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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问题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意向性问题从精神哲学领域移向语言哲学领域,这一发展是十分自然的,因为精神哲学和语言哲学是紧密相连的,对某些语言哲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必然涉及精神哲学中的问题。塞尔等人的这种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或大部分语言哲学家都同意把语言哲学看作精神哲学的一个分支。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

第九章 意向性问题

对意向性问题的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中世纪,一些经院哲学家已开始接触这个问题。在近代,布伦塔诺及其门生胡塞尔、迈农等人对意向性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提出一些比较完整的理论。在现代,一些语言哲学家又把这个问题从精神哲学的领域移到语言哲学的领域,使这个问题在最近二三十年内成为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意向性问题从精神哲学领域移向语言哲学领域,这一发展是十分自然的,因为精神哲学和语言哲学是紧密相连的,对某些语言哲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必然涉及精神哲学中的问题。有一些语言哲学家(例如塞尔)甚至认为语言哲学不过是精神哲学的一个分支。在他们看来,言语行为表达世界上的对象和事态的能力,只不过是心灵或大脑通过相信、希望等等心理状态把机体与世界联系起来的能力的一种延伸。由于言语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类型,而语言表达对象或事态的能力是心灵把机体和世界联系起来的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要清楚地说明语言的作用就需要弄清心灵或大脑是如何把机体和世界联系到一起的。他们认为,语句的表达能力不是语句内在地固有的,而是从心理状态的意向性引申而来的;相反,心理状态的意向性则不是从意向性的某种在先的形式中引申而来,而是心理状态内在地固有的。人们使用语句来作出陈述或提出问题,但人们不是同样地也使用他们的信念或希望,而只是具有这些意向。语句是一种句法对象,它的表达能力是从外面加之于它的,而信念、希望等等意向状态本身则不是句法对象,它们的表达能力是它们固有的,而不是来自他物。诚然,塞尔等人也承认,意向性和语言不是等同的,因为动物和婴儿具有意向性,而没有语言。人们习惯于借助于语言来解释意向性,从教学上说理应如此;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来看,则应借助于意向性来解释语言。

塞尔等人的这种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或大部分语言哲学家都同意把语言哲学看作精神哲学的一个分支。尽管如此,大多数语言哲学家,特别是那些或多或少赞同日常语言学派观点的哲学家,非常重视对意向性问题的研究。除老一辈的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奥斯汀、斯特劳森等人外,近二三十年来,塞尔、格赖斯、塞拉斯、齐硕姆、欣梯卡等人又把这项研究推向更深的层次,提出一些比较系统的理论。他们研究了意向和意向性的关系、意向性的基本特征、意向性和意识的区别、意向行为和言语行为的异同等问题。我们在第一节将简明阐述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在他们看来,语言的使用是人们的一种行为,言语行为具有某些目的和惯例。词和语句作为言语行为的工具而在言语中发挥作用,这种作用是随着说话者的意向、惯例以及语境等等为转移的。我们对“意味着”(mean)这个词的使用,有许多是与意向或目的紧密相联的。“这句话的意义是什么?”和“说这句话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这两种说法是可以相互取代的。可以把这种场合下某一行动的意义解释为行动者的目的。因此,说话者的意图和目的是言语行为的意义赖以确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与这种观点不同,现代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即使没有完全否认意向性在意义理论中的作用和地位,但决不愿意把意义问题归结为意向性问题,认为意义问题并不是完全可以通过对意向性的理解而得到解释的,因为有许多语句的意义是与意向性完全无关的。我们将在本章第二节阐述这两种不同的观点,特别是前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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