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依从性接受的分类

依从性接受的分类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从性接受是一种非理性接受,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被动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种接受方式,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方式中属于初级阶段的接受。具体来讲,依从性接受在现实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主要表现为从众性接受与服从性接受两种类型。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也会出现从众现象,我们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出现的这种从众现象,称为从众性接受。

(一) 依从性接受的分类

依从性接受是一种非理性接受,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被动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种接受方式,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方式中属于初级阶段的接受。具体来讲,依从性接受在现实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主要表现为从众性接受与服从性接受两种类型。

1.从众性接受

从众(popular response)现象也叫从众效应,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在心理学中被广泛研究。从众也就是我们日常俗语中所说的“随大流”。确切地说,从众是指个人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群体的压力,个体不知不觉地在认识和行为上和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现象。从众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其作用取决于在什么问题及场合上产生从众行为。积极的从众效应可互相激励情绪,作出勇敢之举;消极的从众效应则互相壮胆干坏事——如看到别人乱穿马路,不少人也跟着走捷径。

社会心理学家索罗门·阿西(S.Asch)是对从众问题研究最为广泛的一位学者,从众效应也因他的一个著名实验又被称为阿西效应,这个实验就是群体压力实验。实验中有7人作为被试,其中第6人为真正的被试,其余6人为阿西安排的实验助手,实验目的是考察群体压力对从众行为的影响。实验者每次给他们呈现一组卡片,共50组,每组两张,其中一张画有一条标准线,另一张画有三条直线,分别编号为1、2、3,其中一条同标准线一样长。要求被试判断,比较线中哪条与标准线一样长。进行头两组判断时,大家都选择了同一条比较线,作为第6号的真被试很容易地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在第三组比较时,实验助手们开始按实验安排故意做错误的判断,真被试越来越犹豫不决,因为他每次判断都是在听了前5个人的判断之后,他感到很困惑:是该相信自己的判断呢?还是跟随大家一起做错误的判断?实验结果表明:数十名自己独自判断时正确率超过99%的被试,跟随大家一起做出错误判断的总比率占全部反应的37%。75%的被试至少有一次屈从了群体压力,做了从众的判断。

在一个系统内,谁做出与众不同的行为,往往会被其他成员孤立,甚至受到严厉惩罚,因而某个系统内成员的行为往往高度一致。美国霍桑工厂的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工人们对自己每天的工作量都有一个标准,完成这些工作量后,就会明显地松弛下来。因为任何人超额完成都可能使管理人员提高定额,所以,没有任何人去打破日常标准。这样,一个人干得太多,就等于冒犯了众人;但干得太少,又有“磨洋工”的嫌疑。因此,任何人干得太多或者太少都会被提醒,而任何一个人冒犯了众人,都有可能被抛弃。为了免遭抛弃,人们就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只会采取“随大流”的做法。

由此可见,从众现象在现实中是极易出现的。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也会出现从众现象,我们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出现的这种从众现象,称为从众性接受。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过程中,极易出现从众性接受。这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力量的现实存在,使社会大众能够切实感受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真理性,从内心叹服并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还将这种真理性力量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行动,从而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社会的积极评价。正是这样一股力量,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由于自身接受图式或认识能力所限,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和价值性难以一时确定,但由于周围的人们都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按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行事,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而那些不按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求行事的人们,则受到社会的唾弃,成为社会的落后分子,受到谴责甚至制裁。这就促使一部分社会成员采取从众性接受,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尽管理解不是很深刻,对其价值性和真理性一时半刻不一定掌握,但是由于大家都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自己就采取随大流的方式,在行为上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

从众性接受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方式中尽管属于比较低的层次,但是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来说却是好事,因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行动上按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行事,毕竟在客观上履行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性从客观上得以彰显。但是,这种接受方式毕竟是低级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并没有真正从理性上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还要对这种接受方式进行尽可能的提升。

2.服从性接受

服从(obedience)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幼儿时期服从父母,上学期间服从老师,参加工作后服从上级领导。服从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原指个体根据别人的意愿,或社会要求、群体规范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相符行为。服从可以分为“口服心服”和“口服心不服”两种。后者是由于高强度的心理压力不得不服从,如由于对群体或权威人物惩罚的惧怕而作出的服从。

从众和服从虽然都是在外部压力下发生的,但是,在从众的情况下,个人虽然不是按照自己的本意去做,却是自愿地按照他人的意见或做法去行为的,外部对个人没有要求。服从是个人应外界的要求甚至是被迫地去做的。

本书所研究的服从,着重是指当主体在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他人意志的压力下,被迫发生遵从他人的或规范要求的行为。从本书对服从的定义可以看出,服从有以下要件:

第一,从服从的对象上,可以把服从分为对人的服从和对规范的服从。第二,由于发生服从行为时,服从者是在压力的条件下被迫发生服从行为的,其内心总是发生冲突,这种服从往往是“口服心不服”。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服从性接受,是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过程中,由于受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其他社会成员、社会规范甚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自身强大的权威的影响,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按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行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过程中,如果受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的权威性压力而发生服从性接受,这种服从性接受主要是对人的接受;如果受到社会规范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压力而发生服从性接受,这种服从性接受主要是对规范的接受。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服从性接受,和一般的服从性接受一样,既可以表现为对人的服从,也可以表现为对规范的服从。同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服从性接受,主要是“口服心不服”。发生口服心不服的情况,说明该服从还仅仅是依靠强大的外部压力而使其被迫接受,这种接受方式是虚假的接受,只是表面上的接受,还需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排除不利因素的干扰和影响,采用科学的方法、营造良好的环境,以促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心服口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接受,最终使其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