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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吸引的条件和规律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际吸引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由一定的因素作用形成的。人际吸引的条件和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接近吸引律是指交往的双方存在着诸多的接近点,这些接近点能够缩小相互之间的时空距离和心理距离,因此彼此之间容易相互吸引,并继而成为知己。
人际吸引的条件和规律_护患沟通技巧

人际吸引又称人际魅力,是个体与他人之间情感上相互亲密的状态,是人际关系中的一种肯定形式。人际吸引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积极心理状态,有助于满足个体的人际需要。人际吸引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由一定的因素作用形成的。要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增强人际吸引力,就须了解和掌握人际吸引的运行机制和规律。人际吸引的条件和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接近吸引律

接近吸引律是指交往的双方存在着诸多的接近点,这些接近点能够缩小相互之间的时空距离和心理距离,因此彼此之间容易相互吸引,并继而成为知己。人际吸引的接近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空间接近 人们生活的空间距离越小,则双方越容易接近,彼此之间越容易相互吸引。俗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草木早逢春”,实际上都说明了时空上的接近点是友谊形成的重要因素。

弗雷德曼在1969年发现,对密切人际关系感兴趣的人,一般倾向于结构小些、更封闭一些的空间,认为这样才可以建立起必要的邻近性。但是,现代化交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人际空间距离拉近,因此,邻近性吸引的形式将会发生一些变化。

另外时间上的接近,如同龄、同期毕业入伍、入厂等,也易在感情上相互接近产生相互吸引。

2.兴趣、态度接近 在人际交往中,如果双方志趣相投、性格特点相似、态度观点一致或价值取向相同,就容易相互吸引,结成“知己”。我们平时所说的“情投意合”、“惺惺相惜”、“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等都说明了相似的人易结交成友。

为什么观点态度、个性相似的人易相互吸引呢?费斯廷格的社会比较理论解释为“人人都具有自我评价的倾向,而他人的认同,是支持自己评价的有力依据,具有很高的酬偿和强化力量,因而产生很强的吸引力”。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发现彼此之间“英雄所见略同”,便会油然而生“好汉爱好汉”的情感。

3.职业、背景接近 专业、国籍、民族、经历接近的人,易找到共同的语言,缩短相互的距离,因而相互吸引。古诗中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表达的就是这层意思。如我们到某地出差办事,在谈公务时偶尔得知双方曾同住过某地或认识同一个朋友,或是参加过某一活动……双方立刻感觉到亲近多了,再谈起公事来,不再打官腔,而是诚恳交往了。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与他人初次交往时,应多谈些双方感兴趣的话题,努力寻找双方的接近点和共鸣点,以深化关系,促进交往。

(二)对等吸引律

对等吸引律是指人们都喜欢那些同样喜欢自己的人。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的心理机制。因为,人们都愿意被人肯定、接纳和认可,他人的喜欢是满足这一需要的最好奖偿。

一般来说,人们都喜欢同样喜欢自己的人。但是,对于不同的人来说,由他人的喜欢激发的回报并不会完全相同。自尊心、自信心强的人,他人的喜欢和排斥对他的自我评价影响不大,即所谓“宠得不惊”。自信心低特别是受过挫折的人,对他人的喜欢与厌恶反应强烈而敏感。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那里获得尊重的满足,便非常需要他人报以尊重,同时也会因为这种心理满足与否而十分强烈地喜欢或厌恶对方。这说明,在交往中,以热情、信任、尊重的态度对待那些受过挫折、犯过错误的人,会引起他们比常人更强烈的感情共鸣与回报。

另外,心理学家还发现,喜欢对等律是按照得失原则变化发展的。得失原则,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我们最喜欢那些对自己喜欢显得不断增加的人,最讨厌对自己喜欢显得不断减少的人,也就是说,同一个始终对自己报以肯定态度的人相比,人们更喜欢那些开始对自己予以否定性评价,以后转变为肯定性评价的人;同一个始终对自己抱以否定态度的人相比,人们更讨厌那些开始对自己予以肯定评价,以后转变为否定性评价的人。前者由否定性评价向肯定性评价转变,谓之“得”;后者由肯定性评价向否定性评价转变,谓之“失”,故称得失原则。这是因为,没有渐进过程地喜欢一个人,往往使人感到轻率、唐突;喜欢逐渐增加,使人感到成熟、可靠。根据这个规律,我们在人际交往中,一要注意对方的心理承受力,使关系建立在充分了解认识的基础上;二是良好关系一旦建立,就要用热情去浇灌、真诚去培育、谅解去护理;三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留有渐进发展的余地。

(三)互惠吸引律

如果交往的双方,能够给对方带来收益、酬偿,就能增加相互间的吸引。追求奖赏、幸福,避免惩罚、痛苦是人的本性,已成为个体或团体潜意识或明确的社会行为动机。这种收益和酬偿包括知识的、生理的、心理的(喜欢、尊重、信任、赞扬)、政治的(权力、地位)等需要的满足。一般来说,估计得到报偿的概率越大,吸引力就越大;收益与付出之比的比值越大,吸引力就越大;越接近预期的报偿,吸引力就越大。互惠吸引力表现在人的一切交往活动中,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5种。

1.感情互慰 指交往的双方都以自己的表情、姿态和言语动作给他人带来愉快的感情体验,从而增加相互的吸引。如相互真诚善意的微笑。微笑,是对他人表示喜欢、尊敬的最简捷的形式,它可以使人得到快慰和美的酬偿,从而使人心理相通、相近、相亲,相互传递真情实感。在交往中,如果一方真情实意,另一方却怀有戒心,城府很深,则使对方产生失信之感,而造成心理隔阂。正如宋代人程颐所说:“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以术驭人者,人亦以术而待。”

2.人格互尊 前已述及,人有得到他人尊重的需要。因此,真诚地尊重他人,是获得他人尊重的最佳方法。你愈尊重、关心他人,你在他人生活中的重要性也就愈大,人们就会以同样的态度回报你。如果自命不凡,目空一切,待人傲慢,必然会伤害对方自尊心而引起反感甚至气愤,从而造成交往的障碍

3.目标互促 人们之间的交往如果有助于双方有关目标的实现,则有利于增强双方的吸引力。如通过行为接触和思想交流,彼此感到受益匪浅,具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那么交往的水平就会提高。这就需要培养自己成为博学识广的人,以便使与你交往的人有所受益。

4.困境互助 患难识知己,逆境见真情。当一个人遇到坎坷,遭到失败时,往往对人情世态最为敏感,最需要友谊和帮助。如果对朋友的困难冷漠麻木,小气吝啬,或者怕引起非议、麻烦,就必然使对方产生失望之感、怨恨之情而终止交往。

5.过失互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再善良的人,也有可能会伤害他人的时候。因此,对待他人的过失应该以宽宏大度的态度而谅解。只有你不恤小耻、不拘小谅,才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当你有了过错时,他人才会以同样的度量而容忍谅解你。

另外,互惠吸引力还表现在物质上的“礼尚往来”,利益上的“欲取先予”,道义上的“知恩必报”等方面。互惠吸引律启示我们,要增强自己的人际吸引力,必须在同他人来往时,尽力使自己的付出大于收益,使自己的言行给他人带来愉快和好处。

(四)诱发吸引律

是由自然的或人为的环境的某一因素而引发的吸引力。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如人们受到某种诱因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正是投其所好,就会引起对对方的注意和交往兴趣,从而相互吸引。诱发的因素和形式大致有以下3种。

1.自然诱发 是指由人的外貌、气质、风度等自然因素而诱发的吸引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丽端庄的容貌、高雅大方的体态、精心适度的修饰、雅致宜人的服饰、优美得体的举止,具有毋庸置疑的人际吸引作用,尤其是在双方交往初期。但外表终究是外在因素,“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随着交往的深入,外表的吸引作用会越来越小,内在美(如能力、良好的个性品质)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气质是人相对稳定的个性特征,风度是气质外在的表现形式。气质和风度的优美没有模式,无论是热情豪放、敏捷果断、温文尔雅,还是含蓄深沉、从容审慎、恬静高洁,都会给人以美感,赢得他人的喜欢。

2.蓄意诱发 是指有意识地设置某些刺激因素,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和兴趣,从而产生吸引力。如出席某种宴会,可以通过得体适宜的打扮、妙语惊人的谈吐、风趣幽默的故事等增强自己的吸引力。蓄意设置诱发因素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投入要适度,诱发因素过量或不足都可能适得其反,产生不良后果;②应瞄准对方的需要和兴趣,使诱因刺激的放射进入对方的接收弧度。如果发射方向过于分散,就会影响接收效果;③应含蓄自然,使对方没有矫作之感。

3.情感诱发 是通过真诚的关怀、帮助、信任、容忍等因素而激发对方的情感,缩小双方的心理距离,从而相互吸引。如不失时机地帮助困难者,安慰失败者,祝贺成功者,都可以使对方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从而使双方的心灵更亲、更近。

(五)互补吸引律

当交往双方的个性或需要及满足需要的途径正好相互弥补时,彼此之间的吸引力和喜欢程度就会增加,即便空间距离大,也可能“天涯若比邻”。社会心理学家西保和凯利认为,“两人相处,对双方都有助益(互补),或彼此都有友好的意愿(相悦),或彼此发现有类似的态度(相似)时,两人的交互关系就有继续维持的可能。”

互相补偿的范围包括能力特长、人格特征、需要利益、思想观点4个方面。一般来说,具有下列对应个性特征的人,易相互吸引结成伙伴。支配型、关怀型与依赖型、顺从型;阳刚型、外向型与阴柔型、内向型;自信自强型与优柔寡断型;急躁倔犟型与耐心柔顺型。

前苏联的一些心理学家,对气质相同的人合作的效果和气质不同的人合作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两个强气质的学生组成的学习小组,常因为对问题各持己见、争执不下而影响团结。两个弱气质的学生在一起,又常缺乏主见,面面相觑,无可奈何。只有两个气质不同的学生组成的小组,团结搞得最好,学习效果也最显著。

互补为什么会吸引呢?这是因为人们都有追求自我完善的倾向,当这种追求个人无法实现时,便会设法从他人身上获得补偿,以达到个人需要的满足。但是,当交往双方的地位完全平等或角色作用相同时,人际吸引一般服从相似律。相似(接近)与互补对人际吸引的作用并不矛盾,事实上二者常协同存在。如支配型男性与依赖型女性结成的互补型婚姻,往往就有相似性吸引在起作用。如双方对婚姻的理解很可能相似或一致,都认为丈夫应在婚姻中起支配作用,而妻子则应处于服从地位。相似是决定人们彼此喜欢的潜在因素,而互补则是建立在某种特征相似的基础上的互补。

(六)光环吸引律

是指一个人在能力、特长、品质等某些方面比较突出或社会知名度较高,于是这些积极的特征就像光环一样使人产生晕轮效应,感到他一切品质特点都富有魅力,从而愿意与他接近交往。光环吸引律最突出体现在能力和品质方面。

1.能力吸引 人们一般都喜欢聪明能干的人,而讨厌愚蠢无知的人。这是因为人人都有一种寻求补偿、追求自我完善的欲望。与聪明能干的人交往,或许在某些问题上得到帮助。另外,聪明精干的人说话办事恰到好处,给人带来赏心悦目的酬偿。是不是人越聪明越能干,就越招人喜欢呢?本书第4章中讨论过心理学家阿伦森的一项实验研究,该研究表明,聪明能干富有才华者比平凡庸碌者更讨人喜欢,但人的能力与受喜欢程度并不总是成正相关,即并不是越有能力、越聪明的人,人们就越喜欢,反而是“白璧微瑕”比“洁白无瑕”更具人际吸引力。在现实生活中亦如此。

2.品质吸引 优良的个性品质,会使人产生敬重、亲切、赞赏等情感,增强个体人际吸引力。综合中外学者的研究,以下品质更具人际吸引力。

(1)真诚:心理学家安德森(N.Anderson)1968年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高度受人喜欢的前6种个性品质依次为真诚、诚实、理解、忠诚、真实和可信,都与真诚有关;最不受人喜欢的几个品质是说谎、欺诈、虚伪、不真诚、做作等,都与真诚相对。研究充分表明,真诚是人际吸引的核心品质。真诚的人行为可预见,给人以安全感,因而人们愿意与之交往;不真诚的人行为不可预测,给人一种不安全感,与其交往觉得随时都有可能上当受骗,因而人们倾向于逃避或拒绝。

(2)热情:安德森和我国学者黄希庭教授的调查研究均表明,热情也具有强烈的人际吸引作用。罗兰曾经说过:“魅力中真正的灵魂是一个人的热情。那些对他人既富同情心又关心入微的人是多么令人愉快。”

(3)自信:自信就是自己相信自己的愿望或理想一定能实现的一种心理状态。自信能使平凡者散射出耀眼的光芒,给人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让人看到成功的希望,因而人们喜欢与自信的人交往。

还有一些个性品质,如聪明、善解人意等,在人际交往中也具有吸引力。

另外,社会地位和声望也会产生光环吸引力。常言说,“名望是一种强有力的催欲剂”,“名星崇拜”现象就是这个原理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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