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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诸关系之形成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诸关系,是人类在其生活资料之社会的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的诸关系,即是一定的离他们意志独立的,适合于生产诸力的特定发展阶段的诸关系。因之,生产诸关系可分为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及交换关系。这四种关系,包摄于生产诸关系中,形成为不可分离的统一。这些劳动关系即是上述意义的生产关系。生产物的消费,也因社会形式的不同而异其性质。交换关系是社会人员在交换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生产诸关系之形成_社会学大纲

一 生产诸关系之形成

生产关系

分析了生产诸力之后,接着分析生产诸力的发展及作用的形式,即分析生产诸关系。生产诸关系,是人类在其生活资料之社会的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的诸关系,即是一定的离他们意志独立的,适合于生产诸力的特定发展阶段的诸关系。

当分析生产诸关系之时,可以就生产的总过程的诸方面来分别说明。

生产的总过程,即是综合的生产过程。这综合的生产过程可分为生产过程、分配过程、消费过程及交换过程四个方面。这四种过程,包摄于综合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为不可分立的统一。因之,生产诸关系可分为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及交换关系。这四种关系,包摄于生产诸关系中,形成为不可分离的统一。下面分别说明这四种关系。先说生产关系。

上述的生产关系,是上述的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间的关系。这生产过程是社会的劳动的结合的过程,是社会的分工与协业的过程。任何社会,当生产社会生活资料时,都必须依据一定的生产方法,把社会各人员的劳动组织起来,实行分工与协业。所谓分工,广义的解释起来,可分为自然的分工、社会的分工、劳动的分工三种。自然的分工,即是性的分工。社会的分工,是农工商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及各部门内部的分工。劳动的分工,是就制造一种生产物的劳动依照其顺序与种类分为许多种的劳动,使许多劳动者各担任一种劳动。自然的分工与社会的分工,是由无意识无计划的自然发展而来的。至于劳动的分工,是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分工,是在近代资本主义的产业出世以后才发达起来的。其次,所谓协业,是与单独劳动相对立的共同劳动,分为单纯协业与复杂协业两种。单纯协业,是许多劳动者共同参加于同一劳动。复杂协业,是多数劳动者分任共同劳动的一部分而完成一种事物,即是基于分工的协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复杂协业,是基于劳动的分工的协业。分工与协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各有其不同的性质与意义,但任何阶段上的社会,都必得依从于特定的生产方法,在劳动过程中,实行分工与协业,把社会人员的劳动结合起来,才能生产出生活资料。所以无论在任何社会中,人们必须依从于一定的生产方法,形成一定的劳动组织,结成一定的劳动关系。这些劳动关系即是上述意义的生产关系。

具体的说来,在先阶级的社会中,人们根据平等的生产方法,依照极原始的分工与单纯的协业,共同采集自然物或猎取动物,以取得生活资料。其次,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所有者依据奴隶制的生产方法,依照社会的分工与比较复杂的协业,把奴隶的劳动结合起来,监督奴隶从事农工业的生产。再次,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的领主们根据封建的生产方法,依照社会的分工与比较更复杂的协业,使农民和工人在自己领地中各从事农工业的生产。再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企业主根据资本制的生产方法,应用劳动的分工与最复杂的协业,把劳动者们集合于工场之内,使按部就班的分任一部分的劳动,而从事于商品的生产。这些社会形态中的种种性质不同的劳动关系,都是基本的生产关系。

分配关系

其次,说明分配关系。分配关系是社会的人员在分配过程中结成的相互间的关系。分配过程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去考察。

第一是生产手段的分配。人们当依据一定的分工与协业的方法而劳动之时,必须有生产手段——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的分配,方能进行劳动。再则这生产手段是属于社会公有或属于特定集团所有,也是一个问题。当生产手段归社会公有之时,劳动的人们是分受公有的生产手段,而为社会即为自己而劳动的。当生产手段归特定集团所有之时,劳动的人们是使用所有者的生产手段而为所有者劳动的。但无论生产手段归属于社会或个人所有,而生产手段必须先行分配,人们方能在社会的劳动组织中去实行劳动。

第二是生产人员的分配。这生产人员之分配是与劳动组织相关联的。生产的人员,必须依照特定的劳动组织而被分配于一定的位置方能进行劳动。

第三是生产物的分配。上述两种分配已经完毕,然后才能制造出生产物,分配给社会人员消费。这生产物的分配方法,依从于生产方法而实行。因为分配方法是生产方法的反面,两者是互为表里的。例如在先阶级社会中,生产是共同实行的,生产物的分配是平等的。又如在敌对社会中,生产是社会的,而生产物是个人领有的。这生产物的分配,依从于奴隶制的、封建的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而异其形式。劳动的人们所分配的生产物,与其劳动力的再生产所必需的价值相当。生产手段所有者所占有的部分,与直接生产者所提供的剩余生产物或剩余价值相当。

适应于上述的分配过程而结成的人们间的相互关系,叫做分配关系。即是说,社会的人员在生产手段的分配过程中,在生产人员(劳动力)的分配过程中,在生产物的分配过程中结成的种种社会关系,总称为分配关系。

消费关系

再次,说明消费关系。消费关系是社会人员在消费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消费过程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去考察。第一是生产手段的消费过程。人们从事于生产,必须消费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使它们转化为生产物。在生产手段公有的社会中,生产者消费公有的生产手段,为社会并为自己生产生产物。在生产手段私有的社会中,直接生产者依从于各种敌对的生产方法,消费他人所有的生产手段,为他人生产生产物。第二是劳动力的消费过程。生产手段的消费,伴随着劳动力的消费,因为没有劳动力的消费,生产手段不能转化于生产物。但这劳动力的消费,即是劳动力的使用——劳动。任何社会,都依从一定的生产方法而消费其劳动力。在非敌对的生产方法之下,劳动者为社会并为自己消费其劳动力;在敌对的生产方法之下,劳动者被逼迫着为他人的利益而消费其劳动力。第三是生产物的消费。这种消费,也是生产的消费。就生产手段一方面来说,这种消费再生产出生产手段;就生产物的方面说来,这种消费再生产出生产物;就劳动力方面说来,这种消费再生产出劳动力。生产物的消费,也因社会形式的不同而异其性质。

适应于上述的消费过程而结成的人们相互间的社会关系,叫做消费关系。即是说,社会的人员在劳动力的消费过程中,在生产手段的消费过程中,在生产物的消费过程中结成的种种社会关系,总称为消费关系。

交换关系

最后,说明交换关系。交换关系是社会人员在交换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交换过程可以分两个方面去考察。第一是“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活动及能力之交换”。这种性质的交换,“直接的属于生产,并且在本质上构成生产”,这是在前面所述生产过程中已经说明了的。第二是生产物的交换。这种交换,是商品的交换,是特定社会中分配生产物的形式。商品的交换之范围与形式,“由生产的发达与编制所决定”。因为交换以分工与财产为前提。在先社会的阶段中,经济只带有采集的性质,分工也只限于性的分工。人们还不知道贮藏物品,并且也没有多余物品供人们贮藏,因而也无所谓财产的存在。所以这时生活资料的分配,是直接实行的。往后进到氏族社会阶段,生产经济代采集经济而起,生产力比较发展,开始有了剩余生产物,而血族团体始有共同财产。并且,由于生产经济的专门化(即社会的分工)之发生,就引起了交换的开始。但这种交换,最初是团体间的交换,带有偶然的性质,往后由于私有财产的形成,分工的发展与阶级之发生,社会被推进到敌对的社会的各阶段,于是交换就由偶然的而变为扩大的,更变为一般的,最后采取货币的形态了。一般的说来,敌对的社会中,生产物的分配经常的采取货币交换的形态。直到现代社会,生产物之采取商品的形态已“不是例外的,单独的,偶然的,而是一般的”,是多量的,最日常的。所以,现代社会被称为商品——资本主义社会。因而在现代资本主义世界,全世界的人类,都不能不加入于这种交换过程。

适应于上述交换过程而结成的人们相互间的关系,叫做交换关系。即是说,社会的人员在劳动的交换过程中,在生产物的交换过程中结成的种种社会关系,总称为交换关系。

生产诸关系与生产关系

我们在前面所分别说明了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及交换关系之统一,叫做生产诸关系。

为什么把分配关系、消费关系及交换关系叫做生产诸关系呢?这是因为生产是一个总过程,而生产、分配、消费与交换是这个总过程的各个成分,“构成着一个统一体中的各种差别”。生产之与分配、消费及交换都有密切的相互作用,但四者之中,演着主导作用而能统制其他诸要素的活动的东西,只有生产。下面分别说明生产与其他各要素的关系。

就生产与分配的关系来说,分配是生产的里面。因为生产手段与劳动力的分配,明明是属于生产的。其次,生产物的分配,“虽然不就是生产,但这种分配确是完全依存于生产的一部分机能,所以它属于社会的综合的生产过程”。在另一方面,分配也影响于生产。“随着分配的变化,生产也起变化。例如,随着资本的集积,随着都市与田园间的人口分布的差异”,生产的规模也因而改变。但在生产与分配二者之间,生产仍演着主导作用。

其次说到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生产,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法,消费的冲动。同样,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本质”,“消费的欲望也决定生产”。但消费以生产为前提,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生产必须继续扩大,人们的消费才能随着扩大,这是很明白的。“过程常从新由生产开始”,由生产占诸主导作用,而消费决不能有这样的作用。

再次,说到生产与交换的关系。“交换也是包含于生产之中的要素”。社会人员的勤劳的交换直接的属于生产,这是显明的事情(例如认劳动力为物而作为买卖的对象,即劳动者出卖其劳动力于资本家)。还有,生产物的交换也是一样,“它本身即是包含于生产之中的行为”。“至于商人间彼此的交换,在其组织上,也完全由生产所规定,它自身也是生产的活动”。“所以,交换,在其一切要素上,显然是直接包含于生产之中,或由生产所规定”。

因为“生产的特定形态规定消费、分配及交换的特定形态,并且规定这种种要素相互间的特定关系。所以分配、消费、交换之与生产都称为生产的诸要素”,“构成着一个统一体的各个成分”,被统一于生产的总过程。

基于上述的说明,分配关系、消费关系、交换关系三者之与生产关系,所以总称为生产诸关系,其理由也就可以完全明白了。

上述意义的生产关系,是基本的生产关系或称为劳动关系。这是对于分配、消费与交换等的关系而说明的生产关系,也可说是狭义的生产关系。可是广义的解释起来,单数的生产关系与复数的生产诸关系,又是同义语。在广义上,生产关系实在就是生产诸关系。例如对于生产力而说的生产关系,或是说起“生产关系总体”时的生产关系,或是对于其他社会关系而说的生产关系,这都是意指着广义的生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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