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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以世界主体人为标准,利于世界主体人生存和发展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事,人的思想行为,不仅是涉己的还必然是涉世的,不仅影响自身还影响他人,影响社会,影响世界。人事的标准只能是人,人是人事的标准。世界主体人的思想行为标准,是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利于人世界主体本质的充分实现和完全占有。世界主体人必须以世界主体人为思想行为标准。人与事物的关系,其标准是人。人是人事的主体,人事的标准是人,人是人事的标准,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清晰明白的。

人人都在创生世界,人人都生活活动在人人创生的世界中。人事,人的思想行为,不仅是涉己的还必然是涉世的,不仅影响自身还影响他人,影响社会,影响世界。从而,人事,人的思想行为,就有一个对世界的意义的问题,作用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是,人事,人的思想行为以什么为标准,人事,人的思想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世界主体人,是人事的标准,是人思想和行为的标准。

人是世界主体,世界是人为的。世界是人为的世界,是人事的世界,是人思和行、谋和做过程和结果的世界。世界包括自然和社会。自然是人为的自然,是人思和行、谋和做的过程和结果的自然事物。社会是人为的社会,是人思和行、谋和做过程和结果的社会事情。

人事、事物和事情都要有标准,标准是多层次的,多角度的,多方面的。从哲学来看,世界是人为的,人为的世界是为人的,人的思和行、谋和做,事物和事情,都是为了人的。人事的标准只能是人,人是人事的标准。哲学层次上衡定人事的标准是人的标准。

人是完整的人,人是多种人性的统一。人的标准就是人性的标准。人的标准应该是人性的,不能是反人性的;人的标准应该是利于人性发展的,不是妨碍人性发展的;人的标准应该是利于人性丰富全面发展的,不是只利于人性片面发展的。

人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人的需求就是人的本性。人的标准就是人生存的标准。人的标准应该是人生存性的,不是反人生存性的;人的标准应该是满足人的需求,利于人的生存,不是不利于人的生存;人的标准应该是利于全面充分满足人的需求,使人具有全面性,不是只满足人的片面需求,人只具有片面性。

人不但要生存,更主要的是要发展,人的标准就是人发展的标准。人的标准应该是利于人的发展的,不是妨碍人的发展的;人的标准应该是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健康发展的,不是只利于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的。

人的标准,就是人性的标准,人生存的标准,人发展的标准,一句话,就是人本质的标准。

人的本质是世界主体,人的标准就是利于世界主体人的生存和发展,利于人对自己世界主体本质的完全实现和充分占有。

人的思想和行为,人的思和行,人的谋和做,人事,是否遵循人的标准,是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还是损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还是对人生存和发展问题不痛不痒,这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人的思想和行为标准。思想行为标准和性质不同也折射出人的性质根本不同。一个人思想行为损于人的生存和发展,那是罪人;一个人思想行为对人生存和发展问题无关痛痒,那是庸人;一个人思想行为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那才是真正的世界主体。世界主体人的思想行为标准,是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利于人世界主体本质的充分实现和完全占有。世界主体人必须以世界主体人为思想行为标准。

人事的标准是人。人事的自然事物中,有事物与事物的关系,也有人与事物的关系。事物与事物的关系,其标准是物。人与事物的关系,其标准是人。这是两种不同的标准,不仅内含不同,更主要的是层次上的区别。人与事物关系中人的标准是哲学上的标准,物与物关系中的物的标准是科学上的标准。同样,人事的社会事情中,有事情与事情的关系,也有人与事情的关系。事情与事情的关系,其标准是事情,它是科学的问题。事情与人的关系,其标准是人,它是哲学的问题。人为的世界是为了人的,物的标准应该服从于人的标准。“科学为人类造福”等口号表明这一原则,“科学为人类造福”口号为众人赞许也表明这一原则为众人认同。

人是自然事物和社会事情首要的标准,理论上是明白的,但实际生活中却问题丛生。在实际生活中,在对待物的标准和人的标准时,往往是把物的标准摆在第一位,不顾人的标准,甚而完全背离人的标准。当今世界上很多问题,甚而很多重大问题,根子都源于此。

人为的世界是为了人的,谁都不会否认自然事物和社会事情为人服务的首要性。但一个“人”是“谁”的问题,把问题引上混乱,特别是在对待人事社会事情上更加混乱。

当我们说人事的标准是人的时候,甚而当我们说人是世界主体的时候,会有人诘难:人分为不同的人,以谁为标准?人与人都是人,以谁为标准?

的确,当说到人的时候,会令人想到人有不同的人。人民与敌人、公民与罪大恶极分子、道德崇高者与道德败坏者、君子与小人、好人与坏人、人们称作人的人与人不是人的人,以及黄种人与白种人、古代人与现代人、中国人与外国人、张三与威廉、这个人与那个人等。这确实是事实。不过,划清人与非人即万事万物的界限,对人与非人即万事万物作出区分,说明人是什么,是哲学问题;在人内部对人与人作出区分,划清人与人的界限,说明某人某些人是什么,是怎样的,是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医学、文学、人种学、人类学等的问题。把人区分为不同的人,这种区分只是政治学等问题,而不是哲学问题。人是人事的标准是哲学问题,当论说这个哲学问题时,却偷换成政治学等的把握事物的方式去言说,界限就乱了,论证难免进入混乱,甚而不能进行下去。

当然,这种哲学问题与这种政治学等问题也不是根本不搭界,反而是紧密相连的。它们的关系是:作为政治学问题的把人区分为人民与敌人等,作为伦理学问题的把人区分为道德崇高者与道德败坏者等,这些人事虽然都有自己的标准,但根本的标准只能是人,人是这些人事的根本标准;把人区分为人民与敌人、把人区分为道德崇高者与道德败坏者等作为政治学问题、伦理学问题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哲学问题,然后才是政治学问题、伦理学问题。

人事的政治现象、政治事件、政治制度安排等,根本的标准只能是人。强调这一点可能被看作是画蛇添足,甚而是空发悲情,但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政治现象、政治事件、政治制度安排等背离人的事实,说明强调这一点不是过了头,而是远远不够。

人是人事的主体,人事的标准是人,人是人事的标准,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清晰明白的。但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远未达到人人世界主体自觉的程度,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人间的政治等重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人的思和行、谋和做,都包含着自己的目的,翘企着自己的需求。人事的事物和事情,都是为了思和行、谋和做者,都可以归之于为了人。特别是社会中人事的事情,这一些特点更为昭彰,这就有了人与人都是人到底如何才能从原意上真正实现人事以人为标准的问题,人事以人为标准怎样坚持、实现的问题。

这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是一种常常引起混乱不得不搞清楚的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就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都看不明白:有人为了一时心情痛快无故打了无辜的人,他说他是为了人(他自己)。但这又是一种只能给出原则不能给出具体答案的复杂问题。人是人事标准如何贯彻?坚持人是人事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人类发展史上,不少人对此作了深入探究,有了很好的解答。比如多数人原则、弱势群体原则等都行之有效,大放光彩,但也显出弊端。相比之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一中国古老的处世原则,我们称之为换位原则,更为有效、合理、公允。

人事以人为标准的贯彻实行必须坚持哲学立场,坚持换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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