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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能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待遇标准要低于劳动时的收入,但又不能使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下降过多。由于养老保险是终身享受的保障,因此必须保证退休者在长时间内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国际上还实行工资替代率的办法。但今后随着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应该将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降至50%~60%。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_社会保障学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退休年龄

退休是一个特定的经济概念,它是指在既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国家依法解除其劳动义务,赋予其休息的权利以及领取养老保险津贴的权利。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即退休年龄。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一般劳动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劳动者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二)享受条件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劳动者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蓄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也就是说,享受基本养老金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基本养老金覆盖范围内并且参保;二是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是个人缴费满15年。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职工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三)要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老年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就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这就需要通过基本养老保险金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地调整和提高待遇标准。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能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待遇标准要低于劳动时的收入,但又不能使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下降过多。由于养老保险是终身享受的保障,因此必须保证退休者在长时间内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所谓基本生活需要是指平均每人每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水平或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生活费用标准。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应包括生存资料、生活必需品和一定的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基本生活需要在性质上和数量上应该有两个层次:一是最低层次,即确定最低基本养老标准,满足退休人员生存的基本需要,当养老金相对低于此标准时,要将其退休金提高到此标准;二是对原有工资收入水平的替代层次,即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只相当于原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如60%,以满足原有生活需要的基本部分。对收入较高者来说,由于原工资基数较大,养老金也会较高,其中就包含了一定的个人发展需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可以通过对退休人员的实际支出的调查来确定,找到其中的规律性,或者从生理学营养学的角度,计算和确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项目,再根据各种项目的物价水平确定。

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国际上还实行工资替代率的办法。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关于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公约指出:一个人缴费30年,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于缴费工资的40%。而国外许多国家把养老保险整体替代率确定为60%~70%,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50%,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20%~30%。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后不再有缴纳税费的义务,且一般不再赡养其他人口,因而领取替代原工资收入70%的退休金,大体上可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降低幅度不大。我国原有的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在80%以上,处于偏高水平。但由于过去没有补充养老保险,只依靠基本养老保险单一层次,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高一些比较合理。但今后随着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应该将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降至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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