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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死存在和此在的日常性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死亡作为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能在),一定与此在的日常性有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日常性虽然是此在非本己的存在方式,却仍然与此在本己的能在有关。此在本己的可能性总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平均的日常性,死亡当然也不例外。常人当然也有对死亡,即向死存在的阐释,日常此在无疑是以常人的方式来阐释自己的向死存在的。无关系性和不可超越性说明了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

第五十一节 向死存在和此在的日常性

死亡作为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能在),一定与此在的日常性有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日常性虽然是此在非本己的存在方式,却仍然与此在本己的能在有关。此在本己的可能性总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平均的日常性,死亡当然也不例外。海德格尔在这一节就要阐明日常平均的向死存在。毫无疑问,这个工作必须遵循此前已经揭示的日常性结构的方向。

从这一章的前几节我们已经看到,死亡,或者说向死存在,是不可替代的,是非常自我性的,用海德格尔在这里的话说,就是此在作为一个特殊的能在与它自己相关。在向死存在中,此在再也不能忘我投身于日常事务,而必须面对自己。在日常性中也有自我,但那个自我是“常人”。它是按照公共对自我的解释构建起来的,例如,公共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日常自我就把自己理解为主体;公共认为人是尽量满足自身欲望的动物,自我就把自己理解为经济人。这种公共(通常)对事物的阐释通过闲言来表达自己。常人当然也有对死亡,即向死存在的阐释,日常此在无疑是以常人的方式来阐释自己的向死存在的。

按照释义学的传统,任何阐释的基础都是理解,但理解不是一种理智行为,而是一种前理智的行为,并且总是处于一定的生存情态中,含有某种情绪。在传统哲学中,情绪只表明主观的状态,而不揭示事物本身。但从前面论述生存情态的章节中我们已经得知,对于海德格尔来说,生存情态是此在揭示自身和事物的一种方式,常人对事物的理解同样不例外。那么海德格尔就要问,以生存情态方式存在于闲谈中的理解,即常人的理解,是如何揭示向死存在的?也就是说,常人是如何理解死亡的?常人对死亡的理解与此在最本己的、无关联的和不可超越的那种可能性(死亡)有怎样的关系?何种生存情态向常人揭示了人终有一死?以何种方式?这些都是海德格尔在这一节所要处理的问题。回答了这些问题,向死存在与此在日常性的关系也就清楚了。

海德格尔指出,我们日常相处所形成的公共观点(ffentlichkeit)将死亡“认识”为一件不断发生的事,是“死亡事件”。海德格尔这里用了“认识”(kennt)一词并打上引号,自然是有深意的。他要表明,常人对死亡的理解不是源始的,即不是生存情态的,而是理智的认识,就像认识地震或洪水这样的自然灾祸一样,把它当做一个“客观的”事件来认识,而没有理解这样的认识只有在向死存在中才可能,更未理解它自己也是以这种方式存在。向死存在严格来说不是一个“客观的”事件,而是一个自我最本己的可能。但常人的理解自有它的道理,这就是每天都有许多人死,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但却并不是我们自己死。如此,则死亡与花开花落、盈虚消长的自然事件有什么两样?“死亡”难道不是作为熟知的在世内发生的事件而出现?也因为如此,死亡就像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一样,人们对它早已司空见惯,不会有特殊的理解与重视。所以常人对这个事件的解释似乎也是毫无问题的。常人对死亡问题的说法或明确或含糊其辞,但意思不外乎说:人终有一死,但自己现在还没死,这种说法其实不是在直面死亡问题,而是在回避这个问题。但这里涉及的不是一种主观对死亡的态度,而是日常向死存在的存在方式。日常此在就是以这种方式向死存在的。

海德格尔通过分析“有人死了”(man stirbt)这个话语来阐明日常向死存在这种存在方式。他说,在这种话语中,死亡被理解为某种不确定的事情,尤其是,它必定从某个地方出现,但当下对某个自我还未现成,因而还不是威胁。海德格尔斜写“还未现成”(noch nicht vorhanden),是要暗示日常对死亡的理解根本不是将它理解为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而是将它理解为一般对象性事物的存在方式。“有人死亡”这种说法在散播这样一种看法,就是好像死亡只涉及常人,而与自己无关。这就等于说,死亡对于每一个此在来说都是外在的可能性,实际与己无关。“有人死了”其实反映了一种公共的此在阐释,即死亡对于此在是一个偶然的事件,而不是它的存在方式,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说,死的都不是我,我自己没有死,死的是有人,所以这个“有人”(das Man)其实是无人。这样,死就被平淡化为一个与此在相遇的事件,但实际上不属于任何人。“属于”有“是……的一部分”的意思,说死亡不属于任何人,当然不是说任何人都不会死,而是说日常的此在阐释是把死亡排除在此在的本质规定之外。这显然很荒谬,但却是此在日常向死存在的方式。也因为如此,对新生儿说:“这孩子将来会死”不为常人所容,不为我们的日常性所容。

海德格尔在讨论闲谈时曾指出,两可向来为闲谈所固有。那么它当然也为日常死亡的话语所固有。闲谈的这种两可,说到底是由于此在存在方式的双重性:本己存在与非本己存在。不管闲谈说什么,都有此在本己存在上的根据,可是闲谈的常人并不知道这一点,这样,无论闲谈什么,都会有两可性,话语说的事情有它自己的存在方式。例如,死亡本质上不可替代地总是我的死,可是在日常关于死亡的话语中却倒了过来,死亡成了常人(无人)遇到一个公共发生的事件。日常话语总是把死亡看做是一个不断发生的“事件”。事件就是现成的事实,而不是可能性。对于每一个此在来说,死亡是它最不可避免,即最本己的可能性。然而,在日常的死亡话语中,死亡总是已经是现实的东西,而看不到它的可能性特征,以及另外两个属于它的要素——无关系性和不可超越性。无关系性是指死亡从存在论上说是我存在的一个要素,与他人无关。不可超越性是指死亡的不可避免性。无关系性和不可超越性说明了死亡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

然而,日常话语的两可,却遮蔽了死亡的这种纯粹属我性。本来死亡是最切己的事,是自我之为自我的根本保证,但由于日常死亡话语的两可,死亡似乎成了自身以外的事,而不是自己最本己的可能性。从此在独特的、属于其最本己的自我的能在看,此在自身丧失在常人中。在日常谈论死亡时,它面对的不是自己,而是常人(无人)。此在日常的向死存在实际是常人掌握了遮蔽此在最本己的向死存在的权力,并由于此在完全融入常人而使得常人越来越想这么做。

其实,此在在日常生活中放弃自己对死亡的理解和思考而以为常人的话语就是它的理解,是因为此在想要回避死亡的问题,尽管这种回避遮蔽了它最本己的可能性,但这却是日常此在的常态。人们常常宽慰垂死者,让他相信,他将摆脱死亡,不久就又可以回到日常生活中,继续在世上操劳。这不仅仅是“安慰”垂死者,从存在论的角度看,与垂死的此在彼此共在的他人这么做,是想将它带回此在,即继续作为此在存在下去。可是,实际上却恰恰完全掩盖了它最本己的、无关系的能在。此在因此而无法看清自己最本己的可能性,因而不能以本己的方式存在。

可是常人不知有所谓本己存在,它只有日常操劳,它在意的是不要让死亡打扰我们的日常操劳和操持,为此,必须不断保持镇定。而保持镇定的惟一办法,就是把它看做是无法控制的、客观的偶然事件。它归它发生,我们干我们的。其实,不仅垂死者,安慰者同样需要这种“镇定”,公众不想因死亡打搅他们的日常活动而不安。因此,他人的死亡常常被看做对社会是一种麻烦,即便不完全是公众应该对之加以防范的不得体之事。海德格尔把常人的日常操劳叫做“无所操心的操劳”(besorgten Sorgloskeit),意为为一切事情忙碌,惟独不为自己的存在操心。但是,这种对死亡保持镇定的普遍需要,恰恰说明死亡是一件无法回避的事情,是此在必须为之操心的事。此在在其日常性中对之刻意回避,从反面证明了它对此在的根本性。

在这一段(倒数第4段)最后的脚注中,海德格尔提到了托尔斯泰的名篇《伊凡·伊里奇之死》,这部小说一开始对众人对伊凡·伊里奇之死的反应的描写,的确可以用来佐证海德格尔这里对“有人死了”的现象学描述。伊凡·伊里奇是个法官,所有认识他的人在得知他的死讯时都暗自庆幸:“还好,死的是他,不是我。”“他死了,可我没有死。”不但如此,他的同事首先想到的是他一死对他们本人和亲友在职位的调动和升迁上会有什么影响。总之,对所有伊凡·伊里奇的熟人来说,他的死只是一个外部事件,丝毫不影响他们自己存在;而且他们都自觉地通过死亡的他性(即“死的是他,不是我”)来庆幸和宽慰自己。如果说托尔斯泰是用犀利的笔触揭示了人心的冷漠的话,海德格尔对“有人死了”的现象学分析则揭示了这种冷漠的生存论原因。

但是海德格尔的这个注还是有点断章取义,他好像没有把这部小说读完。托尔斯泰固然在小说的一开头描写了人心对于死亡的冷漠,但在小说的结尾,却给出了与海德格尔截然不同的对死亡的看法。托尔斯泰不像海德格尔那样,认为面对死亡,我们应该本己地把握“我存在”和“我”。他想说的是,面对死亡,应该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他人的爱,在这种爱中,死亡隐退了。《伊凡·伊里奇之死》最后告诉我们的不是本己的向死存在,不是强调“我的死”,而是强调“死亡的终结”。伊凡·伊里奇面对死亡最后彻悟:“那么死呢?它在哪里?”他找寻往常折磨他的死的畏惧,可是没有找到。它在哪里?死是什么样的?他一点也不觉得恐惧,因为根本没有死。没有死,只有光。[17]对他人的爱连带它产生的“死亡的终结”,在《存在与时间》中是找不到的。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在死亡问题上,此在完全服从常人的观点。常人用实际是回避死亡而得到的镇定,使得此在远离它的死亡,即不再本己地面对这个问题。而常人通过心照不宣地调节人们对死亡的行为方式,也因此证明了自己,并赢得了人们对它的尊敬。照理说,死亡是最本己之事,可在此在的日常性中,它却成了此在刻意回避的最不关己的事。此在把它完全交给常人(无人)。海德格尔通过对日常人们对死亡理解的现象学描述,揭示了此在日常存在的非本己性。他的论述策略是,通过揭示此在非本己的向死存在方式,打开通向本己存在的道路。之所以要达到本己存在,是因为惟有在此在的本己存在中,存在的意义问题才得以提出和回答。

如前所述,即便是此在非本己的理解,也处于一定的生存情态中。在第二十九节的最后海德格尔已经提到,基本的生存情态是畏。而在第三十节他又分析了生存情态的又一个模式——怕。人之所以要回避死亡问题,是因为人怕死。虽然人都怕死,但在常人看来,“想到死”就是胆怯地害怕,就是对此在没把握,就是消极遁世。常人不允许畏死的勇气。畏死的前提是直面死亡,不直面死亡而回避死亡,就不会畏死。常人让人通过回避死亡的办法来对死亡保持镇定,也即消除对死亡的畏惧。常人对死亡的公共阐释也决定了我们应该从何种生存情态来对待死亡:我们可以怕死而回避它,而不能畏死而直面它。

在日常语言中,“畏”与“怕”似乎是同义词,至少是近义词。可是在克尔凯郭尔以降的生存哲学中,这是两个有原则区别的概念。怕是怕某个对象,而畏却无对象,是一种基本的生存情态。换言之,怕是对象性的,而畏是非对象性的。怕有主客体之分,畏则是人的存在本身的情态。在此情态中,此在只是面对它的存在,再无别的。常人既然把死看做是一个客观事件,当然只承认怕死,而不允许畏死。海德格尔则正相反,在他看来,在面对死亡而生的畏中,此在被带到了自己面前,被交付给了那个不可超越的可能性——死亡。在畏中直面死亡,使得此在真正面对了自己,而不是像在非本己存在中,即在日常性中那样,面对的只是作为应手事物和现成事物的对象和共同此在的他人。向死存在的可能性使得此在得以摆脱它日常的操劳和操持,也因而摆脱常人的公共阐释的摆布,而面对自己最本己的可能性。

但常人则忙于将畏反过来变成怕一个即将发生的事件,即对象性的怕。这既是生存情态的改变——由本己的生存情态变为非本己的生存情态,也是存在方式的改变,即由本己存在变为非本己存在。当畏被等同于怕时,就出现了日常话语特有的两可,此外,它还被常人当做软弱,常人认为自信的此在是不知道这种软弱的。常人要求对死亡这个“事实”漠然置之,不怕不畏。养成这种漠然置之使得此在疏离了它最本己的、无关系的能在。这种“疏离”不是摆脱的意思,此在不可能摆脱死亡这种它最本己、无关系的能在,即使在日常性中也是如此,此在仍是这种能在,只是它不理解这一点,竭力要回避这种能在。回避死亡并不是否认人终有一死,而是回避我们可能不存在,也就是死亡的充分意义。常人认为人死如灯灭,谈不上有什么意义,要紧的是抓住当下。

这样回避死亡的意义问题对人来说是很有诱惑的,对死亡保持镇定和疏离也是日常此在的常态,但这种诱惑、镇定和疏离在海德格尔看来是标明了沉沦的存在方式,即日常的存在方式。日常的向死存在就是在沉沦中不断逃避它终结存在有一种非本己的模式,这就是重新解释这个终结、非本己地理解它、通过遮蔽来逃避它。

但海德格尔认为,这样做无济于事,因为本己的此在事实上总是已经去死了,即它总是存在于一种向其终结的存在中,日常此在之所以看不到这点,是因为它总以为死亡是日常发生在别人那里的事,与自己没有内在的关系。这个认识使人们更确信自己还活着,死亡与己无关。在沉沦中,人们就是这样对待和理解死亡。日常此在在沉沦中逃避死亡,但这恰恰证明,常人本身总是已经被规定为向死存在了,即使它没有明确去“思考死亡”。因为向死存在是人的生存论存在论规定,它的日常性或者说沉沦并不能否定或消除这种规定,相反,恰恰是从这种规定派生出来,回避死亡是向死存在的一种变形,没有后者就不会有前者。所以,此在即使在其平均的日常状态中,也始终与它最本己的、无关系的和不可超越的能在有关,即使它对自己生存最极端的可能性——死亡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一心操劳世事,都不能改变这点。

揭示常人对死亡理解之徒劳并不是海德格尔死亡哲学的最终目的,他的最终目的是要阐明生存论意义上的死亡概念。为此,他还要进一步阐明日常的向死存在,以确保一个生存论上充分的向终结存在的概念。具体做法是,他要更透彻地将沉沦的向死存在解释为对死亡的逃避。海德格尔认为他已经在现象上足够清楚地使我们看到了日常此在在逃避什么,那么下一步就是要从现象学上来勾画逃避死亡的此在(即日常此在)本身是如何理解它的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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