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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老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周王室日渐衰败,名存实亡,诸侯争霸、战火连连、民不聊生,整个社会陷于一片混乱和动荡之中。可以说,老子的处世哲学实则是一种生存智慧,彰显出“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不难看出,老子的这种幸福观实质上鲜明地体现出幸福所具有的道德性和价值性。

第一节 “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

老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周王室日渐衰败,名存实亡,诸侯争霸、战火连连、民不聊生,整个社会陷于一片混乱和动荡之中。老子目睹上层统治者的所作所为给黎民百姓带来的困苦与悲惨局面,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因而采取低调的人生态度,主张“不争无忧”,倡导“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而不据”“衣养万物而不为”“利万物而不争”的人生理念和处世哲学。可以说,老子的处世哲学实则是一种生存智慧,彰显出“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

一、上善若水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第八章,以下注释凡出自《道德经》者均只注章数)老子笔下的水,以其谦逊卑下、与世无争、大公无私的崇高精神和豁达情怀,赢得了无忧无虑的自如境界。在老子看来,水滋养万物而不居功自傲,默默奉献而不奢求回报,避高趋下、顺势而为,不舍昼夜、无阻无碍。即使处于低洼的深潭之中,仍不失其清湛悠然、水平如镜的低调作风和君子姿态,彰显出其不争、谦逊、无私、宽厚等高尚的品德。因此,老子认为水的德行最接近于“道”,此是效法“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詹剑锋释:“无所不利,是其德宏,利而不争,是其德谦,处下藏垢,是其德宽容。”[6]显然,水亦具备这种“玄德”的特性,故“几于道”。这种“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上善之德能够赢得“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第七十三章)的积极效果。因此,此是无为无不为、不争而自得,“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水以其高尚而低调的风格在成全万物的同时保全了自己,故终能无忧怨、无纷扰。

因此,老子认为人类最应该效仿水之德性,像水一样保持一种低姿态、高境界的生活态度,便能品尝到人生的幸福真谛。诚如蒋信柏所言:“我们人类一旦拥有了像水一样的品格,就能助人而自乐,与世无争,日子过得恬淡自然,就能避免与人发生矛盾冲突,就能免去患得患失的精神折磨……就能免去纷争、免去纷扰、免去痛苦、免去烦恼,就能过得逍遥自在,赛似天神。”[7]这种逍遥自在、赛似天神般的境界不正是芸芸众生向往、追求的幸福境界?

不难看出,老子的这种幸福观实质上鲜明地体现出幸福所具有的道德性和价值性。按着老子的说法,水虽处“众人所恶”之地,仍不失其上善之德——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能安然无忧。因此,从此种意义上来说,幸福与否不在于权势、地位、身份的高低贵贱与处境的优劣,“一个人的快乐幸福全在于他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如果他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坚定的人生信念,那么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中,他都可以感到自由自在,感到生活的充实”[8]。水之所以能无忧,是因为其“利而不争”,这是一种公而无私的利他主义精神。虽处恶地,却丝毫没有影响其生命价值的体认,以及其良好德性的践履。对于人类来说,幸福就其实质是个体品格的体现和价值的实现。这种品格和价值是无私而利他、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的高尚精神境界,此是个体德性修为的至高境界,故此种幸福更多地来自于德性本身。复旦大学教授陈根法曾说:“德性的价值首先在于确立人生的正确价值目标,提升生活中的品格……有德的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喜悦。”[9]因此,幸福与否与个体的德性及其价值目标有很大的相关性,“幸福的生活在于无忧无虑的德性”[10]。诚如康德所言,“尽管幸福使拥有幸福的人感到愉悦,但它本身并不是绝对的、全面的善;相反,它总是以合乎道德的行为为其前提条件”[11]。纵使幸福令我们梦寐以求,追求幸福是“人类一切追求的最终目的”[12],然而,人们在追求幸福过程中的行为原则和价值取向,无疑将影响或最终决定其能否获得真正的幸福,以及幸福程度的大小。我们常说,莫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幸福”显然违背了道德的原则,亦不符合善的标准,因此它不可能是真正的、持久的幸福。应该说,对于幸福的向往和追求,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无疑都应该包含着善的行为或符合道德的活动,离开善或道德的指引,我们终将无缘幸福。因此,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善或道德原则以及由此所决定的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幸福与否的评价标准或衡量准则。

在物质生活极其丰裕的今天,置身于市场经济竞争的大潮中,人们普遍以利益、地位、权力、财富的高低、得失衡量人生的胜败、价值,甚至将此与幸福等量齐观。为获得所谓的“幸福”,人与人之间处心积虑、钩心斗角、铤而走险,处处留心,时时留神,日夜不得安宁,到头来身心俱疲。可想而知,在这种状况下是根本不会幸福的。而他们不幸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必是一种宁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宁静的气氛中,真正的快乐幸福才能存在。”[13]且看水之所以能无忧,在于其以“善利万物而不争”,因其不争故能心外无物、淡然处之,赢得了悠然自得、无忧无虑的生存境界和处境。我们常说心静如水,意即拥有如水的品格,就可以摒弃烦躁不安、杂乱琐事的纠缠,内心就会变得平静、充实、远离尘世的烦恼和忧愁。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再观得道圣人老子,“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傈像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风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第二十章)。老子感慨凡夫俗子(众人)重物质享受的幸福取向,而自己却迥异于此,保持婴孩般“泊兮”“沌沌”“昏昏”“闷闷”的淳朴本真(不争无忧)的状态,而达此状态的根本在于其以道为根本(贵食母)。陈鼓应注:“老子企图突破个我的局限,将个我从现实世界的拘泥中超拔出来,将人的精神生命不断地向上推展,向上延伸,以与宇宙精神相契合。”[14]这无疑是强调个体注重精神追求的重要性,个体只有首先突破“自我中心”主义,从现实世界无谓的争夺之中超然而出,才能真正达到与道合一的至高境界。

总之,人类若是有了如水般自然的心态,有了如水般宽厚的胸襟,人生何忧之有?幸福所具有的道德性和价值性在老子的幸福取向中可以说是一览无余,其蕴含的幸福理念值得我们去品味、研究。

二、报怨以德

人是社会性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诚然,在各种复杂的社会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之中,人们之间难免会有一些摩擦、口舌之争甚或是武力相残……结果或是两败俱伤,或是一胜一负,胜者得意扬扬、趾高气扬,败者吹胡瞪眼、伺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怨怨相报不知何时能了。可想而知,整日生活在明争暗斗之中,无论是身体上有形的伤残,还是精神上无形的伤害,无疑都会给正常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带来挥之不去的负面影响。人们在此种情况下根本无心品尝,也无法品尝到生活的幸福美满,只会叹息,做人真难,做人真苦。果真如此?

让我们倾听老子的教诲。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第七十九章)老子认为,对于纠结很深的仇怨经过调解,必定还会有余留的怨恨,因此这不能算是妥善的办法。俗话说“冤家易结不易解”,一旦相互结怨,彼此之间心理上的阴影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抹去。这种潜在的余怨,极有可能在某种条件的刺激下突然爆发,双方再次陷入变本加厉的恩怨之中。在老子看来,“和大怨”的方法只能是权宜之计。如何才能彻底解决此问题呢?老子告诫世人:“大小多少,报怨以德”(第六十三章),不去计较得失恩怨,用“德”去回报与“我”有怨者,便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良策。我们不禁要问:其一,既然能做到用“德”去回报“怨”者,可见其境界之高。如果说“德”是其一以贯之的实践原则,又何以与人结怨?这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其二,以“德”去回报“怨”者,显然是一种无原则的退让,那么行“德”的主体又何以能幸福?

在此,我们务必先搞清楚老子此处所言“德”之谓何。范应元说:“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者。以天地有形迹,故得以憾其风雨寒暑,大小多少之或不时;然天地未倘以人有憾,而辍其生生之德。圣人之大,人亦有所怨者,以圣人有言为,故得以怨其恩泽赏罚,大小多少之或不齐;而圣人亦岂可以人有怨,而辍吾教化之德?故曰报怨以德。”[16]范氏以天地“生生之德”来类比圣人“教化之德”,指出天之德尚有缺憾,何况人之德呢?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然两者均不因人之“憾”“怨”而改其“德”之本性,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其合于道之本性可见一斑。而人所“憾”“怨”之处亦“道”之使然,谓“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此是天之道和人之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其“德”乃大道的体现,故谓之“常德”。

然行此“常德”缘何能幸福?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第二十八章)在老子看来,以“常德”修身,便能达到“婴儿”“朴”“无极”的境界。按着老子的说法,“婴儿”,即无所谓雄雌者;“朴”,即无所谓荣辱者;“无极”,即无所谓白黑者。显然,这是一种无分别之心的至真、至纯、至善、至美之境界。达此境界便能物我两忘、与道合一,“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十章)。即老子的“报怨以德”是一种本真之举,他并不渴求以“德”来换取任何的回报,谓“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第七十九章)。“常德”者存大道于心中,行大道之妙用,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可谓“同于道者”,“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第二十三章),能与道、德为伍者,即整日处于道、德的包围之中,故不会逆道违德而行事,自然无忧无虑、无怨无愁,其心坦然淡定。这岂不就是幸福的人生境界?诚如蒋信柏所评价,“老子整日处于大道之中,无言无为、无欲无求,自然也就无忧无虑、无伤无痛、逍遥自在,可谓真正的至乐境界”[17]。老子的这种生活状态就是一种“得”,所谓“德者,得也”(《礼记・乐记》),“外得于人,内得于己”(许慎《说文解字》),“内得于人,身心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显然,这是一种于己于人均有利的双赢之“得”(德),是“不争而自得”,人得之其乐融融,己得于心则坦然,能不乐哉?贺建华认为:“德是大道在天地万物中的自然表现和流露,是人人可以修而得的幸福人生的真正保障。”[18]

因此,老子“报怨以德”的幸福理念,是一种超然的人生境界,彰显出其宽容豁达的情怀与超然于世俗的人生态度,充分体现了幸福所具有的超然性和精神性。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只有我们心底真正做到不在乎,才能海纳百川、虚而不竭,成就“百谷王”者的气量,“不争而善胜”,领悟人生的真谛和幸福。正如丹明子所言:“没有分别之心,自然也就不会有争夺心。那么人与人之间也就自然而然地和睦了,我们的生活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回归安详与幸福了!”[19]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怨恨、牢骚满腹,究其原因在于我们的分别心,对鸡毛蒜皮的小事非得分个是非曲直,争个高低上下、胜负输赢,所谓“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如果我们能以宽容、平和、自然的心态面对世间百态,“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第四十九章),那么一切恩怨情仇就如同过眼云烟,能找回心灵宁静的驿站,而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心灵的自由和安宁。

三、贵生爱身

2000多年前,老子向世人发出诘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第四十四章)不可否认,人生在世难免与功名利禄、宠辱得失交臂,功名利禄亦人人梦寐以求,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妥善摆正其位置,甚至视之高于生命的价值,那便是得不偿失、本末倒置。在此,老子将名、货与身,得与亡进行对比,意在告诫世人,在人生的价值取向上应摆正“名”“利”与“身”之间的关系,权衡利弊、得失,视生命高于一切。

老子之道虽寥寥几言,却意蕴深远、发人深省,直击世俗之人的要害、死穴。但世人有几人能沉思之?当然更不能谈及有几人能真正地以此为人生的指南和行为准则。面对充斥于社会的功名利禄、宠辱得失的利诱,人们往往会失去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我们经常听到来自亲朋好友诸如“名利双赢”之类的赞美或祝福之语。在众人看来,人们终其一生不懈追求的不外乎是名利、财货、高官、权势等。认为获取名利便意味着人生进阶中的一次成功记录,拥有了高官便意味着拥有了财富、地位,掌控了权势便意味着飞黄腾达的幸福人生就此拉开序幕。鉴于此,追名逐利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人们生活的重心和主题。芸芸众生们为了求得功名、利禄、富贵、权势,不惜铤而走险,而当得来之时已是身心疲惫,无半点幸福可言。

面对世人咎由自取的所作所为,老子深深感慨:“吾道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第七十章)在老子看来,世俗之人之所以找寻不到幸福,原因在于他们没能妥善地权衡名、货与身,得与失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说,他们过分注重名利等身外之物,把名利得失看得甚至比自家性命还要重要,所以才会患得患失、宠辱皆惊。诚如蒋信柏所言:“众人借助外在的事物(美食、美景)而乐,一旦外在的事物消失了,他们的快乐也就不存在了。”[20]

古人云:“五福寿为先。”[21]钱财名利乃身外之物,若一味执意求之,投机钻营、殚精竭虑,必然会对身心造成巨大的损害,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故此,老子告诫世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在老子看来,“色”“音”“味”等外在的诱惑与感官刺激,虽能满足人们一时的生理快乐,却往往给人的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损伤,因此警告世人不要过分沉溺于外在之物的追逐之中。《墨子・贵义》亦云:“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清代学者金缨在《格言联璧》一书中指出:“以外物言,无论功名富贵。”主张“毋嗜欲杀身”,论证说:“鱼吞饵,蛾扑火,未得而先丧其身;猩醉醴,蚊饱血,已得而随亡其身;鹚食鱼,蜂酿蜜,虽得而不享其利。”文学家萨迪也说:“无论是学者、博士、圣徒,也无论是雄辩的人物,只要他羡慕浮世的荣华,便如同跌落于蜜中的苍蝇,永难自拔。”凡此种种,我们足可以看出生命之可贵。世俗之人一味地向外索取,为求身外之物,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而当得来之时已是人去楼空,幸福早已自其作出错误的价值判断那一刻起渐渐与之疏远。其实“生命本身就是幸福”[22],这是因为,人的一生中财富、名利、官位始终在频频地更换主人,而唯一不变的是我们自己的身体,只要一息尚存身体永远属于自己。而若失去了生命,也就失去了一切幸福;没有幸福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命的意义和目的。所以,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指出:“在一切的幸福中,健康是最重要的。”[23]罗素也说:“健康是一种无人确有把握享有的福分。”[24]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说“生命本身就是幸福”,但并不意味着,拥有了生命必然拥有幸福。老子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第十三章)在老子看来,世俗之人之所以宠辱皆惊,失去内心的和谐与幸福,是由于“吾有身”。其实错误不在于“吾有身”,而在于我们有分别之心,以得宠为荣(上)、受辱为耻(下)。为了得宠,卑躬屈膝、阿谀奉承;在得宠之时,神魂颠倒、欣喜若狂;受辱之时,失魂落魄、沮丧难眠,患得患失,故说宠辱皆惊。按着孔子的话说:“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论语・阳货》)大作家萧伯纳曾说过:“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贪欲难遂,一是贪欲得遂。因为财富带给某些人的只是让他们担心失掉财富。”丹明子也说:“无论是宠还是辱,都是因为我们有了得失的概念才造成的,如果我们心里没有宠辱的差别,也就不会因此而感到惊恐。”[25]这种以丧失人格和尊严换来的“宠”,老子称其为“下”。生命诚然可贵,但失去了尊严与人格的生命,只能是行尸走肉、苟且偷生,幸福终将离之远去。“幸福的实质不在于物欲享受,不完全取决于客观外在生活条件,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可以由主体自我把握的东西。”[26]诚如复旦大学张汝伦教授所言:“幸福是人最难拥有,也最希望拥有的财富。世上任何财富都是手段,唯独幸福这种财富,是我们生命的目的。”幸福就应该是重身爱身、淡泊名利、宠辱不惊。那种以名利、财货、宠辱、得失作为衡量人生幸福的标准的观念,严重偏离了人生的价值及生命轨道。诚如罗素所言:“成功只能为造成幸福的一分子,倘若牺牲了一切其余的分子去赢得这一分子,代价就太高了。”[27]

幸福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拥有多少名利,平凡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幸福。“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黄金,它的居处是在我们的灵魂之中”[28],它更多的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宁静,是一种源自精神境界的满足感和愉悦感。只有我们学会以平静的心态面对世界,学会在功名利禄面前保持一种淡然和镇定,实现自我超越,才能摆脱尘世的纷扰,获得心灵的宁静和精神境界的幸福。诚如丹明子所言,“世界就像一个大战场,只有怀着一颗平常之心,得到而不惊奇,失去而不恐惧,将自己置身于这个战场之外的人,才是真正的主宰者”[29],才是真正幸福的人。

四、祸福相倚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在世无不趋福避祸、喜福忌祸。中国民间所推崇的“福、禄、寿、喜、财”将“福”字排在最前。我国的汉字文化中关于“福”字的成语更是随处可见、可闻。如,福寿双全、福寿无疆、福星高照、洪福齐天……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表明了世人对“福”的偏好与垂青;相反,对于“祸”字却视之如瘟神,闻之则色变。然而,祸福之由却不易觉察,因此世人企图通过祈福、求福的方式消灾避祸,却往往事与愿违,正所谓世事难料,祸福难测。因此,多见世人“几度欢喜几度忧”。想必以这种心境面对人生中诸多不确定因素是不易感受到幸福的。

究竟该如何看待人生旅程中的祸与福?聆听老子释说祸福哲理,一切便能坦然释怀。

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第五十八章)在老子看来,福祸没有严格的界限,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反相成、相互转变的辩证统一关系。可谓祸中孕福、福中藏祸,祸即是福、福即是祸,祸福无常,循环往复,并无终极。《韩非子・解老》亦云:“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则谓之福;而福本于有祸。”又曰:“人有福利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于福。”此处韩非子将“全寿富贵”称之为“福”,“死夭之难,无成功之名”称其为“祸”,显然其所言的福、祸带有较为明显的物质幸福论的倾向,其评价祸福多倾向于以外在的得失为衡量标准。但值得肯定的是,韩非子用较为严密的逻辑推理法演绎出祸福相因的过程始终。从中不难看出,祸、福不是单因单果的突变(量变)过程,而是相因相成的渐变(由量变到质变)过程。所谓“祸不妄至,福不徒来”(司马迁《史记・龟策传》),祸福生成与转变既非无中生有,也非偶然突变。老子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第四十六章)在老子看来,“祸”源于人的不知足之心,人心不知足就会驱使着人们永无止境地向外追寻,终至大祸临头,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欲不正,以治身则身亡”(《吕氏春秋・重己》)。此是“有为”“争者”,逆道而行之,故“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二十九章)。反之,人若知足,则内无贪欲、外无妄举,循道而行,“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六十三章),故能“无败,无执,故无失”(第二十九章)。因此老子说“自足常足”“知足者富”,富即福,常足即常乐,故知足即福。晋人葛洪有“祸莫大于无足,福莫厚乎知止”之说。《菜根谭》也说:“福莫福于少事,祸莫祸于多心。唯多事者,方知少事之为福;唯平心者,始知多心之为祸。”“平心”“少事”者即循道而不妄为者,其进退有度,故谓之“福”;“多心”“多事”者则违反了老子所言的“无为”“不争”之道,故谓之“祸”。正所谓“顺者福之门,逆者祸之府”(刘昼《刘子・思顺》)。

在老子看来,祸福所至均为人自取,故曰:“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其实很多时候,祸、福的形成与转变与个体本身(即内因)存在很大程度的相关性,而非祸福的自变自转,引起这种变量发生的主要因素则是人类自身。朱熹云:“福祸之来,皆其自取。”(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刘向云:“存亡祸福,其要在身。”(刘向《说苑・敬慎》)刘安《淮南子》亦云:“福由己发,祸由己生。”《淮南子・人间训》中“塞翁失马”的故事给后人留下了千古聚讼不已的警世名句:“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塞翁得马,安知非祸?”诚然,祸福的转变与我们的思维、价值判断有一定的相关性。对于任何事物,我们都不应武断地将其定性为绝对的好或坏、有益或无益。好与坏、有益与无益只能是相对而言的,在不同的时期或者同一时期的不同阶段,同一件事物往往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效果或特性。因此,我们不能静止地、片面地去评价一事物,而应该以发展的、全面的、独到的观点去对待一事物,并使之尽可能朝着我们期望的方向转化、发展。老子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十二章)老子连续用了六组意义相对的词,且每一组的前者在通常情况下是人们不大愿意面临的状况或不太乐意接受的结果,而后者则多是令人趋之若鹜的。然而,老子在此恰恰强调前者,在老子看来,前者在一定条件或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成后者,或者说后者就是由前者转化而得的结果。在此,老子以其辩证哲学的深奥原则,告诫人们应当采取一种低姿态的生活态度和人生观点,这样反而更易获得我们所向往的良好结果——全、直、盈、新、得。这是一种生存之道和生活哲学,也是一种人生幸福哲学。

董仲舒曾说:“福之本在于忧,而祸起于喜。”面对祸福的到来,我们大可不必大喜大忧,应该学会以自然、平和、不争的心态淡然处之,做到“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人的情绪的异常变化对于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大喜则伤心,忧思则伤脾,悲伤则伤肺,惊恐则伤肾”,从而引发亚健康乃至身体的各种疾病。因此要“不以福喜,不以祸悲”,因为“幸福本身就包含着客观存在的反面——悲伤、懊恼、痛苦”[30],“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福和祸没有绝对严格的界限,为福而极乐或为祸而极悲都是不明智的,聪明的做法是不为好事大喜也不为伤事大悲,一切得失顺其自然,才能过得逍遥、活得开心”[31]

可以说,老子哲学充满着深邃的思辨意蕴,带有较为明显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祸福相倚”的幸福观,旨在告诫世人要学会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和观点看待人生中的祸与福,谨循“道”之自然无为的人生态度和处事原则。《菜根谭》里讲:“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无事于心,无心于事,才能不为任何外物所牵制,不以福喜,不以祸悲,才能自处超然,得意淡然,失意泰然。

五、小国寡民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八十章)这是老子所勾勒的理想国界,可以看出,“小邦寡民”所强调的是营造一种适宜的生存之境。在这种生存之境中,人们顺乎自然,无为无不为,不贪求、不攀比、知足知止,无须为满足无尽的欲望而四处奔波,所以“有车舟无所乘之”。没有因贪念而引发的冲突,也没有为名利而诱发的角逐,彼此相安无事,所以“有甲兵无所陈之”。同时,这是一个基本公正的社会,人们实现了“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等简单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基本物质需求。此外,还是一个相对民主、自由的社会,因为人们能以“乐其俗”的方式实现精神层面的充实,整个社会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展现了一个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并重并举、充满令人向往的幸福与安宁的社会局面。用林语堂的话说:“平静、欢乐是世人的本性,如果不能使天下得到平静与欢乐,便是损害了百姓的本性,以此行为治理天下,国家岂能长久存在。”[32]俗话说,故土难离、穷家难舍,“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的成员感到人生存在幸福的可能性”[33]。也正如巴贝夫所言,真正的幸福应该是在全社会实现平等和自由,使全体人民得到幸福。正是这样安宁、基本公正、民主而自由的小邦寡民的幸福国家吸引着人民“重死而不远徙”。

可以说,老子所向往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无战的社会,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前提下,才能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不用时刻担心战争的威胁,也无须将人力物力浪费在战事之上,因此可以将精力更多地投入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之中,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这是因为,老子目睹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以及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朝甚除,田甚荒,仓甚虚”(第五十三章),“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戎马生于郊”(第四十六章)。同时,老子也深刻地认识到战争的危害性,指出战争不仅造成了众多无辜人员的伤亡、人力物力的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整个社会生产的有序进行,使百姓赖以生存的田园荒芜,民不聊生。因此老子极力反对战争,主张“道临天下”,他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第三十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在老子看来,天下政局的稳定不是靠统治者的武力镇压和战争威慑,战争犹如凶丧之事令人憎恶,故视战争为“不祥之器”。只有真正“以道治国”者才能赢得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因此,老子所描述的理想国界里虽“舟舆甲兵”却均无用武之地,说明了这是一个无战争、重和平的国界,更加印证了老子的反战思想。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老子极力反对战争,但老子并非一味地反对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战争,他所根本反对的是那些“无道”的侵略战争,即“不义之战”。在老子看来,为了自卫在不得已时而为的“有道”的正义之战仍是必要的,因此老子所描述的“舟舆”“甲兵”之类器械仅备“不得已而用之”(第三十一章),即完全是出于自卫,“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第六十九章)。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但即便出于自卫目的而发起战争,老子亦主张“恬淡为止”(第三十一章)。

老子将人民安居乐业的局面,归结为“以无为治天下”的积极效果体现,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镇之以无名之朴。……天下将自定。”(第三十七章)“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第六十四章)在老子看来,“无为”即能实现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自然真朴境界,在这样的社会里世风淳朴、道德淳厚、物质生活简朴、精神生活恬淡、享受内心平静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不仅实现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融洽,同时人与人之间也是和睦相处,彼此之间自然和谐,超然功利,只有快乐幸福的生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说明人们之间能自觉做到互不干涉内政、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人人“长生久视”的人生理想和社会理想。老子的小国寡民理想是一个“无争”的和平社会。正如冯达甫所云:“老氏称上古之治,莫非要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莫动干戈而已。这样,才能遂其所求,至于‘大顺’。若谓在求返于‘小国寡民’之世,又岂其然?”[34]老子追求的小国寡民之世,是风淳太平之世,生活安定,不动干戈。有些接近柏拉图所勾勒的理想国:“这个国家的理想目标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独自享有的幸福,而是为了这个国家全体百姓的幸福。”[35]

因此,从总体上来说,老子所描述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丰衣足食、安居乐业、自给自足、自得其乐、人人平等、恬静和美的社会。人们甘食美服、安居乐业,一切依顺自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也正如《庄子・马蹄》所描述的“至德之世”:“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乌鹊之巢可攀援而关。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知乎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这种社会的本质特征就是和平、和谐、文明、公平、公正,其实质就是一个幸福社会。王刚也曾撰文说:“无为而治的最佳社会形式就是‘小国寡民’……是否定了礼仪社会后的更文明、更和谐、更幸福的社会形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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