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以后,那种君临天下的霸王式的超级理论话语已不复存在,20世纪最后二十年的理论运动更像是“道术为天下裂”的景象。吉登斯曾断言的“整个世界的社会学都为美国社会学所主宰”[1]的局面由于美国社会学本身的非帕森斯化即去中心化而彻底改观。连美国社会学家都哀叹“美国社会学支离破碎,正在解体”[2],更不必说欧洲的社会学者如何看待美国社会学了。如果硬要说什么中心,或更确切地说有活力的富有影响力的新理论源头的话,则更像是在英国、德国和法国而非美国。今天,吉登斯、哈贝马斯、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等人在美国如同在其祖国一样地被人所阅读和讨论,反过来,欧洲的学生热烈谈论帕森斯、默顿的情况就比较少见。说晚近的西方社会理论运动,更像是在说今日欧陆的理论运动,如同19世纪社会理论兴起时的景象。当然,理论家和理论的命运不在于一时的兴衰,帕森斯曾以不屑的口吻说“现在谁还在谈论斯宾塞”?而曾几何时他也健忘地大谈斯宾塞。我们不必笑话帕森斯,更不必以同样的不屑说“现在谁还在读帕森斯”。布希亚(Jean Baudrillard,1929—2007)叫人“忘掉福柯”,潜台词是“读我布希亚吧”!这种态度与科林斯叫人相信他的理论是社会科学唯一基础的态度毫无二致。当每一个社会理论家都如此声称时,我们真的相信这是一个理论多元的时代。
情形如此纷扰,自然没有什么走向新千年的宏大抱负,更确切地说,不会有统一的价值。一个半世纪前,孔德将社会学置于其实证科学体系的顶点地位时,他的抱负是一门具有自然科学尊崇地位的社会科学。今天的社会学是接近还是远离孔德的理想?这并非没有争议的问题。毫无疑问,孔德的理想还在一些人的心头燃烧,致力于将社会学建成一门严格科学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息过。就晚近的努力而言,特纳敦促恢复孔德的设想,从客观的社会组织中分辨出其基本的作用模式,如社会分化、整合、竞争和社会化等及其因果关系。布劳以人群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定义社会结构,又将社会结构具体化为两类结构参数,即以种族、性别、宗教等表征的类别参数(异质性)和以收入、教育、年龄等表征的等级参数(不平等),代表了将社会研究形式化和定量化的科学抱负。而科尔曼则赞成以经验科学的严密性为基础建立经济的社会学的模式,在他那雄心勃勃的《社会理论的基础》的后半部分,甚至用大量的数学语言来演示其理性选择的理论[3]。不过所有这些将社会学统一于科学方法的努力只代表一部分社会学家的旨趣,从来也没有取得足以让人文主义理论阵营对社会研究中科学主义打消怀疑的实质性进展。而且这一派的势力主要在美国,在欧洲则影响寥寥。正如本书第十二章讨论狄尔泰精神科学方法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意义时所指出的,任何时候,只要自然科学模式的普遍有效性与直接适用性受到怀疑,狄尔泰属意的人文主义思潮就会趋于活跃。正是在19、20世纪之交的时期,一种强烈怀疑科学主义而伸张人主体的思潮曼延于学术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参与历史上西方人把自己从心理的根源中解脱出来时,这里的心理根源并非仅指上帝的庇护(上帝死了!),也指文明的庇护(重估一切价值!)[4]。福柯要求人们完全抛弃那种传统的想象,即只有在权力关系暂不发生作用的地方知识才能存在,只有在命令、要求和利益之外知识才能发展。“相反,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为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5]因此,任何用自然主义科学主义看待知识和真理(包括社会科学的知识和真理)的观点在福柯看来只是神话。“相反,真理不是对自由精神的酬报、长久寂寞(探究)的产儿,也不是成功获得解放的那些人的特权。真理是此世界中的一物:它只是由多种强制形式产生的,而且它导致了权力的常规效应。”[6]吉登斯确信不仅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异巨大,自然科学的一般方法根本不能照搬到社会科学中去,而且自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哲学的地位也在不断削弱,有关自然科学的哲学也必须从社会理论新兴学派,即强调人的行动具有主动性和反思性,以及语言和意义的阐释对于社会生活和社会世界的建构作用的洞见吸取教益[7]。如果福柯将一个人们公认为“医学事实”的精神病证明为一个权力和话语共同造成的“文明事实”,那么还有什么“社会事实”是“自然的”?[8]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是随近代社会学创立便告形成的。我们不知道当代社会理论能否走向有统一的方法论基础的统一的社会科学;我们确切知道的是,这种实证旨趣与人文取向各擅胜场的局面还会长久地持续下去。
社会理论走向综合的尝试亦从未间断过。吉登斯虽然给人偏向行动建构论的印象,但他依然不满意社会理论视角的种种二元对立。“如果说,各种解释社会学的确以主体的某种霸主地位为自身的基础,那么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所提倡的则是社会客体的某种霸主地位。我之所以要提出结构化理论,其基本目标之一在于宣告这些建立霸主体制的努力的破产。在结构化理论看来,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既不是个体行动者的经验,也不是任何形式的社会总体的存在,而是在时空向度上得到有序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9]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的理论旨在克服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之间的错误对立。他把自己的理论取向名之为“建构主义者的结构主义”,或结构主义者的建构主义。他肯定结构主义的观点,但这不同于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1908—2009)的结构主义和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上述理论聚焦的是语言和文化,布迪厄则强调结构也存在于社会世界本身之中。布迪厄认为,客观结构独立于行动者的意识和意志。它们能引导和制约行动者的实践或他们的表象。同时,他也采取一种建构主义的观点。这使他除了能够解释社会结构的起源外,也能解释认知模式、思维模式和行动模式的起源[10]。瑞泽(George Ritzer)描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社会理论极化的同时出现的综合的趋势。他不仅列举了社会理论中行动与结构的整合及微观取向与宏观取向的整合,甚至还认为在当代互相竞争的理论如冲突论、互动论、交换论、现象学中同样出现了更为整合的观点[11]。无论这些努力成功与否,它们都是当代理论运动的重要走向,值得给予充分的关注。
走向新千年的社会理论是不能回避所谓“后现代主义”问题的。我们是不是走入“后现代”?社会科学是否发生了“后现代的转向”?这些问题在后现代学者的话语脉络中是不可能有确定答案的。但大体有把握的是,后现代理论家对今日主流社会学的态度多半是批判性的。塞德曼断言社会学已经走上了歧途,“它已经丧失了其大部分的社会和知识的重要性”。塞德曼认为,要使社会学重新恢复活力,就必须抛弃科学主义,即那种越来越荒谬地认为自己在讲述真理、自己在认识论上享有特权的话语的断言[12]。塞德曼用了一个骇人的标题:“社会学理论的终结”,但吊诡的是,为使社会学理论终结,社会学家还须不停地将社会理论讲下去。有宏大抱负的理论家大多想成为他人理论的终结者,而社会理论也在不断被“终结”的过程中或推陈出新,或老调新弹。
总之,走进新千年的晚近社会理论并非走向统一的、确定的和严格的科学,反倒更像是支离破碎的和不确定的。布迪厄曾经这样定义社会学:“社会学的发展和对社会的科学理解有助于全体人类的利益。社会学理应捍卫自己作为一项公共事业的地位。”[13]新千年的社会学有能力不负如此崇高的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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