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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与法的关系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官吏与法的关系韩非子认为,在官吏与法的关系上,首先是官吏要严格守法,其次就是严格执法。韩非子认为主要在于加强对官吏的治理,即“明主治吏不治民”,对于如何治吏,韩非子提出,君主要势、法、术并用。因此,韩非子认为君主应当势、法、术并用以治臣,这样就可以使臣下为国效力,没有二心。

四、官吏与法的关系

韩非子认为,在官吏与法的关系上,首先是官吏要严格守法,其次就是严格执法。官吏应当而且必须服从君主的法令,他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此臣之所师也。”(17)最好的官吏必定是恪守君主法令的人,“尽力于权衡以任事”,官吏应无条件地服从君主的法令:“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18)此外,官吏应严格执行法令,“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19)官吏执法时要严格执法,不做无罪推定,不能钻法律空子,不能徇私舞弊,既不能放纵犯罪者,也不能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不禁止的情况下处罚。无论是守法还是执法,官吏都要唯法是从,一丝不苟。“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不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20)官吏再有才能,也不能违背法律自由裁量,法具有绝对的权威,官吏只能服从,不能更改。“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21)否则,官吏和庶民一样,违法了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即“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22)

那么,如何才能使官吏严格守法、执法呢?韩非子认为主要在于加强对官吏的治理,即“明主治吏不治民”(23),对于如何治吏,韩非子提出,君主要势、法、术并用。君主要大权独揽,不可将权势“借人”,不可以与臣下“共势”,“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24)不能让大臣掌握权势,否则,君主就会失去王位。除了有势,君主还要有术,“君无术,则蔽于上”(25),君主不用术,就会被臣下欺骗、蒙蔽。不但要用术,还要用法来制约官吏。韩非子总结了申不害和商鞅失败的历史教训,申不害“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26)商鞅“无术以知奸,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饬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27)从而得出结论:“徒法而无术”(28),“徒术而无法”(29)都是不行的。用术不用法,官吏会钻空子,名为守法,实则害法;同样,用法不用术,官吏就可借法令谋私利,欺骗君主。因此,韩非子认为君主应当势、法、术并用以治臣,这样就可以使臣下为国效力,没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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