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资本配置效率提升存在的问题与约束

资本配置效率提升存在的问题与约束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存在的问题与约束上海在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建设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上海资本效率提升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条件约束,阻碍了资本的有效配置以及资本的技术效率改进。由此,目前这种资本深化的格局不利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发展战略。

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存在的问题与约束

上海在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建设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上海资本效率提升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条件约束,阻碍了资本的有效配置以及资本的技术效率改进。要实现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从根本上提高资本的配置与利用效率。

(一)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依然存在资本配置错位

在上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那些资产盈利能力和资产营运能力都比较低的国有企业资本深化速率较高,而资产盈利能力和资产营运能力都比较高的民营经济其资本深化速度反而较低,这种社会资本的配置不利于资源流向那些促进价值增值的企业,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可能导致聚焦于传统行业的企业规模过于庞大,资产专用性阻碍产业转移升级;同时,国有企业将大量的资源投资于固定资产,进一步降低了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挤占了技术创新的资源;大量的沉没成本也阻碍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开发。

在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特别是民营经济方面,由于受到流动性的限制,应收账款和经营性负债同时上升,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步伐和质量,扭曲了资源配置和资源组合,丧失了资本深化带来的技术进步效应,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放缓,抑制了民营经济对于新技术的模仿和对于国际产业转移的承接,并且进一步压抑了民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技术创新投资。

由此,目前这种资本深化的格局不利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发展战略。应该说,目前的上海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在国资改革后仍由国资委直接履行监管职责的制造业国有企业,在已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资本深化之后,在承担着技术创新、技术扩散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应该将重点放在技术深化上,而不是资本深化;而多数民营企业由于发展历史、发展环境的原因所致,仍然处在一个寻求规模经济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阶段,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还是必要的,资本深化对于它们来讲还是一个首选方案。[13]

(二)国资国企去垄断化改革深度不足

目前,上海国资国企仍然存在布局过广,退出力度不够的客观事实,挤占了非公经济的发展空间。从经济总量构成比例上看,上海国有经济仍然占有近一半的产值;外资和民营经济比重的增长速度缓慢。从行业布局上看,截至2011年年底,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40余家企业集团涉及行业仍然多达64个,依然有相当部分资产散布在造纸、餐饮、建筑装饰、木材加工、塑料制品、纺织服装鞋帽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行业布局过广导致上海国资主业不突出,竞争弱的问题相当严重。而且,上海国资国企在战略性调整和重组过程中行政化色彩仍然比较浓厚,重体制内、轻体制外,重外资、轻内资,重行政、轻市场,重外轻民,重大轻小。

近年来,虽然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取得了极大成就,但是作为国企改革关键环节的国有垄断行业改革滞后,阻碍了社会资本的进入,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在金融保险业、拍卖业、电力等领域还禁止私营资本进入。在金融保险、医疗卫生、通信等高端服务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势力强大,处于垄断地位。另外,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私营经济进入的行业,具体执行部门却在诸如注册资本、企业规模、技术资质等方面设置种种限制条件,事实上阻碍了私营资本的进入形成事实上的国有垄断,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有待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国资证券化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对国有资本的甄选和监督,但是34.7%的国资证券化率仍然偏低,国资证券化有待进一步深入发展;国有企业内部的所有权虚置问题、多重代理问题在现行国有企业体制下不能得到根本解决,代理成本偏高,导致国有企业销售利润率偏低,拉低了净资产利润率;比较先进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在国有企业推广刚刚起步,这一有效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工具还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民营经济相对缺乏公平的市场环境

尽管过去十年里上海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上海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以及民营经济大省、邻省而言,与上海城市发展的长期目标和当前的产业导向相比而言,上海民营经济在发展环境上依然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

一是发展不充分。总量比重偏低;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响的民营企业偏少,功能较弱;产业结构及产业水平不平衡,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新型服务业权重偏低,未形成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区县分布和集聚状况不平衡,郊区发达、市区薄弱,园区集聚度高、产业链集聚度低。

二是体制不适应。现有的政府行业管制不能有效地跟上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迁,民营经济管制的归口不科学;政府的管理机制习惯于大工业大企业大项目;政府的创新激励机制侧重于结果导向而忽略了过程中对于民营企业的帮助;组织主体缺位,服务方式缺乏灵活性和有效性。

三是机会不公平。进入机会不公平,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和政府采购中仍然存在着厚厚的“玻璃门”;财政资源扶持偏向于支柱产业或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受益有限;关键性要素资源的配置受制于行政力量干预,民营经济在人才、技术等要素上受到制约。

四是环境不完善。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认识不足,轻视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作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中介组织发展不足。[1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