幼女上前行礼后,送嫂取镴壶中香粉在新娘脸上补妆,称“添妆”。然后携新娘出轿立于拜位,幼儿退立一旁,一全福妇女用秤杆微叩新娘头部,再用秤尾自下而上挑去方巾,置床顶上。陪郎请新郎位于拜位。主婚者位于上,扮赞礼司仪,新郎新娘上香拜天地、祖宗后对拜。拜堂后,陪郎两人捧花烛引导新人踏地面布袋入洞房,布袋五只,每行一袋,送嫂即移置于前接之,称“传宗接代”。入房后新人并坐床沿,饮红糖圆子汤,礼厅中宾客同时进食,以示团团圆圆。饮后新郎出房,送嫂服侍新娘换装,然后新人依次向父母和长辈跪拜。礼毕新郎捧果子、糖向长辈敬茶,长辈置红包于茶盘做见面钱,新娘上前接茶盘。

喜宴 结婚日晚,主婚人和新郎恭候在大门口迎贺宾,乐队奏迎宾曲。宴会设新娘专席,由四名未婚姑娘侑食。每上一道热菜,送嫂陪新娘回洞房换一套新衣,回席向宾客施礼说:“众位先生,姑娘在此换汤作揖。”最后一次说“姑娘在此谢汤作揖”,称“侍筵”。席间乐队奏《龙凤呈祥》等乐曲。喜宴毕,新娘到厨房,行亲割礼,称“上厨”。宴后奏送宾曲。

闹洞房 喜宴后,姑翁两人及亲朋簇拥新人入洞房。房中花烛桌上置果盘,上放桂圆、荔枝、花生、红枣、橘子等。姑翁居中向新人敬酒三杯,每敬一杯,皆交换酒杯,新郎新娘啜一口,称饮“交杯酒”。再取盘中果各两颗分给新郎新娘,并诵吉语。习俗新娘第一天不开口,宾客要千方百计逗新娘说话。午夜12时宾客退出,新郎随出。送嫂整理卧具,服侍新娘换装。新郎遍谢襄办婚事人员后回房。送嫂取黑枣嵌胡桃给新郎新娘分食数枚,又取床头果一包给新娘,新娘赠红包。送嫂看包内银元,若嫌少则站立不走,待加足赏银后出房并招呼新娘关门。新娘关门后,新人共吃床头果,入寝。乡间又流行于此时设法破门取闹,以罚糖果。

回门 旧时次日起床后新郎开门,寓早生贵子意。男家发轿、帖请妻舅,妻舅受茶三道后退至新房休息。中午宴请妻舅,称“会亲酒”,妻舅坐首席,菜肴丰盛,唯忌用毛蟹(宁波俗语以毛蟹为娘舅嬉称)。宴后新人坐轿到女家,随轿送“望娘盘”一担,内盛喜宴所设果品及鱼肉等。晚岳家设盛宴待新人,忌用冰糖甲鱼。宴毕,原轿返回。到家后新娘由新郎搀扶从轿前至房门前由20多条长凳架成的“仙轿”上走去,旁边的客人边看边催迫,若新娘步履稳健,则在新房门前的桥头处再叠上长凳一条,并递上一只油包,叫新娘咬住走过,称“鲤鱼跳龙门”。

望担 婚后三天,新娘下厨,煮糖面分赠四邻。此三日中,女家亲戚各送礼贺新娘,称“望担”。

满月盘 结婚满月,女方送礼品一担,称“满月盘”,礼券若干,数额自数角至两元不等,供男方酬谢襄办人员,俗称“花笑票”。

有传说,宋康王在南渡时,受宁波当地一村姑的救护,才躲过金兵的追捕,所以后来恩准浙江女子出嫁时,可以凤冠霞帔,乘坐龙凤花轿。并有俗谚曰:“浙江女子尽封皇。”宁波女子出嫁这天,简直像皇后娘娘一样威风。头上有龙凤钗、燕子钗等前后围抵,曰“凤冠珠翠戴满头”;身穿团领霞帔。其乘坐的花轿雕龙绣凤,费工上万,故俗称“万工轿”。

在宁波,从人类生活经验中发展起来的婚姻习俗,在形式上表现出多样性,除提亲说媒、没有亲缘关系的男女结合为其正常的婚姻形式外,还有如下非正常的婚姻。

买卖婚 买卖婚是古代氏族外议婚的一种发展形式,在20世纪50年代前时有发生。即双方家庭商议女子身价,买方把实物或现金付与卖方,一经商定,人财两清。有时双方都是穷家,父母为节省财礼,各以女儿嫁对方儿子,俗称“换亲”。婚礼从简。

抢亲 宁波山区青年订婚后,因双方都无力筹办婚事,通过媒人商定,当姑娘在河埠溪边洗濯时,男方派三四人用长衫裹住姑娘头抢回家去。姑娘被抢时必须佯装哭泣,女方派人佯追。若有人围观,须放爆竹驱散。到男家后,在中堂点香烛、设净茶,拜堂成亲。

指腹婚 又称“摇篮亲”。双方父母友好,两家关系密切,当双方妻子都怀孕时,约定若一方生男,一方生女,孩子长大后,使之结为夫妻。这种婚姻多发生在官宦人家或士商人家。指腹婚的形式是不稳定的,随着双方家庭的发展,有的穷了,有的富了,有的升官了,有的降职了,都有可能背信弃义而毁约。

典妻婚 在民间也叫“租妻”“租肚子”“典水面”等,典与租还有相应的时间上短长的差异。民国《定海县志》记载:“男子妻亡无力续娶,或妻久不育,常在外别谋一妻,订立契约,限以岁月。时期久者,谓之‘典妻’;暂借,谓之‘租妻’。期至各离,所生子女则归男子。其见典、租之妇,大抵为孀,亦有因家贫虽夫存而出典、租者。”[15]典妻的原因多种多样,宁波的典妻,一般情况下典租双方有媒证,订契约,明载典租期、典租价。一般一至两年为租,三五年为典。典租价以妇女年龄大小、期限长短而定,但必须具有生育能力。出典者或因久病负债累累,或因家贫度日艰难,或因逼还赌债。受典者有因其妻久未生育,有系独身穷汉为求子嗣而无力结婚者。典妻进门,以薄酒谢媒,不举行仪式,所育之子归典方,其继承权须宴请亲族长老获得认可方为有效。典妻期满回原夫家。

童养媳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

童养媳婚姻的流行,有着广泛的社会原因。第一,贫穷的人家生下女儿无力养活,就把她给了人,长大了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安徽绩溪县这种情形很多,所以嘉庆间修《绩溪县志》,说贫者“女生畀人抱养,长即为抱养者媳”。第二,结亲聘礼重,婚礼浪费大,陪嫁多,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童养媳习俗可以大大减少这种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陪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所以童养媳盛行,农家不能具六礼,多幼小抱养者。清代康熙年间《定海县志》记载:“乡岙贫民往往年至四十、五十始图配偶,老夫少妇,年齿相悬数十载。更有男女两家各图省便,即于孩提时过门,亲为鞠保,至长大而成婚者。”[16]婚礼习俗,成为造成童养媳习俗的一个原因。第三,旧时还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妇的习俗,这种做法叫作“冲喜”,希望病人好起来。这又成为出现童养媳的一个原因。童养媳习俗使幼女身心遭到无情的摧残,她们多受夫家,尤其是婆母的虐待。

寡妇再婚 在宁波,寡妇再婚有多种形式:一种是叔续嫂(伯续弟媳)。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猝亡而有未婚兄弟,经双方同意,可继续姻缘,妇方改嫁亡夫兄弟。亦有婚后男方亡故,经家长做主或双方愿意,弟与嫂或兄与弟媳成婚。第二种是进舍。寡妇有田产无公婆、子女幼小者常招赘入门,俗称“进舍”,又称“坐门招夫”。进舍者多为独身穷汉或兄弟众多无力娶妻者。第三种是再醮。丈夫亡后妻再嫁,称“再醮”,出嫁必在夜晚。寡妇穿红鞋,外套丧鞋,上轿时脱掉丧鞋。主婚人多为舅姑。如有子女同往,则称之“拖油瓶”。第四种是并亲。鳏夫和寡妇结婚,其子女年龄相当,亦在同日结婚,称“并亲”。也有妇女在丈夫去世后守身不嫁的。丈夫亡后子女尚幼,而家产足可糊口,为免遭物议,多守寡不嫁,终身深居简出,奉公婆抚遗孤,不事修饰,礼佛吃素。《元史》卷二○○《列传》第八十八:“江文铸妻范氏,名妙之,奉化人,年二十一,归于江及门,未合卺,夫忽以痫疾卒。范曰:我既入江氏之门,即江氏妇也,岂以夫亡有异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抚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招赘 旧时无兄弟之女招婿称“招赘”“倒插门”。被招男子多须改姓女方之姓,所生子女也姓女方之姓。被招者常受争夺财产的同族人排挤、歧视,在家中地位低微。

四、丧葬仪礼及民俗表现

丧葬仪礼是人生最后一项仪礼,表示一个人脱离社会和人生旅途的终结。宁波民间十分重视丧葬仪礼。丧葬仪礼包括对死者的哀悼、评价、祭奠等内容。

丧葬、祭祀习俗是随着灵魂观念和宗教观念的产生而产生、发展的,折射出千百年来人们对自然与人生的思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人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而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因此,一个人的死亡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它对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都会产生影响,对活着的人同样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奉行一定的丧葬仪式便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生与死同样璀璨绚烂而又庄重严肃。

中国人重视丧葬之礼远远超过其他民族,丧礼在古代的诸多仪礼当中占有极为突出的位置,什么样的人行什么等级的礼,历代朝廷都有非常严格、细密甚至繁杂的规定,违礼悖俗,无论在朝廷还是在民间,都会产生极为可怕的后果。所以,为死人举行的丧礼实际上是为了活人。丧礼为孝子贤孙提供了表示孝敬之心的机会;活人可以表达对死者的尊敬,排场的仪式可以使家人脸上增光。同时,中国人贱野羞瘠、慎终追远的传统,也使丧礼更加庄严肃穆。民间的丧葬习俗同人们普遍的信仰与知识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丧葬仪式也体现了这种价值观。一个人死亡之后,他的家庭以及周围环境中原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固定关系将失去某些平衡,特别是重要人物之死更是如此。因此,活着的人必须适应这种情况,重新调整各自的位置与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葬礼的主角与其说是死者,还不如说是后面的那些生者。共食共餐、奏乐唱戏的特征,体现了家属、亲戚朋友恢复正常状态的意义,也代表了生者的面子、体面与孝心。

儒家之礼对宁波人的丧葬观影响极大。儒家的孝道观十分重视死,把送死看作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中庸》说:“事死如生,死亡如存,仁智备矣。”《论语》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中国人把送死或葬礼看作是孝道的最重要表现,这种观念自然助长了社会上的厚葬之风。故厚葬长期以来为宁波的主流丧葬观。

宁波乾隆《象山县志》记载:“丧礼:有丧即讣告族亲,谓之‘讣音’。往唁,谓之‘问信’。大殓成服,设铭,帏堂,族亲毕集,谓之‘送殓’。受祭吊,谓之‘开丧’。归窆,谓之‘送丧’。丧毕,孝子往拜亲邻门,谓之‘谢孝’。初死,遇七必祭,谓之‘做七’。七七乃止。如七期逢月之七日,谓之‘撞七’,礼加厚。盖七日来复,孝子思念亲,礼犹可通,而延僧巫礼忏则失之矣。设灵堂,进膳如生时。次年正月,亲邻香烛来拜,谓之‘拜座’。二十七月除之,谓之‘除灵’。”

“其最谓无礼者,殓时令巫持短尺,执杯水怒目跳舞,作梵语,丧家男妇杂沓,周趋三顺三逆,竟同儿戏。举丧之日,张筵宴,鼓乐唱歌以侑,吊客醉饱,竟同庆会。乡先生力辟其谬,殓不用巫,丧不用乐。”[17]对象山人入殓时用巫术这一点加以批评,认为不符合儒家礼制,这是站在儒家文化的立场上来评判宁波当地的民俗文化。

清乾隆《镇海县志》(八卷・清乾隆四十五年周樽增补印本)记载:“丧礼:始卒及含殓多遵文公《家礼》。或五日,或七日,服成受吊,宗党姻友各以香楮申奠。俗尚浮屠,每七必作佛事。葬用石椁,贫者用砖。三日展祭新茔,标插纸钱。(按,今间有惑于堪舆之说,营求吉壤,经年未归窀穸者。其在穷檐小户,葬不用椁,以砖砌于四周,上覆之以石,且无封土。日久砖歆□石压,以致棺尸狼藉,若遇水潦,则漂没无存。积习相沿,恬不为怪,司牧者宜痛革此风)。又,今士庶之家,凡遇婚丧必邀合族宴饮以为豪举,干餱以愆,往往遂成嫌隙,无力者每致鬻产以从事。有司三令五申,多方劝诫,近乃少息。”[18]

另外在宁波地区,佛教世俗化对丧葬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一是在弥留之际,佛教的临终关怀进入了世俗人的生活。临终时请僧人诵佛号。二是在诸“节”的追悼荐亡阶段,有佛教的盂兰盆与荐亡仪式的结合。盂兰系梵语的音译,意为倒悬,譬喻亡者之苦有如倒悬。盆是指盛供品的器皿。佛教认为供此具可解救已逝父母、亡亲的倒悬之苦,并以目连救母体现“孝”母的主题。北宋释遵式《修盂兰盆方法九门》一文指出:“吴越之俗亦存盂兰盆之设,但名下丧实,两可痛哉!每至此日,或在本家,或寄僧舍,广备蔬食,列祀先灵。冥衣纸钱,凭火而化,略同簠簋之荐。”[19]可见北宋初吴越的盂兰盆已经流于一般的荐亡先灵的仪式,丧失了原初的精神。

宁波的丧葬礼仪内容繁复且十分讲究,许多习俗沿袭至今。

看风水,做寿域 看风水习俗主要是指为死者掘墓时,看墓地的水势走向。晋代郭璞的《葬书》曰:“葬者采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据风水理论,山脉象征为龙,称作龙脉。又根据山的走势,分为龙头、分龙、起龙、龙尾等,还配以五行之说,分“水木金火土”五山。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找阴宅墓穴要择风水宝地,登山临水,俯于山之怀,倚在山之趾,与山融为一体。同时也忌动土、塌陷,以免走了脉气。看风水的习俗早已形成,一般丘陵地带选择山脚向阳、避风、防潮之处;平原则选择平坦、干燥的高地;山区习惯临水靠山。旧时十分看重坟地的选择,认为有“地气”的坟地,可以荫庇后代家道昌盛,做官发财。因此,不少人家在选择坟地时,还要请“风水先生”下罗盘定葬向,插标选定后才挖墓穴。墓穴挖好后,富家老年人都要做寿域,域内放“寿砖”、茶壶、油瓶各两只。墓碑字用红色,以示空穴,待进棺后改黑色。

墓地的排列是有严格规定的,其基本原则是长辈在上,晚辈在下,男左女右,长左幼右,男性为正方,女性稍偏一些,有一个以上妻子的、续娶者均不得入家坟。

小殓停尸 老人临终,家属侍立床前,目送去世。去世后,齐声嚎哭,掀帐,焚香烛,烧纸钱,这是“送终”,宁波俗称“送盘缠”。老人气绝后由子嗣穿素服,撑伞挈桶,至井边烧纸钱或投以银币后汲回井水,用新毛巾擦抹死者,称“买水浴尸”。并梳发整容,修剪指甲。子浴父尸,媳浴婆尸。浴尸后,为逝者换衣,有的在临终前换,宁波人称“穿寿衣”。穿寿衣后尸体由长子捧头、幼子扛脚移于中堂木板床上仰卧,眷属跪送,不许哭。尸床脚侧点油灯称“脚后灯”。至此可放声号啕。

报丧 移尸后,派人向亲戚报丧,路远者拍电报或打电话报丧,路近者由报丧人挟一把雨伞报丧,报丧人伞头朝后,行至门前将伞柄朝下放置门外,以示凶信。报丧人吃点心后,告知日子即走,主人不留客,待其走后,即将其用过的茶碗连同瓦片弃于门外。

守灵吊仪 死者尸床前悬巨幅孝幔,一般用三张八仙桌并成祭桌,上供糕点,中间供牲醴,下摆香炉、烛台,燃香烛昼夜不灭。孝眷制孝服,称“破孝”。孝子寝卧于尸侧草垫子上,称“陪尸”。亲友闻报皆来吊唁,至亲好友送红绸面白布里薄被称“重被”,亦称“情被”,或送香烛、纸钱、锡箔、果品、祭轴等。一般亲友送香烛一副、果包两只或现金。丧家则回赠白布用以制丧服,称“散白”或“回白”。孝子孝孙身穿麻衣,脚着蒲鞋,腰束草绳,头戴“三梁草冠”。孝孙帽檐别一圆形红布以示孝中有吉,侄子戴二梁草冠,嫡亲戴圆顶男帽,远亲戴方形男帽。女性至亲头戴状如披风的白孝兜,女儿、媳妇的最长。一般亲友为白布包头。本家晚辈穿麻衣,平辈穿白布衣,并以白布铺满鞋面,鞋后嵌一方红布。

大殓出殡下葬 又称“入木”“入殓”“落材”“落棺”。灵堂停尸三至五日,择吉时(一般为潮涨时)大殓。尸体入木前,先于棺材底部铺石灰包,上盖一床棉被,两头分置“元宝枕”和“脚架”,供尸体搁头和脚。入殓后两侧分置死者爱物。然后依次叠盖亲友所送“重被”,最后一条为孝子孝孙所送,俗称“子孙被”。然后大声报随葬物清单,叫“报衣单”,然后合棺盖。殓毕,贫者即出柩;富家则择日出丧安葬。此俗在土葬地区仍存。

一般富人家庭在尸体入殓后,就举行开吊。此时吊客临门,孝眷在孝幔内举哀,吊客在灵前上香叩拜,孝子在案侧草席上匍匐叩头答礼谢吊。礼毕,吊客慰问。祭桌东侧设灵位,牌位后放坐椅,上铺花椅被,前放新鞋,鞋底贴荷花。孝眷每日三餐燃香作揖供食于灵前,并默念生前尊称,俗称“上饭”。半夜供茶果,称“上夜香”。大殓后丧家廊柱遍贴素对,门窗贴斗方,大门外贴孝榜讣告。

出殡前要行堂祭礼,俗称“堂祭”。吊祭者穿孝服,以亲疏尊卑为序,一家一堂,本家先祭,外客后祭,行跪拜礼,长者立前,晚辈列后。东首赞礼生持焚香一束,拈出一支,听“一上香”。并将香递给案前长者,长者双手接香,高举额前向灵位作揖后递予西首赞礼生插入香炉。然后“二上香”。上香毕,赞礼喊:“拜!”吊者随后跪于蒲团,拱手三叩拜。来宾礼祭时,孝子贤孙须匍匐于案旁草席叩头答礼。堂祭时,室外放爆竹。

出殡俗称“出丧”。大户人家于灵柩上盖红毡一幅,上罩蓝布材套,四角扎白花球,顶中立一纸扎的头朝天的鹤,称“独鹤朝天”。官宦人家由一鹤居中、四角各一,称“五鹤朝天”,由八人抬棺。巨户用玻璃材套,遍扎花球,前伸龙首,后见龙尾,十六人抬棺。灵柩抬前,请贵宾题神主,即在牌位的“王”字上加点使成“主”字。点主者称“主师”,主师来时,孝子穿素服,围白毡条于内、红毡条于外,跪迎入灵堂,请主师上座。赞礼生高喊“主师升堂”,主师持神主牌起立面向灵堂,孝子拜跪四次,主师连念死者称衔三遍,于“主”字先以朱点,再用墨改。点主毕,在神主牌上饰红绸“魂帛”。然后抬柩出门,孝子在门外向棺跪进三杯酒,抬棺人接酒一一泼洒于抬杠,称“醮杠”。当孝眷围棺号哭时,高呼“醮杠”,哭声骤停,下跪肃听醮杠人念醮杠词,边念边以酒洒向杠头、杠腰、杠尾、前方。随之抬棺上路,孝子起步。以“开路神”“方相”“方弼”前导,敲九下匀锣后加四下紧锣一节合称“十三记锣”。轮番击打、放爆竹,称“引路炮”。散纸钱,称“买路钱”。随后,童子执“引路幡”,有纸扎如仆婢状的童男童女;次为“魂轿”,内坐捧神主的女婿;再是“像亭”,上悬遗像,案陈果品香烛;后为挽轴队;其后为灵柩,孝子孝孙孝侄披麻戴孝,持二尺长的“孝竹棒”扶棺躬身而行;其余亲友随后。灵柩遇桥,孝子俯身从棺下过,然后跪迎,待灵柩抬过桥后再扶棺而行。遇村庄须绕道,逢亲友所设路祭,须歇柩受祭,孝子叩谢。孝子率送葬人列队顺时针绕葬所三圈后开墓门,用芝麻秆点火烘墓穴称“暖圹”。将青毛竹对剖后并置穴底做滑轨,棺头朝里推入墓穴。封墓门、立墓碑、诵铭志、覆土墓顶后,罗拜墓前,倚丧棒于墓侧,脱丧服,凡草冠、草带及纸仆婢等皆在墓前焚化。

一般亲友送葬中途即回,至亲送至墓地。回程皆循原路至丧家,进门须跨门前所堆草堆。送丧者回家主客不送别,待后择日致谢,称“谢孝”。孝子穿素服,坐素轿,按对方地位高低、人情厚薄送衣料等物致谢。孝子候于轿中,由当差用盘托礼物入内,对方收发后发“谢帖”,不当面酬谢。

祭奠 自移尸中堂后,丧家每日以羹饭待客,凡戴白者皆可就餐,俗称“吃羹饭”。出殡时中餐多为正餐,晚餐称“上堂饭”。服丧期间,孝子须剃两次头,一次在出丧前,另一次在“五七”时,称“剃孝子头”。人死后每七天行祭奠礼,上夜香,供羹饭,称“做七”,至“七七”(又称断七)止。以“五七”之祭最为隆重。人死后满百天供羹饭纪念,称“百日”。死后一周年称“周年”,两年称“两周年”,三年称“三周年”,三年内每逢死者忌日,都要办羹饭祭奠亡灵。

以上所说的宁波丧葬习俗是旧时正常死亡的人所采用的,还有一些非正常死亡者的丧葬习俗。如新生儿夭折称“七日疯”,用蒲包、草席包裹后偷偷挟出,挟出后在前后门各斩三刀,以示与“讨债鬼”割断关系,将尸体丢于荒坟或挂在树上,并随放“百子炮”。另外凡死者非病故而在外因水、火、刀、木、土、石或中毒而亡称“五伤”,尸体不能进屋,在屋外搭棚进行丧殓,称“天外落材”。

在人生的各项仪礼中,葬礼最为繁琐,整个葬礼几乎被迷信成分淹没。一方面有对死者一生的贡献、社会影响的评价和追念,感情上难舍难分;另一方面有对死者到另一世界表示各种祝福,希望他在另一世界过得好、早托生。这样,使得整个葬礼极为繁杂,形成的习俗也最多。随着火葬的推行,部分葬礼习俗逐渐消失。

【注释】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页。

[2]姚二龙:《民俗论》,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页。

[3]叶清、吴浩存:《民俗学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页。

[4]陶立璠:《民俗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5]陶立璠:《民俗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6]成桂平:《菱漕禁碑与四明南词》,《宁波晚报》2009年3月23日,第9版。

[7]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89页。

[8][奥地利]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31页。

[9](汉)刘向:《淮南子》,燕山出版社1996年版,第161页。

[10]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71页。

[11]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页。

[12]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83页。

[13]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页。

[14]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65页。

[15]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809页。

[16]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805—806页。

[17]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72—773页。

[18]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786页。

[19](宋)释遵式:《金园集》卷上,《卍新纂续藏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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