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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世界的社会思想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邦的没落导致了社会思想及人的精神气质的激烈变化。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斯多葛主义扩展了社会学的视野,丰富了社会思想的传统。亚历山大帝国所造成的不同民族与文化同存于广大的疆域内并受治于同一个政治权威的现实,使这些假设变得陈腐不堪,并促成了斯多葛的众生平等思想。与古典的教义不同,斯多葛派认为,人不只负有对政治共同体的忠诚,更负有对世界共同体的忠诚。

亚里士多德在公元前322年的逝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事实上,在他逝世前六年,城邦的自由生活即告结束。经亚历山大的征服及其继承者的分割,军事化的帝国成为典型的政治组织,并势之必然地取代了城邦。当亚历山大的继承人处在最弱时期,若干城邦曾联合起来,先后成立埃陀利亚联盟和阿卡亚联盟反对马其顿,力求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两个联盟在形成之初都企图以各邦联合的方式维持城邦制,但这种方式本身却孕育着超越城邦之上的政治组合。后在罗马的征服之下,这类政治组合都趋于瓦解,而沦为罗马帝国的地方政府(行省)。

城邦的没落导致了社会思想及人的精神气质的激烈变化。城邦让位于更大的政治单位,并日益丧失其独立性,公民的职责遂降为单纯的服从,对城邦的忠诚亦不复存在;自由人的观念也随自由的丧失而丧失;社会与政治的动乱及苦难,冲淡了人们往昔所自矜的自信感和进取心,代之以被征服的消极及屈辱感;人们既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又无力改变现状,只能逃避其所熟悉的公共生活,而转向个人的安身立命。这时期的哲学几乎都专注于寻求善的生活,而非善的国家。当时最大的两派哲学——伊壁鸠鲁(Epikouruos,前341—前270)学派与斯多葛学派[54]——都教导人民尽量少参与政治;个人幸福与社会福祉并无关系,国家亦非达到良善生活的必要工具。伊壁鸠鲁虽然承认国家的产生是由于国民个人自利的需要,认为法律是个人为达到其功利目的相互约定而成的产物,借以得到安全、防止暴乱及不公,但他把“肉体的无痛苦与灵魂的无骚扰”视为至福,故最终还是劝导人离群索居,退出公共生活。斯多葛学派从犬儒学派那里继承了禁欲主义及厌世主义态度,以“克欲求善”、“返回内心”、过“不动心的生活”为鹄的,逃避政治事务而致力于人生伦理,将政治与伦理分成两截,认为在一个恶劣的世界中,人不能有福,但可以有善,而真正的善则是个人的德行。

这样一种萦回于乱世中个体生存意义问题的伦理哲学似与社会学的关怀没有关系。的确,斯多葛学派不会产生与《理想国》、《政治学》相应的著作,但该学派所提出的众生平等观点、世界主义及自然法思想,似如一条条连线,将其独善其身的自足的个人与世界历史的进程连接了起来。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斯多葛主义扩展了社会学的视野,丰富了社会思想的传统。

(1)众生平等观古典时代希腊思想建立在“人类生而不平等”以及“个人注定要过城邦生活”等假设之上。亚历山大帝国所造成的不同民族与文化同存于广大的疆域内并受治于同一个政治权威的现实,使这些假设变得陈腐不堪,并促成了斯多葛的众生平等思想。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人与(城邦)公民是同义词;而在斯多葛派那里,人的概念已成为人类概念。人秉有一种内在的“社会冲动”,按其本性绝非仅是一个“政治的动物”,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古典思想的教义之一,即把人分成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非公民的教义。伴随这种新的人类学思想出现了世界共同体的概念,在这共同体中,人人都能参与其事务,而不论他在权力、声望及财富结构中的地位如何。在自然面前,既无希腊人也无野蛮人;既无主人也无奴隶,只有彼此平等的人。

(2)自然法众生所以平等乃是因为人人皆为自然之子,皆秉有一份自然本性。人是自然大宇宙中的小宇宙,是大宇宙神圣火焰飞溅出来的一朵火花,故“个人的本性都是普遍本性的一部分”[55]。在斯多葛派看来,人性的自然不在于感性,而在于理性。塞涅卡(L.Seneca,2—65)说人身上最好的东西是理性,“人由于理性力超越动物,并且与神相齐”[56]。斯多葛派把人之自然规定为理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就把内省(精神)提升为普遍性概念,遂沟通了自足的个人与世界进程的联系。自足的个人并非放弃其对同胞、社会的职责的独善其身者,而是顺应自然、“率性而行者”;“依自然而生活,也就是依道德而生活”[57],即依天道、最高的秩序而生活,如此便由人道(理性)体现了天道。确切地说,人道(自然)与天道(自然)实为同一个道:理性(此即《中庸》上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黑格尔指出:“自然在斯多葛派那里也就是逻各斯:规定着的理性,是主宰的、统治的、产生的、弥漫一切的、作为一切自然形态——自然形态被认作逻各斯的产物——的本原的实体和动力。”[58]理性作为一种遍及宇宙的万能的力量,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而处处寓于所有人头脑中的神圣的理性是不分国别或种族的。因而存在着一种基于理性的自然法,它并非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也非由任何个别的立法者所制定或所编纂的法律,它在整个宇宙中都是普遍有效的。与古典的教义不同,斯多葛派认为,人不只负有对政治共同体的忠诚,更负有对世界共同体的忠诚。一方面,他是国家的成员,这一点决定了他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习惯;另一方面,作为人类的一个成员,他要服从自然的法则。换言之,个人隶属于两种不同秩序:(并不必然合理的)政治秩序和(必然合理的)道德秩序。政治秩序固然并非总是反自然的,但它绝非是令人向往的。纷纷不已的党争,僭主的心血来潮,市场及政治的自发力量,使人对政治产生恐惧、不确定及无助感;历史走着自己的路,似乎丝毫不受人力的影响,人甚至连正在进行的过程是什么也浑然不知。这就难怪斯多葛派及其他许多哲学家倾向于对现存政治结构持一种疏离态度,退回内心世界,专注于伦理的关怀。或是追求不为物役、不为情牵,在世事无常的流转中咬定青山、自做主宰的内圣境界;或是推广其众生平等之仁心于宇宙之内,以实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大同理想。

(3)世界主义斯多葛派的世界主义正是基于上述的自然人性论提出的。既然理性是人类的共同本质,整个人类的生活便有了共同的基础,“也就有了一个共同的法律,这样,我们就是同类公民了,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国家”[59]。唯因人性相通,所以人类权利平等,遂产生大同主义的世界观。在这个大同世界中,每个人都对他人负有仁爱的天职;同一个普遍理性支配着每一个人,使他们自觉地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奥勒留·安敦尼曾这样表达斯多葛派的世界主义情怀:“就我是安敦尼来说,我的城邦与国土就是罗马;但就我是一个人来说,我的城邦和国土就是这个世界。”[60]总之,斯多葛派的世界主义是以普遍理性为博爱的基础;以大同社会为普遍善的化身;以世界为人类生活的中心,从而倡导一种“大一统”的社会。鼓荡着哲学家们大同社会理想的想象力的正是大一统社会取代城邦制狭小社会的历史趋势。看到奴隶制的不合理,于是产生人类平等思想;看到亚历山大帝国和罗马帝国的伟大规模,所以抛弃了对城邦的赞美,而追求世界国家的理想。斯多葛派的世界主义政治观与世界公民论反映并切合当时的实际情形,故能得到实际政治的运用。罗马帝国的建立使世界法与世界公民思想成为政治的现实。“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念后来为基督教所接受,得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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