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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分10章104条,主要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监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包括第84条至第98条,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检验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食品行业协会等进行相应处罚原则、程序和量刑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_食品安全与质量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同年7月颁布实施。

2.3.1 《食品安全法》立法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食品卫生,主要是关注食品外部环境、食物表面现象;而食品安全涉及无毒无害,侧重于食品的内在品质,触及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层次。

《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对于防止、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建立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可以从法律制度上更好地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从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和食品贸易发展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以良好的质量、可靠的信誉推动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发展,从而极大地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法》,可以树立我国重视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国际形象,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食品贸易的发展。

3)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实施食品安全法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着眼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权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同时,在现行的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制定内容更加全面的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3.2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分10章104条,主要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监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第1章,总则。包括第1条至第10条,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舆论监督、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责任和职权作了相应规定。

第2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包括第11条至第17条,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建立、依据、程序等进行规定。

第3章,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第18条至第26条,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程序、主要内容、执行及将标准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4章,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第27条至第56条,对食品生产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对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范围、用量的规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5章,食品检验。包括第57条至第61条,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检验规范、检验程序及检验监督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6章,食品进出口。包括第62至第69条,对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的原则、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等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7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包括第70条至第75条,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和处置、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8章,监督管理。包括第76条至第83条,对各级政府及本级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权限和程序等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9章,法律责任。包括第84条至第98条,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检验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食品行业协会等进行相应处罚原则、程序和量刑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第10章,附则。包括第99条至第104条,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术语和实施时间进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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