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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克隆人的理由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 反对克隆人的理由在这场激烈的关于“克隆人”的争论中,占绝对优势的观点是反对“克隆人”的实验,综合概括其理由如下:“克隆人”不利于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发展,违背生物进化的基本法则。总之,任何克隆人的实验,都涉及人的权益保护和人格尊严维护问题,都将被视为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是对迄今公认的伦理道德的背叛。

§2 反对克隆人的理由

在这场激烈的关于“克隆人”的争论中,占绝对优势的观点是反对“克隆人”的实验,综合概括其理由如下:

(1)“克隆人”不利于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发展,违背生物进化的基本法则。孟德尔遗传规律是生物进化的物质基础。它包括分离律和自由组合律。分离律中指出,生物的遗传性状是由遗传因子控制,这一对遗传因子一半来自雄性细胞,另一半来自雌性细胞,形成生殖细胞时,成对遗传因子分离。然而,克隆人一旦出现,意味着这对遗传因子要么来自男性的体细胞,要么来自女性的体细胞。自由组合律的生物意义在于,杂交过程中经过基因的自由组合,形成各种不同组合,增加变异类型和多样性。事实上,在整个人类进化过程中,就是依靠有性生殖过程中的基因的自由组合、自然选择和基因优化,因此,两性结合繁殖的人类群体具有多元性、复杂性和整体性,而“克隆人”是某一人或某一类人的复制品,具有当事者的全部遗传特征,具有单一性,违背了自由组合,破坏了人类基因库的多样性,不可避免地使基因本身的力量和质量逐渐退化,降低了人类对环境适应能力提高的可能性。比如,有些人对某些细菌感染比较敏感,有些人则具备天然抗性,万一某种致病因素在单一的缺乏免疫能力的人群中蔓延开来,将会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

由此可见,两性结合、基因重组为新生命,保证了人类基因的多样化,对整个人类的生存有利;克隆技术将可能使人类基因单一地遗传下去,导致人种退化、基因突变、新型病毒流行等一系列恶果。换言之,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来说,以克隆作为繁育方式是有害而不可取的。

(2)“克隆人”实验本身是侵犯人的尊严,践踏人权,违背人道主义原则的。迄今为止,关于动物克隆成功率的公开数字是1%至2%,真实的数字可能还要低,克隆动物胎死腹中或出生后死亡的例子俯拾即是。据报道,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是经历了1000次失败才培养出一头多利羊的。其中移入母羊子宫的胚胎21头,流产和生下不久就死亡的有20头。在牛的克隆中,每7个新生儿中就有一个带有致命的并发症,例如代谢紊乱和不正常的肺部发育。

克隆技术的高风险性是众所周知的,用这种不成熟的克隆技术进行“克隆人”实验也是不堪设想的。在那么低的成功率下,“克隆人”实验无论对妇女还是孩子都有很大风险。如果用人体做实验,不仅怀孕成功率极低,造成母体大量流产给母亲带来巨大伤害和痛苦,而且即使怀胎了,也可能复制出大量不正常的儿童,包括有生理缺陷的畸形人、残疾人,有先天性遗传病的人,有心理缺陷的精神病人,等等,从而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和痛苦。即使“克隆人”能够在生理上健康成长,在步入社会后也将因缺乏个性和自我人格等而受到社会歧视和心理困扰。再者,在克隆人的过程中,将一个体细胞的基因取出与一个去掉细胞核的卵子相结合,这是一个人的胚胎实验问题。实际上,一个胚胎的实验成功需要牺牲掉许多其他胚胎,这就涉及对这些孕育着的小生命的尊严与权益的侵犯问题。“克隆人”实验的意义和目的似乎仅仅把“克隆人”当作为他人服务的工具和手段,这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是不符合人性的。同时,将“克隆人”看作是提供器官移植、试验研究的对象,不仅会遭到“克隆人”本身的反对,也会受到社会伦理的指责。

总之,任何克隆人的实验,都涉及人的权益保护和人格尊严维护问题,都将被视为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是对迄今公认的伦理道德的背叛。

(3)“克隆人”实验可能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导致克隆技术的滥用。如同任何科技运用都会有两重效应一样,克隆技术本身发展的不成熟性以及客观上存在着被误用甚至被滥用的可能性都会产生负面效应。克隆技术的不成熟性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在转基因动物技术中,存在着某种物种的未知的病原体转移到人体中,会给人带来各种不治之症,使人缺乏适应环境的能力。由于人体体细胞是否正常难以鉴别,体细胞在培养液中会受到理化环境的负面影响,从而会出现不可预测的畸形人。科技发展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这就有可能带来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方面,人们记忆犹新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国家输血中心的一批血浆,已被发现带有艾滋病病毒,由于当时对艾滋病认识不足,更因为考虑这批血浆的经济价值,而照样给病人输用,结果造成90%的血友病人感染了艾滋病。更有甚者,克隆技术一旦被滥用可能会制造出“人兽细胞融合”的超级生命,各种妖魔鬼怪和畸形怪物就会应运而生,比如“人头马”、“狮身人面”等,这将给社会带来严重祸害。而且,一旦克隆技术被科学狂人、犯罪分子、种族主义者、军国主义者和恐怖分子掌握,就会出现大批带有暴力基因和犯罪基因的“克隆暴徒”,复制出一大批带驯服顺从基因的奴才和战争炮灰,利用“克隆人”充当侵略、屠杀、虐待的工具。如此这般,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也必然如同动物一样。

对克隆人的恐惧和疑虑,使人们一再想起未来学家托夫勒的话:“我们已经逼近了‘生物学的广岛’,一个潘多拉的盒子已被打开。”

(4)“克隆人”将会冲击传统的家庭人伦关系,破坏社会法律秩序。违反自然规律在实验室中操纵并制造生命物质——克隆人,将使人的繁衍不再依赖两性的结合,生育不再和爱情与婚姻保持统一,使人的性爱与生殖彻底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模式,降低了自然生殖过程在夫妇关系中的重要性,强烈的冲击了传统的婚姻家庭观以及权利与义务观。

“克隆人”会对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和法律秩序造成巨大冲击,带来一系列问题。

首先是亲属制度问题。因为现行法律无法回答谁是克隆人的母亲以及克隆人的归属问题。克隆后代的母体可以有三位:一是提供遗传物质细胞的母亲,二是提供卵子又不遗留提供者任何遗传物质的母亲,三是生育母亲(代理母亲),甚至可以有第四位,即养育母亲。如果从现实的血亲观念来确定母子关系,克隆人的母亲应是遗传母亲,供卵母亲、生育母亲、养育母亲均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这样,母亲的概念将发生质的变化,现在意义上母亲的法律地位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再适应克隆人。倘若遗传母亲提供遗传物质细胞的行为不是想为自己获得子女,而是基于捐赠、赠与或出售,那么受赠或购入该细胞的供卵母亲、生育母亲或养育母亲,有无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地位呢?若有,属于生母还是养母?这些问题现在的法律都将无法回答。养育母亲似乎可理解为养母,但她与养母截然不同。养母的关系应该在婴儿出生后才可以确立,但是养育母亲的关系在遗传物质转移入受精卵中时已经确立。

其次,无性繁殖复制的人将彻底搅乱世代、辈分的概念。“克隆人”与细胞核的供体既不是亲子关系,也不是兄弟姐妹的同胞关系,而是类似于“一卵多胎同胞”,但又存在代际年龄差。这样世代的概念就搞混了。假如一个男子的体细胞核由其女儿的去核卵和子宫孕育出“克隆人”;或者以某男子或女子的体细胞核为“种子”,由其妻子、女儿、母亲或孙女孕育出“克隆人”,这将造成人群身份辈分大混乱。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无父母概念、无夫妻概念、无辈分和世代概念,有的只是复制与被复制概念,那么现今家庭的观念将荡然无存。一方面家庭正在不断的瓦解、消灭,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尚未发展到家庭的扶养、教育、监护职能由社会来替代的程度。这一切法律将如何面对?

再次,关于人身权制度问题。胚胎是否具有生命权?依据现行法律,因两性结合而怀胎的,有权处置胎儿的人是双亲。那么人类被克隆后,谁有权处置胚胎并决定其生死呢?是遗传母亲?供卵母亲?生育母亲?抑或社会、政府呢?法律必须给予回答。

最后,克隆技术有可能使很多人拥有相同的DNA结构,对我们现今运用指纹、血液、体液、毛发、基因等技术进行侦破、取证、认证及与此相关的司法活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由此可见,“克隆人”将使人类社会的伦理体系土崩瓦解,使现有的家庭这一社会的细胞将发生根本性裂变。现实的亲属制度、亲权制度、监护制度、继承制度、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婚姻为纽带、以血缘为联系的家庭关系和家庭制度经历了数千年,一旦被打破,其后果不堪设想。

(5)“克隆人”违反了人的生命本质,亵渎了人的价值和意义。不难看出,从“克隆羊”到“克隆人”实验,现代生物技术日趋走向改变生命的诞生、成长的自然过程,用人工制造方式取代自然繁殖方式,这实质上是在向生命的自然性挑战,也是在向人的生命及其价值的神圣性挑战。一旦人的生命诞生过程变成了用克隆技术而大量制造出来后,那么人和动物的生命就没有什么两样,人的尊严就会降低为动物水平,人类在地球上的崇高价值以及几千年所积淀的人性精华也会遭到侵害而荡然无存。

“克隆人”是人的全部遗传信息的复制品,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其社会化进程和情状必然是相同的,具备的所有内外特征也都是相同的。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克隆人”是一群标准的不能准确定位的人,没有个性特色,千面一孔,一种模式,将会对现存人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类的社会规范、生存法则等产生巨大冲击,动摇其生存的社会基础。美国总统克林顿说:“鉴于我们最为珍视的信仰和人性的观念,克隆人必将引起深深的忧虑。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特的,是诞生与实验室之外的奇迹。我们必须尊重这种深奥的礼物。”

在西方,宗教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几千年来的传统文明一直认为,一切生命都是上帝或诸神创造的,人体是神圣的。基督教甚至认为上帝曾经变成人身肉体来体验人间的欢乐和痛苦,从而给人体赋予了更加神圣的价值。正是基于这样的宗教观念,形成了尊重人体和重视人权的道德基础。生存权、平等权、禁止酷刑、禁止奴役,禁止卖淫、战争中不虐待俘虏、对弱者的同情、对死者的厚葬等信条,都是出于人体是神圣的这一前提。离开了人体神圣的概念,而把人类视为和可以捏制的陶器的一样的商品,那么人类文明的一切价值都将不复存在,人类文明的框架也就随之瓦解。因此,“生命神圣”的信念和守护“生命秘密”的天职,自古以来就在各民族的伦理、宗教和习俗中保存下来。可想而知,西方教会势力和亲生命组织就一直反对克隆人体的任何组织器官,认为,这种试验是在摧残人类生命的本质,因为每一个胚胎都应被视为人类生命的早期形式,而克隆人的胚胎就是在制造另一个人,在从他的身上提取一些干细胞后再把它杀死,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他们对已产生的生命进行破坏表示强烈谴责。同时,克隆人也将危及我们关于死亡的概念。科学表明,人总是要死的,因为人生短暂,所以人的生命才有意义。圣经中说:“意识到一个期限,凡事有一个尽头将迫使我们好好享用我们的生命”。而当“克隆人”出现,人可以无限制的自我复制,不再有期限和尽头,生命对每个人不再是一次,人们对死亡的概念将因此而改变。无疑,“克隆人”对“生命的一次性”和“每个人的独一性”是一种触犯和亵渎。

(6)“克隆人”技术应用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增加人口数量?还是为了提高人口的素质?据说制造“克隆人”的一个重要动机和目的就是复制出一批智能优越的后代或重新克隆出一批举世闻名的卓有成就的科学家、政治家等等,如克隆出爱因斯坦。

问题是,我们能否克隆出一个与真正爱因斯坦完全一样的新“爱因斯坦”吗?进一步说,我们能否复制出一个在生物学上和精神智力上完全相同的人吗?不言而喻,我们克隆出来的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humanbeing),而不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person)。单从生物学上看,可以复制出与其母体或父体基因组完全相同的机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克隆出在生物基因和生理特性以及体质外貌上基本相似的“爱因斯坦”。但是,我们要说这只是一个生物学上的“爱因斯坦”,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的爱因斯坦”。真正的爱因斯坦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这些条件包括世纪初物理学的一系列发现,包括德国传统文化环境的熏陶,包括爱因斯坦的出身、家教、经历、体验以及刻苦钻研、献身科学的精神。正是这些条件和因素才铸造出真正的爱因斯坦,而这些条件和因素是不可能重复出现的。

因此,克隆技术制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完全意义的真正的人。因为人的本质不在其“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2)。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丰富的社会关系,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往活动,创造诸如语言、知识、规范、习俗等文化形态,成为具有自我意识和人格尊严的社会性存在物。不仅如此,人自身的自然也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人的肉体器官的发育及功能的发挥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在环境的熏陶和人际的交往中才能形成和实现。“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3)。由此可见,“克隆人”只是复制了其供核蓝本的基因组,只是达到外貌造型上类似(注意,不是完全一样,因为最初的核外环境的差异,子宫和整个母体的环境和生理条件以及核外遗传因素都会影响和改变克隆人的体质形态),更不用说,“克隆人”在个性特征、能力水平以及人格素质等方面是根本不能“复制”出来的。生活中所见到的双胞胎(同卵双生子)其个性能力的差异性、“狼孩”智力发展的停滞性,不正是证明了社会实践及社会关系对人的本质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吗?

有人认为,只要我们挑选出世界上最卓越最有才华的人的基因来克隆人,或者将人类的一些优质基因进行重组以产生一大批聪明能干、健康长寿、个性开朗、英俊美貌的人。虽然这种愿望比较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困难。究竟由谁来判定基因的好坏优劣?根据什么标准来裁定?人们用来判断基因优劣、美丑的价值观念是合理的吗?显然,这些问题都是无法真正解答的。迄今为止,我们还无权或无能力对其他基因作出优劣好坏之判断。人类这个物种的丰富的基因库构成了个体的多样性及个体间在性状和能力上的内在的自我调节和自动平衡的系统。一旦无性繁殖和基因重组取代了人类历来固有的有性繁殖,就会破坏这种自然的基因生态系统平衡,从而破坏人类自己的基因库,破坏基因的多样性和自我调节,最终破坏在千差万别基因基础上形成的丰富多彩的个性和生气盎然的社会。

现实社会,每个正常人的基因都各有特色,表现在每个人的生理和心理上都各有所长,从而形成社会上丰富多彩、别具一格的人群。所以一味强调“基因优化”,只会扼杀基因的丰富多样性。而“复制天才”,只不过是少数人的痴心妄想,因为天才的产生与环境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管怎么说,任何人本质上都是独一无二的社会环境的产物。

同样,把“克隆人”看作是其父本或母本生命的延续也是不能成立的。无性繁殖出来的个体只是在基因上完全相似,亲子间固然具有相同的遗传性状,但充其量只不过是你的孪生兄弟姐妹,并不是你的“再生”、“重活”。因为你的个性、意识不会在无性繁殖中得到延续,基因本身并不铸成一个人的个性和意识。只有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及文化环境,才能造成人的迥然相异的性格、意识。双胞胎的遗传基因和社会环境相同,但他们的性格气质截然不同,这是因为交往活动和外部影响的不同引起的。其实,无性繁殖根本不是通向永生之途,无论亲子间基因的完全相似(通过无性繁殖),还是基因的部分相同(通过两性繁殖)都不是自身生命的延续,毕竟亲子代属于两个不同的物质形态,更何况在年龄上相差很大,在生活环境上完全不同,怎么会是同一条生命尤其是心理个性特征的延续呢?此外,不断复制自己,使自己长生不老,从宏观上说,会使世界人口不断膨胀,总有一天,有限的地球环境再也容纳不了那么多人口,从而引起新的“生存竞争”。这就不难发现,“克隆人”是造福于人类,还是造孽于人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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