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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构建和谐的利益关系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共产党人顺应这一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社会和谐指的是社会关系所达到的状态,而利益关系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和谐的利益关系是不可能自然而然实现的,它需要进行必要的利益协调,执政党及其政府是利益协调的最重要主体。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的利益意识开始萌生并得到充分的觉醒,利益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绪论 在发展中构建和谐的利益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是以人为本,把发展的目的归结到人自身的发展,从创造人们幸福生活的维度来审视发展,体现了社会全面发展目标和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统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和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要求,并且注重发展过程中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和谐;从加强社会建设着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统一。中国现在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由于发展往往是以一种非均衡的方式运行的,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常常滞后于发展进程,从而导致发展过程中利益矛盾的大量出现,如何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发展成为这一时期执政党面对的挑战性课题。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是关于以人民利益为本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利益公平观在当代的集中体现,是指导中国快速发展时期正确处理利益关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人们的自我利益意识开始萌生并活跃起来。由于人们空前高涨的逐利行为以及社会提供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利益满足的相对性,又由于人们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众多差异,造成相互之间利益矛盾和冲突的不可避免性。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利益追求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激发社会的活力,产生创造力;同时又会导致利益冲突,对社会形成破坏力。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1],从阶级利益分析的角度揭示了利益冲突的历史进步性。由于人类社会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物质财富还不能让人们得到充分满足,因而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将长期存在。人是利益的主体,利益追求是人类活动的基本动因。正如司马迁所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冲突不仅在破坏旧社会的过程中显示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在建设新社会的过程中依然是重要的动力源泉。问题在于执政党如何才能趋利避害,通过制度的建构来协调和整合利益关系,把利益冲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内,从而在社会和谐的基础上推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自1992年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以来,随着以利益竞争为导向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元利益主体在追求各自利益时的矛盾和冲突也日益增多,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疏导利益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体制和机制。中国共产党人顺应这一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从社会主义发展史来看,空想社会主义最先把建立和谐社会作为理想社会的社会模式。马克思、恩格斯在对空想社会主义进行批判时,对其所提出的“和谐制度”、“新和谐公社”、“提倡社会和谐”等观点,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到了“消灭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中国共产党人现阶段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成为其不懈奋斗的执政目标。

利益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依赖关系的反映,其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对需求对象的一种分配关系。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2]利益的形成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和谐指的是社会关系所达到的状态,而利益关系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和谐的利益关系是不可能自然而然实现的,它需要进行必要的利益协调,执政党及其政府是利益协调的最重要主体。利益协调指对人们的利益观念、利益行为以及人与人之间各种利益关系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旨在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以及利益的主客体之间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和谐社会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属性。“社会”作为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范畴,本身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属于同“自然”相对应的范畴,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社会;狭义的“社会”属于同“个人”与“群体”相区别的范畴,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群按照一定的规范秩序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同时,和谐社会还反映一种社会状态,广义的“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同一切与其相关的事物处于一种协调状态,狭义的“和谐社会”则是指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相对应的社会领域本身各个环节、各个因素以及各种机制之间的协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六个方面总体要求,中国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广义的“和谐社会”。而狭义的“和谐社会”是指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根据社会体系内的各构成要素及其互动关系,社会体系可分为内生态与外生态两个有机层次。社会和谐要求在“小社会”系统内和“大社会”系统内建立起一种类似于生态平衡的互动关系,实现社会体系内各构成要素及其与经济、政治、文化体系间的物质互换和平衡互动。

由于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治理等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促进“小社会”的和谐必然要牵动“大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关系复杂化的社会条件下,社会和谐需要有一个比较均衡的社会利益格局,其关键又在于社会主体各种利益关系的和谐。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的利益意识开始萌生并得到充分的觉醒,利益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利益在人们面前已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越来越具体化,利益也不仅仅单指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而是趋于多样化。人们除了经济方面的利益需求外,对生活质量、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社会保障等非经济方面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江泽民同志在阐发执政党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指出:“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3]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由于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其与国内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随着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日益临近,人们越发注重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其对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的要求与对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利益要求一样变得日益增强。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要求全方位的利益均衡。利益冲突在空间上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利益冲突,而在时间上则主要表现为代际之间的生态利益冲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入手加强利益协调,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之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其价值目标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中国共产党人通过阶级斗争的手段,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党自身也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为了使自己拥有比较牢固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总是尽可能代表社会大多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发展动力机制的逐步生成,社会利益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的加速分化需要执政党加强对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进行整合。利益整合是以具体的利益分析为前提的。利益分析是从利益角度分析人们结成社会经济关系的动因,其有别于传统的阶级分析方法。在现阶段中国已不存在阶级对抗的社会条件下,社会中的矛盾大量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阶层矛盾和群体矛盾,化解这些矛盾主要应通过协调、平衡、统筹等方式来解决。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本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利益分析能够比较深刻地反映发展中的社会经济关系,有利于准确地把握政治的本质和社会运行的规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就是从利益分析角度诠释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

中国要搞好,关键在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源泉。一切政党都是阶级、阶层利益的集中代表者,一个有抱负的政党特别是无产阶级执政党,都必须最大限度地壮大自己的政治力量,把广大人民群众吸引、凝聚在自己的周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不懈奋斗的法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实现人民利益的奋斗目标,通过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发展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实现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并且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保持其先进性质不变,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在当代发展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在1993年曾经指出:“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4]进入新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实现了翻两番的宏伟目标,但社会结构也出现了利益差距扩大化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继续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强利益协调成为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为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相继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思想,并将利益协调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针对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利益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为自己利益奋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中国共产党在复杂情况下的利益协调能力,是新形势下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利益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利益协调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尽管现阶段人民群众在具体利益和具体要求上不尽相同,但根本利益和根本目标还是一致的,这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不仅如此,经过较长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所具备的实践经验、制度安排和物质财富也为中国进行利益协调创造了有利条件。统筹兼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它要求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其实质是通过协调利益关系的途径,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公平,从而调动不同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

“正如一个具体的事物具有一种本质多种属性一样,社会主义也具有一种本质多种属性。”[5]社会主义本质反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属性,表现为社会富强、社会民主、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之一。按照“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握反映其本质的各种属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现阶段中国社会远没有达到比较理想的和谐状态,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主要集中在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环节。中共中央党校在2006年曾对近300位地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员做过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排在社会突出矛盾的首位;“贫富悬殊”被认为是第一位应特别注意防范的风险;“社会保障问题”上升为构建和谐社会要重点解决的头号社会问题[6]利益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本质,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特别是物质利益关系,就等于抓住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主要靠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实质上是对利益关系的调整,通过改革把失衡的利益关系调整过来,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在需要大胆探索的改革初期发挥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后,这种改革就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改革措施缺乏前瞻性和全盘统筹考虑,在某些领域老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不断冒出来,以至于难以走出利益失衡的怪圈。缓和和解决利益矛盾,不能就事论事,需要开阔视野,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构建和谐社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不同的领域,根据和谐社会基本特征在这些领域的具体反映,并针对这些领域所存在的利益矛盾,进行相应的经济利益协调、政治利益协调、文化利益协调和社会利益协调,是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需要客观地看待、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利益矛盾,这就要求全国人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创新的精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在发展中构建和谐的利益关系,解决以民生为目标的利益问题,不仅需要通过经济利益协调和社会利益协调,而且还需要通过政治利益协调和文化利益协调以及生态利益协调等多方面途径来实现。

总之,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科学发展观丰富而又深刻的内涵,使其具有宽广的理论视野。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哲学命题,蕴含着对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发展尺度和发展目的等一系列关于发展问题的根本观点,并明确了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发展又是与其利益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根据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人具有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利益要求,但现实社会仍然存在着其利益难以实现的诸多矛盾。本书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利益要求为出发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分析方法,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利益矛盾较为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构建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构成的利益协调体系,并以此为研究框架,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利益协调路径及其制度安排。本书力图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工夫,从相关概念范畴入手,研究利益协调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结构,并密切联系国内外利益协调的实践,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本书运用实证与规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价值判断建立在相关事实分析的基础之上,在事实分析中适当运用定量方法,使论证更为充分且有说服力。研究如何在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利益协调的途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利益要求,就是为了更好地调动人们促进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具有宽广的理论视野和丰富的实践内涵,对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进行系统研究,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利益协调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7页

[3]《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9页

[4]《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5]秦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问题的探讨》,《理论前沿》2007年第10期

[6]青连斌:《构建和谐社会面临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北京日报》(理论周刊)200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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