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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与未来前途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地位的确认。一般利润率日益下降的趋势,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日益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特有的表现。[69]资本主义生方式的这种历史性,突出地表现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作上。资本主义的剩余劳动则具有其“历史的”性质。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性与未来前途

资本,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具有其历史的、暂时的性质。这是马克思反复强调的思想,一个具有根本性意义的思想。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说:“政治经济学家们没有把资本看作是一种关系。他们不可能这样看待资本,因为他们没有同时把资本看作是历史上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生产形式。”[58]

(一)“剥夺”“剥夺者”与资本主义的历史性

马克思以“资本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人民群众对少数资本家的剥夺”这两种历史地相继的剥夺结束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

先看第一种剥夺。资本的原始积累,意味着直接生产者的被剥夺,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而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这种剥夺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它形成资本的前史。从“制度更迭”的视角看,这一剥夺过程,就是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的过程。[59]

第一种剥夺必然发展为第二种剥夺——这时被剥夺的不再是独立经营的劳动者,而是剥削工人的资本家。[60]这第二种剥夺首先是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少数资本家打倒多数资本家。随着资本集中的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的性质。随着资本巨头的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却不断加深,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矛盾最终将激化到这样一种程度——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此时,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61]

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62]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63]

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中,马克思也就资本主义的“归宿”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会为一个新生产方式,即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对立形式的新生产方式创造出现实条件。[64]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导致它的最终灭亡,正如它在一定的条件下必然产生一样。这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地位的确认。

(二)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

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日益相对减少,从而总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甚至提高时,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一般利润率日益下降的趋势,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日益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特有的表现。[65]对此“特有表现”,马克思还补充说:“这并不是说利润率不能由于别的原因而暂时下降[66],而是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证明了一种不言而喻的必然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中,一般的平均的剩余价值率必然表现为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67]

对于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以往的一切政治经济学”从来没有彻底分析过,更别说指出其下降趋势了。而这是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明确地表述出来;从来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没有在纯粹的形式上说明过利润本身,把它和它的彼此独立的各个组成部分——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区别开来;从来没有彻底分析过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68]

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的“一般利润率日益下降的趋势”表明: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69]资本主义生方式的这种历史性,突出地表现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作上。

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在需要的满足要求停顿时停顿,而是在利润的生产和实现要求停顿时停顿,因为生产的扩大或缩小,不是取决于生产和社会需要即社会地发展了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而是取决于无酬劳动的占有以及这个无酬劳动和物化劳动之比,或者说,取决于利润以及这个利润和所使用的资本之比,即一定水平的利润率。[70]也就是说,当利润的生产和实现出现障碍时,即便人们的需要尚未得到满足,资本主义生产也会停顿。我们知道,社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是日益膨胀着的资本的价值增殖的实现条件。但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然造就的工人阶级的相对贫困化(甚至是绝对贫困化)和大量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则极大地限制了上述“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从而使得它与生产力的发展所导致的资本价值(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相矛盾。这一矛盾激化的结果,必然是经济危机的发生。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过渡性之确证

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第四十八章的开头[71],马克思就指明了资本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的独特性质和历史性质。他说: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社会生产过程一般的一个历史地规定的形式;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的和经济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因而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过程的承担者、他们的物质生存条件和他们的互相关系即他们的一定的经济的社会形式的过程;资本会在与它相适应的社会生产过程中,从直接生产者即工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体现为剩余价值,而这个剩余价值存在于剩余产品中。[72]接下来,马克思通过区别剩余劳动一般和资本主义的剩余劳动,彰显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的和历史的性质。剩余劳动一般,具有“永恒”的性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比如,为了对偶然事故提供保险,为了保证必要的、同需要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相适应的累进的扩大再生产,就需要一定量的剩余劳动。资本主义的剩余劳动则具有其“历史的”性质。与前资本主义制度下(比如奴隶制度下)的剩余劳动相比,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剩余劳动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自己的个性:相同的地方在于,它们都具有对抗的形式,并且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完全游手好闲作为补充;其“个性”在于,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73]

对于这里的“更高级的新形态”,马克思说道:资本一方面会导致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的现象将会消灭;另一方面,这个阶段又会为这样一些关系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这些关系在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式中,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物质劳动一般所占用的时间的更大的节制结合在一起。因为,社会的现实财富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不断扩大的可能性,并不是取决于剩余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是取决于剩余劳动的生产率和进行这种剩余劳动的生产条件的优劣程度。[74]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是在与资本主义相对比的意义上,对“未来社会”作出了自己的预见。接下来,马克思说明了劳动时间的“节制”的必要性——它是缩小“必然王国”、扩大“自由王国”的“根本条件”。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必然王国”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真正的“自由王国”——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也就是说,只是在必然王国的彼岸,才会开始。但是,“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而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75]

保险基金的存在、新的生产资料的追加、“价值”的决定作用的发挥,等等,也都并非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独有。保险基金,作为剩余劳动中用来扩大再生产过程的部分之外的部分,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之后,也必须继续存在。[76]把一部分剩余劳动用来形成新的追加的生产资料,这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贯穿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全部发展阶段的普遍现象。这一过程以利润转化为资本的形式出现,只是表明:支配着这种剩余劳动的不是工人,而是资本家;资本家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全部当作收入用在个人消费上。[77]只要社会生产依然存在,即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了,价值决定仍会在下述意义上起支配作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不同的生产类别之间的分配。[78]

马克思还用专章(《资本论》第三卷第五十一章《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来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关系具有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

马克思剖析了经济学家们“论证”不同分配方式的同一性时所运用的思维方法——把它们的区别和特殊形式抽掉,只抓住同它们的区别相对立的一致,它们就是同一的。[79]

“更有学识、更有批判意识的人们”虽然承认分配关系的历史发展性质,但却认定生产关系本身具有不变的、从人类本性产生出来的、因而与一切历史发展无关的性质。但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反面,同样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80]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社会形式、一定的生产关系为前提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作为资本,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意味着:此时的物质劳动条件业已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性质;并且,工人同劳动条件的所有者之间、工人彼此之间,业已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直接生产者被剥夺了土地,因而存在着一定的土地所有权形式。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会不断地把上述社会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81]

指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社会形式为前提,这还只是指出它与人类历史上其他各种生产方式的“共性”。除此之外,马克思还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个性”。马克思说,第一,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并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82]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83]

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雇佣劳动的形式决定整个过程的面貌和生产本身的特殊方式:只是由于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生产资料采取资本的形式这样的前提,价值(产品)的一部分才表现为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才表现为利润(地租),表现为资本家的赢利;只是由于一部分价值表现为资本家的利润,那种用来扩大再生产并形成一部分利润的追加生产资料,才表现为新的追加资本;整个再生产过程的扩大,才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积累过程。[84]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其分配关系: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为前提;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地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85]因而,资本主义的分配形式,会随着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生产方式)的消失而消失。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3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4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4—655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5—656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7—658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8—65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5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65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7页。另可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07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1—652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68、671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08页。

[13]在第二十五章《现代殖民理论》中,马克思也有类似的说法:“资本主义生产最美妙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不断地再生产出雇佣工人本身,而且总是与资本积累相适应地生产出雇佣工人的相对过剩人口。”(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81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27—728页。

[1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42页。

[1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43—74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2—12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00—701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7页。

[21]参见本书第二章第一节。

[2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17页。

[2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对于这里的“前提”,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中,马克思曾补充说:“劳动能力的买卖是属于流通领域的行为,但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看,劳动力的买卖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要素和前提,而且是它的经常结果。劳动能力的这种买卖是以劳动的物的条件——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与活的劳动能力本身的分离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7页)

[2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21—822页。

[2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22页。

[2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23—852页。

[2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53页。

[2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23—852页。

[2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60—861页。

[3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61—868页。

[3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61页。

[3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0—87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7页。

[3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2页。

[3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2页。

[36]而且,由于信用和虚拟资本的存在,那些不是利用自己的资本、而是利用他人的资本进行冒险和投机的阶层也理应纳入“资本家阶级”的行列。

[3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62页。

[3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64—372页。

[3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70页。

[4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1页。

[4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3页。据此,他批判了弗・威・纽曼的下述观点:银行家所以受人尊敬,而高利贷者所以受人憎恨和鄙视,是因为前者贷款给富人,而后者贷款给贫民。

[4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页、第689页。

[4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3页。

[4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4—675页。

[4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85—686页。

[46]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部分,马克思也有意思相近的表述:“废除利息和生息资本,就是废除资本和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只要货币(商品)可以用作资本,它就可以作为资本出卖。因此,那些要商品而不要货币、要产业资本而不要生息资本、要利润而不要利息的人,真不不愧为小资产阶级空想主义者。”(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3页)

[4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87页。针对蒲鲁东的“无息信贷”构想,在《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说:在蒲鲁东看来,一切东西都应当出售,但任何东西也不应贷放。换句话说,正像蒲鲁东想保存商品,但不想使商品变成“货币”一样,他在这里想保存商品和货币,但是它们不应当发展成资本。对此“构想”,马克思评论说:像蒲鲁东那样,既要保存雇佣劳动,从而保存资本的基础,同时又想用否定资本的一种派生形式的方法来消除弊端,那就是幼稚。(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5、583页)

[4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85页。

[4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58—559页。另可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19页。

[5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3—894页。

[5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6—898页。

[5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5页。

[5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7—898页。

[5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00—901页。

[5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03—904页。

[56]笔者以为,与下文的“不只是……,并且……”相对应,这里的“不是作为劳动者,而是作为一部分劳动工具的所有者,作为他自己的资本家,要求产品的一部分”似应为“不仅是作为劳动者,而且是作为一部分劳动工具的所有者,作为他自己的资本家,要求产品的一部分”。

[5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07页。

[58]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01页。

[5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2—873页。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则“无视”这一排挤过程,因为,他们把上述两种私有制“混同”了。对此,马克思评论说:“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力图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随心所欲地混为一谈,其中一种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另一种是以他人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它有意忘记了,后者不仅是前者的对立物,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28页。另可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6页)

[6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3页。

[6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4页。

[62]在第二十五章《现代殖民理论》中,马克思与此类似的说法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87页。

[6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26页。另可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4页。

[6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6页。

[6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7页。

[66]在《资本论》第3卷的第14章,马克思专门研究了与利润率趋于下降“起相反的作用的各种原因”。(《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8—268页)

[6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7页。

[6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8页。

[6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9页。

[7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7—288页。

[71]笔者在这里所说的“开头”,是就马克思的原稿而言的。恩格斯对马克思论述“三位一体公式”的这第四十八章进行了重新编辑。关于马克思原稿的写作顺序,见《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3个注释。

[7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6—927页。

[7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7—928页。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谈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剩余劳动的特点时指出:虽然强迫进行剩余劳动,强迫进行超过直接需要的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以前的生产方式所共有的;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更加有利于生产的方式实行并采用这种强迫的,而且,强迫的资本主义形式和以前一切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资本家本身只有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才是统治者——资本家不是作为这种或那种个人属性的体现者来统治工人,他只在他是“资本”的范围内统治工人;他的统治只不过是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工人制造的产品对工人本身的统治。(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18—419页)在《资本论》第3卷的第五十一章《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中,马克思说: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他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统治者的社会职能,同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等基础上的权威,有重大的区别;资本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权威的执掌者,只是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而不是像在以前的各种生产形式中那样,以政治的统治者或神权的统治者的资格得到这种权威的。(《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7页)

[7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8页。

[7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8—929页。

[7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60页。

[7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63页。马克思接下来还补充说:利润转化为资本,只不过是剩余价值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使剩余价值变为资本的,并不是这种形式转化。

[7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65页。

[7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4页。对这种思维方法,马克思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中也有类似的描述:通过“撇开劳动过程的一切历史形式不谈”、通过抽去一切生产过程的特殊差别而只是它们的共同东西留存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证明”了生产资料与资本的同一性、劳动过程与资本的生产过程的同一性、金银与货币的同一性以及劳动与雇佣劳动的同一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页)

[8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4页。

[8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5页。

[82]马克思接下来还补充说:这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样,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在商品中,特别是在作为资本产品的商品中,已经包含着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生产的社会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6—997页)

[8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7页。

[8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8页。

[8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8页。马克思还指出,利润并不只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范畴;资本主义的地租,作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的历史产物,它与其他社会形式中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有着本质的区别。(《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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