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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李贽《解老序》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思想家的研《老》著作,一旦进入毛泽东的视野,他不仅悉心阅读,而且还常常写下很有新意的批语。他批注过明代思想家李贽的《解老序》。《李氏文集》十卷有《解老序》原文:尝读韩非《解老》未始不为非惜也。作者李贽在《解老序》中不同意苏轼“老子之学重于无为,而轻于治天下国家”的说法,认为法家依靠“刑名法术”,以法治国,故好战乐杀。最早由老子提出。

一些思想家的研《老》著作,一旦进入毛泽东的视野,他不仅悉心阅读,而且还常常写下很有新意的批语。

他批注过明代思想家李贽的《解老序》。

李贽(1527—1602年),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名载贽,后改贽,字宏甫、思斋,号卓吾,又有笃、卓、温陵居士等名号,福建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市)人。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先后任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万历九年(1581)三年任期满,李贽辞官离任,回到湖北黄安,后寄寓麻城龙芝佛院,致力于读书、讲学和著述。历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他公开以“异端”自居,大胆抨击封建传统教条与假道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万历三十年(1602),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攻讦李贽。最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贽,并通今焚毁他的著作。

李贽入狱后,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以归为?”于是愤而以剃刀自刎。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李氏文集》等数十种。巨著《藏书》共六十八卷,系纪传体史论,论述战国至元亡时历史人物约八百人,对历史人物做出了不与传统见解苟合的评价,旨在反对儒学。

万历二年(1574)冬,李贽在南京刻行苏辙的《老子解》,并于12月20日写了一篇《解老序》,该序收入《焚书》卷三,又收入焦竑的《老子翼》卷七,焦竑在附记中说:“李宏甫先生即刻子由(即苏辙,字子由——笔者注)《老子解》,逾年复自著《解老》二卷。”

《李氏文集》十卷有《解老序》原文:

尝读韩非《解老》未始不为非惜也。以非之才而卒见杀于秦,安在其为善解老也,是岂无为之谓哉!夫彼以柔弱,而此以坚强,此勇于敢,而彼勇于不敢,已方圆冰炭若矣。而谓道德申韩宗祖可欤?

苏子瞻求而不得,乃强为之说曰:“老子之学重于无为,而轻于治天下国家,是以仁不足爱,而礼不足敬。韩非氏得其所以轻天下之术,遂至残忍刻薄而无疑。呜呼!审若是,则不可以治天下国家者也。”老子之学果如是夫?老子者非能治之而不治,乃不治以治之者也。故善爱其身者不治身,善爱天下者不治天下。

凡古圣王所谓仁义礼乐者,皆非所以治之也。而况一切刑名法术欤?故其著书专言道德,而不言仁义,以仁虽无为而不免有为,义则为之而有以为又甚矣。是故其为道也,以虚为常,以因为纲。以善下不争为百谷之王,以好战为乐杀人,以用兵为不得已,以胜为不美,以退为进,以败为功,以福为祸,以得为失,以无知为知,以无欲为欲,以无名为名,孰谓无为不足以治天下乎?世固未知无为之有益也。

然则韩氏曷为爱之?曰顺而达者帝王之政也,逆而能忍者黄老之术也。顺而达,则以不忍之心,行不忍之政,是故顺事恕施,而后四达不御,其效非可以旦夕责也;逆而能忍者,不见可欲是也,是故无政不达,而亦无心可推,无民不安,而亦无贤可尚,如是而已矣。此至易至简之道,而一切急功利者之所尚也。而一切功利者欲效之而不得,是故不忍于无欲,而忍于好杀;不忍以己,而忍以人;不忍于忍,而忍于不忍;学者不察,遂疑其原,从而曰道德之祸其后为申韩也如此。夫道德之后为申韩固矣。独不曰仁义之后其祸为篡弑?

古今学术亦多矣,一再传而遂失之,其害不可胜言者岂少哉!独老子乎?由此观之,则谓申韩原道德之意亦奚不可。

予性刚使气,患在坚强而不能自克也,喜读韩非之书,又不敢再以道德之流生祸也;而非以道德故,故深有味于道德而为之解,并序其所以语道德者以自省焉。先生名载贽,温陵人,仕至姚安太守,请老归。

毛泽东在读到其中“以善下不争为百谷之王,以好战为乐杀人,以用兵为不得已,以胜为不美……世固未知无为之有益也”这段话后,批注道:

在一定条件下。(《读〈李氏文集·解老序〉批语》,《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

作者李贽在《解老序》中不同意苏轼“老子之学重于无为,而轻于治天下国家”的说法,认为法家依靠“刑名法术”,以法治国,故好战乐杀。所谓“刑名法术”的“刑名”,指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法家,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简称“刑法”。后来亦指刑律。《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所谓“刑名法术”的“法术”,指法与术的合称。韩非认为商鞅言“法”,申不害言“术”,各有所偏,主张两者兼用,后因以“法术”指法家之学。

道家提倡“无为而治”,用道德影响社会教化,从而达到治天下的目的。“无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也是其修行的基本方法。最早由老子提出。老子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无,只有无才符合道的原则。他认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会破坏自然秩序,扰乱天下,祸害百姓。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老子的基本哲学观是用“道”来解释宇宙万物的生成演变,提倡清静无为。道家主张清静无为,顺应自然,复返自然,称为“无为”。《老子》第三十七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意思是说,“道”永远是不妄为又无所不为的。侯王如果能坚守住它,万物就会自我化育。“无为”和“无不为”看起来是矛盾的,其实并不矛盾。“无为”并不是不做,而是不妄为、不乱做,而是要按照自然法则来做。法家主张是制之以刑,绳之以法。老子则主张以“无为而治”,其结果就是天下百姓“自化”“自正”,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纯朴、和睦的民风。

道家提倡无为而治,其办法是:“以虚为常,以因为纲。以善下不争为百谷之王,以好战为乐杀人,以用兵为不得已,以胜为不美,以退为进,以败为功,以祸为福,以得为失,以无知为知,以无欲为欲,以无名为名,孰谓无为不足以治天下乎?”

然而,李贽归纳的老子的虚实、进退、得失、祸福、胜败、无知有知、无名有名,无欲有欲、争与不争,都是事物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个思想与毛泽东矛盾普遍性的哲学观点相通。但是,毛泽东还认为矛盾两个基本对立方面的互相转化,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实现,才能由一方转化到对立的另一方;没有一定的条件是不会发生这种转化的。所以他批语:“在一定条件下。”当然,这是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转化观,李贽囿于当时的认识程度,还不可能具有这样的先进思想观点,不可能有这个认识程度。

毛泽东的批注指明了这一点是很必要的,起到了点铁成金的作用。他将古代老子的机械辩证法提升为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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