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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水上运输管理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新水上运输管理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宁夏地方海事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虽属非水网地区,境内只有黄河1条等级河流,全长397公里,属于季节性通航航道,但境内湖泊众多,可供开发的湿地、水上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水上运输业的发展,对促进宁夏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严格水上运输危险品管理,认真督促船舶落实防污措施,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创新水上运输管理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宁夏地方海事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虽属非水网地区,境内只有黄河1条等级河流,全长397公里,属于季节性通航航道,但境内湖泊众多,可供开发的湿地、水上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近年来,宁夏水运开始逐步走向复苏,特别是水上旅游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其中,旅游船舶从最原始的羊皮筏到现代化程度很高的气垫船、水上飞机一应俱全。截至目前,全区沿黄河12个县(市、区)的38个有船乡镇共设置各类公路渡口、乡镇渡口41道,水上浮桥2座;拥有大小规模不等的水上旅游景区18个,其中,属国家级5A景区的2个;拥有各类船舶及水上设施1100余艘(架、座),计7193总吨,8088客位,16274千瓦,以及漂流皮筏500余具和其他水上娱乐设施。水上运输业的发展,对促进宁夏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水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我区海事工作以“海事管理规范年”为主线,全区海事系统干部职工以事业为先,以大局为重,以智慧、勇气、心血和无私奉献精神,在装备极其落后,工作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坚持依法行政、服务航运经济发展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将监督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体现了一个负责任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取得了我区水上运输连续13年未发生“亡人”事故的好成绩。

(一)加强重点季节、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达到以点带面的管理效果

现场监督检查是加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针对“春运”、“春季流凌”、“五一”、“十一”长假及“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季节水上交通繁忙,通航条件变坏、客流量大且相对集中的特点,确定了对“重点季节、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进行重点监督的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人抓。在节前及重要时段前开展认真的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具有良好的适航性及码头安全设施,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对“重点季节、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派专人“严防死守”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载航行、跨航区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确保重点季节及重点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过加强“春运”、“春季流凌”、“五一”、“十一”长假及“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季节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常抓不懈,确保了我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开拓进取,创新海事管理初显成效

认真研究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以及水上安全生产规律,制定安全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和促进落实乡镇船舶县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旅游船舶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先后在沙湖、沙坡头、阅海公园、青铜峡库区等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二是推行船舶船员诚信管理。开展创建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活动。三是区域联动治理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各级海事部门将一些新兴的水上活动船艇、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规范管理。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影响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人、船、环境、管理等诸要素有所改善,促进了安全管理责任链的建立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按照中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坚决冲破,对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坚决改变。探索、改进了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效率,努力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并规范海事行政许可,统一推行了政务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尤其是《内河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海事部门采取大量有针对性的积极措施,明确管理责任,促进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基本制度、程序流程和台账记录。推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等科学管理方法,起到了强基固本、以内促外的效果。

(四)完善机制,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针对海事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竞争上岗,严把工作人员的入口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开展“结对子”活动,使我区与上海海事人员相互学习,双向交流,齐头并进。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注重树立良好的海事形象,得到了社会肯定。

(五)标本兼治,安全监管能力整体加强

坚持专项治理,针对水上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执法统一行动”、“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及巩固提高年活动”、整治船舶超载、船员持假证任职、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管理机制,扭转被动局面。同时,合理规划通航水域,加强现场监督管理,规范船舶行为,促进船舶适航,推行船员适任闭环管理,规范船舶检验质量管理,推动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已探索出“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基本思路。

(六)立足大局,海事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海事工作的认知度

积极推进渡口渡船改造,打击非法载客和客运超载,为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协助地方政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水上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水上运输危险品管理,认真督促船舶落实防污措施,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体现了海事工作服务航运经济的特点,特别是为我区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改善了条件,优化了环境,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海事工作的认知度。

(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及治理活动,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交通部及有关部委开展各种针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活动以来,我局积极落实交通部及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及治理活动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向社会及水上从业人员宣传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及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类水上专项整治及治理活动,设立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受理各类举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水上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防止船舶碰撞和泄漏以及重点水域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活动中,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基本思路及各类专项整治及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八)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和航行秩序良好,从源头上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确保安全的主要因素是人、机及环境,具体到水上安全就是船员、船舶以及航行秩序。针对我区的水上运输业起步晚,水运经济基础薄弱,船员安全意识不高,水上安全投入不足,老旧船舶依然存在,水上安全监督手段和设备落后,无法确保良好的通航秩序等问题。从实际出发,首先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船舶适航。其次是严格执行船舶运输经营资质审批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司化管理,杜绝不具备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水运市场。

二、海事工作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六个原则”,实现“三大目标”

海事工作围绕的“一个中心”:是海事创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旗、行政执法一面旗”为主线,“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为中心。

海事工作坚持的“六个原则”:一是坚持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关键,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装备和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原则;二是坚持海事工作与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与交通运输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三是坚持符合我区实情与面向区外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立足内部建设与依靠外部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海事工作实现的“三大目标”:一是海事管理手段初步实现“装备现代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从而使我区海事监管水平、执法能力显著提高,与我区经济发展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相适应;二是实现海事管理迈向“交通海事、阳光海事、数字海事”新阶段,为实现交通海事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全区水上交通运输实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使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航运更便捷,实现创建和谐交通海事、交通海事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创新海事工作

(一)以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为前提,大力发展海事事业

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保持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自我加压,迎难而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改善薄弱环节。

(二)立足全区交通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海事发展主线

明确海事工作在我区水上安全管理中的发展定位和历史作用,立足交通,维护好水运经济的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做到有效监管、优质服务。

(三)用发展的眼光,创新海事管理模式

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协同推进。要注重充分发挥“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格局优势,不断完善水上安全管理责任链。进一步理清海事管理思路,明确职责,界定范围,分清层次,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统一监管标准,重点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空白点、交叉点和结合部的深层次问题。

(四)加强重点管理,做到水上安全隐患标本兼治

水运行业是一个风险性大的行业,水上交通安全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始终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才能在监管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加强薄弱环节,发挥规模效应,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落实船舶防污措施,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逐步加大对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力度。船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结构、设备、器材,并取得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方可准予营运。船员具有相应的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并持有有效的职务适任证书,方可上船任职。

(六)树立大局意识,唱响“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主旋律。鉴于我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海事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旅游船及客渡船安全监管仍是重点和难点,乡镇船舶运输安全监管措施还不到位,监管能力和救助能力依然是个薄弱环节。国家海事局提出“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新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海事工作重点,对海事工作更好地立足交通、保障安全、服务经济社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全国海事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活力,指明了方向,增强了谋取新的更大的发展的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认识问题前瞻性和敏感性,加快创新紧迫感,积极响应国家海事局的倡导,共同唱响“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主旋律。

执笔人:赵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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