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人类幸福的体现

人类幸福的体现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人与人的和谐:人类幸福的体现“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国传统文化无疑会给我们提供智慧的指引。中国传统文化儒道释三家均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和谐共处。此外,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必须把诚信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三节 人与人的和谐:人类幸福的体现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1]这就意味着,人作为社会的人,首先必须处理好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努力使自己生活在一个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之中。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生幸福的重要体现。就个体来说,和谐的人际关系可以提升我们的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激起我们的“本善”之心、“合群”意识和责任感,点燃我们对人生的热爱和憧憬之情,扬起对生活的渴望和追求的风帆……总之,和谐的人际关系会让我们的生活因此而变得丰富精彩。诚如朱光潜所指出的,人生的快乐有一大半要建筑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面,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调处得好,生活没有不愉快的。我们甚或可以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大多数时候人际交往都是一种幸福的源泉”[22]。每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必然要和他人及社会来往,需要有实现幸福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正如恩格斯所说:“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是对己对人都有利。他需要和外部世界来往,需要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食物、异性、书籍、谈话、辩论、活动、消费品和操作对象。”[23]实现个人幸福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都是由社会、集体、他人提供的,离开社会和集体,靠单个人孤独的追求、个人主义的奋斗,所谓个人幸福只能是空谈和幻觉。

诚然,“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互之间的伤害”[2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可否认伴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到来,人们普遍具有了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创新思维和效率观念。但同时不可避免地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人们的幸福观出现了严重异化的现象。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这些危机严重违背了幸福的共享性、道德性、精神性原则。因此,在一个充满虚伪、欺诈、利欲熏心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有真正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更不可能使人产生幸福体验和幸福感。

真正和谐的人际关系必是健康、积极而又令人愉快的,是“诚信友爱”“充满活力”,而又不失“安定有序”的。中国传统文化无疑会给我们提供智慧的指引。中国传统文化儒道释三家均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和谐共处。儒家秉持“和为贵”的人际交往原则,追求“和而不同”“群而不党”的人际关系,要求人们去除私心杂念、人我的界限,“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他人多些宽容、理解,将心比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社会多些责任和担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如果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能生“仁爱”之心,行“忠恕”之道,必能构建一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亲相爱,充满仁爱,到处洋溢着温情、善良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理想社会。道家强调要营造一个人际交往的良好氛围,我们首先在思想层面上要具备若水的“上善”之德。指出:“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告诫我们,江海所以能包容百川,是因为其“善下之”和“不争”。因此,我们人类就应该效仿水之善德,以包容平和的心态,对待周边的人和事。我们要从意识上挫去争强好胜的锐气,消除不必要的纠纷,为自己也为他人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氛围,谓“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从行动方面来说,要给人以关爱和帮助,“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要有一颗无私的心全心全力地给予他人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帮助,当看到他人因此而感到幸福、愉悦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幸福、最开心的时刻。老子的“三宝”之一“慈”,就是要我们对人慈爱和蔼,甚至对“不善之人”和“有怨于我”的人,我们也要以宽容平等之心待之,“以德报怨”,“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有些时候正是因为我们的“退”,感化、拯救了那些对社会、对他人充满仇恨的人。所以说,“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善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以关爱、宽容、平等之心待人处世,对人对己有百利而无一害,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用这样的纯净、明澈的心态去为人处世,自然也就能同他人、同整个社会和谐相处了。老子最终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形态。佛家主张“自度度人”“乐善好施”,强调善恶报应、因果轮回,要求人们以善为本,慈悲为怀,“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才能远离“怨憎念苦”。

此外,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必须把诚信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老子也说“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诚信是人之为人最宝贵、最高尚的一种品质,它意味着一种责任,一种声誉,一种准则。即使是对道德上有所缺失的人,也应该以“诚信”的态度去感化他,使之趋于诚信。“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第四十四章)诚如孟子所言:“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诚信不仅是个人事业获得成功,人际合作顺利进行,同时也是良好的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条件。

马克思说:“历史认为那些专为公共福利从而自己也高尚起来的人物是伟大的。经验证明,能使大多数人得到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人。”[25]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需要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过程中,不仅意识到自身的需要、利益和幸福,而且意识到他人的需要、利益和幸福,意识到社会的需要、利益和幸福,不断寻找个人的需要、利益、幸福与社会、他人的需要、利益、幸福的交会点、凝结点、共同点以及和谐的契机,从而把个人的需要、利益和幸福的追求在整体上、方向上纳入个人和社会和谐发展的轨道。[2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