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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与对策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与对策方克明 周丽芳 钟国民[摘 要]本文结合当地实际指出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项目管理体制和建立土肥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的想法。当前,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对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和实现科学发展,不仅重要而且更有必要。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与对策

方克明 周丽芳 钟国民

(江西省景德镇市土肥站 江西,景德镇333000)

(江西省上饶农业局 江西,上饶334000)

(江西省景德镇市土肥站 江西,景德镇333000)

[摘 要]本文结合当地实际指出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项目管理体制和建立土肥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的想法。

[关键词]耕地质量;建设;思考

近几年来,国家在对土地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的同时对耕地质量建设非常重视,不仅在连续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具体提及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而且还从测土配方施肥、沃土工程、有机质提升等土肥项目上给予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力度在逐年加大。这给土肥事业带来了生机,也给土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土肥工作者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此本文拟结合当地实际就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1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必要性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不可再生资源。具有良好质量的耕地是农作物高产、优质和高效的基础。当前,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对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和实现科学发展,不仅重要而且更有必要。

1.1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弥补耕地数量不足的需要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公交和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耕地减少得很快。“1996~2003年的7年间,中国耕地面积已由1.3亿公顷减到1.27亿公顷,7年减少了666.67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95.27万公顷,中国的人均耕地现在还不到0.1公顷,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人均耕地低于0.053公顷警戒线的已有6个。”。江西省1996年人均耕地数量为0.056公顷,比1949年减少了2/3,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耕地0.052公顷生存警戒线”水平。1996~2006年的10年间,江西省耕地减少17.53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75万公顷。2006年江西省人均耕地0.049公顷,低于生存警戒线水平。从江西省景德镇市情况来看,1996~2006年的10年间,净减少0.84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084公顷。2006年全市人均占有耕地0.036公顷,低于生存警戒线水平,低于江西省平均水平。从所占耕地的性质来看,大多是临近城镇和公路两旁的优质良田,属双季稻田。景德镇市处于丘陵地带,耕地后备资源非常有限,无论如何开发,耕地数量和质量都将“入不敷出”,耕地数量递减的态势仍将持续下去。耕地数量的不足决定了必须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之路。

1.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需要

耕地数量的减少和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必然使我们把目光投向现有耕地的质量上。从景德镇市情况来看,20世纪80年代,景德镇市农田中有2/3是中低产田。此后的二十多年里,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对中低产田进行了改造,但只是局部的或某方面的,加上近年来所占用耕地大多是优良田地,因此现在景德镇市中低产田面积的比重仍然很高。景德镇市低产土壤主要问题是:渍、粘、砂、瘦、浅,其中缺少作物所必需的营养元素是低产田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了解当前景德镇市的土壤肥力状况,我们依据江西省测土配方施肥新版专家咨询系统中的养分等级标准,对景德镇市浮梁县在实施农业部测土配方补贴资金项目当中所检测的4000份土样数据进行了等次归类统计。从统计情况来看,碱解氮含量中等的占16%、丰富的占48%、极丰富的占35%;有效磷含量缺乏的26%、中等的占40%、丰富的占24%;速效钾含量缺乏的占40%、中等的占30%、丰富的占18%。由此可见,景德镇市现在土壤氮、磷、钾养分总体上呈“多氮、适磷、少钾”状况,耕地地力存在较严重的不平衡问题。至于新垦耕地,其质量就更差。耕地质量问题就是生产潜力。为克服耕地低产障碍因素,挖掘和提高耕地生产力,必须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1.3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夯实农业基础的需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夯实农业基础。“在国内国际农产品供需情况发生变化、以谷物为主的大宗粮食价格上涨的现实条件下,把夯实农业基础提到重要位置,尤其具有现实意义”。我国目前粮食价格基本稳定涨幅不大,主要基于粮食连续多年丰收。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农业基础牢固,相反还很薄弱。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若干意见》(2008年中央1号文件)。夯实农业基础要做的工作很多,既有软件的也有硬件的,其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中央1号文件在关于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专门提出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可见一斑。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夯实农业基础,有人提出“要下真工夫,花大本钱,集中力量办大事,实实在在见成效,力争在农田水利和耕地质量建设有重大进展”,这些论述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为夯实农业基础所必需。

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对策

耕地质量建设,在技术上有许多措施,可归纳为“四改”:即培肥改良、工程改造、耕作改制和环境改善。这些技术措施实施起来并不难,关键是要解决好人、资金和长效机制问题。

2.1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在耕地质量建设上的积极性

农民是耕地的承包经营者,依法享有对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因此,承包农户是承包地的投入主体和“四改”措施的直接实施者。尽管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但承包户仍会根据市场行情和潜在收益决定自己对承包地是否投入以及投入多少。换句话说,只要有钱赚或有积极性,农民才会对耕地质量建设进行投入。如何提高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呢?笔者认为有“三靠”:一靠国家政策。国家惠农政策不仅可以给农民带来经济上的好处,而且可以惠及人心,从而从内心唤起种粮的热情。现在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给予各种补贴,补贴规模和范围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地调动了并将继续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二靠规模经营。在现行的农村经营体制下,一家一户经营的土地面积少而分散,从耕地所获收益不足以家庭维持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于是青壮劳力大部外出打工。尽管国家实行了各种优惠政策,但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最近因受物价上涨和农资、农机成本上升,种粮积极性下降,今年早稻种植面积明显减少,农民期待粮食涨价。由于粮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殊商品,提价幅度会因调控而有限,因此提高农民种田效益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规模经营。可尝试在“包田尽义务、种田享优惠、荒田应流转”这一思路下寻求规模经营之路;三靠优质服务。现在农村种田的大多是老弱及妇女,技术素质差,种田产量低。另据今年在江西省乐平市后港镇的春耕备耕调查,有一些农户打算种了早稻后不种晚稻,原因在于下半年易受干旱和虫害严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农民就没有种粮积极性。总之,只有通过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抵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能力,达到提高产量和效益的目的,农民感到科学种田划算,才有投入的积极性。

2.2创新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各种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国家农业部会实施以沃土工程和有机质提升为主的土肥项目,地方政府也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用好这些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改革地方农业资金管理体制。从全国各地情况来看,国家农业资金都是由数个部门分别掌管着。这种分管体制往往会造成有限资金不能形成合力、重点地方易重复建设和“一稿多投”、部门之间对建设地点彼此不清、资金使用效果难以监督和统计等弊端。为此应加以协调或整合。在耕地质量建设上,建议地方农业资金管理体制由多个部门单管体制改为由发改委管立项、财政管资金,农业部门管使用,人大或审计部门管监督,专家和实施地点干农管验收的“五位一体”共管体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提高农业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发挥设区市农业部门及其土肥站在国家农业项目实施当中的作用。国家土肥项目现在不少,规模也不小,大多由县一级来实施,设区市农业部门及其土肥站的作用未能发挥。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就存在这种情况。该项目要实施的内容很多,任务很重,而项目实施方案规定,项目由县级农业部门实施,省级农业部门管理,也就是说没有地市土肥站什么事。这样,一方面由于县级土肥工作人员较少,总体素质不是很高,无法无力完成诸多任务,尤其是像“3414”肥效试验更是无力做好;另一方面地市级农业部门及其土肥站技术力量雄厚却无具体事情可做,“干着急”。虽然方案中涉及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但对地市级农业部门不具体,没有“责权利”方面的规定,无法进行监督管理。而省级农业部门不可能有精力去有效监管几十之众的项目县,鞭长莫及。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怎么可能实施好。为此,在实施农业部土肥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到设区市一级,要么主持或参与项目实施,要么明确地市一级在项目当中的监督和验收作用。

2.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耕地质量建设有序有效进行。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土肥服务体系。耕地质量建设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需要土肥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服务。只有完善了土肥服务体系才能把耕地质量建设好。完善土肥服务体系,要在机构、编制、人员、手段和经费上给予保证;二是执行和完善土肥法律法规。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做好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和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等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对原《基本农田保护条件》进行修订,强化耕地质量管理,也可专门制定有关耕定质量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此外,还要规范新垦耕地的验收程序,抓好对国土部门实施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的验收及后续利用跟踪工作,促使新垦耕地的地力在5年内要达到所占用耕地的质量水平;三是将耕地质量建设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要成立以市级农业部门及其土肥站为具体办事的专门机构,统一该区域的耕地质量建设行动。要将耕地质量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提高分值比重。政府、人大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耕地质量建设及项目进行检查和质询。要将耕地质量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持之以恒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耕地质量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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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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