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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叙事到科学(续)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上星期开始,我向你们同时以图式化的方式和尽可能系统的方式来讲国与国关系、国际关系或者跨国关系研究中的种种模态。在1914年战争的案例中,意大利的立场便是不确定的,因为尽管意大利和奥匈帝国、德国结盟,但这一联盟仅在那些确定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直到最后一刻,没人能够确定意大利是否保持中立——意大利一开始是中立的——以及假如它要站队的话,它会站到谁的立场上。

从上星期开始,我向你们同时以图式化的方式和尽可能系统的方式来讲国与国关系、国际关系或者跨国关系研究中的种种模态。首先,我提出了国与国关系和国际关系之间的区分,你们都知道,前者是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后者是社会与社会间的关系。我从经验研究与模型研究之间的对立开始,区分了有关国与国间关系的各种分析,我讲到了第一部分的第三点上,而这第一部分都是有关国与国间的关系的。在第三点上,我简要分析了两种美国人讨论得最多的模型,两种最为流行的模型:傻×博弈与囚徒两难困境——美国人常常将这两种模型作为方法来使用,特别是在掌握核武器的国家间的沟通关系上。作为对这一部分的了解,我要提请你们注意一点——这一点很关键,那就是在国与国间关系的模型法研究中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要准确把握模型与现实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些建立起来的模型中得到哪些结论呢——标准化的或者规定性的?

在囚徒两难困境的例子中,可能主要是要了解两个囚徒之间所存在的具体的、人类的现实,因为两难困境的合理解决方案,也就是说两个人都拒绝认罪,并不是真的,而只是抽走了这两个人的认识——直接的、确切的、人对人的认识。假如两个囚徒对对方完全信任,那么实际上两个人一同沉默才是最合乎理性的;只有以一个模型来替换具体的人的时候,两个人都认罪才是合理的。合理性,我已经说过但我还要再重复一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需要上一整年的课来解释,因为在人文科学所使用的概念中,这一个概念最为重要,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在工具合理性的情况中,一切都可归纳为手段符合目的——目的是另外提出的,而这一合理性取决于行动者的认识:假如行动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而选择了某些手段来达到目的,那么行动者可以说是在主观上合理的;假如行动者由于缺乏知识而用了某些手段,却无法达到他所针对的目的,那么可以说行动者是在客观上不合理的。在经济合理性的情况中,要为达到目的而选择开支尽可能低的手段,只要人们能同时量化手段与目的,那么就会在两者之间同时做出选择。所以说,我所谓的工具合理性假设了选择手段和选择目的是清晰分开的,然而经济合理性则包含了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同时计算,因为这里两者是同质的。但是,还有一种合理性,既非工具合理性,也非经济合理性。

第三种合理性,我暂时提一下,是荣誉的合理性,或者说是玉石俱焚的合理性:船长的荣誉是人在船在,船亡人亡;而对于那些日本神风特攻队的飞行者们来说,他们的荣誉就是开着飞机瞄准敌人,然后与敌人同归于尽。在这一情况中,假如我们想要找到某种合理性,那么只能这样来表达:首领或行动者本人所针对的目标,甚或荣誉法则本身所针对的目标,具有一种绝对的价值,可以说是一种无限的价值;相对这一无限的价值,行动者的生命本身无足轻重。

D) 军备竞赛的量化


在这点上我只简单说几句。有不少研究通过量化模型来研究军备竞赛,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理查森的研究,他就1914年战前的军备竞赛建立了方程[1]。理查森试图得出关于形势的结论,在这些形势中——各种变量的值不同于它们实际上的值——1914年军备竞赛的结果应该不同于实际上的那样。

在我看来,从这些军备竞赛的数学图式出发,在战争源头的军备竞赛责任的问题上,很难得到确切的结果。另一方面,假如我们想要计算某一军费预算的数字大小,那就要知道这一军费预算是和什么相比的:和国家总预算相比?和国民生产相比?总而言之,今天所掌握的任何数学图式都无法告诉我们,自1945年以来我们亲身经历的军备竞赛是否必然会导致一场新的战争。

E) 对于体系的分析


在这段中,我要从那些部分的研究——也就是那些具体的研究或者有关两个行动者间独立分开的关系模型而进行的研究——进入到系统的分析中,或者说有关国家整体——互相之间有沟通、有规律性关系的国家所构成的整体——的关系分析中。换言之,在此我们要从我所谓的对于特殊行动者的研究进入到对于行动者体系的研究中去。

系统论是一种用于生命体、人工机器、物理现象、人类现象的一般理论。有关国与国间关系这一特殊情况中的系统论,我并不是要对此下一个定义;我只是想说,这里所考虑的是变量之间的互相行动所构成或维持的整体。这种变量之间的互相行动——在这里就是行动者之间的互相行动——通过反馈行动,从局部不平衡的后果出发以建立平衡,或者正好相反,使得系统越来越偏离平衡点。我们说,如果偏离平衡会引起一系列后果,而在B时刻平衡会再建立起来,那么这一系统就是内环境稳定的。体系这一概念,时而用于指智力上的建构,时而用于指现实。在国与国间关系的框架中,在体系概念的两种诠释间有某种模糊性:一切取决于体系的智力建构的抽象程度。

从特殊行动者到体系的过渡并没有什么困难的。实际上,假设我们把出发点定为我上节课所定义的那种危机,为了理解危机的发展,每个人都同意,重要的是考虑到所有的玩家、行动者,在国与国间的体系中,考虑所有相互有关的变量。当我们具体地、历史地描写一个形势时,该形势全面包括所有要参与危机的潜在行动者,这就使我们得以大致上勾画出国与国间的系统的界限。我们来看看一个例子,这个例子既简单又有点愚蠢:路易十四在一个形势下思考他要采取的决定时,他不会考虑中国皇帝;欧洲国与国间的体系多多少少和欧洲以外的国家分开,也就是说,简而言之,当一项危机要转化为某种激烈冲突的时候,那些国家不会搅和进来。同样的,我们也理解人们如何从危机出发来指出一个局势的主要元素或者一段局势描写的主要元素——这是为了回答一位听众向我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在一场危机中,每个行动者都会很自然地知道哪些是盟友、哪些是敌人;另一方面,人们也会衡量友谊的牢靠程度以及敌对关系的激烈程度。在1914年战争的案例中,意大利的立场便是不确定的,因为尽管意大利和奥匈帝国、德国结盟,但这一联盟仅在那些确定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直到最后一刻,没人能够确定意大利是否保持中立——意大利一开始是中立的——以及假如它要站队的话,它会站到谁的立场上。

此外,既然危机具有引发激烈冲突的风险,那么人们会不可避免地考虑到武力分配的问题,特别是在它有可能摧毁某个体系的时候,这一点成了主要指标。假如我们想要理解每个行动者是如何思考某一场危机的,那么就要考虑到行动者的内部组织、体制以及不同的国家体制之间的相似度。只需稍稍加以抽象,就能根据历史学家本身的工作来达到这种概念化。

是否应该谈论系统呢?事实上,我并不认为系统具有主导的重要性;整个问题在于,在什么抽象水平上,我们认为建构起这样一种表达——国与国间的系统——是有用的。当我们把系统这一术语用在国与国间的关系上时,对这一用法应该有所保留,因为事实上,假如我们采用系统论的术语来说的话,国与国间的系统是一个没有中央控制的系统,并没什么支配性的强势力量来为所有的行动者强制做出有效决定。另一方面,这一没有中央控制的系统却包含种种子系统关系,也就是说,那些行动者或者国家,它们各自具有中央控制。所以,为了分析国与国间的系统,就有必要同时考虑国与国间系统缺乏中央控制这一事实以及每个行动者中或每个子系统中的控制模态。

如何在抽象中建构这些系统呢?有关这一主题的经典著作我很快就会提及,这就是莫顿·卡普兰的《国际政治中的系统与过程》,这本书写于二十多年前[2]。事实上,卡普兰试图抽象地建立起国与国间系统的纯粹模型,这些模型堪比市场模型——并不是指带有大量经济主体的纯粹市场,而是指寡头垄断市场。他把这些极其抽象的模型当作解释学工具,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根据系统预测行动者的特征行为。他建立了一张子系统列表——我会向你们一一指出的,因为这在美国文献中非常经典,而且这一列表告诉我们用怎样的方式从具体描述国际局势进入到抽象模型的建构。

他所列出的六个系统模型是这样的:权力平衡系统(balance of power)、松散两极系统——这两种系统在历史上存在过——另外四种系统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出现过,但可以抽象地想想:严格两极系统、全球系统、等级制全球系统以及单元否决系统(unit veto system),单元否决系统是这样一个系统:每个国家都有威慑所有国家的能力,因此对于其他国家形成的整体具有否决权。

这里所谓的单元否决系统,就是把波兰议会系统运用到国际世界中来。在波兰议会系统中,选举国王必须全票通过,差异仅在于国际世界中的否决权是核武器所带来的威慑力。而严格两极系统是这样的系统:所有的国家被并入两个阵营,每个阵营由一个主要行动者从主权上进行领导、控制。全球系统,从一般的意思上来看,就是一个遵守某个王者规定的世界联邦。至于等级制全球系统,其实是一种抽象说法,所指的就是具体语言中所谓的“全球世界国”:假如在全人类中建立起了一个主权国家,便产生了这样一种系统;这是一种罗马在地中海世界所建立的皇家主权或者中国在很多个世纪里所建立的中央帝国的变形,只是换成了全世界。权力平衡系统是我之前对你们所说过的欧洲系统的抽象说法。还有就是松散两极系统,或者说弹性两极系统,这就是我们曾经经历的世界,可能今年也还在经历:有两个主要阵营;在每个阵营里,有一个占主导的国家;大多数国家皆以或松或紧的方式属于某一个阵营,但是在这些主要阵营以外,还有一些拒绝加入的国家,即所谓的非结盟国家。

为了向你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莫顿·卡普兰的思考方式,也就是他抽象地建立平衡系统、权力系统的方式,我将给你们读他的六条规则,这些是他在逻辑上从建构中推理出的规则:在所建构的纯粹权力平衡系统中,存在着多个国家,它们的实力差不多,每个国家的主要目标便是阻止他国侵占其他国家的主权:

他所归纳的六条规则如下:

1)努力增长实力,但尽量谈判,不要开战;

2)如果不开战会错过增长实力的机会,那么就开战;

3)宁愿停战,也不要灭掉关键的国家行动者;

4)坚决抵制任何想要对系统中的其他部分称霸的联盟行动者或个体行动者;

5)坚决限制那些实行超国家组织原则的行动者;

6)允许受限制的或战败的关键国家行动者作为可接受的伙伴重新回到体系中,或者努力把关键行动者中目前为止力量较弱的行动者拉进体系。把所有的关键行动者看作可接受的伙伴。

我会把这些抽象的表达转换为历史实例,从而让你们看到这些做法的精神。

允许战败的关键国家行动者重新回到体系中来:1815年战败的法国能够重新回到体系中来,因为英国坚持让法国重新找回其传统角色,其想法就是,除掉一个关键行动者会对整个系统的平衡造成问题。因此,假如我们认为,行动者的目的是要维持系统,那么推理出这条规则并不困难。同样是第六条规则——努力把关键行动者中目前实力尚弱的行动者拉进体系——适用于18世纪的普鲁士,在18世纪以前,普鲁士还不是关键行动者,但人们以一般的方式将其接纳为关键行动者或者说主要行动者:在普鲁士自己证明自己是强势力以前,它就已经被当作是强势力国家了。

第六条规则的最后一个表述——把所有的关键行动者都当作可接受的伙伴——以系统在根本上是同质的为前提;即无论谁都可以和任何别的国家结盟。如果我们以伏尔泰的欧洲体系为前提,那么在根本上就有一种共同信仰,它使得任何国家都能和其他国家结盟;而对莫顿·卡普兰而言,这就意味着权力的平衡体系或者武力的平衡体系纯粹在下述情况中才存在:没有两个关键行动者之间会有永恒的敌意来阻挡它们在任何形势下结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这一系统相对现实而言是纯粹的。个人而言,我觉得这是一个假的建构,因为在任何时代,国家之间总会存在某些敌意,从而使得所有的行动者无法无差别地把任何其他行动者当作伙伴。假如我们想要对该体系做一番纯粹的再现,那么就要假定存在着我所谓的同质性,因为同质性是任何行动者能和其他行动者结盟的必要条件之一。事实上,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这是很少达到的。然而,这一规则还是能让我们理解,为什么从1870年、1871年那时候起,体系失去了纯度。实际上,从1870年、1871年那时候起,法国便无法和德国结盟了;敌意源于1870年的战争,至少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这一联盟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这使得任何反对德国的同盟都自动成了法国的支持者。所以,每个国家轮流和其他任何国家结盟的平衡体系是无法操作下去的。

第四条规则——坚决抵制任何想要对系统中的其他部分称霸的联盟行动者或个体行动者——是孟德斯鸠所谓的“抵制全球君主制”的抽象表达,也相当于伏尔泰有关所有欧洲国家需注意某个国家的称霸举动的呼吁。为了让平衡博弈能延续下去,就不能有一个国家有能力限制所有其他国家。

第五条规则已经有点问题了:坚决限制那些实行超国家组织原则的行动者。之所以说它已经有问题,是因为它加入了某些超出纯粹平衡图式的东西:它假定了所有的行动者都有维持一个拥有完全结盟自由的体系的意志。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维持平衡并不意味着维持系统的纯度。

至于第一条原则——努力增长实力以及要谈判不要开战——我不知道这是从何推理而来的,因为它假定了大多数行动者拥有增加武力或增加手段的意志,这并不是普遍有效的,只在某些条件下成立,其中一个条件是:国家不怕随着实力的增长敌人的数量也会有所增加。比如,俾斯麦从某一天起便害怕继续增强德国的实力了,因为他相信,假如突破一定的武力潜力,德国就会自动招来反德同盟。

让我们把具体讨论放在一边。对于这些系统的抽象建构,就相当于把我给你们用一般的语言所讲的半具体的描述或一般化的描述替换为一种行动者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行动的建构。确实,某些规则在某些历史时期的确多少适用,但问题在于,在思考历史现实的时候,用抽象、纯粹的形式来转写这种系统是不是一种有效的解释学手段。我要补充一点,卡普兰本人根据以下几点来区分行动者:行动者是否为直接行动者、行动者所属的政府是否专制、领导相对于广大人民所具有的独立性。他还区分了行动者的行为主要取决于系统还是取决于子系统:从例子来看很清楚,次级行动者的行为显然取决于子系统。

大致上,我们可以说既然人们建构了经济学模型,那么人们也可能在行动者之间建立关系的模型。但是,我们不用争论是否应该这么做:一切取决于这类模型是否有用、是否用途广泛。

F) 具体的共变研究


一旦人们建立了这类模型,那么就能回到经验研究上来了,也就是说人们能够进行具体的共变研究了。一个国家参与冲突的频率构成了一个因变量,为了确定哪些自变量看起来与这个因变量有关,美国学者做了很多研究,所跨年代或远或近。比如,人们发现,拥有较多邻国的国家比那些邻国较少的国家参与冲突的频率更高;假如我们来看1815—1914年和1914—1945年这两个时间段,那么我们就能尝试确定对于不同国家而言,参加战争的频率、冲突的强度取决于哪些不同变量——地理处境、政权属性,等等。

结论是,所有这些研究最终都令我们对有关国与国间的世界的总体表述产生质疑。我已经向你们做过传统表述:国家与国家互相之间有关系,但是又部分处于其本质状态中;这些国家既不服从某个法官,也不服从某个法庭,因此国家保留了自己主持正义的权利。这种对于国与国间的世界的传统表述,不可避免地强调了系统缺乏中央控制——用科学的话来说,于是,就有诉诸武力的永恒风险。

我还提到了另一些国与国间的世界的表述,这些表述呈现出一种不同的形象。某些研究呈现出这样的形象:国与国间的体系由国家之间的常规关系、常规沟通构成——外交关系和外交交流被认为是常态,即体系的正常运作,这样一来,这些作者就把国家间的冲突排除在正常性以外了。他们并没有说,因为缺乏中央控制,国与国间的体系永远处在战事爆发的危险中,这些作者喜欢换一个说法:国与国间的关系是由国与国间的交流构成的,正常关系是一种交流关系,而冲突则是外交的失败。他们和前人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把战事爆发表述为缺乏中央控制时的正常现象,而是把长期沟通当作系统的正常状态,而战事爆发则是一种失败。自此以后,正如拉波波尔所说的,战争成了外交的失败,人们不再研究战争,而是研究和平。此外,人们把所有研究战争现象的机构替换为了研究和平的组织机构;实际上,十多年来——正好是西方的意识形态发生转变以来,所有的“战争研究(war researches)”都成了“和平研究(peace researches)”。现实中,人们所做的事情恰恰和从前一样,因为问题仍是那些问题,但是意识形态上的解释、思考方式不一样了。个人而言,我很希望这种新的表述能比以前的表述更符合现实:我的悲观主义使我对此不敢肯定,但我也不能排除这一点。无论如何,根据这一新的表述,人们现在有“和平研究学院(Peace Research Institute)”、“冲突解决期刊(Journals of Conflict Resolution)”之类的东西,这些表述听起来还是不错的。


现在,让我们把国与国间的关系放在一边,进入第二部分,即国际关系——社会与社会间的关系——与跨国关系——或者说跨国家、跨社会的关系。假如你们想知道一些有关跨国现象(跨民族国家的现象、跨国家政府的现象)的例子,那么你们可以看看IBM和梵蒂冈。IBM是一家美国公司,它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有子公司,它的业务跨越国界,仿佛国界根本就不存在一样。而梵蒂冈,在理论上当然也是一个国家组织,但是这个国家与众不同,和意大利根本不能比。我们把梵蒂冈理解为教皇的领地:教皇的领地,是一个宗教组织的中心,这一宗教组织包括大量的国家级子机构,其意识形态事务超越国界。在某个时期,第二国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跨国意识形态现象,它在1914年就极度衰弱了;第三国际是一个更加接近IBM风格的跨国现象,也就是说它对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心领导的作用(特别是在第一阶段)——其中心显然在某个国家中。

显然,社会间的关系以多种多样的方式与国家间的关系维系在一起。因此,有关国与国间关系的研究必然也会引出这些国际现象的研究,这其中有两点原因:第一,假如抽走了社会与社会间的关系,我们就无法回答哪些东西才是国与国间的冲突中真正的原因。国家之间并不仅仅在国家组织的水平上发生冲突;我们必须如此假定:如果国与国之间开战,那么在这两个社会之间也有冲突。哪些冲突呢?此外,我们可以探寻在冲突情况中,哪些是真正的决定性因素。那些外务大臣、沙皇或威廉二世签发动员命令或者宣战,但是我们可以追问,那些实际上做出决定的人,那些导致了国与国间冲突的人,他们是否只是表面上的决策者;我们可以想象,那些表面上的决策者屈居于其他力量,或者说受其他力量的操纵,而其他力量是内在于社会的个体的力量。于是,显然,有关国与国间关系的研究便要以另一种研究为前提,即有关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

列宁有关帝国主义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出发点,因为我之前就已经讲过1914年战争了,而他有关帝国主义的理论以另一种方式——可能真也可能假——说明了纯粹的外交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冲突的真正属性既在社会之间,也在冲突的决策者之间。简而言之,列宁认为,国与国间水平上的联系掩盖了社会之间、经济之间的真正冲突,而1914年战争的源头、原因并非奥匈帝国和塞尔维亚之间的争执——在他眼里这是荒谬的,真正的源头、原因是资本主义国家在瓜分世界时不可能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列宁倾向于相信,国家的对外政治总是受制于或者取决于经济精英、生产力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并且最终,国家的对外政治目标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处境。换言之,他似乎通过某种方式以社会现象研究、经济现象研究来替换国与国间的研究,并说明了国与国间的现象本身取决于社会之间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

这一理论我已提过多次,在此略过不表,我要说的是这一理论很难证明,其难点如下:我们如何证明,1914年那场发端于无聊的政治争执的战争,其真正原因是德国、法国、英国有关摩洛哥、巴格达铁路等问题的经济对抗?必须补充一点,事后来看,在那个时代里,把经济对抗当作战争的政治原因是有点可笑的,甚至是荒谬的,因为所谓的重大原因之一——德国与法国之间就开发摩洛哥问题上的对立——到了1974年就有点讽刺的味道了。另一个人们所设想的冲突动机是巴格达的铁路,但是有谁还记得那段巴格达铁路的历史吗?至于英国和德国之间的贸易竞争——经济解释最喜欢的一大题目——人们在事后发现,英国和德国互相是对方最好的客户、最好的供应商;人们还发现,这两个敌对国家,互相需要对方保持繁荣,并且,从贸易上来看,确实德国与英国发展得更快,但德国的贸易发展不会影响到英国的繁荣。无论如何,很明显的一点是,对英国而言,战争的代价远远超过德国的繁荣发展对英国所造成的代价。

我们先把这类讨论放在一边,从这样一个简单的命题出发:假如我们想要叙述历史,那么就必须考虑社会之间的关系。那么我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哪些社会学研究有关社会之间的关系呢?

第一类研究,以卡尔·多伊奇为代表,这是一种形势之间的比较研究,在某些形势中,某一政治统一体保持其完整性,而在其他形势中这样一个政治统一体无法维持[3]。卡尔·多伊奇的方法主要是建立起不同社会之间各种交换的量化指数,首先是货物交换,其次是信件交换、电话沟通、其他种种一国媒体就另一国而进行的消息交换;大体上,他得到了不同社会之间的关系系数或者交流系数。多伊奇得到了一些有趣的结论,其中之一引起了广泛讨论:与人们通常相信的东西相反,总体上,在政治统一体机械性的、必然的扩张上,人们无法看出规律性倾向。他认为,生活——哪怕是经济生活——并不会逐渐变得越来越国际化。有数据支持他这样的观点:半个世纪以来,国际交换在国民生产中的百分比呈现为下降趋势,而并非增长。

对此有很多争论,因为还必须知道国际交换是否对经济本身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还必须知道跨国现象是否在根本上改变了卡尔·多伊奇所研究的处境。我和他有过讨论。当然,提出这样的问题、摆脱那些成见——不同的国家都越来越互相依赖——也是值得一做的事情。在某些方面,命题可能是真的,而在另一方面,命题可能是假的。此外,自从他进行了这些研究,他就想要试图确定那些形势:即某些使得国家统一体能成功保持完整的形势,以及无法成功的形势。假如人们想要找到不成功的例子,那么可以援引英格兰和爱尔兰之分或者挪威与瑞典之分的例子。多伊奇花了很多时间来研究他出生的那个国家,奥匈帝国,以及这样一个统一体分解的条件。他找到某些不利的变量,结果并不令人惊讶:不应该使得语言上、民族上的差异过分扩大,当时尚且被动的人民团体过多参与政治会破坏多民族国家的平衡;另一方面,过多的军事行动也会破坏这样的社群,等等。

第二种研究是由美国社会学家哈斯所做的,这是有关欧洲六国在功能上整合的研究[4]。为了衡量欧洲共同体内部的整合度,哈斯探究了其中的系数和数字;大体上,我们可以说,这是要从一系列决策中找出有多少决策是在国家水平上做出的,又有多少决策是在共同体水平上做出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整合的衡量空间。

这类研究的危险在于,它们能解释某些现实的事实,但是无法肯定地推论。在运动不可避免地向着整合方向进行这一主题上,哈斯的研究显然带有乐观主义的印记;在我看来,多伊奇在他的社会间交换的研究上就小心敏锐多了。哈斯做了这样的结论:整合的顶峰于1957—1958年达到,自此开始,整合有了减少的趋势。我不知道这些系数是否恰当,但是似乎这和有关功能上不可避免的整合的那些乐观主义观点很相似。

有关国家内的暴力现象,也有一些量化研究,这些研究是国家水平的武力量化研究。同样的,人们对于战争的频率、参战的频率做了统计,对于谋杀、斗殴、叛乱、内战、外战也都做了统计,并试图通过普通的社会学共变方法来确定是否能够在国内暴力和国与国间的暴力之间找到规律性的联系。最终,没什么大发现;人们找到了一些数字,但我觉得那些写出来的东西——索罗金的研究——没什么有趣的,他的研究说明了人们考虑一段较长的历史时期时,既无法观察到暴力的增长,也无法观察到暴力的降低[5]。严格说来,只知道暴力的增长和降低的循环,这一点意义不是很大。然而,我们应该对这类研究有兴趣,毫无疑问,一方面是骚乱、斗殴、叛乱,另一方面是国与国间的战争,在两者间建立起联系会是一个有趣的研究:可能两者间有替代现象,即使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还并不清楚。

第四类研究最为有趣——这类研究又把我们带回到列宁那里。挪威人伽尔通所做的研究可算是这类研究的代表,他同时研究了社会内部结构、国家内部结构以及国家之间所保持的关系[6]。他搞了一套他自己所谓的“帝国结构理论”。在一个强势实体的内部——美国内部,你们会看到有一小圈强势的人得到了这个不平等的社会中最多的利益,于是你们就能把中心和边缘区分开:中心,就是这部分强势的少数者,而边缘则是社会中剩下的部分或者说低层;用马克思主义的语言来说,这就是要把强势的少数人和被剥削的大多数人区分开来。此外,假如你们考虑一个美国影响圈中的弱势国家,比如一个拉丁美洲国家,你们同样能区分强势的少数和被剥削的大多数,只需再跨出一步就能建立起一种联系,在体系中心和弱势国家中心的少数剥削者之间有某种若明若暗的团结,而另一方面,在强势社会的边缘和弱势社会的边缘也有某种暗暗的或无法察觉的联系。我只是给你们讲一下原理,你们可以进一步使这一图式变得复杂起来。我只是想向你们说明,人们如何能够在同一个概念图式中同时重新思考一个强势社会的社会结构、一个整合在政治经济霸权体系中的社会的社会结构,并看看在强势社会的少数强势者和其他各部分之间能建立什么关系。你们很清楚我们能从这类研究中得到什么结论。

无论如何,我适才作为一种模式而对你们讲起的研究,最终得出了一个结果,令人惊奇的是,这个结果堪比之前第一个系列的研究——有关国与国间的关系的研究——所得到的结果。我向你们说过,那些国与国间的研究通过以沟通代替武力的方式,把国与国间的体系表述为一个交流系统,而在这一系统中,武力意味着交流的失败或者外交的失败。而在我刚才所勾画出的帝国图式中,对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描述或分析时,也以某种方式排除了传统表达——对于民族国家行动者、国家政府行动者的传统表达,在传统表达中,这些国与国间的行动者是由统一体构成的,每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独一的个人一样,仿佛每个国家都是一个时不时闯进冲突的同质性整体。实际上,假如你们在这个问题上融合了精英-边缘之分的内部结构,那么你们就会消除这种印象或者说形象:一个一致协调的政治实体和另一个一致协调的政治实体之间发生关系;你们就会得到一种完全不同的表达:对外政治的典型关系——霸权关系——已然以某种方式存在于国家行动者之间,大国行动者的霸权关系一方面转化为属于这一大国的行动者内部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转化为次要国家行动者的精英对于强势国家行动者的精英的依附。你们的世界,只是一个强权世界,一个社会冲突的世界,国与国间的关系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一种表面上的表达方式,因此,国与国间系统的形象完全不同于传统表述了。

因此,这和我第一部分的结尾有共同之处,这是既相似又对立的。这并非一个悖论:假如你们稍微思考一下,第一部分的结尾试图减少或消除国家之间的国与国体系、沟通体系中的“暴力”方面;暴力只是沟通的失败。那么相反,在我刚才呈现给你们的社会与社会间的表述中,暴力是结构性的东西;整个体系都成了暴力。在一种情况下,传统的国与国间关系的特性有消除倾向,让位于沟通,就像怀着良好意愿的社会学家所想象的那样,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在第二部分的结尾,表达则截然相反,也就是说人们根本不把国与国间的交流看作是平等的,人们所表达的是这样一个世界:其本质结构是不平等关系、是精英对大多数人的专制,正是从这一表达出发我们说这是“结构性暴力”。换言之,50年代的美国研究倾向于尽可能以对话来代替暴力,而六七十年代的研究则有了不同的思想形态,消除平等对话,而只承认结构性暴力,我们所有人都处于这一结构性暴力中,所有人都是它的囚徒:在一种情况中,暴力消失了,而在另一种情况中,只有暴力。麻烦的是,可能这两个结论都很难成立。

[1] 理查森,《武器与不安全》(Arms and Insecurity),芝加哥,Quadrangle Books,1960年。

[2] 卡普兰,《国际政治中的系统与过程》(System and Proces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纽约,1957年。该书在《国与国间的和平与战争》(Paix et guerre entre les nations)中分析过,巴黎,Calmann-Lévy,1962年,特别是第138页及以下。

[3] 主要参见多伊奇、S·A·布雷尔等人的《北大西洋区域的政治社群:历史经验下的国际组织》(Political Communauty in the North Atlantic Area: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8年。

[4] 哈斯,《超越民族国家与欧洲之一统》(Beyond the Nation-State and the Uniting of Europ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年。

[5] 索罗金,《社会与文化动力学》(Social and Cultural Dynamics),纽约,American Book Company,1937年,卷三:“社会关系起伏,战争与革命”(Fluctuations of Social Relationship,War and Revolution)。参见《国与国间的和平与战争》(Paix et guerre entre les nations),第328页及以下。

[6] 特别参见伽尔通,《革命的结构理论》(A Structual Theory of Revolutions),Roterdam University Press,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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